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中的社會管理與社會穩定(4)

建國初期,為保持國家政治生活的穩定,提出過“不要四麵出擊”的主張,指出“四麵出擊,全國緊張,很不好。我們絕不可樹敵太多,必須在一個方麵有所讓步,有所緩和。”在社會主義改造時期,我國采取對民族資產階級和平贖買政策,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這是一個維護安定團結,“善轉”、“和平轉”的方法,不這樣做,一切矛盾就不能解決。采取和平轉的辦法,經過許多的過渡步驟,經過許多的宣傳教育,通過對資本家進行安排,對民族資本分步驟改造,完成了社會主義的改造。事實證明,這種政治策略是成功的,使國家在穩定的政治環境下,社會主義建設有可能順利進行和取得最後的成功。

加強社會的政治穩定,始終重視主權的完整,並強調加強軍隊和國防建設。提出要逐步實現軍隊的現代化,即使是在“**”期間,同樣強調軍隊不要亂,不要參與武鬥,必要時軍隊要維護社會政治穩定,保持國家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麵。為了維護社會的政治穩定,還應要處理好民族問題,認為,國內各民族團結,這是我們事業必定要勝利的基本保證,要誠心誠意地積極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必須搞好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係,鞏固各民族的團結,來共同努力與建設偉大的社會主義祖國,隻有各種關係協調,政治生活和社會秩序穩定,才能真正達到政治的穩定。

(二)堅持以階級鬥爭的方法打擊敵對勢力

認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會主義社會也是一個充滿矛盾的社會,敵我之間的矛盾和人民內部的矛盾是兩類性質根本不同的矛盾。在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雖然革命時期大規模的急風暴雨式的群眾階級鬥爭已經基本結束,但是階級鬥爭還沒有完全結束,敵我矛盾還在一定範圍內存在,他在八屆二中全會上針對東歐出現的一些問題,指出:“東歐一些國家的基本問題就是階級鬥爭沒有搞好,那麽多反革命沒有搞掉,沒有在階級鬥爭中訓練無產階級,分清敵我,分清是非,分清唯物論和唯心論。……不依靠群眾進行階級鬥爭,不分清敵我,這很危險。”強調對極少數反抗社會主義革命和敵視、破壞社會主義建設的敵對勢力要實行強製的、專政的階級鬥爭的方法進行打擊。

新中國成立前夕,在中央政治協商會議上,他強調“我們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製度是保障人民革命的勝利成果和反對內外敵人的複辟的有力武器,我們必須牢牢地掌握這個武器。”他指出,在新中國建立以後,我們應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對人民內部要民主,對敵對勢力和反動派要實行專政。對於專政的對象,1962年在七千人大會上,專門指出:“人民民主專政要壓迫的是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壞分子和的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壞分子和的右派分子,他們代表的階級是地主階級和反動的資產階級,他們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專政對象。”

強調對人民的敵人實行專政是人民民主專政的保障和手段,隻有這樣才能保證社會主義製度,達到社會的全局的穩定和發展,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權利。

(三)堅持以“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社會主義製度基本建立後,社會上存在兩種矛盾,但主要是人民內部矛盾,有矛盾,就會有衝突,就有可能會造成社會的不穩定,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便逐步上升為社會主義國家政治生活的主題。認為,人民內部矛盾按其內容可以分為非敵我階級的階級矛盾;非階級的階級矛盾;階級階層內部不同群體以至不同個體之間的矛盾。這些矛盾是為弄清是非的思想認識問題,對於這類矛盾,隻能用民主的、說服教育的、“團結—批評—團結”的方法去解決,“我們現在的任務,就是要在整個人民內部繼續推廣和更好地運用這個方法,要求所有的工廠、合作社、商店、學校、機關、團體,總之,六億人口,都采用這個方法去解決他們內部的矛盾。”因為人民內部矛盾是非對抗性的矛盾,必須用非對抗性的方法去解決,才能收到積極的效果。所以“企圖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強製的方法解決思想問題,是非問題,不但沒有效力,而且是有害的”,指出,在一般情況下,人民內部的矛盾不是對抗性的,但是,“如果處理得不適當,或者失去警覺,麻痹大意,也可能發生對抗”,所以說,要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就必須走群眾路線,把加強對群眾的思想政治教育看作是實現社會穩定的重要前提。

在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在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上,立足於團結,從團結的願望出發,達到安定團結的結果。主張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就要在人民內部實行民主集中製,這是民主政治的的組織原則,也是民主政治在組織製度上的體現和保證,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在這一原則下,人民在接受紀律約束,集中管理下享受廣泛的民主和自由,政府和國家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進行社會的組織和管理,協調各方利益矛盾關係,最終達到和諧的社會穩定局麵。

(四)對少數人鬧事采取積極而有準備的態度

建國初期,由於社會結構和社會矛盾的變化,利益結構變化常會引起利益衝突。群眾鬧事就成了一個非常突出的社會問題,給社會造成很大的不穩定性。對此十分重視,多次談這個問題。

