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軍營

火紅的太陽驅散了沁骨的寒冷,塔隆大地上的各種生物為迎接新一輪的酷熱做好了充足準備。

阿爾豐斯麵前是一隊隊出操回營的士兵,閃亮的鱗甲在熾熱的光線下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他手裏捧著兩袋剛出爐的麵包棒,這是一個小隊的早餐。兩個魔法時前,他剛來報道就被安排進夥夫營,在萊蒙的安排下隻填了一下姓名就順利混了進來。當然,並不是真實姓名。他所用的戶籍簿和真貨卻也毫無二致,隻是上麵的人在五年前就已經葬身黃沙。

位於城西南麵的第二區現在駐紮著大概五百人的軍隊,無論在裝備上還是訓練上都是中等水平,算不上很特別,但卻是法利亞的嫡係。每隔三天,他都會到這支部隊來視察,雖然還不知道駐地的換防表,但通常一月一次的換防仍然有充裕的時間讓阿爾豐斯完成任務,因為上一次換防是在八天前。

“小家夥,新來的吧,給我遞瓶黃油,這該死的燕麥麵包實在太硬了。”一個滿臉須茬的士兵邊舔著手裏的湯盤邊向站在湯桶旁邊的阿爾豐斯大聲嚷著,“不過這土豆湯可真***不賴!”

“接著了。”油罐順著長餐桌的中央滑過,不偏不倚正好停在那個士兵麵前。

“噌”士兵拔出腰間短匕,伸入瓶裏挑出一大塊半凝固的油脂,均勻抹到麵包上,放進嘴裏大嚼起來。

普通士兵的夥食是一天三餐,晨操回來的早餐是一磅麵包一盤湯,中午是炸肉煎餅,晚餐最為豐盛,除了炸羊肉外還能喝上一小杯甘甜的葡萄酒。市政廳的大老們為了保持軍隊戰鬥力,在後勤方麵的工作做的極為到家,畢竟士兵是保證他們地位穩定的首要條件。身強體壯的窮人為了填飽肚皮,當兵是不二選擇。隻是薪水普遍低下——一個月大概兩枚銀幣,比普通市民的收入還要低。但是來當兵的大多數都是單身漢,基本上用不著多大花銷,月薪剛到手就已經變成可口的美酒,想要得到更多的財富,隻有在掠奪戰中才能獲得。

如果晉升到小隊長以上級別,獲得的待遇就遠遠不同了——一套寬敞的住房,五個魔法幣的月薪。說不定還能找上個女人做老婆,這可能是絕大部分士兵的夢想。如果服役滿三十年,還能領到一份豐厚的退休金,確保晚年生活能在無憂無慮中渡過。

這一切的優越條件,隻是鼓勵人民去參軍,並且盡全力參與戰爭。學者們普遍認可這種國家軍役製度,因為它既可以減少社會上的不安定因素,又能刺激城市的建設發展。不像其他大陸,軍隊隻是掌握在領主手裏成為獨霸一方的豪強。

阿爾豐斯在營中呆了一天就已經摸清楚所有需要知道的基本情報。包括建築的大致方位、官兵的食物配送時間和作息時間、甚至知道了一些兵力分布狀況。當晚他就依據這些線索設計出兩種刺殺方案,可以確保自己在一擊成功的前提下能全身而退。當然,如果給他的時間更長一點,完全有可能偵察出駐地巡邏隊的慣行路線和士兵的反應速度,但是索拉德給出的時間隻有十天。

根據內線情報,法利亞每隔三到四天會來一次營地檢閱。隻是他不大可能在營內過夜,每次隻停留不到一個魔法時,來的時間也不確定,隻能看侯爵自己的喜好。值的慶幸的是他總會花上一半時間來檢閱軍隊,剩下的時間就呆在指揮營聽取駐地長官的匯報,這期間會讓人送兩次茶水,一次甜點,這也是他的嗜好,決不例外。茶點送進去之前會有忠實的從仆試過,確保無毒之後才由副官拿進去。所以投毒暗殺的成功率很小。

想要順利完成任務的話不確定的因素還有兩點,第一是侯爵身邊的警衛實力,第二是軍營內士兵的反應速度。索拉德給他這個任務的目的,並不是要他去做和目標同歸於盡的死士,而是想再次考驗阿爾豐斯的效率和智慧。單憑他的身手而論,絕對是個做間諜的上上之選,誰會提防一個不著盔甲不拿武器不會魔法的普通人呢?

第二天傍晚,阿爾豐斯第一次看到了目標的身影。那個肥胖的老頭,筆挺的軍服實在不適合穿在他身上,看起來即滑稽又可笑。如果說他是個成功的富商,倒沒有人會懷疑。

法利亞來的時候並沒有事先通知。除了巡邏隊,所有人都已經開始飯後的悠閑娛樂活動。

阿爾豐斯在軍隊娛樂室正在看幾個光著上身的大漢練沙包,雖然他們出拳的速度在他眼內幾乎和巨大而笨拙的塔隆陸龜一樣慢,不過他還是饒有興趣的看著他們在沙包上拳打腳踢,並不時的鼓掌叫好。

幾乎沒人注意到那個肥胖的光頭進來,除了阿爾豐斯。因為氣質,那種習慣呼風喚雨的人才擁有的特殊氣質夾雜著軍人的肅殺,即使他穿著便服,阿爾豐斯還是判斷出他的顯要身份——要麽是法利亞,要麽是貝當。少年心裏噔的蹦了一下,刺殺的目標出現了,手心頓時湧出了冷汗。

“立正!敬禮!法利亞長官晚上好!”一個小隊長看到了站在門口的人,馬上把咬在嘴著的半串葡萄扔開,身體“刷”的一下挺得筆直,手裏雖然沒有拿劍,卻擺出個扣劍擊胸的姿勢。

果真是法利亞。

在場所有人都愣了一愣,轉而全都放下手裏的活計,向著胖子行起軍禮。

“很好,我的勇士們,很好!禮畢,自由活動!”法利亞揮揮手,徑直走了進來。他身後跟著三個人,穿灰袍的明顯是法師,手裏的法杖可以證明他的身份。另外兩人也穿著便服,進來之後迅速朝四周掃視一遍,可能是法利亞的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