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和你想的不一樣,個性的定型期 (3)

相應的,孩子的內心天生有一種“惰性”,如果孩子動手做事的自信心沒有建立起來,惰性就會滋長。這就是有些“啃老族”會找出各種理由不出去工作的原因。另外,在生活能力方麵的自信也會影響到孩子其他方麵的自信,“無能”這種意識會影響到孩子的其他方麵,比如將來的學習、交往等。

◎讓孩子在家庭中充當重要的角色,增加孩子的自信心

讓孩子在家庭中充當重要的角色,不僅能鍛煉孩子的動手能力,更能增加孩子的自信心。當孩子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或者充當了重要角色時,他會體驗到一種成就感和被重視的感覺,在內心形成“我行”“我可以”的意識,這就是相信自己能做事的心理基礎和動力。

在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中,自我實現的需要是最高層次的需要。孩子在做家務、充當重要角色的過程中,找到了自我存在的價值,內心就會得到巨大的滿足。這是孩子自信心的源泉。

◎如何引導孩子充當重要角色

可以根據孩子的年齡和身體特點,給孩子分配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比如,三四歲的孩子可以做一些整理報紙、洗碗、洗菜、幫父母拿拖鞋等簡單的家務。要注意在讓孩子做家務的過程中,盡量不要用命令的口氣,而是用輕鬆活潑的方式讓孩子對做事本身感興趣。如讓孩子洗菜,我們可以對孩子說:給西紅柿洗個澡,越幹淨越好。並及時對孩子的工作作出肯定的評價。

可以給孩子封個“官”當當。比如,為了培養孩子與人相處的信心,我們給孩子封個“接待處處長”的官,讓他們負責接待客人;為了培養孩子更加細心,也可以給孩子封一個“衛生監督員”的官;或者封個“監察組組長”,監督爸爸吸煙……我們要根據自己家孩子的實際情況,給他們封的“官”既能鍛煉孩子的各種能力,又能多方位地培養孩子的自信心。

特別提醒:

當孩子成為家庭中的重要角色,為家裏做了事情之後,我們應對孩子表達出真誠的肯定和感謝,讓孩子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很重要,這樣他們會更積極地成為父母的好幫手。更重要的是,孩子的自信心得到了極大的提升。

給予孩子足夠的信任,

是孩子自尊自信的源泉

一個人的自信是建立在獨立做好一件事情後獲得的成就感的基礎上的,家長要相信孩子,放手讓孩子去做他感興趣的事情,哪怕這件事情看起來讓孩子完成不太可能。如果擔心孩子的安全,那麽家長要做的是給孩子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讓他能夠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獨立做事,而不是阻撓孩子。如果我們不相信孩子,不給孩子機會來獨立完成一些事情,縱然有再多的表揚和鼓勵,就算你把“你真棒”天天掛在口頭上,孩子的自信也是建立不起來的。

——周令瑜《家庭親子教育:別以為你懂孩子的心》

兩歲零十個月的京京開始喜歡自己穿衣服、穿鞋子,媽媽看他笨手笨腳的樣子,笑話他:“你行嗎?”京京不服氣,說:“我行!”京京好不容易把衣服、鞋子穿好了,媽媽一看,哈哈大笑,原來京京把扣子扣錯了,鞋子穿反了。媽媽說:“我說你不行吧,你看你都穿成什麽樣子了?以後還是媽媽幫你吧!”從此,京京再也沒有自己穿過衣服、穿過鞋,很多事情都要媽媽幫忙。長大之後的京京在很多方麵都不自信,他一直認為自己沒有能力,什麽都做不好。

3歲的貞貞是一個聰明可愛又漂亮的女孩子,她特別喜歡唱歌跳舞,在父母麵前,她無拘無束,經常給爸爸媽媽表演。但在陌生人麵前,她卻很拘束,經常躲在爸爸媽媽身後,不願意叫人,如果讓她當眾表演,她說什麽都不願意,有時甚至用大聲哭鬧來拒絕。貞貞的媽媽很不理解,愛唱愛跳的貞貞怎麽在外人麵前這麽不自信,不敢大膽地展現自我呢?

