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與社會利益協調(3)

生產資料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社會主義製度的建立,是我國曆史上最深刻、最偉大的社會變革。這一變革引起了社會階級和利益結構的根本性變化:剝削階級作為一個階級已經被消滅,生產資料歸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通過對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的和平改造,民族資產階級被改造成為社會主義社會的公民,實現了他們從剝削者到自食其力的勞動者的轉變;作為小私有者的個體農民和個體手工業者,通過合作化,轉變成為集體所有製下的新型農民和工人;知識分子沒有被明確劃分為某一階級,而是作為工人階級的一部分,被視為需要改造的腦力勞動工人,權且把他們看作一個階層。對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後國內的階級狀況曾做出明確的概括。他指出:“國家隻存在三部分人,就是工人,農民,知識分子。知識分子的性質是為工人、農民服務的。他們是腦力勞動工人。”這樣,在社會主義製度建立後的中國形成了“兩個階級一個階層”(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和知識分子階層)的社會利益結構。

利益結構是社會結構形成的基礎,我國社會結構的變化,必然引起我國利益結構的變化,必然使社會生活發生深刻變化,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利益分配和就業方式等等都發生變化。雖然我國的大多數階層都屬於勞動者範疇,但各個階層的現實處境存在差異,也有其具體利益。階層之間政治利益和經濟利益必然引起矛盾。

在當時具體情況來看,社會結構的變化而產生的各利矛盾關係,對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有著深刻的影響。從城鄉關係來看,還存在城鄉差別,還有剪刀差的問題沒有解決,工農之間不同的利益分配的矛盾長時期存在。從行業上來看,重工業、輕工業、國有、集體之間的矛盾也一直存在,過多地注重重工業,忽視農業和輕工業,從長遠看不利於經濟發展,片麵強調國有和集體,限製私有經濟的,三者不能協調發展。從區域差別來看:沿海和內地的矛盾體現在工業布局的不平衡。在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係上還存在注重國家利益,與民爭利的矛盾,還有在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中央與地方、漢族與少數民族等關係上也存在諸多利益矛盾。這些社會中不同階層利益群體之間的利益矛盾雖然是人民內部矛盾,不能沿用過去解決階級關係問題的思路來處理這些矛盾,但如不能很好解決,必然影響社會穩定,影響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進行。

從1956年下半年起,在個別地方發生了少數工人、學生罷工罷課和少數合作社社員鬧社的問題。就鮮明地指出其直接原因是物質上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主要是一個利益問題,指出協調利益關係對社會穩定和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重要性。

(三)妥善協調利益關係在社會建設中的作用

利益對於每一個社會成員來說至關重要,它直接影響到社會成員現實生存和未來發展的狀態。馬克思深刻地揭示出人與人的關係本質上是利益關係。利益關係是一切社會關係的本質,任何一個社會首先必須滿足人們的物質生活需要,滿足人們的物質要求,即人們的物質利益要求。在社會主義社會,人們之間根本對立的利益關係已經消除。但社會主義並沒有消除人們之間的利益差別,尤其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水平不高,各地區、各行業之間發展不平衡,在消費品的分配和社會分工上還有很大的不同,這就決定了人們的利益差別不僅存在,而且還比較突出。利益關係不同,決定和影響著人們對待事物的立場、觀點和態度。因此,在社會建設中,妥善協調利益關係就成為一項重大課題。

首先,妥善協調利益關係可以有效防止利益分化和解決利益矛盾。社會主義社會不是無差別的社會,利益差別是一個社會發展進步所必需的,以利益需求來調動人們的積極性也是必要的。一個成功的社會總是要通過某種機製不斷地去滿足人們的各種需求。人們的需求如果長期得不到滿足,社會就會出現動蕩,陷入無序狀態。一個社會隻有運用利益來調動人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社會才會充滿生機和活力,才能調動社會大多數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才能促進社會經濟良性運行,防止利益分化。但是,如果利益分化和社會差別過大,勢必會影響到社會主義的根本宗旨——為廣大人民謀福利,讓每個人都能共享社會發展的成果。如果任其利益分化,就會偏離社會主義的本質和社會主義國家的宗旨。另外,利益分化和貧富差別過大還會挫傷社會大多數成員的積極性,引發各方麵的利益矛盾、糾紛甚至衝突。利益過分分化其實質就是一部分社會成員無償占有另一部分社會成員創造的社會財富,這勢必會極大的挫傷社會成員生產和生活的積極性。利益分化和貧富差別過大,還會影響社會經濟的良性運行。利益的過度分化,社會主要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中,社會大多數成員的購買力就會降低,社會消費能力就會削弱。脫離了消費對經濟的拉動,社會經濟的發展就要打折扣。因此,妥善協調利益關係對社會建設事關重大。隻有妥善協調利益關係,才能有效調節和解決社會利益矛盾,把貧富差別控製在適當的範圍內,避免出現兩極分化等社會利益嚴重分化的傾向,從而維護社會公正,推動社會的進步。

