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誰在批判,批判什麽(6)

這部描述非正常死亡的書,從人文角度看,堪稱一部烈士悲風史;就工具理性而言,卻是一部刑術大全。作為一部還原曆史現場的書,《刀俎之間》頗具侵略性,雖然我在精神上充滿激動,但我的分明在敵視它,生理在排斥它。閱讀之始,尚有一種與曆史分享悲壯的快感,但慢慢發現,自己中套了,這是一場慘烈的遭遇,逃已不及……就像打開了一頁病毒網頁,呼嘯而來的,是恐懼,是暈眩,是沉重的肉墟,你不是在親近烈士的精神,而是在圍觀生物意義的死刑。至此,閱讀快感已蒸發,你須以極硬的心性來對抗它。閱讀即反抗。

我注意到了作者同樣的反抗,敘述中,他用了很美的筆法,調動盡可能的文學手段來裝扮死亡現場(我想,其意是要對血腥進行稀釋和消解,以減輕生理的不適罷),某種程度上他成功了,但最終還是要失敗,因為頂著讀者後背的那把叫“恐懼”的刀絲毫沒鬆懈。

“十匹烈馬如出籠的猛獸一齊朝五個方向奔出……他立即被撕成六大塊……鮮血噴泉般直噴天空又綢子一樣飄落下來……一大群蒼蠅疾撲過去,但落了空,血已被黃土地嗤的一聲,吸幹了。”(《轅》)

盡管藝術手法和靈動的文飾給刑場的氣氛塗上了一抹飄逸,盡管作者的精神潑墨試圖給烈士鍍上一層豪邁表情,但由於死亡現場的高度逼真,由於高清晰度的皮肉細節,巨大的磐重和窒息還是成噸地壓下,除了獵獵悲風的吹拂,我感受更多的是噝噝冒煙的肉焦和白骨的猙獰。

這樣的閱讀,實乃對被屠宰者的生理臨摹。你是另一個受戮者。

除了主人公的自我感受,書中對劊子手的招式和心跡也有精微描畫,讀來更心驚肉跳:“他將兩手慢慢插進已剔開的皮肉之間,順著脊椎撕向兩側。皮肉撕裂的聲音,聽得清清楚楚。每個汗毛孔的分離,撞在他的耳膜之上,響得就像轟隆的驚雷……他,慢條斯理地細細撕著,兩臂之皮攤在案上,兩隻蝙蝠翅膀似的。”(《剝皮》)

這也叫“工藝”、叫“文化”嗎?

我想起了那篇著名的《庖丁解牛》。剝一方牛皮,褪一層人囊,在屠夫眼裏,有多大區別呢?什麽樣的人性模式培育了這般鎮定的功夫?如此駭人的刀術出自怎樣的權力心術呢?

它並非醫生對的洞悉和把握,而源於權力對生命恐懼心理的揣摩和精確測量,其刀尖非直指性命要害,而是意誌最脆弱的部位,目的非在奪命,而在最大化地喚醒恐懼感,讓你毛骨悚然、戰栗不止,劊子手的智商即在於發現這種極點,尋求這種極點。

據史載,僅“枷”一刑,唐朝酷吏索元禮就發明了10個版本:定百脈、喘不得、突地吼、著即承、失魂膽、死豬愁、求破家、實同反、反是實……

這已遠遠超出了死刑的含義。死被放大了——地獄一樣大!死刑成了死的“核反應堆”。死,不再是一瞬間的事,而成了緩慢的“待死”;死不再是一個目標,而是一個過程,一個寸寸縷縷、撕肝裂膽的過程,一個幾何級地放大恐懼、痛苦和絕望的“長篇”。在“誅族”中,你甚至先要目睹親人的死。米歇爾·福柯在《規訓與懲罰》中指出,肉刑是一種“延續生命痛苦的技術,它把人的生命分割成‘上千次的死亡’,在生命停止之前,製造‘最精細劇烈的痛苦’”。肉刑是“以一整套製造痛苦的量化技術為基礎的”。

死不是懲罰,真的懲罰是恐懼——淋漓盡致的對細節的恐懼!

