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馬鴻逵寧夏稱王(6)

馬鴻逵如此嚴格戶籍和保甲,主要目的還是多征兵,而“兵役法”又給了他公開征兵的方便。於是,他按照“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和“年在十八歲至四十五歲的及齡壯丁,均應輪番施以嚴格之軍事訓練”的規定,於1938年公開征兵,接著於1939年又征兵兩次。凡是家有兩名以上壯丁者,均須參加抽簽。為了增加兵源,製定了“大配小,小抬大”、“三代合一戶”、“五世不分家”等種種惡毒的規定,不斷整頓保甲,查編戶口,其中心意旨,就是“並戶”,從並戶中增加雙丁數目,並進而使每戶壯丁數目“非三即五”,以無限地開拓兵源。

征兵中的弊病很多。在“征兵”和“驗兵”之間存在尖銳的矛盾。征兵官在壯丁“抽簽”時扒一層皮,但往往驗兵官認為不合格,全保戶民就得攤款另雇,又扒一層皮。於是貪官汙吏就找到了分吃雇兵價款、勒索賣放、賄賂公行的門路。所以,經手兵役的官吏,都從中撈到許多好處。老百姓中,貧富之間也有很大差別,地主富商子弟中簽以後,可以雇人頂替;窮人中簽,隻好去當兵。因而,殘酷的兵役之禍最終都轉嫁到窮苦人民身上。抗丁的鬥爭日益激烈,外逃現象越來越多。同心縣逃得全縣隻剩下18000多老弱婦孺。靈武縣在1943年集合了1000多壯丁聽候應驗,夜間壯丁將寨門推倒,用鍘刀砍傷驗兵官,全部逃跑。馬鴻逵大為震怒,親手打了“征兵大員”李振國幾個耳光,立即調兵捕捉。但麵對逃丁、逃兵越來越嚴重的情況,馬鴻逵隻好采取又拉又打的兩麵手法。一方麵采取緩和矛盾的手法,從1943年起,馬鴻逵假仁假義地給當兵的家屬散發有限的錢、糧、布匹;每年給士兵放兩次假,準回家娶媳婦。另一方麵則是殘酷地對待逃兵,規定對於逃兵:一是抓本人;二是如本人抓不到,即抓家屬,包括親兄弟和叔伯兄弟;三如家屬中無可抓之丁,即令破產雇兵,無產可破者,找保人要兵;四是保人無兵可抓者,雇兵頂補,或抓保人家屬;五是保人既無家屬,又無頂雇者,全保公攤。總之,不管怎說,馬鴻逵的兵,一個也不能少。馬的幫凶海濤曾裸地對縣長們說:“縣長們頭腦要放清楚,主席要的是兵。千言萬語一句話,要兵哩!”

總計抗戰時期,馬鴻逵征兵約4萬人之多,但抗戰八年之間他僅抽出兩個旅上過綏西前線,還沒有認真跟日寇打過仗(後麵將另行敘述)。

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日本帝國主義投降後,馬鴻逵的征兵變本加厲,手段更為凶殘。一次捉回逃兵90名,集合在省城東教場,調來士兵500名,命令5個士兵打1個逃兵,一律用兩根皮鞭抽打脊背,血肉橫飛,慘叫連天,全城為之震動。一個逃兵大聲叫喊:“打死我也不當兵。”馬鴻逵暴跳如雷地說:“我槍斃了你!”“槍斃也不當兵。”馬立即槍殺了這個逃兵。由於曆年征兵,兵源枯竭,遂擴大範圍:不論單丁孤子,都要當兵;五十五歲的男丁,剃了胡須占名應驗;中等學校的學生也要當兵;十五歲的孩子,則征入幼年營當兵。並將全省十五歲到五十五歲的男丁,一律編入國民兵,每天上下午兩次集訓。1947年援榆林之戰,馬鴻逵軍被解放軍痛擊,逃散頗眾,馬鴻逵又規定每一逃兵要頂兵5名,每一逃官要頂兵10名。後經地方士紳請求,改為“兵三官五”。憑帶兵官開列清冊,派廳長、處長大員到各縣駐催。家抄路捕,鞭打鐐押,老幼婦孺,一律關入監獄。賀蘭縣監獄中擠死孕婦1名,中衛縣監獄中兩名婦女流產。沒有大人要小孩子,沒有男丁要婦女。成立所謂“被服廠”、“幼年營”,驅迫婦女兒童進行超體力的勞動。靈武縣有一名士兵本已戰死,部隊仍將其列入逃冊之中,征兵大員李振國酷刑拷打家屬,逼得家屬把屍體抬來,才算了事。惠農縣尾閘逃官一名,家屬變賣15頭駱駝、30畝水田雇兵兩名,仍不得銷賬。這次緝逃征來的新兵成立了一個團,群眾稱之為“訛兵團”。在“幼年營”中的娃娃吃不飽,穿不暖,勞動又重,個個麵黃肌瘦,1946年,在一個560多人的“幼兒營”中,就有病號240多人。馬鴻逵隻好令各家長具保領回治病,病愈後再回營從軍。馬鴻逵把號稱塞上江南的寧夏,搞成了一座大監獄,一座大兵營!

