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4∶55(2)

她笑了兩聲,然後說:“其實你隻是發音不準,語調不對而已。我還是聽得懂你講的英文。”

開口說英文,除了發音和語調外,還能剩什麽呢?

我們各買了二十元的紅豆餅。

一拿到紅豆餅,她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來。

“你剛剛沒吃飽嗎?”

“有呀!剛才吃得好飽了。”

“那你怎麽還吃得下?”

“女人如果能夠抗拒美食的誘惑,就不會有那麽多間瘦身中心了。”

我點點頭,算是附和。

“還有一塊錢……”她低頭沉思一會兒,然後說,“我幹脆給你電話號碼好了,你待會兒打公共電話給我。”

她拿出紙筆,寫了8個數字,遞給我。

“我怕一塊錢不夠用。”我笑著將紙條放進外套的口袋。

“是嗎?”她看了我一眼,冷冷地說,“敢跟我打賭嗎?我絕對不會讓你投第二塊硬幣的。”

說完後,她轉身向前走。

她又恢複冰封狀態,原來南極就算會出太陽,也仍然有黑夜。

我跟在她身後走著,彼此沒有交談。

在一個路口等紅燈時,她又摸了一下右耳垂。

我突然發現,她摸耳垂的動作和水晶耳環的淡藍光彩一樣,都有點刺眼。

“很晚了,你怎麽回去?”

“我在這附近租房子,走著去就行。”

“需要我送你嗎?”

“不需要。我不喜歡讓人知道我住的地方。”

“嗯,那麽再見了。”

“你還是可以用英文說bye-bye的,不要怕被我笑。”

說完後,她又笑了出來,拿出一塊錢硬幣:“記得打電話給我,路上小心。”

我回到家,隨手把背包和紅豆餅擱在餐桌上,立刻再出門打公共電話。

“請問……”

“不用問了,這裏隻有我。”她很快地打斷我的話,“你到家了沒?”

“已經回到家了。你呢?”

“廢話!你電話打假的嗎?”

我打了一下腦袋,暗罵自己的愚蠢,然後思考著要怎樣繼續。

“那你幹嗎還跑出來打公共電話?”

“不是說好要打公共電話嗎?”

“那麽你身上也一定隻有一個一塊錢硬幣囉!”

“對啊!”

“真笨!我們又沒打賭。給我你的電話,我十分鍾後打給你。”

我不假思索地念出電話號碼,連該猶豫該懷疑該興奮或該婉拒的考慮時間也沒。

“嗯,是我。”十分鍾後,她在電話那端的開頭就是如此簡單。

“你的電話隻有你,我的電話可未必隻有我哦!”

“我相信你一定會乖乖地待在電話旁等我的,不是嗎?”

她的笑聲透過話筒,反而有種稚嫩的感覺。

“你說對了。”被她的笑聲感染,我也輕鬆多了。

不曉得是因為電話線可以提高她聲音的溫度,還是電話中的她原本就不冷,我覺得跟她在電話裏聊天是很安全的。

所謂的安全,是我不必擔心我脫口而出的任何一句話,會引她射來一支冷箭。

曾有那麽一段時間,我忘了我和她隻能算是不熟的朋友,或甚至連朋友也談不上。

有點像是入了戲的男主角,當他情不自禁地摟住女主角並發誓一生一世愛她時,卻忘了在導演喊Cut後,她可能隻是別人的黃臉婆,擁有與他無關的喜怒哀樂。

也許她甚至會抱怨剛剛男主角的擁抱太緊。

我隻記得她打電話來時,剛過午夜十二點。

這時的Cinderella應該已經換去一身的華服,脫掉那雙玻璃鞋。

沒有華服和玻璃鞋的偽裝,Cinderella才叫灰姑娘,而不是她自以為的高貴公主。

當我掛上話筒時,仙女的魔棒失效,我才知道已經發生了什麽事。

“早上十點整,台北火車站西3門口見!”記得她是這麽說的。

我卻忘了我是如何答應的。

我甚至忘了我是否有答應。

我隻是看看牆上指著四點的鍾,然後計算著還剩下幾個小時的睡眠。

我知道她不喜歡等人,所以我提早到西3門等她。

但不喜歡等人的人通常會有個壞習慣,就是會讓人等。

就像會嫌飯不好吃的人通常都不會煮飯的道理是一樣的。

十點十五分,她出現了。

“嗯,你好。”我打聲招呼。

“喲!這麽客氣?好像我們是陌生人一樣。”

她歪著頭微笑著。

“去哪?”我問她。

“你聽我的,還是我講你聽?”