甚至,犯人本人的痛苦亦非肉刑之目的。在暴權社會,刑罰的最終指向是誰?僅僅犯人一己嗎?若此,那完全用不著遊街示眾設法場了,在牢房裏秘密進行即可。而一旦那樣,酷刑即流失了觀眾,其社會功能即減損了,威懾力即削弱了。

殺人立威,震懾天下,為酷刑之實質。福柯也說:“在公開處決的儀式中,主要角色是民眾。他們實際而直接的存在是舉行這種儀式的必需品。”

酷刑的真正消費者是民眾,是活人。酷刑的最終產品不是骷髏,而是觀眾的恐怖感,是揮之不散、久久徘徊的害怕——身心的畏懼和持續的記憶。

純粹的死之事實,往往能喚醒民眾對死者的憐憫,激起同誌對暴政的憤怒和仇恨。酷刑則不同了,它隻生產恐懼,長效的恐懼。這確是最陰險的權力發明,它讓巨大的“恐懼”像烏雲一樣替自己巡視天下。

恐怖是最高效的暴政?權力者做到了嗎?

應該說,做到了。至少我這樣以為。因為作為觀眾,我已被恐懼壓迫得喘不過氣,翻動書稿時,我分明感到了由震驚所帶來的顫抖……倘若那臨刑者換了我,我想自己或許會癱軟、會昏厥,任何英雄事跡和榜樣力量都幫不上忙。雖然在公堂上,我或許能撐起一個勇夫的腰杆和風範,而一旦到了法場,當刀尖一寸寸鑽入肌膚,當聽見骨頭被刮擦的尖銳聲,說不定我會魂飛魄散,尿濕褲子。我真是對自己一點把握沒有,或者說,我對一點把握沒有。即使你的意誌準備好了,卻未必準備好。在人身上,靈與肉是個背反組合。我不是鋼,不是石,更非神仙,我是細胞和神經揉成的血肉——它會毫不留情背叛我的意誌,把我推向軟弱,推向羞恥和崩潰。我可以指揮大腦,卻無法控製內分泌和條件反射。是靈魂的敵人,是和劊子手一夥的,它們聯手搗毀我。

那一刹,我突然覺得,做個古代文人多麽驚險啊!像司馬遷那樣的動輒得咎哪是智慧可以防範的呢?要知道,那樣惡毒的生理製裁超出了我的人生許可,換言之,我是寧做男人也不做英雄啊。

我不知作者寫該書時的感受,閱讀中,我的身體常有隱隱的不適感,也許,這是一具對另一具的生理呼應,乃生物性的共振罷。

意誌能戰勝生理嗎?我懷疑。我對自己的毫無信心。

綜觀中國文人的非正常死亡,似乎隻有屈原的“懷沙”是我能承受的。相比之下,能夠自殺的人多幸福啊!我終於理解了為何被賜自縊或飲鴆者要大謝龍恩了。比起“剝皮”“炮烙”們來,確乃大恩大澤啊。

人,確是最殘忍的動物。在發明痛苦、以虐取樂上,人的智力用到極致。小時候,我見過孩子的一種玩法:將青蛙的肚皮用麥稈吹大,吹得像皮球,然後用石頭砸,目的竟是為了聽一聲爆響。

閱讀此書,恰逢回老家過春節。某日傍晚出去散步,誤入一條偏巷,剛進去,就覺有什麽不對勁,空氣裏飄著一股嗆鼻的肉腥味,馬上,撲麵而來的是一長溜的屠宰鋪……接下來,我走得心驚膽戰,一排排懸空的肉鉤,吊著白花花的軀條,無首無顱,不知是哪種動物的身子(你甚至覺得那和人沒甚區別),叼煙擼袖、操刀剝皮的漢子(那神情就像裁縫收拾自己的布匹),洗腸掏肚、在盆裏鼓搗的婦人,毛皮和新血的氣味,我被“熱氣騰騰的屠宰”包圍著,差點窒息……

“過節”和“屠殺”,竟如此喜氣洋洋地結合一起!我怔住。猛想起《刀俎之間》裏的屠宰,那不過把人摁在斬板上罷了,方式和技術有何區別?

對動物來說,瀕死的恐懼和宰殺的痛苦,難道比人類小嗎?我想起歐美的“動物福利法”,其依據即動物和人一樣,有免遭恐懼和痛苦的權利,所以對家畜往往實行電擊休克法,以瞬間方式降低痛苦,還要避免其同類在場,以消除其目睹死亡的恐懼。在中國,酷刑雖在現代法律中已被取消,但在屠戮其他生命時,仍不見手軟的跡象,比如屠宰前的灌水,比如活吃猴腦、取熊膽汁、生飲鹿血,動物的恐懼和痛苦可想而知。在這些生吞活剝的吃式和戮法中,可明顯嗅出傳統酷刑的氣味。對動物的態度,有時即對人的態度。一個無視動物哀鳴的族群,讓其尊重人權和同類的福利,難矣。為了胃和生理,為了政治和權欲,其實能幹出同樣的事。

