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決定要幹
梁健一下就對我發招了,拍桌子站起來,眼神很陰冷地瞪著我。
然而他的眼神的鋒芒,比起來看哥來,真是差了太多了。如果說看哥的眼神是狼,那麽他的眼神就是狗,還是一直隻會吠人不會咬人的肥狗。
我是當然不怕他的。
也站起來,嗬嗬笑道:“賤哥不用衝動,大家都是兄弟,弟弟怎麽會說你沒良心呢?我這是對事不對人,而且弟弟也是聽看哥的話,把自己的看法說出來而已。賤哥要是覺得不中聽,可以不聽的嘛,嗬嗬。”
我和梁健兩人不和,在狼頭已經不是什麽秘密了,既然是撕開了麵皮,我就不用賣他是老人的麵子,該怎麽說就怎麽說,該怎麽做就怎麽做,怕他個卵。
而且看哥明顯就是對我很欣賞,站在我這邊的,於情於理,我都沒有必要怕他。
“那你倒是說說你什麽意思,哼!”
梁健的臉色不好看,一是故意做給看哥看的,二則是他本身就是不爽我。
我繼續笑嗬嗬道:“看哥說了,在開幫的時候,定下了規矩,不做夜場和賭檔的生意,而咱現在做大了,看到有搞頭了,就興衝衝去搞,把以前的規矩忘得一幹二淨……嗬嗬,這一點,就不太好聽了吧。那這樣規矩豈不是變成了一個笑話?”
俗話說不打笑麵人,我這樣笑嗬嗬地講,任是梁健再怎麽想我,在看哥麵前,他都不敢太過分。
出來混的,很講究資曆,是大哥就是大哥,是小弟就是小弟。梁健他比我進來得早,又是堂主位置,所以我要叫他一聲哥哥,不然就是不敬,就是不懂規矩。所以說,我即便是和完全撕開了麵皮,但在看哥這個大哥大麵前,還是要以梁健為尊的,不能直接就頂撞他。
按道理來說,東子也是我的哥哥,但我們兩個的關係特殊,他很早之前跟過我混,所以才叫我哥哥。
梁健哼了一聲,然後說道:“哼!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咱們都是聰明人,現在好不容易把九街打下來了,賺點應該賺的,有什麽不對?!”
我點頭,“是沒什麽不對,這話說的好,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我們作為現代人,沒有必要一直守著老規矩,放著有錢賺不去賺。”
聽我這樣一說,不要說梁健,就是東子都懵了,尼瑪我到底是支持開,還是不開?
開!當然是要開!關鍵是要看怎麽去開,得計劃出一個好的方案出來!
梁健的語氣好了一些,“那聽你這麽說,是要支持開了?”
對於現場的幾個堂主來說,他們都是想開的,包括東子這廝,有錢賺誰他媽不賺啊,反正慘的是別人,又不是咱,怕個卵。
我搖搖頭,苦笑道:“賤哥,我好像沒這麽說過吧,開與不開,都是看哥說了算,咱們這些當堂主的,隻能把看哥出出意見,畢竟這狼頭,還是看哥一手打下來的。”我笑得很甜地看著他,“你說是不是?”
他當然是說是了,在看哥麵前,他敢說狼頭不是看哥的?這是無需證明的事實,沒有他梁看,就沒有現在的狼頭幫。
我之所以這樣說,是要提醒梁健這死胖子,在狼頭,我們都隻是當二的,真正的老大是看哥,你要記住自己的位置,不要被權利一浸泡過,就得意忘形,就不記得自己有幾斤幾兩了。
聽我一說,梁健馬上臉就沉下來,“誰敢說狼頭不是看哥的,我梁健第一個跟他拚命!……不過,阿文啊,你似乎有點扯遠了吧。”
“不遠不遠,一點都不遠。”我笑道:“這開還是不開,既然看哥今天開了會議,大家商量,就是想聽取我們的意見,我們有什麽想法的,認同的還是反對的,都不怕說出來。”
看哥笑著點頭,他欣賞我提拔我,一是因為我這人講道義,也勇猛,二則是我懂看哥,總是能明白他的意思,讓他有種遇到知己的感覺。
“不錯,開這個會,就是要聽大家的意思,開還是不開,說個明白!”看哥點點頭,然後笑道:“不過有一點阿文你說錯了,狼頭不是我一個人的,是大家的,是兄弟一起拿命打下來的。”
看哥這話不像是矯情說假,是真的認為狼頭之所以有今日,是大家的功勞。這一點我是相信的,因為結合他平時對兄弟的好,把錢分得那麽平那麽準時,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
“有錢不去賺,白癡又笨蛋,這個道理誰都知道。”我如是說著:“不過,這要怎麽賺,是個問題,最重要的問題。”
陳誌南這時候站起來,大聲道:“那你說了這一大通,我他媽都還沒聽清楚你是什麽J8意思,到底是幹還是不幹!”
