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後記

暴力,我不以為能解決問題;放棄暴力,在太平裏,仍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解決許多問題。但在亂世中,誰若放棄暴力,也許誰便可以被解決。故之我反感暴力,但也不會因此而去反感身於亂世為了保存自己、族群而使用暴力的人。

冉閔這個人物,不必諱言,他的一生就是一部暴力史。事實上我也不太認同諸如“沒有了冉閔,漢民族就將滅絕”之類的假設。南方的晉朝,盡管苟存殘喘著,但於冉閔存在的那個年月,它仍在喘著氣。

民族滅絕的做法,必然是不對的。而冉閔最後的失敗,也恰好證明了這一點。但處於當時的曆史人物,必然有著他的曆史局限性。就我個人而言,認為範文瀾先生在《中國通史》最後的結論還是很中肯的。

寫這本書的起源,是因為網上各種關於冉閔的偽史料,實在太多了。某日和友人J談起,居然有說鄭太後是男人的!也有偽造的《五胡食人錄》之類;還有某位網友隻是用“或曰”的方式寫的《殺胡令》,最後也被流傳為冉閔所書千奇百怪,不一而足。

友人J有感於此,便建議整理冉閔生平,做一部傳記出來。當時也覺得此言頗善,於是便著手去做。結果入手才發現,涉及的史料、疑案、互證、證偽,著實太多了,根本就不是非斷代史職業研究者所能達之事。

於是J君便提議,不如寫一部演義。

開始我是猶豫的,但在J君不斷的鼓動下,便也就著手去做。

所謂演義,正如漢末三國無秀才隻有茂才、三英不曾戰呂布、硬安在諸葛身上的空城計、“奉天子以令不臣”的改動等等;還是可憐的張叔夜,明明便拿了宋江的,卻在小說中被弄得罷官,去到《說嶽》還詐降金國被封魯王等等。類似的,本書自然也是有的。

例若斬那樓奇史無載有關冉閔事,征高力,晉書說是與李農、張賀度同發等等,還有一些時間上事件的編排,作為演義該有的杜撰虛構,盡皆有之。史有所載的,文中也盡數附上出處,並無誤導看客之意。

本來這則後記,我是不太願寫的,但連“或曰”式的《殺胡令》都能被流傳極廣,並且以為真者,不在少數。那原作的網友也曾發帖自白,卻少有人願意理會。以防荼毒,方自有此後記,以免相誤。

誠然,君若強行要將拙作當作史實,而不顧正史——恰恰看本書時偏偏又略過此後記;或是此書稿交付編輯以後,若以為本就是演義,又不是傳記,何必畫蛇添足?浪費紙張、極不環保——彼言也善,故之這後記幹脆刪去,不附於書後。

我實在也是全然無法可施的。

畢竟人隻能要求自己不去做某事,卻不能要求他人不做某事。

於此記之,求心安就是。

荊洚曉2011年7月12日淩晨於珠江畔是夜雷暴轟然電蛇亂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