第41章 螞蟻王國 (3)

我瞪大眼睛看著前妻,這人怎麽這麽不著調呢?

“誒?你這人……臨來之前你不是特意跟我說過嗎?怎麽轉眼就背著牛頭不認賬了呢?”

那時我還不知道,“背著牛頭不認賬”是前妻家族的光榮傳統,今後十年中,我將一而再、再而三地遇到這種情況。

“我說什麽啦?”

“你說要我別做聲,你幫我頂著。”

“我沒說過。”

“你……你!”我氣得直翻白眼,“你說話簡直跟放屁一樣!”

“少廢話!你到底接受不接受?”

“我不接受,決不接受。”見她耍無賴,我也狠起來了。

“噯?你這是什麽意思?你不想結婚了?”

“不是我不想結婚,是我沒法接受敲竹杠。”

“怎麽沒法接受?人家都是這麽辦的啊?”

“人家?‘人家’是誰?”

“我們那兒都這麽辦的。”

“你們那兒是你們那兒,我管不著,我也沒見過。但我們這兒不是這麽辦的。”

“你娶我就得按我們那兒規矩辦!”

“憑什麽隻按你們那兒的規矩辦?不按我們這兒的規矩辦?我又不是跟你爹一樣倒插門,是你嫁到北京來!”

“唉,你怎麽這麽死板啊?再說,這事兒都是可以商量的啊?”

“商量?怎麽個商量法兒?”

“你要實在出不起,可以還還價嘛。”

“什麽?還價兒?”我詫異地看了看前妻,奇怪她怎麽忽然變得這麽不可理喻,“這怎麽還價?這……這又不是到集貿市場買菜!你媽把你當肉賣嗎?怎麽還價?虧你還算個讀過大學的人!”

那時的我並不清楚,在中國,讀過大學與否,與一個人的價值體係毫無關係。

“我媽昨晚跟我說了,實在不行,‘三盡孝心’能免,但‘撫養補償金’得給。”

“你媽白日做夢吧?你跟她說,沒門兒!”

“我們家都讓了一步了,你怎麽這麽不通情理呢?”

“我不通情理?是你們獅子大張口!哦,先漫天要價,見實在敲不來就降價,這就算讓步啦?你們家怎麽這麽會算賬呢?”

“反正,我媽說的條件你必須考慮。”前妻臉色變得非常難看,“你不接受的話,讓我們家怎麽在當地做人?”

“怎麽做人?你們家做人就靠敲詐勒索嗎?”我不由得提高了嗓門,引得火車上的人紛紛側目。

“唉,小聲點兒。你急什麽啊?”

“我能不急嗎?”我壓低了聲音。

“我覺得,為咱倆這麽多年的感情,你還是再考慮考慮。”

“我不會考慮。”她的態度讓我大失所望,“你說話跟放屁一樣!來之前你說幫我頂著,現在居然抵賴了?你什麽意思啊?合著是騙我來挨宰?”

“你怎麽就不會換位思考一下?我媽養活個女兒容易嘛?”

“那我媽呢?我媽養活個兒子就容易?你家沒錢,我家供你上了兩年大學,工作也替你安排好了,房子家具電器裝修我家都出了,你們還想怎麽著啊?你還好意思說我不會換位思考?”

“反正我想好了。你要是不接受,咱倆就分手!”她威脅我。

“分手就分手,你這個老婆我娶不起!”

到這一步我完全明白了,提親就是個圈套。出於被愚弄的惱火,我做出了同意分手的決定,“反正我家這些年對得起你,我也不欠你什麽,你說分手,那就好說好散。”

兩人不歡而散。到北京後我直接回了我家,她直接回了宿舍。

回去跟家人講了我提親的遭遇,全家一片愕然。

“他們這是在賣女兒呢?”大哥鄙夷地評論道,“還討價還價?你要一塊,我還五毛?什麽玩意兒啊?守傑,那張佳麗對你也扯淡,又沒教養又懶。正好,她不是要和你分手嗎?趁這機會分了算了。”

“守傑,她家明擺著是敲竹杠。”當時還在國內的二哥說,“按說咱家湊一湊也出得起這錢,可這不是關鍵。關鍵是,通過這件事,能看得出張佳麗那家人一點兒做人的尊嚴都沒有,簡直就是無賴。跟這樣的人結婚,你以後日子會很難過的。”

“要八萬撫養補償?這……虧她們想得出來?”大嫂也道,“守傑,雖然都是勸和不勸分,可既然張佳麗自己提出來了,那你也別太傷心了。隨便再找一個,條件都比她強。”

“嗯,是該分了,那小地方,風俗太古怪了……給丈母娘送金戒指,要不要也給丈母娘披上婚紗,抱著丈母娘去照結婚照啊?以前看照片,張佳麗她媽那麽胖,守傑你抱得動嗎?哈哈哈!”二嫂笑著諷刺道。

相對哥嫂,父母態度稍顯溫和,但分量更重。老爺子聽完大家意見總結道:“守傑,現在張佳麗提這些條件,很不合理。她們不是不知道你的收入多少,擺明了壓你跟家裏要錢的。唉,要是個有尊嚴的窮人家,咱們是可以幫一下。我和你媽都是掙工資的,咱們能做到的,是房子電器家具這些咱們出,我們認為這足夠了。娶媳婦要量力而行,實在夠不著的,就算了。當然,你和張佳麗的感情是你們自己的事,你們自己去處理。”

事到如今,我決心已下,答道:“我早想通了,我堅決不答應她家的勒索,一點商量餘地都沒有。張佳麗提出分手,那就分手。反正這麽多年,我覺得對得住她,不存在什麽遺憾。”

“嗯,你這樣想就好。”

此後一連幾天,我不再和前妻聯係,已做好了分手準備。

可幾天後我下班時,一出單位大門,就看到她紅著眼睛等我。

我忙和同事說了聲“再見”,和她在街上走了一段,才冷淡地問:“還找我幹嗎?咱們不是分手了嗎?”