4.奪地爭權

馬鴻逵野心勃勃,當了“寧夏王”,意猶未盡,還想積極擴張勢力,要更多的地盤和權力。甘肅的西吉、海原、固原毗連寧夏。馬鴻賓的八十一軍原駐寧夏,但馬鴻逵不給糧秣供應,馬鴻賓告到第八戰區長官朱紹良跟前。朱為緩和雙方衝突,調馬鴻賓部就食於海原、固原。馬鴻逵遂借機向甘肅插足,一再揚言:“中央有意擴大寧夏省的區域,海、固回漢問題複雜,所以調馬鴻賓的部隊先開過去。”並打算派一個以阿訇為中心的代表團,借慰勞馬鴻賓部的名義,聯絡西、海、固的回族群眾,為其進一步染指打基礎。還向蔣介石密電條陳重劃省界的意見,索要西、海、固。但不久馬鴻賓部調駐隴東,馬染指於西、海、固的企圖遂成泡影。

馬鴻逵對於陝西的三邊地區也垂涎已久。1946年,馬傾巢出動,進犯鹽池、定邊、安邊、靖邊等解放區。一度占據定邊後,馬親率其廳、處長到定邊,召集群眾宣傳自己的“德政”,委任定邊、靖邊兩個縣的縣長。又向國民黨政府提出“三邊距寧夏較近,已先行派縣長及佐治人員主持縣政。今後為軍事便利,該縣政務暫以寧夏省政府就近推行”,並以同樣電文通知陝西省政府。馬鴻逵此舉,使國民黨當局大為惱火。不久,解放軍將馬鴻逵部隊從三邊地區趕出來,馬吞並三邊的迷夢又被粉碎。

