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奉子成婚——妻命太薄似桃花

關於唐三藏同誌,最令人疑惑的就是他的身世之謎。普遍地認為講述他身世的附錄《陳光蕊赴任逢災江流僧複仇報本》乃是後人補作,與原著矛盾較多。因此,在這裏唐三藏的身世的推斷也出現了很多的版本。有人認為是李淵,有人認為是劉洪,也有人認為就是陳光蕊。那麽,他的父親到底是誰呢?其實,三藏的親生父親另有其人!

有一點需要明確,那就是三藏的親生父親不是陳光蕊。這一點已有前人給出了論證,但是畢竟關乎殷小姐的名譽,還是要簡單敘述一下。

此間最大的疑問就是殷小姐婚後產子的時間問題?陳光蕊成親之後,授了江州州主之職,前往上任。【離了長安登途,正是暮春天氣】,中途回了趟老家,接老母張氏一同前往江州。途中因張氏染病,耽擱了三日,並安排張氏租住在萬花店。然後,夫妻同往江州而去,深夜在洪江渡口,陳光蕊為劉洪李彪所殺。從長安出發到洪江渡口,究竟走了多久?有人按常理推算出應該在十八天左右。其他都有時間標明,就是這兩段路程有爭議:第一,從長安便道到家再到萬花店走了多久?第二,從萬花店出來到洪江渡口究竟走了多久?

對於第一點,後文三藏前往長安報信時,對在萬花店的婆婆道,【此去隻月餘則回】,那麽單程應在最多不過二十日。而且,從後文來看,【此去隻月餘則回】是指從長安報信領兵到江州報仇結束再回到萬花店,這所有的事情辦完才【月餘】。因此,從長安到萬花店單程絕對在20日以內。對於第二點,書上沒有明說,隻說是【途路艱苦,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但是有漁夫曾經對光蕊說過,魚是從【離府十五裏洪江內打來的】。說明洪江離萬花店很近。從萬花店出發到洪江尋找渡口,最多也就一兩天時間,不可能一直找不到渡口。因此,放寬時間,從長安到洪江渡口就算一個月吧。

有人說,當時光蕊母親染病要求留下時曾說過【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裏賃間房屋,與我暫住】。此中有【炎熱】二字,表示至少當為初夏時節。出發時為暮春時節,如今至少已是初夏,此間路上行走為三月也說得通。但是,這裏老人家說得清楚,【恐添疾病】表示根本沒病。其實老人家心裏比誰都清楚,這個媳婦是個未婚先孕的。開始的時候恐怕沒注意到這事,一路上的觀察終於緩過神來了。因此,婆媳關係必然不和。【我身子不快】其實是借口,真實是心裏不快。因此,對於母親的要求,光蕊也沒反對。要不然,怎能把高堂老母扔在這麽個兩頭不落的地方(既不靠家,也不靠衙)。所以,這個【炎熱】隻是借口。

從長安到洪江渡口,絕對在一個月之內。後來在第三十七回《鬼王夜謁唐三藏悟空神化引嬰兒》三藏親口言道:【“……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占,經三個月,分娩了我。”】那就是說,殷溫嬌小姐最多結婚四個多月便生下三藏了。這不是正說明了殷溫嬌是未婚先孕了嗎?這麽推算,照理是不錯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裏還存在著另外一個疑問。那就是《西遊記》本為神話,其中殷溫嬌婚後四月生子的情節可能與天意有關。其目的無非為了說明唐三藏的非凡身世,並據此為三藏的豐功偉績作注解。這種說法並非空穴來風,不管是神話也好,還是傳奇也好,甚至是曆代正野史書中也不乏其例。比如,《封神演義》中的哪吒就是其母懷孕三年零六個月之後出生的。這個離奇的身世,意在突出哪吒的與眾不同。《西遊記》出現這樣的情節,會不會也有類似的考慮呢?應該說《西遊記》中看不出有這層含義。

如果真的是有這層考慮,可以直接就明寫唐三藏的不足月出身的身世。直接講明之後,反而更能證明唐三藏的不同凡響。其實,關於這一點《西遊記》書中就有現成的實例。第六十六回《諸神遭毒手彌勒縛妖魔》中,在介紹武當山真武大帝的時候有這麽一段文字:【上帝祖師,乃淨樂國王與善勝皇後夢吞日光,覺而有孕,懷胎一十四個月,於開皇元年甲辰之歲三月初一日午時降誕於王宮。】善勝皇後懷孕一十四個月之後這個真武大帝才出生,看來這位祖師的確是身世神奇。想要以此來裝點門麵,就必須要不論何時何地都要不失時機地廣而告之。否則,門麵裝點給誰看?因此《西遊記》原著作者是知道這麽個抬高身價的小小伎倆的。三藏的降生一事是如此之隱秘,顯然不可能是為了顯示他的不同凡響。因為隱藏絕不是達到廣而告之效果的正確途徑。因此唐三藏不足月降生之事絕不是為了抬高其身價的文字伎倆,而確確實實是因為殷溫嬌未婚先孕之事實。