中國文化裏確有一股施虐的因子。說它來自權力也好,發源民間也好,總之在殺生(人或動物)上,在對肉身的窺視和深度想象上,在研發生理痛苦和技巧設計上,都顯現出特殊的能力和大麵積的坦然。

西方文化中,人道的含量確實高很多。綜觀西方史上的刑罰,除了中世紀的火刑,整體上是溫和的,近代以後,更是發明了蒙眼罩、絞刑架和斷頭機等“速死”裝置,縮短了受刑時間,削弱了死亡強度和視覺恐懼,並拉大了劊子手和受刑者之間的距離,這於雙方都是一種生理關照。19世紀後,由於人權運動的興起,酷刑在西方基本廢除。現代以來,死刑方式更趨於人道,電椅、注射等技術紛紛問世,直至死刑越來越多地被廢止。

事有湊巧,就在我被《刀俎之間》折磨得做噩夢時,電視台正播一部戲說大明朝的連續劇《皇後馬大腳》,每到晚間,空氣裏即彌漫著那對龍鳳夫妻的嬉笑俏罵……真是諷刺啊,不就是那個朱無賴及其子孫殺光了開國功臣,發明了“剝皮揎草”,並將連誅放大到了“十族”嗎?如此的戲說,恐怕隻有國人做得出。恐怕也隻有在中國,才能找到這般熱鬧的觀眾席。

戰爭、暴政、、革命就是屠宰史。明明是屠宰,何以變成了有理的屠宰、正義的屠宰?翻《刀俎之間》,我甚至對那些被文學浪漫化了的“豪邁”與“凜然”感到恐懼:他們真的不害怕?真的坦然自若?被殺也成了快感?事實上,我對一切“坦然”都產生了恐懼。除了烈士的坦然,我還看見了劊子手的坦然,暴君的坦然,圍觀者的坦然……甚至還有寫作者和閱讀者的坦然。

感謝周實的這本書,它讓我最大限度地體驗了恐懼,證實了怯懦的存在。

我想,這不是弱點,是真實,是做人的驚險和難度。

殺與被殺,都是我的恐懼。

2002年

(第八節對“快感”的蹙眉與微笑

1

性——人類文化結構中的核心問題?

答案是肯定的。比如人類生存和競爭中一些重要的符號:權力、財產、等級、門第、事業、榮譽……哪個背後不搖曳著性的神秘裙裾和胴影?哪個背後不藏匿著性的注視和慫恿?包括史上的戰亂與動蕩、王朝的鼎盛與衰落,也和“性分配”有著深刻的淵藪關係,多少都能從性能量的醞釀、錯位、抑製與爆發中找到謎底。在弗洛伊德那裏,性甚至成了生命資源中最大的一支股份,它像埃及豔後克麗奧佩特拉那樣披覆著分娩曆史的光輝(在古羅馬和埃及,克麗奧佩特拉個人的性能量發揮了創造曆史的作用,她不僅征服了愷撒大帝,連新任羅馬執政官安東尼也拜倒在其石榴裙下。為表示對女王的尊敬和感激,在她懷毒蛇自殺後,埃及人按風俗中的最高禮遇,將公牛的**放入其體內)。

所以,性之遭際讓關心人之命運的知識分子感到焦灼,也就不奇怪了。近讀一篇談性的文章:《對快感的傲慢與偏見》,作者敬文東。他勇敢地將性膨脹到了頂天立地的境界:“錢鍾書在一篇精短的隨筆中寫道:‘快樂在人生裏,好比引誘小孩子吃藥的方糖,更像跑狗場裏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幾分鍾或者幾天的快樂賺我們活了一世,忍受許多痛苦。我們希望它來,希望它留,希望它再來——這三句話概括了整個人類努力的曆史。’……說得直白些,引誘我們對創造、向上、向前,最真實的東西就是快感罷了。快感的鄰居和親戚總是和有關。對快感的追求,坦率地說,最終引誘我們創造了一整部關於人的曆史……原子彈、氫彈隻是性快感的轟然爆炸,飛機、宇宙飛船則是性快感的飛翔形式,貪汙、恰恰是性快感的醜陋表達,音樂、美術、詩歌僅僅是性快感的藝術載體罷了。”

一句“直白些”,將錢先生端坐的身子震歪了,讓其“快樂”一下子掉進了形而下的肉縫裏(我甚至看見了先生勃然大怒的樣子)。對作者的膽識,我表示欽佩,至少它給躲藏在人類價值深窖中的“性”放下一道繩梯,提拔至“主席台前排”就座了。