阿拉善和額濟納原是內蒙西套的兩個獨立旗,從清朝到民國,都直屬朝廷和中央政府,不受鄰省、鄰蒙的幹涉。馬鴻逵到了寧夏,就千方百計地要把這兩個旗置於自己控製之下,國民黨政府認為,兩旗事務應由蒙藏委員會辦理,寧夏省不應過多幹涉,但馬鴻逵野心不死,與兩旗糾纏不休。後來,省、旗之間的爭執集中在磴口問題上。磴口原是阿拉善旗所屬的巴格(相當於鄉),馮玉祥時代改為縣,但其田賦、稅收仍歸阿旗政府,馬鴻逵提出應改歸寧夏省。雙方爭執不休,蒙藏委員會派人前來調解,達成臨時協議:田賦由省方按照“征漢不征蒙”的原則辦理;稅收由省方征收,但每年要給阿旗補助4萬元。實際上,馬鴻逵將田賦稅收都照征不誤,但補助費從未給過。“九一八”事變後,偽滿洲國和偽蒙疆政府相繼出現。馬鴻逵以阿旗的劄薩克(旗長)達理劄雅(舊稱達王)與溥儀是親戚,日本曾在阿旗政府所在地定遠營設過特務機關。就密向國民黨政府建議,將達理劄雅看管起來,得到國民黨政府的同意。馬采取“先禮後兵”的辦法,勸達理劄雅到寧夏來住,達理劄雅抱定“虎不離山”的老主意不動,馬遂以武力劫持。1938年2月,馬出動兩個團的兵力,在馬騰蛟指揮下,將定遠營包圍,開炮威脅。達理劄雅僅有一連保安隊,難以抵擋。馬鴻逵叫他母親和馬鴻賓約達理劄雅在定遠營城外三道橋會麵(按:馬福祥和達理劄雅的父親塔旺劄布是盟兄弟)。達理劄雅不得已,便同夫人來到三道橋,馬的母親假惺惺地對達說:“你們弟兄怎麽鬧,我管不了,可我不能讓我的兒媳和孫子們(指達理劄雅的妻子、兒子)在炮火中受驚,我要帶她們到銀川。”達理劄雅聽了這番話,隻好隨馬母到了銀川,從此被監視起來。馬鴻逵部圍攻定遠營,雖無大的戰鬥,也縱兵大肆掠奪,把蒙民的大煙、銀幣、羊皮、羊毛、衣物、金銀首飾、鍍金佛像等,幾乎搶掠一空。之後,設立“寧夏省政府駐定遠營辦事處”,派其心腹主持,實際成了縣治。首先在定遠營清查戶口,編製保甲,登記壯丁,攤派苛捐雜稅,橫征暴斂。從1940年到1945年,先後征兵7次,每次征80到100名,還經常抓逃兵,挨戶搜捕,弄得雞犬不寧。又以“五匹馬和七匹駱駝代替一個兵”的辦法,先後征走駱駝1000餘隻,馬800餘匹。強購馬2000餘匹、牛500餘頭。禁止糧食進入阿旗,使糧價飛漲,蒙民終年不得一飽。還壟斷阿旗的皮毛和土特產,對蒙民進行經濟壓榨。馬鴻逵這種殘酷統治,使全旗生產遭到很大破壞,人口銳減,市麵蕭條,原來阿旗共有7000餘人,到解放前僅剩3000餘人;定遠營原有小商號和小作坊150餘戶,後來僅剩下10餘戶。

此外,馬鴻逵還向寧夏北部伊克昭盟的鄂托克旗伸手,將該旗搞成他斂財之地。

馬鴻逵除了爭地盤,還要爭權。主要是跟國民黨中央的有關部門爭權。

爭奪控製寧夏省黨部之權。馬鴻逵任寧夏省主席之前,寧夏省黨部特派員為CC分子沈德仁,沈與馬鴻賓私交甚好,他曾假借地方團體名義致電中央,擁護馬鴻賓任寧夏省主席,反對馬鴻逵。1932年冬,馬鴻逵行將主寧的消息傳出,沈德仁即急忙逃走。從此記舊惡的馬鴻逵就種下了反CC的根子。1933年,國民黨寧夏省黨部以馬鴻逵為主任委員,王含章、張天吾(未到職)、楊作榮等為委員,陳克中為秘書。孫殿英侵入寧夏時,王含章、陳克中托故離開寧夏。楊作榮則留在寧夏,日日在馬公館大獻殷勤,博得馬的歡心。戰爭結束後,陳克中返回,見楊甚得寵,遂生醋意,向陳立夫密報“馬、楊關係頗惡”,陳立夫即撤去楊作榮的省黨部委員,馬鴻逵為此極為不滿,大罵陳立夫,發誓不進省黨部的門。後來,陳克中自覺不妙,悄悄溜走。國民黨中央又派來王崇熙,王廣來兩個CC分子,都被馬鴻逵尋隙擠走,從此CC在寧夏省黨部再也站不住腳。後來,朱家驊任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長,先後派來馬濟林、王仙槎,兩人雖極力對馬表示恭順,但馬抱定“家雞打不飛,野雞養不戀”的老主意,始終不予信任,使兩個人什麽事也幹不成。馬鴻逵則保薦他的親信葉森、周伯鍠為委員,從而省黨部仍是由馬鴻逵一手遮天,包攬一切。