我瞬間不爽,尼瑪陳誌南這對我一吼,完全就沒給我麵子,還爆了粗,分明就是在記恨我之前令他丟臉的事。
早就聽說陳誌南性子比較雷,經常得罪人,今天一看,果然不錯。
“誌南哥你先別急,這拉屎都要功夫呢,我這人是出了名的老實,口才不怎麽好,你耐心一點,等弟弟拉……等弟弟說完了再說也不遲啊。”我話裏有話,明褒暗貶的功夫是有一定功力的,論起嘴皮子功夫,十個陳誌南也不夠我來。
看哥馬上就不悅了,敲著桌麵,沉聲道:“阿南,你這急性子還改不了,有意見的等阿文說完再提。”
我哈哈一笑,然後說道:“我覺得能幹,但要有戰術,有計劃去幹!”
看哥皺眉道:“阿文,你真的認為要幹?”
我毫不猶豫點頭,“是的,狼頭要想發展,要想壯大,必須得幹!”
梁健和陳誌南及其兩個堂主,聽到我這一說,立刻臉色一喜,同時又有些驚愕,驚愕我怎麽站他們那一邊了。
我的斬釘截鐵讓看哥遲疑了,在他心目中,還是不想去接觸這一塊的,就好比一種節操,是一種諾言。
我理解看哥的心情,畢竟他當初信誓旦旦說過,狼頭不做夜場和賭檔這兩塊,而現在卻為了順勢發展,不得不做這兩塊,無異是自己打自己嘴巴。
看哥雖然狼頭幫主,但也不能強勢到無視我們六個堂主共同意見的程度。
“那你說說你的看法。”
所有人都看著我,都想聽聽我到底能說出什麽個之所以然來。
我微笑道:“第一,要有足夠的本錢,不能靠狼頭的名頭去威壓;第二,白道方麵要打好關係,每個月都要塞點水過去;第三,要把夜場合法化,這點可以仿照粉城;第四,則是要有經驗,可以去粉城借幾個人回來用,當然了,薪水要照付;這第五,就不能逼良為娼,最好就隻用自願的……”
其實現在說的逼良為娼,不是老概念那種直接強迫良家婦女出來賣,而是通過一些暗手段,把一些女服務員,把她們推上失足之路。就像那晚的小雅,如果是往常來說,她不出意料就變成公主了。然後就是一些已經出來賣的公主,她賺夠錢了,想走,但不給她走。當然了,後者就扯遠了,得夜場做起來了才有的事。
我說的這些都是很淺顯的道理,不難理解,隻是初步決定要不要幹,等真正要幹了,那才好好商討不遲。
接著,在一番密議後,看哥一拍桌子,大喊一聲幹,就把這兩件事定了下來。
不過,立馬就有一個問題了,這麽一幹,前期是要大成本投資的,就要大家一起出錢了。
這一說到錢,本來叫得最凶的梁健和陳誌南,一下就變啞巴了,都不敢先開這個頭。
我冷笑,真是一群貪心怕死,又胸無大誌的等死貨。我當下就舉手,說出二十萬!
現在的我自然是沒有二十萬的,但我可以借,可以慢慢存。現在我有五萬,也就差十五萬的事,跟李連勝借五萬,再和其他的主任主管什麽的湊十萬,也就差不多了。
東子這廝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主,他一個堂主,每個月收入過萬,身家居然還拿不出兩萬來,讓我從頭鄙視到腳底。
而梁健和陳誌南兩條老狐狸,每人出十萬,其他的兩個堂主,則出五萬。最後作為boss的看哥,他一口氣就拿出二十五萬,這一共加起來就是七十多萬了。
七十多萬,不算多也不算少,加上狼頭本身有場子,那差不多也能做起來了。
不過馬上,就又一個問題來了,而且是最尖銳敏感的問題,這場子到底由誰看?然而我第一個舉手,非看哥本人莫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