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巧遇王兵

黎明破曉,十月末的京城是寒冷的,秋風刮了一整夜。此刻出現一抹紅日,躺在大街上,屋簷下,天橋下無家可歸的流Lang漢顫抖了一夜的身子才漸漸有絲暖意。

流Lang漢沒有好壞之分,因為他們都是可憐人。

而在這群可憐人當中,有一個人高馬大,鐵血錚錚的漢子,如此一個人物淪落為流Lang漢,當真是值得讓人深思。

這個流Lang漢叫王兵,自從陷害程少遊後,他就再也見不得光,隻敢躲在臭氣熏天的垃圾堆裏,身上裹了幾張報紙,被夜風吹的有些動僵的身體在陽光下,讓他很享受。

王兵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個壞人,從下到大都不是。東北漢子的豪爽俠氣更是讓他不屑去當個壞人。

來到京城混了個七八年,雖然沒有混到大富大貴,但至少活的很愜意,沒有什麽煩惱。所以慢慢的也就沒心思去想那些不實際的發財夢,安心的當個市民,雖然不敢說安分首己,除了做人鹵莽點,喜歡調戲一下京城婦女,空閑時也喜歡逛逛野雞店。但至少沒幹過什麽喪盡天良的事。一輩子本想就這樣瞎混著過,至少隻要不出現什麽大災大難的還不至於活到現在這邊潦倒。

可惜一切都隻發現在一瞬間,就是一個昧著良心的選擇讓他有了今天的惡果。

王兵罵過天,罵過地,罵過西方十萬誅佛,可惟有沒有罵自己,因為他知道,這不是他自己的錯,一切都是這個世界無法抵抗的誘惑。

王兵這一輩子沒了發財的夢。但當有一個人出現在你麵前說:“我給你一個發財的機會你要不要?”

隻怕是個正常人都不會拒絕。

雖然現在王兵知道了,那個人其實是個惡魔,一個想要他命的惡魔,但知道了又怎樣?這一切怪不得誰,怪隻能怪自己生來就是個窮光蛋,窮的沒了骨氣,最後被放在麵前拿不走的金山給迷了心神,幹出了昧良心的事。

王兵是個地地道道的東北漢子,能有今天這般地步他也認了,但人還是得活著,他也知道那隻惡魔恐怕不會放過自己,畢竟自己知道的太多了。所以他隻能躲,那裏暗,那裏臭就往那裏躲,他相信事情總會有個結局,他一個小人物沒有那個資格讓那些大的如惡魔的人物惦記著不放。

香山別墅區,一號別墅內。

李秋輕裝而上,一套襯衫,雪白,臉上笑容微盛,因為在他麵前的是宋婉焉,這個與他從小一起長大的女孩,李秋看著宋婉焉從樓上優雅的走下來,直到坐在沙發上才開口道:“被歐陽無鋒溜了。”

宋婉焉點了點頭,有了簫長河的出現,所有的事情都有了變數,所以聽到李秋的話宋婉焉並不驚訝,問道:“能不能把他從京城挖出來。”

李秋:“我已經派人查去了,北上會在京城的三十六個基點昨晚已經全部清剿,如今他們能躲的地方不多。我相信隻需要半天,絕對能挖出他們的行蹤。”

宋婉焉望著對自己一直無私奉獻的李秋此刻有一種虧欠,宋婉焉發現在與程少遊相識過後,她對人的感情越來越敏感,若是以前她會覺得這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現在宋婉焉心裏很抱歉,對李秋的付出,她無法給予的抱歉,所有宋婉焉最後隻能說道:“這次的事情注意點自己的安全。”

宋婉焉的關心不冷不熱,但李秋卻是感動的稀裏糊塗,若他不是一個大男人,還真想高興的大哭一場,畢竟這時候的宋婉焉,是他這麽多年來,除了小時候僅見的一次。於是李秋發至肺腑的心道:“婉焉,李秋這條命不值錢,但在死之前我一定會完成你交給我的任何事情。”

京城每個人都是忙碌的,不管昨天晚上所有人是否睡的安心,但一大早還是要努力去為生活奔波。

程少遊是隻受了驚的耗子,所以他不敢走大道,他不敢抬頭看太陽,生怕陽光一照到他臉上,就會被身邊匆匆而過的路人認出他是程少遊。

程少遊說起來與王兵是同一類人,不同的是程少遊還年輕,年輕的好處就是,狂妄,自大,不知道天高地厚,什麽事情都敢想,什麽事情都有盼頭。程少遊雖然沒有繼承年輕的所有好處,但他擁有最重要的,那就是希望。

王兵少了一絲希望,所以他很容易被人牽著走。

程少遊多了一絲希望,所以他容易被人拐著走。

兩種方式不一樣,但結果都一樣。這就是這個城市大部分底層人的命運。

想要擺脫命運最好的方法就是溶入這個社會,變成上層人中的一員。

程少遊顯然還沒有領悟到這一點,隻把這一切歸根於命中注定。

而有些事情的確是命中注定的,就像王兵依然沒有逃脫被人發現的結局。

王兵在陰暗的隧道裏狼狽淒涼的逃遁著,六個人,二十來歲的青年的,穿的是獨具個性的非主流裝,耳朵上打著6-7個耳洞,掛著一串串誇張的耳環,就連在奔跑的途中都能聽到耳環如鈴鐺般的叮鈴聲。

