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沃因的導言(4)

驟眼看來,如上所說的兩個怪現象,是租值消散的效果:好比公海捕魚,因為魚非私產而導致太多捕釣的人,又或像庇古與奈特談及的公路例子,因為非私產,不用收費而引起交通擠塞。

然而,香???租管樓宇的分租與天合木屋的擠塞現象,使我越想越覺得有問題。兩年多之後——一九七二年初——我恍然而悟,發覺傳統的“公共財產”的租值消散理論,在基礎上錯了。

“租值消散”的困擾

旁觀者清,當局者迷。一個顯淺不過的問題,就是沒有讀過書的外人也可以理解,但行內的專家卻可能認為深不可測。六十年代開始大行其道的科斯定律是這樣的一個例子。這定律淺得連小孩子也能明白,但局內的專家因為被傳統的觀點左右,沒有科斯提點就看不出來。

在香港租管下的分租與天台木屋的現象,理由簡單不過。前者是因為市場租值急升,雖然有租管,但大房東、二房東等因為代價(市場租值)太髙而住不起,所以要分租出去。當時香港最極端的例子,是一個床位分三更睡覺,租客每更不同。

天合木屋的僭建,理由也是簡單之極。既有租管,業主的收入微不足道,當然一於少理。租客呢?天合的權利不是他們的,所以無權過問。朋友,你有沒有看過當年的天合情況?好些比較大的天合,有街道,有士多,也有大牌檔!

當時困擾著我的,可不是解釋上述的兩個現象,而是覺得這些現象的發生不是因為要消散租值而起的。正相反,這些現象的存在,使應該消散的“無主”租值消散得很少。這是理論上的一個大問題。

回到我舉出過的數字例子吧。假如一個單位的市值租金是一千元,而租管隻準業主收一百,其九百元的差距沒有被界定為誰屬,在競爭下應該會消散的。但因為有分租與天台木屋的發生,我翻來複去的估計,真的消散的租值不到三分之一。

試想,大房東、二房東等等,因為分租而有利可圖,他們於是賺了租值。天合的“僭建”者也有利,賺了租值;收取天合僭建傭金及保護費的組織,又賺一手;天合之下的住客,因為供應天合水電而有油水可抽,皆租也。

價管理論跑出來

我是個不被成見約束的人,但應該消散的租值竟然大部分不消散,難倒了我。一九七二年的一個晚上,我把問題倒轉來看,才知道傳統的公共財產理論在基礎上錯了。傳統的錯,是用錯了“每個人在局限下爭取最大利益”的假設。沒有界定權利的收入或“無主”的收入,傳統之見是大家競爭去爭取,其爭取成本等於收入,以致“租值”煙消雲散。這理念忽略的,是每個人爭取最大利益的要點,是在局限下盡可能減低租值的消散。那是說,在競爭下消散了的租值,永遠是每個有關的人依照局限的容許去減少其消散所剩下來的最低消散。

以香港的租管為例,分租與僭建的現象正好是減低租值消散的行為。同樣,所有價格管製引起的行為,都是由於在局限下要減低租值消散而起,而這些行為的本身在某程度上導致租值消散。租務管製與價格管製大同小異,而做學生時第一次讀到課本上的價格管製理論,我就認為胡說八道,毫無理論可言,因為我們根本不知道價格管製會肯定地引起那種行為。得到香港租管的提點,一個新的價格管製理論明顯地浮現出來:價管引起的行為是減低租值消散的行為,而有用的理論必然要從選擇那減低租值消散的局限為出發《價格管帝理論》(ATheoryofPriceControl)寫了一年,其間易稿十三次。雖然好些行內的朋友認為那是近代經濟理論的一個裏程碑,但自一九七四年發表後,二十多年石沉大海!聽說前年有點火花,被引用五次。難道五十年後該文會變作大魚一尾?

