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全麵配合 (3)

李明知道這件事情很嚴重。這台計算機的機箱是李明為用戶特殊設計、采用單獨的模具做的,其他公司沒有這個模具,不可能生產相同樣式的機箱。如果有人也在銷售同樣的產品,那麽這個人起碼要知道機箱是在什麽地方生產的,並進到了貨,然後又進行了組裝。產品配置與明智科技正式發布的產品一模一樣,也就是有人在製造假冒的明智科技產品。說實話,查出原因並不難。經過幾個月的觀察,李明掌握了證據,他確認這件事是劉利偉做的。

李明不想跟劉利偉搞得很僵,他讓劉海軍通知劉利偉離開明智科技,並把海龍電子配套市場的櫃台撤了。

後來李明認真思考那件事,覺得處理得有些草率。如果當時他直接跟劉利偉麵談或者將這些人正式收編,很有可能會增強明智科技的實力。但是,他那時年輕氣盛,實在不能心平氣和地接受劉利偉的背叛。按照他的估算,劉利偉一幫人的做法至少涉及五百多萬元的銷售額。

李明把劉利偉等人推出明智科技,等於把劉利偉推向了火海:他有四五個人,得考慮生存,他們需要生財的機會。況且,劉利偉手裏也有不乏智慧的人。他們用最快的速度注冊了一個公司,也叫明智××公司,法人代表是劉利偉。

李明以為自己高抬貴手放了劉利偉一馬,但是劉利偉的侵權行為依然在繼續。李明後來再次在用戶那裏發現了假冒的明智科技產品。隨機攜帶的說明書,還是明智科技原來印刷的。看來劉利偉的人缺錢,不得不鋌而走險。

陳律師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在李明辦公室的。李明把這件事情告訴了他,希望他能夠幫自己解決這個問題。

陳律師是一個活躍在中關村的律師,在中關村有個門臉。實際上,當年陳律師不是一個律師,他沒有律師證,隻是一個業務員,專門在中關村附近找一些案子來做。用陳律師的話來說,律師有大小的區別,不在於文憑的高低,而在於能否辦成事情。陳律師有很多辦法幫助客戶達到目的。

聽了李明介紹,陳律師說他有辦法幫李明。他先問李明的目標是什麽,李明說:“讓劉利偉終止侵權!”

陳律師分析了細節,認為必須采用法律的手段來處理這件事情,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起訴劉利偉及劉利偉的公司。他給李明提了兩種合作方式:一種是完全按照李明的要求操作,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完全由明智科技負責;另一種是按照陳律師提供的思路合作,明智科技隻需出一部分啟動資金,之後因為這件事的法律訴訟而產生的經濟效益歸陳律師的事務所,明智科技的花銷可以從中扣除。

李明聽了陳律師的介紹,不禁有些疑惑,這件事情還能夠產生經濟效益?這讓他費解。他隻聽說過美國的律師會做這種事情,沒想到中國也有這種事情,而且還發生在自己身上。

陳律師肯定地說:“你隻要授權我去處理這件事情,我會安排律師來做,這樣你就會一步一步相信。不過,你的公司要配合我們的工作。”

李明問:“能先說一下你打算如何處理嗎?”

陳律師說:“必須先簽訂協議,先付一小筆費用,我才能跟你講如何操作。這一小筆費用隻代表你的誠意,表示你不會拿著我的建議去找別的律師事務所。不過,話又說回來,我能做到的事情,別人不一定能做到。”

李明問:“這一小筆費用是多少錢?”