“那還不是都一樣。”

“當然不一樣呀!一個是請求,一個是命令。”

她煞有介事地說著,好像很認真地在區分兩件容易混淆的事。

“不過不管是請求還是命令,隻要讓我當家就好了。”

她笑得有點狡猾。

“好吧!當家的,您做主就行。”我也笑了。

所以,我發現跟她在一起的好處:我永遠不必擔心要去哪裏殺時間。

她總是可以臨時想到要去的地方,然後挑選出當時心裏的第一誌願。

事實上,她似乎永遠隻有第一誌願,而沒有第二、第三誌願。

如果第一誌願可以如願,那她會興奮莫名;如果不能如願,那麽即使我遠在十米外,她的神情和身影也會讓我感到62蔡智恒文集寒冷。

俗語說:萬事起頭難。

起了頭後,以後似乎就不難了。

從那天起,上至看電影逛街,下至坐那班4∶55的火車,我們都會在一起。

這樣算約會嗎?有時我心裏會閃過這個問題。

如果從旁人的角度來看,我們可能像是不做肢體接觸的戀人。

除了我們的肢體一直沒有交集外,其他情侶們約會時應該會出現的現象我們都有。

唯一缺乏的是,我們從不爭吵。

理論上,爭吵是不好的。

但矛盾的是,人們的感情通常要累積到一定的程度,才有資格爭吵,也才會爭吵。

我常懷疑,是否應該說是我們根本吵不起來,而不是沒有爭吵的機會。

她講話的語氣像冰,脾氣也像冰,生氣的樣子更像冰。

即使我有熊熊的怒火,恐怕也無法使冰塊燃燒吧。

每當早上起床後、深夜睡不著、下午無所事事時,我總是會很理所當然地想到她,就像口渴時會想拿杯子倒水來喝。

如果愛情的本質像口渴的,那麽她是我解決的過程,還是我滿足的方法?

換言之,她是杯子,還是水?

我也常想起一句話:“何自有情因色有,何緣造色為情生。”

為何你會對她產生感情呢?那是因為她的樣子已經深印在你腦海。

為何你的腦海裏會有她的樣子呢?那是因為你已經對她產生感情。

原來生命的本質是個回圈,連愛情也是。

而當我驚覺時,我已陷入了回圈。

唯一可以拉我跳出這個回圈的,隻有她的水晶耳環,或者說是她撫摸耳垂的動作。

但就像流行歌曲裏所唱的:“愛與不愛都需要勇氣,於是我們都選擇了逃避。”

她逃避心裏對他的思念,我則逃避她有男朋友的事實。

如果在周玉寇麵前不能提到黃義交,那麽“他”就是我們之間唯一的忌諱。

有一次,她模仿了電影《流氓大亨》中鍾楚紅的角色對白:“愛過一次,元氣大傷。”

這是她最接近忌諱的一句話。但也隻有這麽一次。

我忘不了的原因是因為她也忘不了撫摸右耳垂。

“如果,隻是‘如果’,你真的喜歡我的話,你會告訴我嗎?”

“假設,隻是‘假設’,你沒有男朋友的話,你會喜歡我嗎?”

“‘如果’你喜歡我,‘假設’我又沒有男朋友。你會告訴我嗎?”

“‘如果’我喜歡你,‘假設’你又沒有男朋友。你會喜歡我嗎?”

在如果與假設之間,我們同時堅持著嘴巴的最後一道防線。

也許,我和她跟典型的情場男女一樣,誰也不願意先鬆口。

好像先鬆口的人會背負先沉淪的恥辱,或是冒著被嘲笑的風險。

就像傳說中的鷸跟蚌,互不相讓的結果,便是等著漁翁來造成兩敗俱傷的場麵。

可惜情場上永遠隻有鷸跟蚌,從來就沒有漁翁。

所以我和她不僅都不是贏家,連輸得一敗塗地的權利也沒有。

不知道是第幾次我們同坐4∶55那班的火車,我隻記得那天仍是個周末。

那次她的話似乎特別多,多到竟然還泄露出她的腰圍。

在火車快到桃園,我正準備等她頭殼壞去也泄露出胸圍時,她突然轉移話題問我:“聽過《4∶55》這首歌嗎?”

