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誰在批判,批判什麽(1)

(第一節東西方文化下的資產觀——慈善文化漫談之一

決不是理解了才能信仰,而是信仰了才能理解。

——托馬斯·阿奎那

當代西方的慈善文化

據了解,許多財產逾億的美國家庭,決意讓後人繼承的遺產比例不過10%。美國《商業周刊》披露,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茨公開表示,留給後嗣的財產將不超過1%,而其現有的慈善捐款已高達235億美元,以其夫婦姓氏注冊的“比爾與梅林達·蓋茨基金會”主要致力於現代醫學疫苗的接種,據《波士頓環球報》報道,為援助落後國家的疾病防治,該基金會僅2000年就捐出60多筆款項,達14.4億美元,已超過了美國政府的同類捐助總額。

近些年,美國高科技產業造就了大批年輕富翁,與前輩慈善家一樣,他們密切關注教育、醫療、文化等公益事業。尤其信息技術領域的新貴們,在慈善排名榜上一直領先:蓋茨夫婦居首,英特爾創始人戈登·摩爾夫婦居次,戴爾電腦的麥克爾·戴爾夫婦第七,MS的共同創始人保羅·艾倫第九……之所以如此,除了信息產業的高收益外,更與他們的現代價值觀及其在世界潮流中的榮譽地位有關。榮譽心理和榜樣文化的激勵,使得他們在義務承擔上也展開了一場偉大競爭……近10年來,美國慈善機構受贈的遺產額年均遞增15%,僅2000年即達120億美元。影視明星邁克爾·道格拉斯夫婦在兒子的命名洗禮上,送出了一件特殊禮物:一份10萬美元的小慈善基金。一位富人說過:“永遠不要在孩子麵前露出一種從不為錢發愁的態度……這些錢是你的,可同時也是世界的。”

按《資本論》的眼光,這確乎不可思議,在它的價值係統和階級語境中,資本家乃“唯利是圖”的代名詞,一個高度私有化的社會,亦必人性險惡、爾虞我詐、道德墮落……相信乍初,大部分國人都會忍不住懷疑蓋茨們的動機,曾讀到這樣一則來自同胞的揣度:“對大多數慈善家來說,其善舉也是利己行為。他們清楚,隻有受過良好教育、身體健康的國民,才會去購買電腦軟件和手機之類,隻有社會收入的集體增長才能帶動公司利潤的增長。”即便如此,於我這樣一個對資本“滴著血和肮髒東西”之印象牢固的人來說,也委實被深深震動了。

耐人尋味的是,你還會驚訝地發現:慈善並非資本那樣由少數人壟斷,平民並非僅充當慈善的受眾,他們更是主體。以美國為例,僅1996年,就有70%的家庭參與了捐款,而戶均支出額為696美元。重要的是,慈善內容包羅萬象,除了捐款,更需大量的義工勞務,目前,美國絕大部分非營利性慈善機構,都依賴誌願者無償地貢獻時間、技能和精力來維持。據《美國捐贈》雜誌統計,僅1996年,全美誌願者人數即達9300萬,每人每周平均義務工作時間為4.2小時,按價值量統計,這些勞務折合金額為2015億美元(遠超過1507億美元的當年捐款量)。

不僅美國,在其他西方國家,這種全民性的公益付出在維係社會運行和彌補政府職能方麵——對促成“小政府、大社會”的目標,皆發揮著巨大功效。比如在澳洲,非營利組織的主體即社會福利服務機構(為老年人、兒童、殘疾人、失業者、吸毒者、無家可歸者及難民提供護理、培訓、安置、谘詢等服務),僅1993年就有1.1萬家規模不等的該類組織,1994年,它們提供的服務包括護理床位2.7萬張、公寓床位5.1萬張、日均送餐5.5萬份、受益殘疾人21.5萬、熱線電話服務40萬次等。

這些數字至少說明一點:在美澳這樣高度資本化和私有化的社會,慈善已成為一種日常生態和民間傳統,一種高度普及和自覺的公眾文化。而且它是非個案、非新聞式的,尋常和平易到了極點——至今也未聽說過誰因做好事而被頌為典型或大肆宣傳。