陳律師說:“五千元就可以。”

李明一想,要辦的事情很大,這點錢不多,於是就同意了,首先簽訂了一個意向,付了五千元。這五千元錢作為首付,也可以算到以後的費用中。接著,請陳律師講了準備如何操作。

第一步,李明首先要提供的是證據。沒打過官司的人或許對證據沒有切實的感受,包括李明,也沒有體會到證據的重要性。

第二步,利用法律手段起訴劉利偉及其公司。

第三步,請求執法機關依法保全資產,比如查封劉利偉及其公司的財產。

李明有些將信將疑,陳律師說一定沒問題。於是兩人開始檢查李明準備的證據情況。

正如陳律師所料,李明的證據隻是一些簡單的材料,不能作為有效證據。比如,李明認為劉利偉私自向用戶銷售了計算機,並且使用了明智科技的LOGO,如果向法院陳述這個事實,就需要拿到用戶的采購清單,還需要用戶確認數量,而李明的提供的材料隻是他單方麵的材料,沒有用戶的認可,這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李明點點頭。看來陳律師確實專業,他開始相信了。陳律師說:“這件事情想成功的話,必須進行謀劃,需要設計一個套,讓劉利偉鑽進來。”

李明表示願聞其詳。

陳律師說:“第一,以前發生的侵權行為可以慢慢統計,需要設計一個圈套讓用戶來證明是劉利偉銷售的電腦,而不是明智科技的。第二,我們需要設計一個購買意向,讓劉利偉來出售明智科技的計算機,抓一個現行,需要他提供發票、合同一類的有效證據。”

李明聽了,眼睛都亮了。陳律師有這個本事,確實是其他律師不能做到的,這簡直有點兒違背職業道德。

李明小聲問:“那麽,第二步你打算怎麽辦?”

陳律師說:“我有一個最好的辦法,在郊區縣找一個小公司,向劉利偉訂購明智科技的計算機。這個交易必須成功,得有合同,有發票,而且這個交易需要花的錢得明智科技提供。”

李明想了想,說:“同意。”其實,李明這個人並不是很壞,陳律師很會做客戶的工作,把不道德的責任自己承擔了,因為,他要掙錢。

陳律師說:“你想辦法統計這種侵權行為給明智科技造成的經濟損失,當然,越大越好,但一定要有據可依。”

在陳律師說這話的時候,李明已經想好了如何讓那些買了假貨的用戶提供證據。他想,不能太驚動用戶,因為用戶之所以敢買假冒的明智科技的計算機,一定是跟劉利偉有過私下交易。劉利偉肯定也不敢告訴用戶這些產品並非明智科技官方發布的產品,他很可能對用戶說這些產品的保修與維護由其管理的櫃台負責。李明不能得罪這些用戶。所以,李明決定組織一場免費保養活動,派售後人員到用戶那裏去免費做產品維護,比如除塵、檢查穩定性。對部分優質客戶要進行送內存的活動,即隻要花一半的價錢,就可以升級內存。但是,用戶需要將產品序列號及出廠日期和同時期同產品的訂購數量報給明智科技。這次的活動要做得冠冕堂皇,讓人感覺是明智科技回饋客戶的行為。

陳律師聽了李明的想法,覺得可行,並囑咐李明,一定不能驚動劉利偉。李明心裏有數,把劉利偉的幫派踢出明智科技,實際上對公司的形象也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可以說是傷筋動骨了。雖然劉利偉偷偷地做老鼠倉,但是他確實也完成了公司指定的銷售額,甚至海龍電子市場的櫃台有時還超額完成。算起來,劉利偉在明智科技幹了四年多,確實頂起了銷售的半邊天,而拿到的工資和提成並不是很多,他有外心也屬正常。不過,明智科技在法律意義上是李明的公司,劉利偉隻是一個打工的。雖然李明曾經承諾過“好好幹,大家都股份”,但要實現這個承諾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為除了出錢投資當股東,沒有更好的辦法。隨著經商經驗的豐富,李明更加相信,隻有出錢投資了企業,才會對企業真正負責。

有了劉利偉的教訓,李明對劉海軍完全采用了另一種用人策略。他跟劉海軍說:“以你的學曆,你的本事,你說自己值多少錢。三險一金公司全給你上,我也不給你什麽幹股,那些都是假的,我就給你錢!”