“我沒聽過。是中文歌嗎?”

“是英文老歌,它是《愛你一萬年》的西洋原曲。”

“哦,好像有印象了。”

“想聽嗎?”

“好啊!”

她拿出CD隨身聽,把耳機的一端放入她右耳,另一端放入我左耳。

“準備好了嗎?要注意聽哦!”

我點點頭。

她用食指貼近嘴唇,比了個“噓”的手勢。

然後按下了PLAY鍵。

YesIsawyouatthestationLongdistancesmileYouwereleavingfortheweekendCatchingthe4∶55Withyournewfriend……“好聽嗎?”聽得正入神之際,她拔掉了我的耳機。

“很好聽。為什麽突然想到這首歌?”

“你很聰明的,自己想想。”

“我隻是聰明,而不是通靈。”

她仿佛故意忽視我的抗議,隻是淡淡地笑了笑。

後來我才知道,她要表達的是歌詞中的第三句和第四句。

因為兩天後,她從桃園中正機場離開台灣,去了美國。

那是我最後一次跟她同坐那班4∶55的莒光號。

她沒有說再見,也沒有說bye-bye。

當然更沒像灰姑娘般,留下玻璃鞋。

雖然這是可以預期的結果,但這種結果發生時,我還是66蔡智恒文集無法接受。

我想莫名其妙的開始,勢必要伴隨著莫名其妙的結束。

甚至用“開始”來形容我和她之間,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因為我們可能未曾開始。

也許,我跟她不是不能開始,也不是不想開始,而是不敢開始。

她在美國的日子,我仍然口渴。

每當用杯子倒水喝時,我都會想:她是杯子,還是水?

曾經認為她隻是杯子,於是想換杯子來喝水。

但後來發覺,即使她隻是杯子,我還是會固執地當她是水。

因為如果換了杯子,我就不想喝水了。

我想,我將會因為這種變態似的堅持而枯萎很久。

“喂。訝異嗎?”一星期後,我卻又聽到她的聲音。

“當然訝異!你一切好嗎?”

“還好,快適應了。”

“你走時怎麽沒告訴我?”

“告訴你幹嗎?你又不會跟我一起出國,那麽何必知道。”

“起碼我可以去機場送你啊!搞不好我們可以在機場來個灑淚而別。”

“少無聊了。快把筆拿出來,我念電話號碼給你。”

三天後,我撥了通電話給她。

“MayIspeaktoCinderella?”

這是我第一次打國際電話,我練了好久。

“ThisisCinderellaspeaking.MayIhaveyournameplease?”

“YoucancallmeNumberone!”

“Whatdoyoumean?”

“你可以叫我第一名啦!”

“Shit!是你怎不早說!”

“你聽不出我的聲音嗎?”

“你的英文那麽爛,誰聽得出來!”

雖然我們仍能很輕易聽到彼此貼心的問候,但我們的距離,已經不僅是空間,還有時間和氣候,甚至是心情。

“我們真的離得好遠,遠到足以讓你聽不到我的心跳聲了。”

“Bye-bye,你的晚安我的午安。”

“喂!你知道嗎?其實下雪時沒想象中冷呢!”

“偷偷告訴你,台灣同鄉會會長好像很喜歡我哦!你該加油了。”

“我發覺我有梅花性格哦!梅花是愈冷愈開花,我則是愈冷愈興奮。”

與電話相比,我比較喜歡收到她的信件。

不管是貼郵票的信,還是E-mail。

除了說些生活學業上的瑣事外,她最常重複的,就是那班4∶55的莒光號火車。

因為她一直很懷念跟我同坐4∶55火車的時光。

她還說她曾在紐約火車站看到一班4∶55的火車,不過是68蔡智恒文集在第九月台。

“管他的,我就上了車。反正在美國,到哪裏都是陌生的。”

我似乎能感覺到她在電話那頭聳聳肩:“So,whocares?”