應該說,這些慈善雖發生在市場背景下,但其實質與資本文化及商業精神關係不大,更大程度上,它是一種深遠的宗教傳統和現代生存理念(比如“有限消耗”原則、“創造”與“消費”分離意識、對人生幸福與價值的定位等)合力的結果,更多地源於一種文化習性和生命美學精神。比爾·蓋茨那樣的慷慨,絕非我們想象中的偽善或商業秀,它是精神和道義的產物,是對生命審美的結果——即使該善舉帶來了廣告效應,那也是“精神廣告”,而非“產品廣告”。

那麽,何以在我們地盤上要借助“非凡”文化、靠精神表彰和高度宣傳來推廣的慈善行為,到了大洋彼岸反成了一種默默常態和無隱情的樸素之舉呢?為何越重視私產合法性,財富的出讓與疏散程度反而越高?為何越重視個體價值和利益,物質割舍的勇氣反而越大?為何主觀上的“私產”意識,反而贏得了客觀上的“共產”效果(而我們這兒恰恰相反)?

中國文化下的資產觀

電視劇《北京人在紐約》裏有一幅情景:王起明撞見女兒在曼哈頓街頭為非洲兒童募捐,氣急敗壞:“救非洲的孩子?你以為你是誰呀……我的孩子誰來救啊?”(其實他已算個中產階級了)從王的暴跳如雷中,不難看出一種世儈心理:“我是上帝嗎?為什麽要負責上帝的事務?”進一步說,這心理更多地屬一種中國模式——典型的無信仰模式,一個本土的美國父親是很難說出這番話的。統觀整部劇情,確也未見王起明有過什麽誌願或慈善舉動。從這點看,王雖在美國站穩了腳跟,甚至生意上打敗了洋鬼子,但精神氣質上倒很“中國”,一點兒沒有被“異化”的跡象。相反,女兒的可塑性比其父大得多。

其實,這透露了兩種不同的生存文化、信仰傳統和資產觀。

先說說美國——

美國的慈善事業從一開始就具有強烈的宗教意緒,教徒比非教徒有著更大的社會熱忱,據調查,教徒中有80%積極投身慈善,非教徒中僅占50%。可以說,在個人財產的開放性上,基督教文化居功至偉。

從18世紀英屬期始,美國人就普遍接受基督教(尤其新教)。美國雖秉守信仰自由,但幾個世紀以來,基督教始終扮演著信仰基石的角色。所以,在這個全球商品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便出現了市場文化與上帝旨意——享樂與分憂、據有與割舍、私欲與公益——兩極意識並駕齊驅、交相輝映的精神景觀。雖在經濟模式和製度理念上,美國最大限度地弘揚私人價值與個體權益,但在道義信仰和靈魂路線上,美國人卻在上帝那兒感受著終極關懷的溫暖,這等於讓個體角色始終在相互關愛、彼此嗬護的人際關係框架中運行。

自古以來,基督教就有契約:個人對正義、和平與集體福祉負有不可推諉的責任。《聖經》中更處處充滿了博愛、利他、濟世等諭示和督導。《聖經·舊約全書》中,約伯列出了他的善舉:“窮人求援,我總樂意幫助;孤兒求助,我伸出援手……我以正義做衣服穿上,公道是我的外袍、我的華冠。我作盲人的眼睛,我作跛子的腿;我作窮人的父親……”18世紀著名的牧師喬納森·愛德華茲在《對窮人的慈善責任》中說:“真正的基督徒,絕對要求有這種責任,並按上帝的教誨堅持不懈地履行這種責任……必須對窮人慷慨救助。”

一般說來,在無神論環境下,人際譜係中最重要的即血緣姻親和利益集團關係,但在宗教社會,這種親疏依據被大大動搖了。基督教強調人人平等、愛人如己,“你們願意人家怎樣對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對待他人”。大眾之間,血緣及利益紐帶得以鬆弛和淡化,代之一種更天然與神性的共同體契約。