劉海軍也聽說過劉利偉的一些事情,感覺李明要重用自己了,一下子不知道自己的工資應該是多少了。其實很多打工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值多少錢,他們隻是與別人比,別人多少,我也多少,而不會采用另一種思維方式,想想自己能夠給公司創造多少財富,公司應該相應地給自己多少工資。劉海軍不算聰明,他的銷售才能不如劉利偉,但是起碼從表麵上看,他比較踏實。劉海軍思想鬥爭了半天,最後要求的工資,也就是當年劉利偉在明智科技的工資水平。李明想了想說:“海軍,你就使勁幹吧,如果有一天,你覺得自己工資低了,可以隨時提出來,隻要你的理由充分或者其他公司給你的更高,我就給你漲工資。”

劉海軍確實沒想到李明會這麽說,比較緊張。想著怎樣幹才能把工資漲上去,他有一種躊躇滿誌的興奮。李明把加強售後服務以及開拓新市場的任務交給了他。那個時候的劉海軍,鼓足幹勁要報答李明的知遇之恩,而李明把劉利偉踢出去之後,也需要新的左膀右臂。

李明在給劉海軍布置工作的同時,陳律師已經拿到了李明的授權,在郊區縣的一個鄉鎮找了一家小公司,安排它與劉利偉的公司聯係,購買明智科技的工業計算機,要訂二十台,先預訂一台,然後又授權一個相當可靠的自然人,準備在那個鄉鎮起訴劉利偉侵權。

李明對陳律師的第二項安排感到不理解,為什麽要在一個小鄉鎮起訴,而不在北京市區的法院起訴?

陳律師耐心地向李明解釋:市區法院的案子多如牛毛,上千萬、上億的經濟糾紛案每個月都百十件,法官根本沒時間接你的案子,即使你起訴了,至少也要等兩個月後才會受理。但是在小鄉鎮肯定在兩天之內法官就會拿到起訴書。

李明又問:“那裏的法官有那麽大權力嗎,能管咱們的案子?”

陳律師說:“這才是我處理這件事情的核心,法官沒有大小,可以異地辦案,何況都在北京呢。”

李明雖然有些懷疑,不過他也沒有其他辦法,因為已經花錢了,權且看看效果再說,於是耐心地等劉海軍統計的數據。

劉海軍用了近兩個月的時間,統計出假冒的計算機大約有兩百台左右。李明知道,這是不完整數據,還有一些外地用戶沒有統計到。

李明把這些數據給了陳律師。很快,陳律師的訴訟請求就寫出來了。根據這個數據,每台計算機給明智科技造成的損失約一萬元左右,劉利偉及其公司要向明智科技賠償經濟損失約兩百萬左右。

李明一看這個數字,嚇了一跳:這光訴訟費用就不少呢,再說劉利偉有這麽多錢嗎?

陳律師想了想說:“可以跟法院說一下,先交一部分訴訟費用,比如五萬元。”

李明忽然意識到這事兒其實也有風險,問:“你能從劉利偉那裏要出錢嗎?可別花了一堆訴訟費用,那家夥跑了,這不瞎花錢麽?”

陳律師說:“你放心,我有辦法讓他跑不了。現在,我們必須把劉利偉公司的地址及賬號提供給法院。”

李明想了想說:“你安排的那個小公司,不是可以拿到劉利偉公司的賬戶信息嗎?”陳律師說:“我們得知道他還有沒有其他賬戶。如果你沒有的話,我安排人去查。”

李明鬆了一口氣。陳律師還懂誰是雇主,不能老是安排李明幹這幹那。陳律師接著說:“我們得提前知道劉利偉的地址或者房產……”這李明知道,劉利偉曾經買過房子,需要貸款,公司給他開過證明,住址可以查出來。

確實,事情的發展讓李明也很佩服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