每當鈴聲靠近一分,王兵的聲色就慌張一份,因為他知道後麵那群人不是普通的流氓,而是一群來要他命的劊子手,他們每個人腰間都別著把一尺來長的匕首。

若不是王兵早成了驚弓之鳥,隻要一時大意,絕對會轉眼就變成一具死屍。

後麵六個混混心裏也是惱火,他們沒有想到,都淪落到如今這般地步的王兵依然這樣謹慎,還沒完全接近,就注意到了他們。

一群人在地下隧道中追逐,距離在逐漸拉近,王兵這兩天沒有一天休息好了的,這樣的狀態下怎麽能跟這群亡命之徒比體力。

撲,靠王兵最近的混混,一刀往王兵腰間捅去,帶有血腥的刀風,涼透心底。

王兵心寒到了極點,知道自己這次是必死無疑,心冷了,但求生的本能還在,一個踟躇,腳步倉踉了一下,身子僥幸偏過了刀鋒。

嘩,背上衣服瞬間被劃破,皮開肉綻,一道深有半寸的刀傷出現在王兵的背上。

王兵冷哼一聲,同時再也無法保持平衡,一個跟頭撲倒在地上,此刻的王兵已經是心灰意冷,再也提不起逃命的勇氣。

六個混混,滿臉得意,如果連個流Lang漢都搞不死,隻怕他們也要從這個京城消失了,因為京城裏的那些大人物,從來都不養廢物。

六個人停了腳步,追逐了這麽久,反而讓這群混混不想立刻殺死王兵,而是喜歡看這種怕死的人,在自己手上,一口氣,一口氣慢慢的咽下去,直到再也無法呼吸新鮮空氣。

仆,有一刀,紮進了王兵的腳裸,接著握刀一轉,鮮血射出了半米遠。

腳筋一轉眼就被割斷,在王兵還沒來的急咒罵這群狼心狗肺的人渣時,混混先嬉笑的說道:“這麽喜歡跑,等我挑斷了你的腳筋,如果你還能跑我就放你一馬。”

又是一刀,王兵忍不住,痛的全身抽筋,大喊大鬧叫著。

叫聲在地下隧道裏穿過,很恐怖。而這樣的地下隧道,裏麵都呆著的人都是一群偷生的人,在聽到這個聲音後逃跑的,顫抖的出現在隧道的各個角落。

而唯有一個角落裏,一個單薄瘦小的身子站了起來,他就是無處可去,隻有躲在這的程少遊。

死亡隻有在未知的時候才最可怕,當死亡出現在眼前的時候,人反而淡定了。王兵由先一刻的恐懼,終於到了現在的麻木,他已經不在乎這群坯子如何折磨死自己,他隻想在最後一刻,想想自己這一輩子是怎麽活過來的。

一生沒多大出息,一生都很平常,沒有大風大Lang,直到遇到了程少遊,同是窮小子,那時他感歎程少遊天生的好運氣,能遇到宋婉焉這樣的女人,能與歐陽無鋒這樣的有錢子弟結為兄弟,直到死之前才知道。

有時候運氣是個好東西,但運氣過了頭也會讓人死無葬身之地。

就像程少遊一樣,別以為運氣能讓人一步通天,這樣的狗屎幻想隻會出現在電影裏,在現實中如果你自身沒有本事,沒有成為大人物的手腕,就算給了一個成就霸主的機會,你也會被這個機會狠狠的撐死。

至少王兵知道,自己死是咎由自取,而程少遊卻隻能死的不明不白,因為他沒那個福分消受那些大人物給他的富澤。

仆,又是一刀,最後一根手筋被挑斷了。

“別玩了,弄死他走吧,等人來了就麻煩了。”一個混混說道。

“讓他那麽死,不是便宜了他嗎?而且這鬼地方,除了這些賤命的流Lang鬼,誰沒事來這種地方。”又一人說道。

“給他個痛快吧,就當是為子孫,積點陰德,老子捅的人不少,但這樣一刀刀挑下去,看的我都起雞皮疙瘩受不了,如果你們要繼續玩,我可不奉陪,先去外麵透透空氣,這鬼地方陰森的讓人心裏不舒服。”

程少遊沒有直接衝到這群混混麵前,而是在遠處小心的注視著,在京城這段時間經曆了這麽多事情,如果還學不到小心這兩個字的真諦,那他就簡直比豬還愚木了。

程少遊看著躺在地上人,陰暗中陽光隻透著一點光芒,瞧不得很真切,但程少遊卻覺得這個男人有點熟悉,正因為這種感覺才讓程少遊沒有看一眼轉頭就走。

本想是一場普通的持械鬥毆,這群人打完後,就會走人,但出現在他麵前的又是一處,拿人命不當事的絞殺。

這一幕激起了程少遊心裏極其不平衡的一麵,他感到憤怒,感到也想殺人,因為他不明白為什麽這群人能殺人,他卻不行,年少的憤怒,加上在京城所受到的一切壓抑,終於程少遊在這時候暴發出來。

六個混混正想出手,一刀了結了王兵的性命,卻見角落裏忽然衝出了人影,快若鬼神。入眼的是一個滿臉凶氣,咬牙切齒,臉色蒼白的少年,與人們常說的冤鬼不謀而合。

冤鬼索命,六個混混幹點喪盡天良,殺人虜獵的事情還在行,但若遇到了神秘末測的鬼怪之事,加上平時沒少幹虧心事,怎能不嚇的混身發抖,提不起抵抗之力。

乾元心法及乾式卦相的極限運用,更是讓程少遊身形爆發出一個驚人的速度。

修羅在現,卻不知這修羅敢不敢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