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Think Bigger

“再小的案子,也絕對不要自以為是浪費時間,有一天你一定會得到一個盛大的回報。”

創立公司後,我才真正成熟起來。不成熟不行,公司最多時有15名員工,時間一到,就要發薪水、獎金,付房租……還有我會不斷花錢的怪點子。雖然銀行的存款數目好像越來越多,但是能放心敢用的錢反而越來越少。

責任使人成長,壓力令人成熟,好像是不變的道理。

在公司經營的過程中,我心中常常湧起對約翰·傑伊的感激之情,是他教會了我如何看出一件小事情可能發展出來的大遠景,以及一個小工作如何挖深成為一個大項目的能力。

設計公司商標(Logo)是設計公司最常接的工作之一。每次我們接到設計Logo的案子,我都會要求負責的同事,必須先仔細研究這個公司的定位及經營哲學,深刻了解這個公司後,再開始動手設計。

即使客戶隻委托我們做單一物品的商標設計,如T恤上的商標等,我也會要求同事思考所有可能用到商標的地方,例如信封、名片、包裝……都要想清楚,並且全部設計出來。即使客戶隻付給我一個商標的錢。

同事曾問我:“為什麽設計一個商標要費這麽大的工夫?”我了解他的疑惑,坊間設計一個商標的價格,最便宜的隻要2500元台幣。而以我們花的工夫,可能10倍都不止。這樣做,怎麽劃得來?

這樣做,有其必然性,也有一點“賭”的成分。做一個公司或企業的商標,本來就是要了解一個公司,思考這個公司代表的價值,才能設計出符合此公司或企業的商標。如果沒經過“思考”的過程,僅從圖庫中調出幾個圖案拚拚湊湊,這個商標和企業是兩回事,那麽這個商標就一點價值都沒有。

在商標設計中,最難的就是“想”,等想清楚後,把設計做出來就簡單了。既然商標做出來了,當然在全部可能用到的媒介上的設計都一並做了。不過,我們還是隻向客戶收一個商標的錢。

“賭”的部分則是——客戶會不會把以後的設計案也一並交給我們。根據我們的經驗,成功的概率約為10%,而90%是做白工。即使如此也很好,這是很好的訓練,我們得到了練習的機會。養兵千日,用兵一時。這樣不斷地練兵,總有一天,我們得到大項目時,大家就知道該怎麽去做了。

設計陶喆的《今天沒回家》MTV的機會就是這樣“落”在我們身上的。

當初唱片公司找到我們時,隻是要做一個設計和編排版麵的小案子。經驗豐富的唱片公司早就將需要的東西準備好了,包括照片、文案……我們隻要“排好”就行。

我仔細將這個案子想了想,覺得這樣就處理完這個案子很可惜。於是,我向唱片公司提議:“我幫你們用動畫拍一支MTV如何?絕對不多花你們一毛錢。”唱片公司在大牌歌手出唱片時,都有拍MTV的預算。隻要不用他們多花錢,事情就比較好談了。

接著我又提出了找國際知名的、曾經替李維斯牛仔褲畫插畫的英國插畫家魯賓遜(CragRobinson)執筆的點子。魯賓遜以使用電腦像素作畫而知名。唱片公司考慮到不花錢還有特別效果,就一口答應了。於是,就有了風格獨具、國內首見的以電腦像素製作的《今天沒回家》的MTV。

外國著名插畫家開出的價碼雖然比不上名攝影家或名畫家,但也不便宜,我們賺不到什麽錢。於是,我靈機一動,想到用周邊商品賺錢的途徑。征得唱片公司和陶喆本人的同意和授權後,我自掏腰包,選了動畫中的幾個角色來印T恤、帽子、文具等周邊商品,並通過7-11連鎖便利店的渠道販售。

結果是三贏——唱片公司和陶喆有了一個風格獨具的作品,銷售量令他們滿意;插畫家為多了個市場而開心;而我們,在唱片公司的強力宣傳下,周邊商品銷量不錯,更重要的是我們因此而在國際插畫界創下口碑,開啟了我們以後和國際插畫家的一連串合作契機。而且,我們也趁此次機會了解了如何與零售渠道商7-11便利店合作,以及在此後發行《創意雙周報》時的再度合作。

而這一切,都是從設計唱片的項目開始。

在遇到陶喆之前,另一個使我們公司打響名號的是周蕙的唱片。當唱片公司要我們為第一次出唱片的周蕙設計CD封麵時,創意總監李亞明也曾為了替周蕙找一個全新的包裝方法而傷透腦筋。

我想起我在日本時曾買了一本插畫書,書本封麵人物的角色造型和周蕙頗為神似,建議不妨作為參考。我拿書給李亞明看,他也同意,我於是提議:“我們找外國人來畫吧!”經過接觸,這位插畫家的價格很貴。為了促成此事,我也提出以MTV拍攝費加上CD封麵設計費來製作動畫MTV和造型設計的方案。同樣,唱片公司在不用多花錢的原則下欣然同意。

結果,周蕙第一張專輯的推出即引起廣泛的注意,唱片大賣。我們這家小公司也贏得了許多人的另眼看待。

而這些,都源自我身體力行以及約翰教給我的“ThinkBigger”原則,即將小案子挖深、挖大。因此,我也告訴年輕的同事:“絕對不要以為這是在浪費時間,有一天,你會得到較大的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