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討厭羅密歐的朱麗葉 (1)

黃昏的街道上,人群三三兩兩。一陣清脆的歌聲由遠及近——

“古巴比倫王頒布了漢摩拉比法典,刻在黑色的玄武岩,距今已經三千七百多年,你在櫥窗前凝視碑文的字眼,我卻在旁欣賞你那張我深愛的臉……”秦芳和錢珊珊哼著歌從遠處走來。

飛揚的青春,朝氣的臉龐,引得行人紛紛注目。

珊珊用手肘頂了阿芳一下:

“喂,今晚周傑倫在體育館舉辦演唱會,要不要一起去看?”

阿芳的家境不是很好,她不願意增加父母的負擔:“票太貴了,還是算了吧!在家聽CD也是一樣。”

“去嘛去嘛!難得一次,”珊珊一邊撒嬌一邊央求,“再說,聽CD哪有在現場來得刺激,我平時最喜歡聽他那首《愛在西元前》”

珊珊情不自禁地唱了起來。

周傑倫的演唱會真的好難得,阿芳想,也許可以試著放縱自己一回。假如超出家裏的預算,就出去打工。決心一下,心情頓時大好,她看了珊珊一眼,合著她的拍子一起唱起來:

“我對你的愛寫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布達米亞平原……”

忽然,阿芳不動了,身邊達芙妮專賣店的櫥窗裏、一雙紅色的新款高跟鞋吸引住了她的目光。

“阿芳,你想買鞋啊?”

珊珊試探著問。

阿芳看了看自己腳上的舊皮鞋,又看了看櫥窗裏的達芙妮,輕輕地搖了搖頭。

一千二百元的標價畢竟不是像她這樣的窮大學生能承受的。

“我們走吧。”阿芳笑了笑,拉著珊珊往前走去。

忽然,一輛紅色跑車急馳而來。

車子碾過路邊的水坑,濺了二人一身水。

“喂——,你是怎麽開車的?”

火暴的珊珊頓時破口大罵。

“怎麽啦?”潘彬彬茫然地從車裏探出頭。

“你說怎麽啦?”珊珊一邊用力擦衣服,一邊大聲抱怨,“好端端地,濺我們一身水!”

彬彬下車看了看,有點不好意思:“對不起,二位,我不知道這兒有個大水坑。”

“潘……潘彬彬?”珊珊抬頭之際,看到彬彬,頓時眉開眼笑地來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沒關係,沒關係,都是我們自己不好,不該靠這個大水坑太近。”

“珊珊。”

阿芳狠狠地瞪了珊珊一眼,珊珊眼裏全是彬彬,絲毫沒有察覺。

彬彬不經意地轉頭瞟了阿芳一眼,愣住了。作為有錢人家的大少爺,彬彬身邊從來沒缺過女孩,可是卻沒有一個像眼前的她那麽能打動人心。

奇怪,彬彬想。論美貌,她算有幾分姿色,但比不上他遠在美國讀書的青梅竹馬宋凱西,論溫柔,英德學院裏想對他溫柔的女孩多了去了,他想要,可以從學院的前門排到後門,連縫隙都插不進,那到底是為什麽呢?

阿芳對於彬彬放肆的目光本能地抗拒著。

對了,是倔強,這女孩有股子倔脾氣,讓人有忍不住想去征服她的。念及於此,彬彬不由自主地笑了。

這時,一個戴墨鏡的女孩拎著大包小包從商店裏出來。

“彬彬,幫我拿一下東西。”

"OK!”

彬彬飛快地從皮夾裏抽出兩張百元大鈔,塞進阿芳手裏:“你們把衣服拿去洗洗,我還有事,先失陪了。”

說完,他上前接過那女孩手裏的東西,往跑車後一拋,準備離開。

阿芳頓了頓,忽然跑上前攔住他的車子。

“你剛才已經為你的行為道過歉了,這些錢我們不需要,請你拿回去!”

“你別誤會,我沒有別的意思,我隻是想表達我的歉意-—”

“表達歉意靠的是誠心,不是錢,別以為有幾個錢就了不起,我告訴你,這世上有很多事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

阿芳把錢往彬彬手裏一塞,拉著珊珊轉身就走。

彬彬凝住了。

他身後的女孩輕輕地推了他一把:“彬彬,你走不走啊?”