爭奪司法權。馬鴻逵就任寧夏省主席之初,就對國民黨的司法獨立製度表示不滿,揚言“我不曉得司法部的大門向哪一麵開”。當時省財政廳長梁敬钅享是孔祥熙係統的健將,事事強調“部令”,對馬頗不恭順,後來梁又自己活動調任寧夏省高等法院院長,更引起馬的嫉恨。他擔心梁敬钅享抓他的辮子,向中央檢舉,於是暗令省政府審核處(處長由趙文府兼任)嚴格挑剔梁敬钅享的財政交代手續,梁趙二人幾次在馬鴻逵麵前爭吵不休,梁在寧夏混不下去,調任甘肅財政廳長。寧夏省高等法院院長出缺,馬保薦其忠實奴才蘇連元繼任。從此,司法大權落入馬鴻逵之手。

爭奪教育行政權。各省教育廳曆來為CC頭子陳立夫、陳果夫弟兄所把持,寧夏教育廳也不例外。其廳長一職,開始是特務葛武棨,葛迫於馬的淫威,去北京半年不返,馬鴻逵徑電蔣介石雲“我的教育廳長失蹤了”。蔣將電報交給教育部長陳果夫,陳隻好向馬道歉,調回葛武棨,以另一CC分子童耀華接任,但童就任後恃寵放肆,在財務上露了馬腳,給馬以攻擊的口實,隻好辭職而去。又派來華北CC派時子周(回民),時對馬頗不順從,馬送以200兩大煙土,時拒不接受;馬當眾責打兒子,在場軍政頭目下跪求情,時昂然站立,故馬多方尋釁,將時趕走。後又派來駱美奐、王星舟等,都因不堪馬之排擠,托故離去。最後是楊德翹,楊曾誇口能向中央要錢修建寧夏中學和師範學校,馬立即派工兵把兩所學校的房屋拆倒,但楊卻分文未曾要來,隻好一走。如此多次周折,國民黨中央不得不讓步,讓馬推薦人選,馬“保薦”心腹楊作榮為教育廳長,從此教育行政權亦為馬鴻逵所把持。

爭奪郵電檢查權。1943年秋,國民黨軍事委員會派楊福全帶領上校、中校十幾人,持厚禮到寧夏,向馬鴻逵洽談成立郵電檢查所。馬認為此係軍統特務機構,對己頗為不利,不準成立。雙方堅持,成為僵局。年底,軍委會檢查處主任夏某來寧夏與馬商量,馬提出:“要設郵檢所,得由我保薦人,你們派人,我不答應。”對方讓步,馬保薦楊樹楠等5人去重慶受訓1個星期,返回後,馬即任李樹楠為寧夏郵檢所所長,楊福全帶來的人,隻留下幾個尉官,骨幹都回去了。所以寧夏郵檢均由馬鴻逵一手控製。楊福全離開寧夏後,寫信大罵馬鴻逵,並索要所送的禮物,成為一場可恥的鬧劇。

爭奪銀行控製權。馬鴻逵在寧夏開設銀行,發行紙幣,從而控製寧夏的經濟命脈。後來,國民黨中央銀行擬在寧夏設行,馬堅決反對,屢次交涉,迄無結果。1938年,馬以法幣150萬元為資本,改組省銀行,才允許中央銀行、農民銀行在寧夏開業。但其限製條件十分苛刻,如不準銀行自設電台,收發電報要先經馬過目,馬之部隊薪餉不必等撥發命令即隨時支提,黃金兌換由馬支配等。馬及其親信對中央銀行負責人也極蠻橫,如該行田經理稍不恭順,即遭趙文府的斥罵和責打;業務科長馮午因“擅自辦理”黃金兌現,被馬的軍法處扣押一夜,隻因馮係軍法處處長程福剛的山西老鄉,才免於刑拷。因此,中央銀行派往寧夏的人,對馬鴻逵俯首帖耳,唯命是從。

馬鴻逵如此飛揚跋扈,必然與國民黨的忠實爪牙和權要發生矛盾和衝突。與軍統局的衝突便是突出的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