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沿海鴉片走私網(3)

郭士立在1834年1月寫給渣甸的信中說:“我為這樣一種貿易日益增長的普遍前景而由衷地歡欣鼓舞,但也同樣為一個村莊居民(的行為)而感到痛心。這些村民我們以前沒有接觸過,當我們的船靠岸(準備取淡水)時,他們表現出很深的敵意。這使我們對這幫群氓沒有好感。”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後,幾乎在中國沿海的每一個重大事件中都有郭士立的身影:1834年年底,他被任命為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的中文翻譯兼秘書;林則徐南下禁煙時,他隨義律一道與林則徐交涉;鴉片戰爭中,他以翻譯身份參加了戰爭全過程;戰後《南京條約》談判中,他充當英方的翻譯;之後他又擔任了8年香港總督、英國駐華公使(駐華商務監督)的中文秘書。

05

飛剪船隊:鴉片貿易的製勝武器1833年,英國國會法案結束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壟斷特權,並於次年正式生效。在更大機會到來之前,在沿海貿易成功實踐之後,渣甸·馬地臣行決定以更大規模、更加係統的方式從事鴉片經營事業。

成功在於早作準備。在1831年3月10日的一封信裏,渣甸寫道:“我們的想法是,東印度公司的特許狀到期後,很可能有各式各樣的投機者加入貿易,這些人隻是為了匯兌而不考慮收益,除非是大規模的經營,而且必須搶先對手一步知道消息。”

敢於冒險和先人一步,正是渣甸和馬地臣在鴉片買賣上的成功之道。此時,不僅體現在拓展中國沿海鴉片銷售市場上,也體現在運載鴉片的交通工具上——渣甸·馬地臣行打造了一支往來於印度與中國,廣州與東部沿海之間的極具競爭力的飛剪船隊。

伶仃洋上的躉船,是常年停泊的“水上倉庫”與鴉片基地。存儲在躉船上的鴉片,由港腳船從印度遠道運來。在以機器為動力的汽輪船出現之前,帆船在大海上航行,主要借助於風力的推動。在印度洋及南中國海,每年10月到第二年3月的東北季風,以及夏季的西南季風,主導著海上的航運。依靠這兩種季風,每年港腳船在夏天來到中國,冬季駛回印度;也正是受季風影響,普通的港腳船一年隻能到中國跑一個來回。

伶仃洋鴉片走私基地的形成和對華鴉片貿易的擴大,使鴉片商們愈來愈不滿足於一年隻到中國做一次鴉片生意。如果一年之中能來中國多跑幾趟買賣,那將是翻倍的利潤。尤其是每年新年之始,更是他們備感歎息的時候,因為東印度公司在孟加拉的鴉片開市拍賣,此時鴉片價格較低,如能運到中國銷售,獲利一定豐厚。可惜此時正是東北季風勁吹之時,港腳船無法來華。在這種情況下,鴉片商們迫切需要新型船隻的出現。再說已經在中國東南沿海的鴉片銷售中挖到金礦的渣甸·馬地臣行,也需要更多飛剪船的投入。於是,一種專為對華鴉片走私之用的新式船隻應運而生,這就是鴉片飛剪船。

速度是成功的關鍵。在鴉片飛剪船方麵,渣甸再一次跑在了其他鴉片商的前麵。其中,“紅海盜號”(RedRover)和“仙女號”(Fairy),是渣甸最值得一提的兩艘鴉片飛剪船。

1829年建造於印度的“紅海盜號”,屬曾在英國皇家海軍服役後轉業為商船船長的克裏夫頓(WClifton)所有。

這艘排水量254噸、全長30米的“紅海盜號”創造了跨洋運輸鴉片的曆史,在86天內完成了從孟加拉國到中國的往返航程。後來,這艘飛剪船更創造過18天內完成從加爾各答到伶仃洋的紀錄。“紅海盜號”出現後,其他鴉片商紛紛效仿,大批飛剪船被投放到對華貿易中。較著名的有:“精靈號”、“格蘭特女士號”(LadyGrant)、“赫伯特·科普頓爵士號”(SirHerbertCompton)、“架華治家族號”(CowasjeeFamily)、“愛德賽號”(Ardaseer)、“愛娜號”(Ann)、“羅博·羅易號”(RobRoy)、“珍珠號”(Pearl)等。

1833年年初,在克裏夫頓的周旋下,渣甸·馬地臣行買下了“紅海盜號”克裏夫頓以外的另一半股份。3年後的1836年,克裏夫頓在賺得盆滿缽滿之後決定退休享受生活時,將自己的股權也賣給了渣甸·馬地臣行。於是,渣甸·馬地臣行成為了“紅海盜號”的唯一擁有者。

渣甸·馬地臣行不能不提的第二艘飛剪船,就是著名的“仙女號”。它雖然比“紅海盜號”要小得多——噸數才161噸、長235米,但卻是第一艘專為渣甸·馬地臣行建造的飛剪船。建造期間,渣甸從船內設施到船員配備,都不厭其詳地寫信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1833年6月20日,滿載貨品的“仙女號”離開英國利物浦開始它的處女航,5個多月後停靠在伶仃洋上。隨它前來的,還有渣甸的外甥、後來成為怡和洋行合夥人的安德魯·江斯同(AndrewJohnstone)。