2

性是自然法。根據柏拉圖的觀點,人生來即自感欠缺,故要從異性身上獲得完整。人之本性絕對是渴望“他者”,這決定了人的所有都在於向“異”物靠攏和挺進,男女、陰陽、正負、凸凹……最後的完成與到位無不呈一種擁合模式,所謂的“滿足”無不是一種互補、嵌合狀態——形似“太極”交尾圖。(在人類發明的幾何圖中,沒有比“太極”意象更大快朵頤、歡悅人心,更能揭示陰陽之秘的了)

曆史的暗河之一即性的流通史。看不到這點,要麽撒謊,要麽無知。

無論古印度、古埃及,還是古希臘羅馬和古華夏的文明,性都在生命文化中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輻射,於宗教、美術、文學、建築等方麵也演繹得淋漓盡致。比如印度的濕婆神和埃及的生殖崇拜,希臘羅馬的狂歡日和酒神節,中國的伏羲女媧交嬉圖,春秋時代男女群歡的“仲春之會”,荷馬史詩中的特洛伊戰爭……

古希臘被譽為人類最明媚的“兒童期”,大概也和該時代的“性沸騰”有關,而它蓬勃的人性解放和歡樂意識、自由精神和狂野的藝術激情,與其“性坦蕩”亦不無瓜葛。華夏史上的“兒童期”,大概當數《詩經》對應的那個年代了。《詩經》之《風雨》《野有蔓草》《桑中》《東門之楊》等,都露骨地刻畫了當時的“會男女”風俗。

有自由,即有枷套。在華夏,從“男女授受不親”乃至“革人欲複天理”的理學紀綱,而歐洲,則在基督教的嗬斥下墜入了清淡寡欲的中世紀。

頗具諷刺的是,愈是理論上輕視、對色口誅筆伐者,愈是隻爭朝夕偷食禁果:宋朝朱熹,這位以二級聖人的身份落座孔祠的理學大師,曾落下“誘引尼姑二人以為寵妾,每之官則與偕行”“塚婦不夫而自孕”等醜聞。聖奧古斯丁,這位歐洲神學之父、禁欲理論的首席掌門,雖將鬢衰體弱的後半生留給了懺悔,卻把年富力強的前半生投入熱烈的縱欲:“上帝啊,給我貞節吧——但現在不!”李書崇在《東西方性文化漫筆》中道:“被聖奧古斯丁用理論武裝起來的禁欲主義,使西方男女的臉上長達10個世紀沒有掛上過笑容。”

聖人們的身不由己言說著一個事實:“性”牢不可摧!“快感”不戰自勝!道學表麵上再威武,骨腔裏也是虛的。連偉大的聖雄甘地,也羞澀地承認:當他和天姿少女肌膚相近時,竟有“衝動”襲來……

文化倫理對性的牽製畢竟有其曆史契約性,而最黑暗、最不人道的對“快感”的圍剿卻來自權力意識形態。

性,與民主、人權在境遇上竟有著驚人相似。現代政體雖旗號上反禮教、反封建,但對性的態度卻和禁欲主義、中世紀神學如出一轍,這在昆德拉、克裏瑪、奧威爾、王小波等人的筆下皆有描述。比如奧威爾的《1984》,為了取消一切和黨爭奪群眾的東西,確保對黨魁“老大哥”一人的忠誠,黨推行“性嚴格主義”和“新女性政策”,不僅在價值觀上貶低性,甚至嚐試從技術上廢除,用主人公溫斯頓的話說,他妻子的身體“已被黨的力量永遠催眠了”……在這樣的禁欲統治下,人的反抗也傾向於性方式,比如溫斯頓和少女朱麗葉的偷情以及朱麗葉故意和黨員們。性成了一種隱性的政治反抗,且是一種最易操作、成本最低和最驚心動魄的反抗。和受苦受難的鬥爭方式不同,它是一種愉悅的發泄,是身心並赴的狂歡,其本身無甚風險,因為性能量每個人都天然具備,隨身攜帶,可隨時隨地爆發,過程簡單而隱蔽。

3

以上所說,無非是承認性史在社會史中的地位,亦是對輕薄之虛偽表達厭惡,但並不意味著在“性”與“人”之間畫上絕對等號。

物極必反乃自然之道,性也不例外。縱欲主義和禁欲主義本質上一樣反常,愈的社會愈易生禁欲,愈禁欲的時代愈易致縱欲,即說明了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