很多媽媽都反映自己家的孩子不自信,到底是什麽原因造成了孩子的不自信呢?這是我們迫切想得到的答案。

◎了解孩子為什麽不自信

自尊自信是一個人將來立足社會的重要能力。自信不是與生俱來的能力,而是在後天成長中慢慢培養起來的。0~3歲正是培養孩子自信力的關鍵時期。可是,我們卻在無形中扼殺了孩子的自信心。

兩三歲的孩子正處於探索未知世界、學習獨立生活的重要階段,而我們卻對孩子的一切事情大包大攬,生怕孩子受半點兒委屈、遇到絲毫的危險,像老母雞一樣整天把孩子庇護在自己羽翼之下。不信任孩子的做事能力,本該孩子力所能及的事情也不讓孩子插手;對於孩子的自我嚐試打擊、嘲笑,嚴重挫傷了孩子的獨立做事的自信心,影響了孩子正常的身心發展,導致孩子缺乏獨立生活的能力、人際交往困難、嚴重缺少自信、優柔寡斷,甚至缺少責任心和道德感。

如果我們總是否定孩子的言行,常常拿自己孩子的缺點同別的孩子比較,或者用過高的標準去要求孩子,就會打擊孩子的上進心和積極性,嚴重挫傷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一句話,不信任孩子就是不尊重孩子,父母對孩子的不信任,會導致孩子缺乏自尊和自信。

◎給予孩子足夠的信任,培養孩子自尊和自信

我們都希望孩子充滿自信,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聽到“別動,這個你做不了”“停,這個讓媽媽來弄”等話語,是我們不經意間流露出來的不信任讓孩子失去了信任自己的機會。一個人的自信是在做好了一件事情獲得的成就感之後建立起來的。我們要相信孩子,放手讓他們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

相信孩子能做力所能及的事,培養孩子自理能力也是給孩子足夠的信任。比如,3~4歲的孩子就可以自己吃飯、穿衣服、穿鞋襪、如廁、飯前便後洗手、收拾玩具等。放手讓孩子去做,就能極大地激發孩子的自信心。

給孩子及時恰當的鼓勵。比如,在第一個例子中,我們要耐心地等待孩子穿衣服,即使孩子穿錯了,我們也要鼓勵孩子:“沒想到你這麽小就能自己穿衣服,真了不起!這個扣子這樣係就更好看了……”恰當的讚揚和鼓勵會強化孩子的行為,激起他們的自信,從而將事情做得更好。

當孩子因為膽怯而猶豫不前的時候,我們要對孩子說“你一定可以,媽媽相信你”,我們隻有肯定了孩子的價值和能力,孩子才會調動自身的潛能去做好眼前的事。比如對貞貞這樣的孩子,我們就可以采用以下的方法:

少叮囑,少嘮叨。如果我們每天對孩子不放心,怕孩子忘記拿課本、帶作業,怕孩子路上不安全,擔心孩子和小朋友打架等,叮囑這叮囑那;那麽結果很明顯,越是叮囑多的孩子,越是丟三落四、忘東忘西、人際交往不好。因為孩子本來有自理的能力,反而是我們的過分的關注和嘮叨讓他們失去了自信。

在信任中長大的孩子擁有很大的安全感,他們會覺得有股很強大的力量在支撐著自己,使得內心充滿力量;他們會發揮自己的潛能,克服生活中的種種困難,直至到達成功的彼岸。因此,我們一定要給孩子信任,讓他們擁有完美的自尊和自信。

特別提醒:

如果擔心孩子還小,我們就有必要為他們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當他們在安全的環境下獨立做事的時候,我們不要幹擾、約束他們,要相信他們能做好。否則,縱使再多的表揚和鼓勵,孩子也很難建立起自尊和自信。

要想讓孩子尊重他人,父母首先要尊重孩子

日本作家池田大作說過:尊重孩子的人格,孩子便學會尊重他人。尊重孩子的人格尊嚴,是每個父母的責任。不論孩子的大小,他們都是實實在在的一個人,這就是說父母要尊重孩子的人格,與孩子平等相待,保護孩子的自尊心,用欣賞的眼光,鼓勵性的話語去真誠而積極地評價孩子。在家裏,父母要從小就把孩子當做獨立的社會人來養育。這樣培育出的孩子,走上社會就能夠成為獨立的社會人,並具有“後生可畏”的勁頭。

——成墨初《不打不罵教孩子60招》

3歲的洋洋在和別的小朋友一起玩的時候,經常搶人家的玩具,惹得小朋友哭著向自己的父母告狀。洋洋的媽媽經常給人家賠不是。回到家,媽媽告訴洋洋以後不要再搶小朋友的玩具,要什麽樣的玩具媽媽給他買。可是,媽媽給洋洋買了很多玩具,他還是搶其他小朋友的玩具。洋洋媽媽很苦惱,對於洋洋這樣的孩子,該怎麽辦呢?