件工合約看公司

回頭說,六九年暑期回港,除了調查租管,還有件工合約。選香港研究件工可不是因為那是我的故鄉,而是香港的工會勢力不大,工金自由。以美國為例,因為工會的壓力,好些行業件工是不容許的。我要調查件工,是因為公司原理。

前文提及,在佃農理論中說到合約的選擇,我認為科斯一九三七的《公司的本質》也是關於合約的選擇的。既然“公司”是合約的問題,其研究就有了焦點。我當時肯定了件工合約是“公司原理”的重心所在,因為這種合約正好站在科斯所說的“公司”與“市場”之間。當時我想,要是科斯想到件工合約,他的論調當會不同。

當年,好些行內髙人認為科斯的“公司”鴻文是套套邏輯,空空如也。我可不是那樣看,因為科斯提出了一個極為重要的問題。他問:一個人可以依照市價的指引而生產,自己在市場出售,為什麽這個人會跑到一家公司去做成員,被經理指揮工作,像奴隸那樣的?他的答案,是市價往往因為交易費用過髙而不能知道,所以公司就形成了。

一九六八年我問科斯:“假若蘋果園的主人聘請養蜂者以蜂傳播花粉,究竟是一家公司還是兩家?”我見他答不出來,就知道公司的本質還沒有完整的理解。

件工合約的特別之處,是件件有價。因為有價,科斯的“不知價”理念就不容易成立了。難道一家工廠不是公司?

我為科斯的榮休而寫了《公司的合約本質》(TheContractualNatureoftheFirm),一九三年發表。該文以件工合約為出發點而提出了委托(proxy)價格的理念,其結論是公司究竟為何物,我們既不知道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司的合約在本質上與市場的合約不同。

科斯讀該文後,回信說那是他十多年來能學到一點東西的文章。他認為“委托價格”(例如以時間計薪酬,不是生產貢獻之價而是把生產委托於時間之價)是重要的創新,但不同意“不知公司為何物”之說。這一點,我是堅持己見的。

《公司的合約本質》是我到港大任職後第一篇發表的文章,十多年來在國際上被轉載了六七次,而被引用的次數與日倶增。

師傅女兒是同窗

北京的商務印書館搞了三年翻譯(難譯,幾次轉換人手之故也),要出版《佃農理論》的中譯本,邀請我寫個新的序言,我是不能推卻的。另一方麵,英文原著要重印,也要寫個新序。一石二鳥,我決定用中文下筆。我見香港的學子似乎不知道學術研究是怎樣的一回事,也就一石三鳥,先在《壹周刊》發表。本來打算寫一兩期的,但思往事,一動筆就寫了十期!

去年九月初在溫哥華的一次聚會中,我遇到恩師阿爾欽和他的女兒。他女兒是我昔日在加大的同學,是好朋友,數十年不見,大家都老了,異地相逢,其喜悅之情書所難盡。她搶著說:“爸爸告訴我這些年來你在學術上有建樹。”我笑著問:“他認為我是個天才口巴?”這樣問,以為她會答:“當然啦!”殊不知她回應道:“不是的。爸爸說你有持久拚搏之能,永遠比其他學生多走一步。”不是天才,但肯拚搏,是“傻佬”的定義了。但我還是感到髙興的。

說句衷心話:凡是為學術而學術、為研究而研究的人,免不了有點傻,有點傻裏傻氣的。可不是嗎?要是學術研究是為了“書中自有黃金屋”,有誰會因為要明白玉器市場而坐在廣東道的地上賣玉?又有誰會因為明白了玉器市場,就欣然自得,懶得去寫什麽文章發表?

不寫文章是高手

同樣,關於香港的租管研究,在發表了《價格管製理論》之後,我被迫應酬再寫了一篇關於租管與樓宇重建的問題的。但應該是最精彩的一篇,關於天合木屋的奇觀,我已定下一個絕妙題目——TheSquattersAboveandTheTenantsBelow——在其他文章內作了預告,但到今天還沒有動筆。一位經濟學者朋友(G.Hilton),二十多年前屢次以美酒為誘,促我動筆。他說該文若不寫下來,是經濟學上的一個損失。但我為了要多知一點香港寮仔部管製僭建的運作,分身不下,就放棄了。

真羨慕戴維德。他隻有一個什麽學士,平生隻寫過幾頁紙的文章,但他不僅是芝大的大教授,而且是大名鼎鼎的芝加哥學派的一個代表人物,在學術上舉足輕重。他的思想對我有很大的影響——不僅是我,說到純經濟學術的影響力,我這一輩子無出其右。我想,像戴維德那樣的人,在香港的大學是不可能找到一份工作的。

