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尊重易性者和易裝者的權利

作為一個現代文明社會,尊重少數族群的權利是起碼的標準;作為一個文明的現代人,我們也要學會尊重與自己有不同性別認同的兄弟姐妹。對他們的任何一點歧視都隻能表明我們自己的粗俗無知。

據報載,我國某城市苻一位男士,常常趁妻子不在家時偷穿她的衣服,一次不慎被對麵鄰居偷拍下來,被訛詐了不少錢財,事情傳開後,搞得他在單位抬不起頭來,還為此丟了工作。他的處境令人同情,他作為一個沒有傷害他人的守法公民應享有的權利和尊嚴值得我們關注。

這位男士屬於在性別認同方麵不符合“規範”的少數人群。對於跨越性別現象,國際性學研究中有許多術語來加以描述。據不完全統計,描寫這一現象的詞匯包括:跨越性別,性別出軌,間性,雌雄同體,兩性人等。

雌雄同體者一詞的來曆是

宙斯之子和與美之女神的結合。關於雌雄同體者有兩則神話故事:其一是二者生了一個孩子,性別難以確定;其二是他倆的孩子特別漂亮,水仙女愛上他,與他合為一體。

雌雄問體現象又被稱為“第三性”問題,專指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不一致者。曆史上有些文化相信這樣的人擁有雙重靈魂。對易性傾向的標準定義是:一種不喜歡自己的解剖學性別的持續感覺,一種放棄自己的**過另一種性別的生活的持續願望,一位陷在錯誤的身體中的人。

易裝傾向是一種純粹的人類現象,其他動物中不存在,因為它們不穿衣服。易裝現象又可細分為內衣易裝、儀式性易裝、強迫性易裝、同性戀易裝等。

在西方社會中,易性易裝現象最早出現在女性當中。雖然目前大多數易性易裝者都是男性,但是最早對自己的性別感到不安的卻是女性。在過去的幾個世紀,有幾千名西方女性像男性一樣生活,有的是因為她們認為自己屬於男性;有些是為了逃避嚴格的女性角色。越來越多的受過教育的單身女性拒絕結婚和做母親,采取參加工作和結交朋友的生活方式,威脅到規範的性別角色。19世紀至20世紀,跨越性別者多為男性,可能由於女性地位提高,對男性角色行為規範變嚴所致。

易裝現象還大量出現在文學藝術活動中。早在17世紀就有男孩在戲劇中扮演女人。哈代的《還鄉》就是由男扮女裝者出演的。莎土比亞戲劇中有許多女易裝者,但是沒有男易裝者。1848年出版的一部小說《倫敦的奧秘》中有一位女扮男裝的女主人公。我國傳統戲劇中也有男女反串的習俗,如京劇的男扮女裝,越劇的女扮男裝等。

對於跨越性別現象的治療是在20世紀才出現的,此前這些現象或者被忽視,或者被當做罪惡和犯罪來對待。1990年出現荷爾蒙替代療法,用於變性。本傑明是易性之父,他發起了關於變性病原學的辯論,認為易性者是女性靈魂進人男性身體,或者是男性靈魂進人女性身體。他發明了荷爾蒙治療,使身體與心理兩相一致。他的治療實踐導致了跨越性別的研究。當然,有很多易性者隻滿足於像異性一樣生活,對做變性字術並不執著。

易性者和易裝者所受到的歧視,就像黑人在美國、南非,猶太人在德國所受到的歧視一樣。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民權運動後,人們的看法有所改變,但是易性者和易裝者的處境仍然不是太好。作為一個現代文明社會,尊重少數族群的權利是起碼的標準;作為一個文明的現代人,我們也要學會尊重與自己有不同性別認同的兄弟姐妹。對他們的任何一點歧視都隻能表明我們自己的粗俗無知。讓我們試試脫離野蠻,做個文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