1956年,在我國的個別地方發生了少數工人學生罷工罷課的事件,指出,指出“少數人鬧事要避免是不可能的”,對少數人鬧事應當采取積極態度,而不是消極態度,遇事不能怕,怕是沒有出路的,要采取有準備的態度,這樣才不至於陷入被動。他要求領導幹部要學會領導藝術,“不要什麽事情總是捂著”。對於群眾鬧事,不能一棍子打回去,要敢於揭露矛盾,解決矛盾。

把這些人鬧事的原因歸結為物質上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並指出:對於一切由於物質上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而發生的群眾鬧事行為,應當“在群眾中間經常進行生動的、切實的政治教育,並且應當經常把發生的困難向他們作真實的說明,和他們一起研究如何解決困難的辦法”他認為:“這些鬧事不能說主要是因為反革命,而主要是因為我們工作中的缺點,我們不會教育,不會領導”。,加強教育、引導,改正工作中缺點,使壞事變好事,這是減少群眾鬧事所應采取的積極措施。

由於當時國家社會生產力發展緩慢,國家還沒有擺脫“一窮二白”的落後狀態,指出,對一些不適當當時社會情況的和要求過高的,一時還不能解決的,包括少數人鬧事在內的一係列的突發事件,就應有效得到處理,實現社會的有效控製和良性互動。而對於那些少數不顧公共利益、蠻不講理、行凶犯法的人,則必須給予必要法律製裁。

(五)發展農業以避免天下大亂

指出,發展經濟是實現社會穩定的根本,任何社會穩定的實現,都離不開一定的物質基礎,而物質基礎隻有靠發展經濟才能夯實。在當時,作為一個農業大國,人口多、底子薄、經濟基礎差的情況下,農民的情況如何,農業發展情況如何,關係到人們吃飯的問題,對於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政權的鞏固,尤其重要。

注意發展農業主要從大力發展農業生產和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上來論述。在生產上,提出要發展農業合作社,並讓農業合作社保持自己一定的靈活性和獨立性。為了農業增產,在全麵推行增產措施,提出了土、肥、水、種、密、保、管、工的“農業八字憲法”;對於改善農民生活,主張依靠農民自己努力發展生產,以糧為綱,多種經營,政府也應大力幫助農民,比如興修水利,發放農貸等等。在分配上,指出,對於國家稅收、合作社的積累、農民個人收入這三方麵的關係,國家要積累,合作社要積累,農民也要吃飯,三者關係必須妥善處理,防止出現矛盾和不穩定。說,如果“農業搞好了,農民能自給,五億人口就穩定了。”發展農業維護穩定至關重要。1957年1月21日,在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從六個方麵闡述了農業的基礎地位,他指出: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全黨一定要重視農業。農業關係國計民生極大。要注意,不抓糧食很危險。不抓糧食,總有一天要天下大亂”,針對當時由於少數人由於物質要求沒有得到滿足而出現的鬧事等突發事件,更是強調,要發展農業以避免天下大亂,指出“有了飯吃,學校、工廠少數人鬧事也不怕”。

(六)加強幹部隊伍建設以保持國家長治久安

一貫重視黨的建設,並一直作為“偉大的工程”來抓,同時強調幹部隊伍的建設,特別是在社會主義取得勝利以後,就更強調必須重視加強黨的幹部隊伍建設,這是保持國家長治久安的關鍵,認為我們有一套經過考驗的幹部,就可以“任憑風浪起,穩坐釣魚船。”了。

嚴重的官僚主義不僅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和聲譽,而且容易造成黨、政府同群眾的對立,惡化黨群關係,激化人民內部矛盾,造成社會的不穩定。指出:如果脫離群眾,不去解決群眾的問題,農民就要打扁擔,工人就要上街示威,學生就要鬧事,社會將會不穩定,他告誡人們,一定要警惕官僚主義作風,防止形成一個脫離群眾的貴族階層。

強調群眾路線,十分厭惡那種高高在上、嚴重脫離群眾的官僚主義者,對幹部隊伍建設十分重視,建國初期,發動的“三反”運動及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針對當時黨內的狀況,發動了以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為前題的黨內整風運動,都是希望通過黨外監督和群眾監督來改進黨的作風,克服黨內官僚主義。雖然出現了擴大化的問題,但同時說明了對加強幹部隊伍建設,保持國家長治久安的迫切心情和同現象作鬥爭的決心。

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中指出:少數群眾鬧事的重要因素是領導上的官僚主義,他多次批評領導幹部存在的官僚主義作風。他認為,我們有些領導,不了解群眾的思想動態,對少數人醞釀鬧事一無所知,出了事就措手不及,為了從根本上消滅發生鬧事的原因,維護社會秩序,必須堅決地克服官僚主義,很好地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恰當地處理各種矛盾。並認為,隻要做到這一條,一般地就不會發生鬧事的問題。

應當說明的是,由於曆史條件的局限,在20世紀50年代後期並沒有真正找到有效的社會穩定手段來成功地推動國家治理和社會建設,而是依靠黨的政策,依靠群眾運動,依靠“人治”來完成各項任務,維係現存的社會秩序,以致他在教育群眾、發展生產力、反對官僚主義等方麵產生了一些誤區。他的這些錯誤認識最終導致了“**”的全局性錯誤,不僅沒有達到“天下大治”的目的,反而造成了內部混亂和社會動蕩的災難性後果。這是出乎意料的,也是我們今天進行社會建設應該吸取的曆史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