1833年秋,渣甸派遣“楊格少校號”(ColonelYoung)駐紮在泉州灣外作為定點“買賣”或“供貨”的鴉片躉船;“仙女號”則往來於泉州與廣州之間,將鴉片由伶仃洋運到泉州灣,然後再將所售鴉片銀錢運回。“仙女號”為渣甸·馬地臣行僅僅服役了3年。1836年,“仙女號”攜帶著7萬元鴉片款返航時,突然不知所終。事後得知,是6名馬尼拉水手殺害了船長、大副和二副後,將船開到呂宋島附近鑿穿沉海。這些水手日後試圖在馬尼拉出售手中的贓物時,被渣甸·馬地臣行的代理商發現並抓獲歸案。“紅海盜號”為怡和洋行服役了約20年後,1853年7月從加爾各答出發前往廣州時,同樣突然不知去向。人們猜測,或許是在孟加拉灣遭遇大風暴而沉沒。不過,像“仙女號”一樣被劫奪也未可知。

“仙女號”作為往來於伶仃洋與泉州灣的聯係船,有時也直接將鴉片運送到一些沿海的城鎮和鄉村,是渣甸·馬地臣行的第一艘“沿海航船”(Coaster)。“楊格少校號”作為鴉片躉船停靠在泉州灣,意味著渣甸·馬地臣行又一個固定的鴉片基地的建立。渣甸·馬地臣行和顛地行的幾艘中型船隻,還停泊在南澳島從事鴉片貿易。

由躉船、飛剪船和沿海航船構成的一支完整的鴉片貿易船隊組建了起來。渣甸·馬地臣行購買了“壯士號”、“馬葉斯小姐號”(LadyMayes)及“小神仙號”等船隻,建造了更多造型美觀而速度飛快的鴉片飛剪船。到1836年,渣甸·馬地臣行已經有了20艘包括飛剪船、雙桅帆船和縱帆船在內的各類船隻所組成的船隊。

06

“成功”北拓:從澳門到舟山中國東南部的沿海貿易,在渣甸·馬地臣行的鴉片生意中,占據著愈來愈重的分量。鴉片貿易在急速發展,並不斷向北拓展。

在東南沿海一帶做鴉片生意時,渣甸·馬地臣行和顛地行等鴉片商與當地官員和鴉片販打交道要容易得多,售價比珠江三角洲一帶也要高出許多;但即使這樣,也依然要低於一些中國二手鴉片販的價格。

1834年,渣甸要求“楊格少校號”船長裏斯(Rees)前往台灣,調查當地走私鴉片的可能性。

1836年,渣甸希望船長去往更北的舟山開辟市場。渣甸在一封信中寫道:“要是能派一艘船去舟山群島,在那裏待上三四個月甚至半年,可行嗎?在那一帶,煙價很高,隻要有股韌勁和處理得法,不忘向官員行賄,我想,我們會很成功的。”

1838年1月,渣甸下令讓“芬得利總督號”(GovernorFindlay)為中國的煙販將鴉片運到長江口,同時希望能打開舟山市場。同年5月,馬地臣不無欣慰地寫道:“沿海貿易如願興盛起來,新近我們已將它擴展到了舟山。”

同一年《中國叢報》上的一篇文章這樣描述:“現在,從澳門到舟山的中國沿海,是20艘鴉片船經常往返航行的區域。廣州水域則變成了30多艘鴉片船的大型集合地。在澳門,除了幾家商行在大規模地從事鴉片貿易外,還有五六十個小商販也在按斤論塊地分售鴉片。”龔纓晏:鴉片的傳播與對華鴉片貿易,東方出版社,北京,1999,271頁。

成立不到幾年的渣甸·馬地臣行,在鴉片運輸和銷售領域建立起了超強的實力。如果說有什麽競爭對手的話,那就是顛地行(寶順洋行)。

在長達幾十年的競爭中,這兩大行之間善意的合作不多,更多的是兩者互不相讓的競爭和算計。不過,1836年,它們在泉州卻有過一個罕見的合作計劃,即雙方試圖聯手與泉州的地方官員達成一個協定。顛地與渣甸聯合提議,每年支付泉州相關官員2萬元,條件是不許別的鴉片商在港內售賣鴉片。

渣甸在1835年3月曾寫信給在泉州灣的“楊格少校號”船長裏斯說:“如果你能設法使中國官員除了你自己一幫人之外,對別人都加以攻擊,那就太好不過了。我主要擔心的是,人數一多會使政府憎惡煙商和船夫。而各商行之間的競爭也會大大降低(鴉片)售價。”

向當地政府交點“保護費”,既可減少競爭,又有助於鴉片的高價售出,自然是個不錯的合作,但每年2萬元就想一勞永逸地堵住部分貪婪的當地官員的嘴,卻並不容易。泉州方麵的有關官員稱,還得再交一筆錢以支付官船的開銷。

最後,這兩家大鴉片商與當地不法官員的交易未能達成。渣甸·馬地臣行與顛地行合作賄賂泉州官員一事泡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