宗教契約不同於法律、倫理等俗製,它一開始就具有世俗規則不可比的神性威嚴,這就決定了美國商業精神再發達、市場競爭再激烈、社會矛盾再突出,也不會從根本上削弱人們在利益舍棄、財產出讓上的傳統,不會動搖其在服務公眾方麵習慣了的道德姿態。

近代以降的美國,由基督教會主持的慈善事業逐漸締結出了一種誌願者傳統,不僅扶弱濟貧、主持公正,且參與社區改善和社會變革,比如勞工權益和福利保障、反種族和性別歧視、人權維護等(20世紀60年代的民權運動即由黑人牧師馬丁·路德·金領導),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一種“公眾權力”,對促進“小政府大社會”框架起了巨大作用,也成為穩定社會的一支和諧力量。而且,在這一過程中,教會力量和慈善活動始終得到了製度與法律的充分合作。

據調查,有2/3的美國人認為日常生活應由宗教主張來規範。在美國,人們的聚會地點往往不是市政廳,而是教堂。1985年《世界年鑒》統計,美國現有教堂329%114座,差不多每千人一座,僅費城(大小相當於天津市)就有教堂1400座。教會以大筆資金扶持教育和醫療,據1989年調查,僅天主教會就已開辦7000座小學、239座學院和731座醫院。教會的受贈資金除日常開支外,幾乎都用在了公益和慈善上。

總之,正是教會和教福音的熱能,最大限度提升了美國人的道德素質和社會承擔力。所以有人說:基督教是美國慈善事業之母。

再反照東方資產觀,以中國為例——

我們的傳統文化之主流無疑是“入世”和“功利”的,其內容蘊涵著高度的物用性、臣民性和家族性,嫡親和血緣扮演著社會結構中最重要的生命單元,無論權力、功名、財富,還是其他資源的繼承、轉移和重組,都被嚴格集結在這個狹仄的單元內進行。中國世俗極為重視家產的繼承和守護,任何一點流失都會被視為“不孝”“不才”“愧對祖宗”。中國文化中有一些重要的日常內容,即旨在防止資源從家族單元向外流失,比如“門當戶對”“傳男不傳女”等。再比如宅院築造上那種戒備森嚴、密不透隙的“圍牆”“深院”“屏壁”,資財貯藏上那種機關算盡、玄妙重重的“夾牆”“密門”“暗匣”“反鎖”……這種守財上的高度警覺和用力,反映了主人的一種生存姿態:擔心窺視和防範外流。乃至今天,我們的現代住宅也慣於接受防盜門、防盜網的層層包裹(除了安全考慮,更是一種“圍牆”文化在作祟)。而在西方,庭院設計多為開放、敞露的。

毋庸置疑,在資財上,中國文化天然有“防流失”“反疏散”的堡壘屬性。打個比方,如果說西方宗教文化下的資產觀是發散式、外擴式的“凸”,那麽我們則是封閉式、緊斂式的“凹”。

或有質疑:我們不是有許多仗義疏財之古訓和扶危濟世之德碑嗎?

不錯,自古以來,在士子文人的詩詞華賦中,濟世情懷比比皆是:“長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艱”“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自慚居處崇,未睹斯民康”……但細察即發現,諸豪邁多發軔於一種落魄或無力的焦灼,寄托的不過是對清明世政之奢望,而“濟”的方式也多為才略之謀,鮮有在“舍財”層麵上操作的。比如說,一個人可滿腔治國安邦的激情和拯民於水火的夙願,但並不意味著他肯將自家銀兩拿出來疏散;一個清正的好官,一個偉大的詩人,也可能是個物質上的吝嗇鬼——此般“濟世”與物資割舍意義上的捐贈文化幾乎不搭界。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可惜,“獨善”例子可謂多矣,“濟天下”卻寥寥,尤其以財富濟天下者更是少之又少。有時候,一個人的物質實力甚至與其社會承擔力成反比,像明代大畫家董其昌那樣的名流,竟也甘做個錙銖必較的土財主,在資財上極度貪婪,淪為橫行鄉裏、巧取豪奪的土霸。