“走,走,當然走。”

一列輕軌飛馳而過。阿芳頭也不回地往輕軌站走去。

珊珊跟在後麵,嘟著嘴抱怨:“哎,你吃錯藥啦?幹嗎跑過去把錢還給他?你知不知道,二百塊錢正好能買兩張周傑倫演唱會的票,反正他有的是錢,區區一二百塊對他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而已,你呀,真是的……”

“我生平最看不慣的就是那種喜歡拿錢砸人的紈絝子弟,手上有幾個錢就自以為不可一世,好像全世界所有的人都要屈服在他的金錢之下,我這麽做是要他明白,不是什麽事都能靠錢來解決的,這個世上還有許多不為金錢所動的人,你明白嗎?”

“我不明白,我隻知道,本來我們可以省去一番唇舌,直接去聽周傑倫的演唱會,現在又要大費周折地編謊話來騙父母掏錢了。”

“好了好了,別抱怨了,最多我請你吃冰淇淋,好不好?”

“這還差不多。”

輕軌馳進站台。珊珊挽著阿芳往裏擠去,二人靠窗坐下。

“喂,你知道剛才那個男的是誰嗎?”珊珊歪著頭,一臉興奮地問。

“不知道。”

“他就是我們學院建築係最出名的白馬王子潘彬彬,人家不但長得好,家世好,就連成績也是係裏數一數二的,大家都叫他小貝。”

“什麽小貝,我看他可比貝克漢姆差遠了。”

阿芳有點不屑。

“不是貝克漢姆的貝,是貝聿銘的貝,造盧浮宮金字塔的貝聿銘你沒聽過嗎?你也太孤陋寡聞了。那你知不知道剛才坐在車裏戴墨鏡的那個女誰?”

“誰?”

“我們學院的外語係之花蘇雪,你想想看,連一向眼高的蘇雪都拜倒在他的西裝褲下,可想而知,他的魅力有多大了。”

“是嗎?我怎麽沒感覺出來?”

“你的審美眼光一向都有問題,在你眼裏隻有那個什麽傑克麥克的,真不知道你是怎麽想的?”

“喂,我再鄭重向你聲明一次,我跟麥克隻是普通朋友,我們倆沒什麽,你別老是把我們倆扯在一起,Understand?”

麥克是阿芳童年時的鄰居,後來全家都搬到外地去了,四年前他大學落榜,來上海的大酒店當門童,二人才再度有所接觸。阿芳身邊的人都看出麥克對她的那點癡,隻有阿芳自己,始終認為麥克隻是她的好哥哥。

“你沒什麽,並不代表他也沒什麽。我覺得他對你挺有好感的,要不然他也不會有事沒事老往你家跑。”

阿芳假裝生氣,作勢要打珊珊。

“好好好,不說不說。不過話又說回來,那個潘彬彬長得實在是太帥了,要是我將來的男朋友能像他那樣,就算要我折壽十年,我也心甘情願。”

“既然你那麽喜歡他,你就去追他啊!不是有句老話說—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層紗嗎?你們之間才隔了一層紗,你一定有機會的。”

“好哇,你敢笑我。”

“誰叫你那麽花癡。”

公路上,彬彬悠閑地駕著車。

阿芳倔強而美麗的身影一次又一次地在他腦海裏盤旋。

“彬彬,你跟嘉俊是同學又是好朋友,他畢業找工作的事就拜托你了。”

蘇雪是彬彬最好的朋友林嘉俊的女朋友,一個典型的上海女孩。

蘇雪無奈地說:“他不像你,家裏有錢,什麽都不怕。現在畢業的大學生那麽多,競爭又那麽激烈,像他這樣算不上優秀又算不上差的人,很難在上海站穩腳跟。”

“你放心,我和嘉俊那是什麽交情?他的事,就是我的事,我會跟我爸爸說的。”

蘇雪看了彬彬一眼,如釋重負。

“蘇雪,”彬彬假裝不經意地問,“剛才那兩個女孩——”

“很臉熟對吧?她們是我們學院中文係一年級的新生,我記得她們來報到的時候,我幫她們登記過。”

“那——你知不知道那個卷發女孩的名字?”

“大少爺動心了?”