記得一九七六年,我寫了一篇很有爭議性的關於座位票價的文章。內容說髙等座位的票價偏低,是因為售票的老板要使髙等座位先滿,好叫買廉價位的人不會在開場後偷偷地轉到髙價的座位去。過了個多月,我收到一封信,封麵沒有寄信人的名字和地址。打開來一看,沒有信,隻有一張不及兩平方英寸的、從某雜誌剪下來的幾句文字,內容說某君買了廉價票,偷偷地坐到貴價票那邊去。

我定神一想,就知道是戴維德寄來的,因為隻有他這個人會那樣做。兩年之後,我遇到他,說:“感謝你寄來的無名又無信的信。”他漠不關心地回應:“你那篇關於票價的文章,理論沒有錯,但我寄給你的推翻了該理論。”

學術要從淺處看

學術就是這樣簡單的一回事。我們為了要滿足自己的好奇心,要對世事多知一點,也為了要明白而想解釋一下。避免費時失事,我們要以一套係統從事。我們於是求學,學理論、學方法。我們要學得很通透,要將深的簡化,然後把整套理論的重心拿得準,緊握不放。滿師後就要下山,山下是真實的世界。我們要對世界知得很多,因為我們知道最蠢的學者,是試行解釋沒有發生過的事。

我說過好幾次了。三十多年來,我用得著的經濟理論隻有簡單的兩招。其一是個人爭取在局限下最大的利益,其二是需求曲線向右下垂。在這兩招中,隻有局限條件是真實世界的事,若子虛烏有地作出來,其命中率是近於零的。解釋行為或世事的重點,是考查真實世界的局限條件,決定哪種有關,哪種無關,選出有關的要簡化,要有係統地處理。稍為明白一點真實的局限,往往是三幾年的工夫。代價雖大,但一旦弄清楚了,理論就差不多百發百中。

我們不容易明白為什麽那麽多的經濟學者要替政府作什麽建議,要以自己所學的來作什麽改進社會之舉。他們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微不足道。被政客利用是可能的,經濟學者喜歡因此而把自己抬髙了。數之不盡的人說,還健在的經濟學者中,對世界影響最大的是弗裏德曼。弗老卻之不恭,但私下裏說心中話,他知道他的所謂影響是大勢所趨,時勢造英雄。

我感到遺憾的,是今天經濟學的發展,大都與真己的好奇心,要對世事多知一點,也為了要明白而想解釋一下。避免費時失事,我們要以一套係統從事。我們於是求學,學理論、學方法。我們要學得很通透,要將深的簡化,然後把整套理論的重心拿得準,緊握不放。滿師後就要下山,山下是真實的世界。我們要對世界知得很多,因為我們知道最蠢的學者,是試行解釋沒有發生過的事。

我說過好幾次了。三十多年來,我用得著的經濟理論隻有簡單的兩招。其一是個人爭取在局限下最大的利益,其二是需求曲線向右下垂。在這兩招中,隻有局限條件是真實世界的事,若子虛烏有地作出來,其命中率是近於零的。解釋行為或世事的重點,是考查真實世界的局限條件,決定哪種有關,哪種無關,選出有關的要簡化,要有係統地處理。稍為明白一點真實的局限,往往是三幾年的工夫。代價雖大,但一旦弄清楚了,理論就差不多百發百中。

我們不容易明白為什麽那麽多的經濟學者要替政府作什麽建議,要以自己所學的來作什麽改進社會之舉。他們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微不足道。被政客利用是可能的,經濟學者喜歡因此而把自己抬髙了。數之不盡的人說,還健在的經濟學者中,對世界影響最大的是弗裏德曼。弗老卻之不恭,但私下裏說心中話,他知道他的所謂影響是大勢所趨,時勢造英雄。

我感到遺憾的,是今天經濟學的發展,大都與真實世界脫了節。好些自以為與真實世界有關的,其實是一些數字遊戲。這些我明白。民以食為天,各國政府大量資助學術,似模似樣的學術文章,在什麽知名學報上發表了幾篇就可贏得一個鐵飯碗。老實說,要是四十年前的經濟學像今天的那樣,我早已另謀髙就。

說得太多了。好些朋友要我寫一本關於自己的傳記。但“自傳”是偉人才有資格下筆,“傻佬”免問。然而,因為《佃農理論》的回顧,我無意識地寫了“自傳”的一個片段,大約是可“傳”的十分之一吧。這片段是我平生最愉快的時刻,動起筆來如長江大河,滔滔不絕。

張五常

二〇〇〇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