其次,妥善協調利益關係可以有效保證各個階層得到有所差別卻恰如其分的回報,有效促進各個階層保持互惠互利的關係。協調利益關係不可能是“劫富濟貧”,也不可能是“劫貧濟富”,而是以貢獻為基礎進行適當的調節。對於社會的各個階層來說,按照勞動的貢獻大小進行協調的公正規則能夠起到十分有效的激勵作用,符合人的利益驅動的本性,能夠充分激發社會各個階層的潛能,使社會各個階層的積極性被充分地調動起來,進而在社會各個階層之間形成一種良性的互動、競爭和進取狀態,保證社會分化進程的不斷推進。隻有通過激發社會的活力,才有可能增加社會財富總量;也隻有增加社會財富總量,才有條件進行合理、有效的社會調劑。

要想妥善協調利益關係,就必須在各利益群體間實行互惠互利的規則。在各方麵都滿意的前提下達到平衡的利益協調,才是公正的。對於任何一方,都想爭取到最大的利益,如果施政不公,對任何一方的損害都可能引起他們的不滿、抵觸、甚至反抗的情緒,從而導致社會各階層和群體間的惡性互動,造成社會的不穩定,最早得利的一方可能最後反而使利益受損。如果能夠通過協調,達到利益各方的互惠互利,那麽,社會必然處於一種團結和睦、互幫互助、各盡所能、各得其所的和諧的社會狀態中,有利於社會的安定團結。

三、協調社會利益關係的基本原則和方法

(一)協調社會利益關係的基本原則

中國人的社會主義利益觀是以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核心內容的觀念體係。“人民的根本利益論”的觀點,主張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所以各個曆史時期製定和實行的正確的路線、綱領、方針、政策都是人民利益觀的總結和概括,協調利益關係也以人民利益為出發點。

1.以“最廣大群眾的目前利益和將來利益的統一為出發點”

為最廣大群眾謀利益,是黨的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中國人的社會主義利益觀,是以逐步滿足最大多數人的利益要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的。早在1942年5月的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裏就提出:“我們是以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廣大群眾的目前利益和將來利益的統一為出發點的”。強調了人的一切行動,必須以合乎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最大利益,為廣大人民群眾所擁護為最高標準。我們黨製定和貫徹方針政策,開展工作也始終堅持認真考慮和兼顧不同階層群眾的利益,滿足最大多數人的利益要求,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的方向前進。

在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人民的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係問題上,強調必須兼顧,不兼顧是錯誤的,要將人民的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相統一,不能隻顧眼前利益而不顧長遠利益。他認為人民的長遠利益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當前利益必須服從長遠利益,強調當前利益而妨礙長遠利益是錯誤的。周恩來在黨的八屆二中全會的第二項議程作報告時說:“近幾個月常說,既要重工業,又要人民。我們搞工業化,搞社會主義,就是為人民謀長遠利益。你不關心人民的利益,讓人民過分地束緊了褲帶,重工業搞起來還得停。”這體現出黨中央在方針的製定和貫徹方麵,在製定工作計劃時,非常重視人民的長遠利益與當前利益的統一與結合。在各種利益類別中,國家利益處於最高層次,集中體現了廣大人民的全局利益和長遠利益,而個人利益隻局限於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我們不能隻顧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而不顧全局利益和長遠利益。如果不顧長遠利益隻顧眼前利益,就有可能使社會在短時間裏發展迅速,但勢必會損害人民的長遠利益,不利於社會的長期穩定與發展;如果隻顧長遠利益,不顧目前利益,就很可能會使社會發展緩慢、呆滯,不利於社會的進步,不利於滿足人民的物質、文化等方麵的利益要求,又勢必會損傷人民群眾的勞動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延緩社會建設的進程。

2.“必須給人民以看得見的物質福利”

新中國成立後,人民生活還十分貧困,物質饋乏,物質利益成為人們最根本的要求。黨和政府根據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新情況和新要求,確立了社會主義社會保障機製,以使廣大人民受惠於社會建設所取得的成就。作為黨的第一代領導集體的核心,始終注重社會保障,關注民生。早在1942年經濟問題與財政問題工作會議上,就指出“一切空話都是無用,必須給人民以看得見的物質福利”。並強調“這就是我們黨的根本路線,根本政策”。把滿足人民群眾物質需要提高到根本路線根本政策的高度,反映了一切為著人民,一切為了人民利益的一貫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