再者,中國世俗生活中雖也不乏“設粥場”等施舍之風,但與西方的捐贈文化和公益傳統終有質別——

其一,施舍方式和財額數量相去甚遠。西人捐贈多是受信仰(尤其宗教信仰)的啟示和驅動。1919年,30歲的路德維希·維特根斯坦(後成為20世紀偉大的哲學家)決然放棄遺產繼承權(他本有望成為歐洲最富有的人之一),是因為他聆聽到了上帝的聲音:“你若願意做完全的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馬太福音》),之後,他去奧地利的偏遠鄉村做了10年小學教師。而在中國封建生活中,一些大戶望族在賑災、進香等活動中雖不乏慷慨,但這種施舍似乎並不影響其平素的吝嗇,也就是說,捐贈隻在特殊時刻、麵對特殊對象才偶有作為,算不上日常方式和生存習慣。這在遺產態度上尤為顯著,無論平時的守財奴還是大善人,對遺產的處理方式空前一致:絕對“不動產”式的嫡傳!在傳統人物事跡中,你很難找到讓遺產走出家族的例子。

其二,施舍動機和投入方向有異。中國封建大戶的義舉,往往為滿足一種家族虛榮,圖個好名聲罷了,且並非無償,而是有潛在索取的,比如對百姓施舍,是為了“安鄰”,給自己打造一個友好而安全的周邊;比如對寺廟捐銀,則為祈求神靈保佑,為來世積攢功德。相反,西人的捐贈習性除了受信仰召喚外,還源於主人對某類事物的熱愛、崇敬或某種職責使然,比如資助文化藝術、科學實驗和各種基金會等。提起意大利文藝複興,我們馬上想到的是馬薩喬、波提切利、達·芬奇、拉斐爾、米開朗琪羅等閃光的名字,可它們背後,卻有一個偉大的藝術資助和保護者——佛羅倫薩的“美第奇家族”。一戰前,維特根斯坦家族就是歐洲著名的藝術資助人,音樂家馬勒、勃拉姆斯、克拉拉·舒曼等都深受其蔭。類似的公益傳統在歐美源遠流長,其主體除了財力雄厚、聲望顯赫的世家,還有平凡的個人,像盧梭、柴可夫斯基、紀伯倫等都領受過一對一的私助。而諸如“諾貝爾獎”“龔古爾獎”“普利策獎”等國際著名獎項,其源頭皆在私人遺囑和捐獻。這些對文明影響深遠的公益事業,除了精神的答謝和人文紀念,並無利益索取,清潔性毋庸置疑。而且,它們以純民間方式運行,不受權力集團和意識形態操控,最大限度維護了表彰的公正和價值觀的獨立,忠實履行了精神和物質保姆的初衷。

而在傳統中國,乃至當代,你都難見這種以私人為源頭的公益清流。古代雖有豢養門客之風,但隻是一種出賣與收購的交易。今日中國的富人多如牛毛,個人捐獻也五花八門,但有多少公正而有效的慈善投入?有多少純民間的、有獨立價值崇尚的基金?有多少不受權力擺布的科學藝術化扶持?

除了文化和信仰原因,還有一點:中國社會環境下,私產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遠遠不夠,使得同胞早早養成了“不露富”的習慣,這就給私產的公開化帶來了障礙,而私產公開恰恰是捐助文化的基礎。

有一個熟悉的說法:中國曆史的進步是靠階級鬥爭推動的。無論你是否同意這層因果,但有一點顯然:兩千年的封建史確以“農民起義”為鏈扣,以自下至上的暴力顛覆為起承。而“起義”之原始動力和熱情都源於“殺富濟貧”,無論陳勝、吳廣還是朱元璋、李自成,“均田地、同富貴”皆其蠱惑所在……可以說,財富的“原罪”感和剝奪私產的陰影,一直籠罩著華夏天空。休說亂世,即便朝權穩固的時代,大戶私產也是不安全的,一旦引起權力垂涎,即難逃滅門抄家、貨充官府的命運。晉代“金穀園”的主人石崇不就因富遭誅了嗎?而在西方,窺視私產的革命很難發生,隨便哪個王朝,私產的道德合法性在民間輿論和體製文化中都不受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