確定了這一點,我們來看看這一回中到底隱藏了多少秘密。

先從陳光蕊的大婚說起吧。陳光蕊金榜題名之後,【跨馬遊街三日】,恰巧殷丞相府拋繡球卜婿。殷溫嬌小姐,又名滿堂嬌,一眼看中狀元郎,【心內十分歡喜】,遂將繡球拋中光蕊。且不說殷小姐將門虎女,這百發百中的百步穿楊之技令人歎服,下麵的事情越來越神奇了。拋中光蕊之後,不問緣由,就直接拉進府去拜堂了。就算是拋繡球卜婿,也用不著這麽著急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還要不要?這堂堂的宰相府還有沒有禮數了?這是嫁女兒還是拉郎配啊?光蕊同誌,已然鯉魚躍入龍門,身份不同了嘛。不再是那海州的寒酸書生了。而且,光蕊還有高堂老母在家守候,婚姻大事豈能不經得她老人家的允許?就算是拋繡球卜婿,成親也還要擇個良辰吉日吧?這個也不講究了?【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讚禮,將小姐配與光蕊。】乖乖,客人都事前準備好了!看來今晚一定要把這個女兒嫁掉了。

其實,《西遊記》中很多事情都是發生過兩次的,一次是虛寫、簡寫,一次是實寫、細寫。這拋繡球卜婿應該是個什麽樣的流程?唐僧也曾經曆過。兩相對比,即可看出真正的拋繡球卜婿的應有流程。這次純粹是造假。這是為什麽呢?顯然,此時的滿堂嬌已經有孕在身了,急於成親來文過飾非。這個急不光是時間上的急(肚子就要顯出來了),更重要的是事情一定要辦得利索緊湊。不然,男方一旦發覺其中有詐,誰願意進門就頂綠帽子啊?

這也解釋了為什麽由魏徵出麵如此之快地給光蕊安排職務,讓他二人速速離開京城。一則,老爺子不方便出來給女婿要官。二則,必須是外放的官員,要離開京城這個是非之地。(是不是有這樣的感覺:皇城根兒下麵的人特別能侃。)三則,時間一定要快,要給狀元公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氣勢,不能讓他緩過勁兒來。榜眼和探花還不知道在哪裏喝涼茶呢!人家狀元公已經帶著家眷上任去了。

緊接著,疑問又來了。【拜了天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嶽丈、嶽母。】仔細看看,特別是結過婚的同誌們,看出什麽來了嗎?不錯,次序不對。地球人都知道成親的流程是這樣的: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禮成!送入洞房!但是,高堂就在眼前,光蕊夫婦卻沒有拜。後來,【又拜了嶽丈、嶽母】,這就更奇怪了。這是個什麽禮數?高堂在上,稱什麽【嶽丈嶽母】?滿堂嬌要不要拜?【又】字,在這裏是個連詞,但有轉折的意思,這次下拜和婚禮上的跪拜之禮不是一回事。實際是,光蕊進來還沒給嶽丈嶽母行過見麵禮呢。馬上要進洞房了,怎麽也要意思一下啊,不然多不好意思。真是個憨實的後生啊!被人賣了還替人家認真數錢呢。

那麽,這個怎麽來解釋呢?事情一定是這樣的:滿堂嬌做了未婚媽媽這事,二老一開始肯定是不知情的。等到後來發現的時候,已經晚了。當然要追問女兒是誰幹的。滿堂嬌哪裏肯說啊?來個“就是不開口,神仙難下手”,一味地抹眼淚。這裏注意,滿堂嬌之所以不說,肯定是有原因的,絕不是因為害羞或是怕父母責罰。因為,如果不是特殊原因,滿堂嬌說出來,父母礙於顏麵也不得不答應這婚事。總比拋繡球卜婿靠譜吧。連這個辦法都用上了,還有什麽不能接受的?宰相殷開山是什麽人?開國元勳,一代武宰啊!能把丞相府修到紫禁城邊上的人,何等身份!何等地位!何等榮耀啊!哪裏受得這麽個窩囊氣?一問三不知,肯定要與女兒翻臉了。雖然,最後勉強答應了拋繡球卜婿的辦法,但是最終還是與女兒決裂了。因此,大婚之時,高堂在上,仍然不受一拜。

那麽,畢竟是什麽原因導致滿堂嬌守口如瓶呢?