不知道為什麽,我總覺得隻身在國外念書的女孩子,是不該沒有眼淚的。

起碼在碰到端午節或中秋節之類的節日,總該象征性地流下幾滴眼淚意思一下。

可是不管是在電話或信件中,我從未聽見或看見她示弱。

她總試圖去“證明”她是快樂且不孤單的,並盡可能炫耀異鄉新鮮有趣的生活。

即使述說她的車子在雪地裏拋錨也是如此。

有一句俗話是這麽說的:“帥哥跟美女一樣,你愈證明你是,你就愈不是。”

那麽,她愈證明她快樂,是否代表她愈不快樂呢?

畢竟真正的帥哥美女,一看便知,不需證明。

“聖誕節有一個月的假期哦!我回台灣找你。”電話中的她興奮地說著。

“好啊!需要我去接機嗎?”

“不用了。我到家會call你。”

“嗯。”

“幹嗎反應這麽平淡?你應該要雀躍萬分呀!”

“是是是。我真是高興到無盡頭啊!”

“笨蛋!”

“嗯,是我。”回到台灣的她,聲音聽起來是如此的近。

“嗯……”我有點激動得說不出話來,畢竟九個多月沒見麵了。

“明天出來見個麵吧!”

她沒變,邀約總是用驚歎號,而不是用問號。

“When?Andwhere?”我說。

“假裝我們要坐那班4∶55的火車,我們第一月台見!”

“我能認得出你來嗎?”

“廢話!”

我很輕易地認出她,即使火車站裏仍然擠滿了檸檬。

但讓她像蘋果的,不知道是那熟悉而遠遠的微笑,還是青色白色紅色的裝束?

“你好像沒變。”我走近她。

“會嗎?你不覺得我變漂亮了?”

“不,應該說變得更漂亮了。”

“你倒是變得會說話了。”

“去哪?”我也是沒變,習慣讓她當家。

“我特地出來讓你看我一下而已,隻有十分鍾。待會兒我爸媽要幫我洗塵。”

“我已經看到了,那麽……”

“那麽你就可以瞑目了。”

“你的幽默感還是沒變。”我歎口氣。

“很好,你仍然可以欣賞我的幽默感。我先走了,晚上再call你。”

可能是巧合,她剛轉身離開,火車汽笛聲也響起了。

4∶55的莒光號,還有她跟我,同時離開台南火車站的第一月台。

那天晚上我等電話響起,一直等到淩晨一點。

“嗯,是我。”

她的開場白沒變,但聲音哽咽了。

“你怎麽了?在哭嗎?”

“難道笑會是這種聲音嗎?”

“為什麽哭呢?”

“我看到了一樣東西。”

“什麽東西?”

“你很聰明的,應該知道。”

這次我突然通了靈,我猜她看到了那副水晶耳環。

“然後呢?”

“我在想我以前為什麽那麽傻?為什麽不讓我先認識你?”

“於是?”

“於是我氣自己的無能,連忘掉一個人也做不到。”

“因此?”

“因此我更氣了,我把它丟到窗外。”

“然而?”

“我發覺我好心疼。”

“結論是?”

“我……我好像根本忘不了他,尤其在知道他也到了美國以後。”

我第一次聽見她哭,她的哭聲讓我聯想到杯子破碎的聲音。

我想,已經破碎的杯子,再也無法盛水了吧。

耳畔仿佛又響起那班4∶55火車離站的汽笛聲……“Cinderella,放那首《4∶55》的歌來聽吧。”

“你現在要聽?”

“嗯,請把CD音量開大聲一點,我才聽得到。”

“為什麽突然想聽這首歌?”

我沒回答,隻是叫她也一起聽。

就像我們第一次在火車上共用耳機來聽《4∶55》一樣。

與其說是她不能掙開那副水晶耳環的枷鎖,倒不如說是我無法忍受水晶耳環的刺眼光彩。

所以,再見了,欣蕊。

不,你說過我仍然可以說英文的。

Sobye-byeCin-CinderellaEverythingjusthastochange……你也是很聰明,應該會知道這句《4∶55》歌詞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