“守傑,你真狠心……你怎麽不珍惜感情呢,嗚嗚。”她張嘴就哭。

我有些緊張,畢竟這是在大街上,而且她是我曾愛過的人。

“你別哭啊?分手是你提出來的,我隻是答應了你啊?”

“我提分手就分手啊?你怎麽就不讓著我點兒呢?嗚嗚……”

“我沒法讓。你們家獅子大張口,我力所不及。”

“我媽都說了能商量的,嗚嗚……”

“沒什麽可商量的。你說話不算數,可我算數!那天既然跟你說沒什麽可商量的,就是沒有任何餘地。”

“難道你就為了那點錢,寧可失去我嗎?你太不重感情了……”

“你這叫什麽話?”我被她弄得哭笑不得,“你得弄清楚,是你家跟我家要錢,不是我家跟你家要錢!我隻能量力而行,能做到的我一定做到,做不到的,我沒必要榨我父母。”

“難道一點兒也不能商量嗎?”

“一絲兒都不能。”其實看她流淚,我也挺難過。但我還是狠了狠心說出這句話。心想:既然你能為那些不可理喻的條件跟我分手,那就休怪我忍痛割愛。

“撫養補償金,我媽的底線是給一半,四萬就行了。”

“你讓她省省心吧,一分都不給。”

“實在不行就兩萬,這夠寬鬆了吧?你要答應的話,我去做我媽的工作。”

“算了,你就甭費勁兒了,我沒興趣,也沒錢。”

“你爸媽手裏明明還有錢……”

“噯?我爸媽手裏有沒有錢關你們家什麽事兒啊?你去勸勸你媽,喜歡錢,就出去掙,實在掙不來就去搶銀行,別老惦記著別人手裏的錢。”

“守傑,你怎麽這麽狠心啊?嗚嗚……”

“不是我狠心,是你們家太無聊。”我歎了口氣,“唉,張佳麗,算了,我達不到你們家的條件,你再找個人吧。咱倆沒緣分,你再找個有錢人嫁了吧。”

“不,守傑,我不想離開你,我愛你,不能沒有你……”

“反正我下決心了。”見她說“愛”我,我也緩和了些語氣,“我提出的條件,你能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拜拜。”

“你這是在逼我……”

“不是我逼你,是你媽在逼你。”

前妻最終屈從了。她其實也很清楚,她家隻是想借機敲一筆;實在敲不來,那隻好從長計議了。

雖然結婚時房子、家具、電器都是我家出的,但離丈母娘的期望值簡直天上地下。惱羞成怒的她曾力勸前妻:反正現在工作也安排妥了,正好把李守傑踹了,再找個大款,或者局長處長什麽的。

前妻沒有聽從她的勸告,畢竟她對我還是有一些感情的。

這件事我當時並不知道。後來,我和前妻鬧翻、進入“冷戰”階段時,前妻在一次吵架時,以悔不當初的口氣說:“早知道你這樣兒,當年早該聽我媽的話跟你拜拜的。”

這番話令我莫名其妙,在其後一段時間緊追不舍。前妻經不住再三逼問,這才擠牙膏似的把當時情況說清楚。我這才知道,當年居然還有過這“過河拆橋”的一出。

丈母娘處於社會最底層,而且能記得起來的祖上,無一例外是根正苗紅的貧下中農。但奇怪的是,她卻是個十足的“精神貴族”總自以為是皇親國戚般,認為我們家門檻不夠高。

有了這種心理,她對我和前妻的婚姻就很不滿意了。前妻找了我,在她眼中屬於虎落平陽似的低就,人家是懷著多大的不甘、做出了多大的自我犧牲,才勉強同意我們相處的啊。

由於結婚時沒敲到這筆竹杠,過了些年,丈母娘把這事想象成是她深明大義;而她那胎死腹中的“攀龍附鳳”構想,則成了她施恩於我的證據。

於是,她反複對我叨嘮:“那時我看你們家條件一般,也沒嫌棄你什麽,結婚也沒讓你們家出什麽錢,我們是講理的……”

按她的意思,好像我和前妻結婚是她出了錢。

當時聽到這話我鼻子都快氣歪了,可多年以後卻隻覺得好笑。是啊,一本正經地跟個無賴講道理,那不是無賴的錯,是我的錯。

從此,丈母娘覺得我這個女婿欠她太多了,而且桀驁不馴,需要調教。不但看我不順眼,連我們家人都看不順眼,總覺得我們家欠了她一生一世無法償還的孽債。

既然她們認為我欠了她們,那就要向我討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