“負心人”狠心辦了事又不認賬,是“負心人”另有所愛嗎?不是。不想混了,宰相的女兒也敢嫖啊?這種人,滿堂嬌還瞞什麽啊?直接就告訴老爺子拿人了。還是“負心人”懾於宰相府權勢,玩出火來了不敢承認,一走了之了?也不是。否則,“負心人”拋繡球那天就可以出現,繡球擊中,拜堂完事,殷丞相又不知就裏,能把他怎的?

原因隻可能是一個,這個人不方便露麵,不方便娶殷溫嬌小姐!不方便啊!那麽這個人究竟是誰呢?這麽大的譜。人家宰相的女兒都要做了未婚媽媽了,他那邊居然還不方便露麵!

我們繼續沿著原著往下看。

且看光蕊夫婦【途路艱苦,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隻見艄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這個【迎接】用得實是蹊蹺。兩個趕路的過客,何勞二位前來【迎接】?這其中怕有陰謀、預謀吧。後來,劉洪因見嬌嬌貌美,【陡起狼心,遂與李彪設計,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注意這裏的動詞,家僮是殺死的,光蕊是打死的。為什麽要將光蕊活活打死呢?必然是這樣的:劉洪邊打邊說:“打死你小子,什麽人不好娶,偏要動俺們家主任的女人。”

【小姐見他打死了丈夫,也便將身赴水。劉洪一把抱住】,說了句意味深長、值得琢磨的話:【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小姐本來就要跳水自殺的,還在乎你這【一刀兩斷】嗎?你用死亡來威脅一個打算自殺的人,這個邏輯靠得住嗎?顯然,這裏的【一刀兩斷】並非是指一刀將嬌嬌砍成兩截,而是感情上的“一刀兩斷”。這也是很多人判斷劉洪是嬌嬌的心上人的依據之一。光從這裏看,的確說得通。但是,這並不是唯一的解釋。

話說劉洪、李彪在渡口守候,接得嬌嬌夫婦前來。根據之前的【迎接】二字,這恐怕是事前就預謀好的。嬌嬌是知道這事的,因此一路上催促光蕊趕路,把個母親扔在萬花店也不管。至於是預謀私奔,還是斬斷情絲,不好說。看看嬌嬌的表現好像很矛盾。(有個狀元郎做相公,也不辱沒了自家,感情也不錯,跟著那個冤家不知何日方可出頭,說不定……不過,“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嘛,又……)不過,殺死光蕊及家僮肯定是嬌嬌未曾預料的,否則不會倉促投河。劉洪攔住嬌嬌尋死說道:“如果依了我的意思,跟我走,就什麽也別說了;如果不願意,就分手,恩斷義絕。”這時候,嬌嬌看事情已然這樣了,就應承了下來。

接下來的事情,恐怕誰也沒有想到。【那賊把船渡到南岸,將船付與李彪自管,他就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同小姐往江州上任去了。】第一,這個艄子劉洪怎麽有如此膽量,帶著這麽一個定時炸彈(嬌嬌)冒充陳光蕊往江州赴任?第二,為什麽李彪還在這裏繼續做艄子?為什麽不跟劉洪一起去江州享福?(難道李彪擔心走了之後,無人來此擺渡,苦了兩岸百姓?)

對於第一點,這也是認定嬌嬌和劉洪有一腿的有力證據。否則,劉洪在江州十八年,嬌嬌隨時可以下手為夫報仇。比如飯菜投毒、寫信舉報(老爹或者朝中其他官員)、到衙門喊冤(自己又是宰相之女,至少不怕別人使黑手),還不報了殺夫之仇?但是,這幾點全都否定了。從後麵的雙方對話來看,夫妻感情似乎還不錯;十八年來嬌嬌沒給家裏寫過信,可以說是音信全無;劉洪在江州官場應付自如,沒有遇到什麽障礙。那麽,到底嬌嬌和劉洪有沒有關係呢?是什麽關係呢?關係肯定是有的,但是要說是老相好就未必。而且,他一個艄子能有多少學識?竟在江州做了十八年的州主,還應付自如,不調不遷。劉洪不簡單。

對於第二點,李彪跟著大哥幹下了殺人越貨、強占人妻的勾當,大哥自己享福去了,自己還在這裏擺渡,這說得通嗎?就像兩個兄弟搶銀行,得了大筆銀子,哥哥去花天酒地去了,弟弟老實回家繼續種田?那麽李彪冒這個風險幹嗎呀?神經有毛病啊?大家都注意到了劉洪做了十八年的州主,不調不遷,這個很奇怪。但是,更奇怪的是李彪在洪江渡口做了十八年的艄子,未曾離開,一直到殷丞相調兵來抓他。因此,這個李彪才是真正的可疑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