3歲半的悅悅跟著媽媽參加一個聚會,在聚會的幾個小時裏,悅悅一點兒都不讓媽媽省心。當媽媽和別人聊天的時候,她不是要果汁就是要冰激淩,媽媽讓她等一會兒,她就大喊大叫。參加聚會的一位阿姨對悅悅說:“悅悅可乖了,聽媽媽的話啊!”結果悅悅撲過去打了那位阿姨一下,嘴裏大聲喊著:“閉嘴!”氣得媽媽當眾打了悅悅屁股幾下,悅悅更是哭鬧起來沒完。

孩子一些不尊重別人的行為經常讓我們感到苦惱,甚至憤怒。我們在家經常教育孩子出門要有禮貌,家裏來了客人要好好接待,可是孩子的表現經常會讓我們失望。我們不明白,孩子為什麽學不會尊重別人呢?

◎了解孩子為什麽不尊重別人

日本作家池田大作說:“尊重孩子的人格,孩子便學會尊重他人。”可見,孩子之所以不尊重別人,是我們對孩子的尊重不夠。

有些父母可能很納悶,兩三歲的孩子也需要尊重嗎?答案是肯定的。馬斯洛“需要層次理論”中的第三層便是被尊重的需要,多小的孩子都渴望自己受到尊重。我們尊重孩子,孩子便學會如何去尊重別人。可是,我們做父母的采取的一些方式讓孩子感覺不到受尊重,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麵:

其一,父母居高臨下地指揮一切。我們利用“權威”來指揮孩子,不顧他們的意願,為他們設計人生。比如,你該報什麽興趣班,你要學好英語,你要……這樣的指揮完全讓孩子感覺不到人格的尊重。

其二,包辦代替,過度保護。兩三歲的孩子正是開始學習獨立的時候,他們喜歡自己的事情自己去做,如果我們擔心孩子做不好就代替他們去做,擔心孩子安全不允許孩子幹這幹那,那麽孩子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就會受到限製。

其三,經常訓斥、懲罰孩子。孩子在進行探索、嚐試的時候可能會犯一些錯誤,訓斥、懲罰是最傷害孩子自尊的方式,甚至會給孩子的心靈留下一生的陰影。

孩子不是我們的私有財產,隻有我們懂得尊重孩子,孩子才能從我們的示範中學會如何去尊重別人。

◎如何尊重孩子,才能讓孩子懂得尊重別人

首先要端正思想,放下自己的“權威”思想和高高在上的架子,改變“我說你聽”的教育方式,蹲下身和孩子平等地溝通,讓孩子感覺到自己作為一個人應該享有的權利。

要學會和孩子溝通。不要以為孩子是自己的,說話就可以很隨意。比如,我們命令孩子幫我們拿報紙,然後一聲不響地接過來,邊喝茶邊看報。我們的態度直接影響著孩子對待他人的態度。因此,在平時與孩子交往中,我們要為孩子示範說話的禮貌,經常說“請”“謝謝”“對不起”等禮貌用語。

給孩子自己做主的機會。在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我們和孩子意見不一致的情況,我們要學會給孩子自己做主的機會。就拿平常的小事來說,比如孩子想穿一件紅色衣服去幼兒園,而我們覺得搭配起來不好看。這時候,我們需要給孩子自主選擇的機會,讓孩子自己去承擔選擇的後果。他們可能因為小朋友說不好看而改變主意,但我們的尊重會讓孩子在與人交往時懂得尊重別人的意見。

尊重孩子的所有權。尊重孩子的所有權就是教孩子懂得尊重別人的物品。上麵第一個例子中,洋洋就是不尊重別人的所有權,隨意搶奪小朋友的玩具。不要以為我們給孩子買的玩具自己就可以隨意支配,其實,送給孩子的東西的所有權都屬於孩子,我們要用當然要借,還要經過孩子的允許。比如,我們想用用孩子的畫筆,就要對孩子說:“寶寶,能把你的畫筆借給媽媽用一下嗎?”孩子得到了尊重,就會用相同的方式對待別人。

除此之外,我們還要做到不當眾揭孩子的短,不當著孩子的麵抱怨、議論、嘲笑別人等,我們的做法都是為了給孩子樹立一個好榜樣。

特別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