“瞧你說的,我不過隨便問問,你不說就算了。”

“她叫秦芳。”

阿芳家住在離市區不遠處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弄堂裏,住在這裏的人,家境多半不是太好。

就拿阿芳家來說,她父親秦福生白天在廣告公司幫人畫海報,晚上還要兼職替人送機票,一個月下來勉勉強強賺個千把塊,隻夠日常開支;她母親韓敏珍就更不用說了,擺個小攤賣水果,還常常被工商人員罰款什麽的,一來二往,哪還賺得到錢?再加上阿芳和弟弟阿風的學費、雜費一大堆,一家人常常捉襟見肘,四處借貸。

不過,家裏再怎麽辛苦,敏珍都不會讓兩個孩子受委屈。她總會想方設法,讓他們感覺不出自己跟同齡的孩子有什麽不同,所以阿芳和阿風的心態一直很好,從來沒有因為貧窮而抱怨過什麽。

“媽,我回來了。”

阿芳走進廚房的時候,敏珍正在做飯,她看了女兒一眼。

“今天怎麽這麽晚?”

“係裏搞活動,走不開。哦,對了,媽,英語四級快開考了,兩邊跑不方便,最近我可能要在學校裏住一陣。”

“你自己安排吧,來,先幫我把空心菜摘一摘。”

阿芳一邊摘菜,一邊盤算著該不該向母親提出想去看演唱會的事。

“媽,你知道錢珊珊嗎?”阿芳拐彎抹角地道。

“當然了,她不是你最要好的同學嗎?”

“嗯,就是她,今晚她約我去聽周傑倫的演唱會。”

“要多少錢?”

“最便宜的票好像要一百。”

敏珍麵露難色。

阿芳不想母親為難,一笑:

“算了,我隻是隨便說說,不一定要去的,反正我還有周傑倫的CD可以聽。”

阿芳繼續摘菜,眼底不經意地流露出失望的神情。

敏珍想自己不能給兒女們過好日子已經夠委屈他們了,更何況阿芳還這麽懂事,從小到大,甚至連夏令營都沒參加過。

敏珍偷偷背轉身去,從口袋裏掏出一大把零鈔,一張張仔細地數著。

“這裏隻有八十四塊,你先拿著,剩下的等你爸回來,我向他要。”

敏珍把一疊皺巴巴的鈔票塞到阿芳的手裏。

阿芳小心翼翼地試探:“這些錢你沒有急用吧?”

敏珍一笑:“暫時沒有。”

阿芳雀躍地在母親臉上親了一口。

福生從外麵進來的時候,阿芳正在收衣服,她看到父親一臉沮喪,不敢去惹他,放下衣服,偷偷地溜進了廚房。敏珍還在炒菜,阿芳慢慢地走過去,低聲道:“爸回來了,他今天的心情好像不太好。”

時鍾滴答滴答地響著,屋裏靜得一點聲音也沒有。福生坐在一邊猛抽煙。

韓敏珍看了他一眼,知道他不想在孩子麵前說心裏話,忙轉身看看女兒:“阿芳,你不是約了同學看演唱會嗎?時間差不多了,你去吧。”

“福生,你那兒有沒有零錢,給她二十塊。”

福生掏出二十塊給阿芳。

阿芳接過了錢,看了父母一眼,似乎預感到了什麽,但既然父母不說,她也不好多問。

“爸,媽,那我先走了。”

福生從口袋裏掏出一個信封,遞給敏珍。

她打開一看,裏麵竟是一疊厚厚的人民幣:“這——?”

“公司知道我在外麵替人家送飛機票賺外快,這些是遣散費。”

夫妻倆相對無言。

阿芳走到弄堂口,見麥克踩著自行車帶著阿風搖搖晃晃地從遠處過來,頓時板起臉:

阿風,你怎麽這麽晚回來,媽忙了一天已經夠累了,還要為你留飯熱飯,你好意思嗎?麥克,你也真是的,明知道家裏為他操心,還帶他到處瘋!瞧,把他的心都玩野了。”

麥克想解釋些什麽,被阿風打斷:“姐,我們不是去瘋,我們是去打籃球,現在不是提倡全民健身運動嗎?我算過了,到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我正好二十三歲,如果我現在練習的話,到時候說不定還能為國爭光呢。’

阿風調皮地做了個鬼臉,轉身入內。

對這個弟弟阿芳向來沒什麽辦法,她輕輕地搖了搖頭,繼續往前走。

“阿芳——”麥克追上去,怯怯地叫了一聲。

“你去哪兒,要不要我陪你去?”

“不用了,我約了同學看演唱會。”

麥克似乎覺察到阿芳不願意他跟著,不禁有點失望:“那,我在你家等你。”

“到底什麽事?”

麥克搖了搖頭。

阿芳一笑:

“既然沒事就早點回去休息,別忘了,你明天還要去酒店上班呢。”

阿芳一笑,轉身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