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 (5)

第3章辨太陽病脈證並治下(5)

講解:脈結代,不一定都用炙甘草湯,但若是陰血虛,不足以養心而心動悸,則當使用炙甘草湯。前文脈沉結用抵當湯治之,而不見動悸,實證當下瘀血為法。

本方以桂枝湯去芍藥為基礎,外調營衛,內滋陰液,健其胃氣,另加麥冬、地黃、麻仁、阿膠等滋陰藥,同時加入人參健胃,以生血、生津液。方中生地用一斤,麥冬用半升,用量最大,而不以“生地麥門冬湯”名之,而甘草僅用四兩(12克),卻冠以“炙甘草湯”,乃由於甘能養脾健胃,為治血虛津液虛之正法。《千金》言此方又名“複脈湯”,誤也,若脈絕不出,當以通脈四逆湯治之,溫熱養胃,救脈扶陽,斷不可用陰性滋潤之藥。本方主要作用在於補益津血,補養胃氣,不在治療脈結代,更非治療脈絕不出。

178脈按之來緩,時一止複來者,名曰結。又脈來動而中止,更來小數,中有還者反動,名曰結陰也。脈來動而中止,不能自還,因而複動者,名曰代陰也。得此脈者,必難治。

講解:脈按之來緩,非緩急遲數之意,乃是太陽中風脈浮緩之意,即脈按之鬆弛而不緊,有時中有一下停頓,但很快回複正常,名為結脈,結者,如繩有結,繩子中間雖結有一扣,但整條繩子仍是完好,故病極輕,正常人亦可偶見此脈。脈來搖動而中間停止,之後脈來細小而快,其中亦有節律正常者,脈仍跳動搖擺,名曰“結陰”脈,為死脈、怪脈。脈來動而中間停歇,卻不能回複節律,比較長的時間才又現動脈,名曰“代陰”脈,即如同一脈代替原有脈象之意,預後亦差。臨床上時一止就來為結,中止良久而再來為代,脈來快慢不均,脈形不整則為“結陰”、“代陰”脈。

太陽病小結

仲景於太陽篇所耗筆墨最多,全書112方,太陽篇中占到74方。篇名“辨太陽病脈證並治”,說明治療的根據在於辨明脈象及症狀,從而辨證施治。故於篇首即提出“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後世稱此為提綱證,即有這樣的症狀就可算為太陽病,一說太陽病,就應具有這些症狀。其中概言之分為兩種類型,一種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另一種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為傷寒。另有一種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表裏俱熱,不是發熱惡寒之太陽病。表證不僅僅是太陽病,亦可發為無熱惡寒之少陰病,故太陽病為表陽證。太陽病常常在四、五日時傳為半表半裏為少陽病,也可在六、七日時傳入裏為陽明病,此為表裏相傳,若一經病未罷,而傳入他經,則為並病,若起病即有二經或三經症狀,同時出現,則為合病,此皆言太陽病形象與變化。

太陽病的治療:有汗之中風證用桂枝湯,無汗之傷寒證用麻黃湯。其中隨著證候千差萬別,又衍化出眾多的加減方:如桂枝湯證項背強甚,則加葛根;桂枝湯證裏虛有寒而脈沉遲,則加芍藥、生薑、人參為新加湯。可見仲景辨證是由“六經”至“方證”範圍逐漸縮小,最終使方證相對,使方藥恰好適合症狀,故辨方證是辨證的尖端。表裏並病,裏實當攻,但當先解表,裏虛當溫,當先救裏,此為定法。若太陽少陽並病,或少陽陽明並病,不可汗下,當治從少陽,亦為定法。表證不解,內有停水,小便不利,必當解表之同時通利小便,不可一味發解,亦不可單利小便,否則必生變證,如桂枝去芍藥加茯苓白術湯證、小青龍湯證等。太陽病法當發汗,但有些特殊情形不可發汗,文中列出七種禁忌,其中大都是喪失血液,喪失津液,而不可發汗。

仲景一書,是以傷寒為例而言辨證論治的方法方式,研究古人書,需注重兩個問題:一是方法方式,中醫發展時代久遠,不像西醫是在一種基礎科學之上,演繹而成的理論體係,中醫不能辨病論治是受到了當時客觀實際的限製,隻是從脈證的觀察與總結得出結論,經過臨床檢驗,而形成的客觀存在。古時太陽病是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此時太陽病也不例外,將來亦不會變,這是一種自然規律,而對這一規律的描述是受當時客觀條件所限製,故而出現了冠以經絡名稱的六經,對這種理論應持有著揚棄的態度去看待。太陽病,就是表陽證,六經之中又分析了陰陽、表裏、虛實、寒熱,實為八綱俱備,可見仲景一書亦詳論八綱。就病位而言,除表裏之外,尚有半表半裏,陽性病,表、裏、半表半裏均有,陰性病亦是如此,故有三陰,三陽病。所謂表者,即人體外在的軀殼,由皮膚、肌肉、筋骨組成,病邪反映在這些部位,即是表證,故將風濕相搏而身體疼痛之病歸於太陽病篇;裏即指消化道,位於人體最裏,病邪反映於此,則稱為裏證;半表半裏,即指表之內,裏之外,胸腹腔間之處,其中髒腑眾多,病邪反映於此,則為半表半裏證,疾病萬變,病位不離此三種。

就病性而言,不出陰陽,人體生病,機能當有相應的改變,而這改變不外太過、不及兩種,太過則興奮、發揚,為陽性病,反之現抑製、衰沉,為陰性病。寒熱更屬於陰陽之內:顏麵紅赤、口苦咽幹、脈數皆是熱證、陽證;顏麵蒼白、下利清穀、脈沉細皆是寒證、陰證,寒熱非僅僅指溫度的寒熱,寒熱在辨證治療中用處極大。虛實者,虛言人虛,實言邪實,如太陽病中,傷寒無汗、身疼痛、脈浮緊,為表實證,中風自汗出、脈弱,為表虛證。二者一實一虛,虛者不及,實者太過,是陰陽特性的一種具體形式。

以前講過“寒熱有常,虛實無常”,指無論在什麽情況下,是寒就屬陰,是熱就屬陽,永遠不變,但虛實在與寒熱交叉互見時,隨寒熱為陰為陽。例如虛為陰證,但虛人發生陽性病熱時,而為虛熱,仍屬陽證,此時虛則隨熱實而轉變;實為陽證,發於寒實證中,則為陰證,如前文所言寒實結胸,斷不可用一點涼藥。陰陽、寒熱、虛實謂之病情,必須還要反映到病位上,隻有二者結合,才能形成對證的描述,既有病位,又有病情,寒熱虛實統歸於陰陽,病位又分表、裏、半表半裏,故而出現六經之數,即表、裏、半表半裏各有陰、陽兩種病型,而為六經病,這是一種客觀規律,古人冠之以六經名稱而成,實則為八綱的具體運用。

晉代皇甫謐雲:“仲景論廣《湯液經》”,說明仲景之《傷寒論》非自行創作,實有藍本可考,《湯液經》即《湯液經法》,漢書中有所記載,概《湯液經》中已有六經名稱?皇甫氏非但對醫學有所研究,且是一位曆史學家,其所處曆史時代與漢代相近,不可能視序言中“撰用《素問》、《九卷》、《八十一難》……”如無物而單言《湯液經》,故序言恐為偽文,為南北朝之後加入,致使後世學者均稱《傷寒論》是在《黃帝內經》理論基礎上發展而來。《黃帝內經》中言“三陽俱在表,可汗之,三陰俱在裏,可下之”,與《傷寒論》所講相去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