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州長
競選州長
幾個月前,我被提名為紐約州州長候選人,代表獨立黨與斯坦華特·L.伍福特先生和約翰·T.霍夫曼先生展開競選。我總覺得自己有一個好名聲,與這兩位先生相比,這是一個顯著的優勢。從報上不難看出:他們也知道愛護名聲的好處,但那是過去的事了。近幾年來,他們顯然已將各種無恥行徑當作家常便飯了。當時,我正為自己的優勢暗自得意,但是一想到自己的名字要和這些人混在一起廣為傳播,總有一股不安的濁流攪擾我愉快的心情,讓我心裏越來越亂。最後我給祖母寫了封信,告訴她這件事。她很快給我回了信,言辭也很犀利。她說:
你生平從沒做過一件令人羞愧的事——一件也沒有。你看看報紙,看看伍福特和霍夫曼先生是什麽樣的人,然後再考慮你願不願意把自己降低到他們的水準,與他們一起參與競選。
這正是我的想法!那天晚上我一夜沒合眼,但是我不能退出。我已經卷入了這件事,隻能繼續戰鬥下去。
當我一邊吃早餐,一邊無精打采地翻看報紙的時候,我看到這麽一段消息。老實說,我還從來沒有這麽狼狽過:
偽證罪——現在,馬克·吐溫先生既然已在眾人麵前站出來競選州長,那麽他是否可以解釋一下這件事:1863年,在交趾支那 的瓦卡瓦克,有三十四名證人證明馬克·吐溫先生犯有偽證罪,企圖侵占一塊貧瘠的香蕉種植地,而那是當地一位貧窮的寡婦和她那群孤兒得以活命的唯一來源。現在吐溫先生站出來競選,不管是對自己還是對被要求投票選舉他的偉大人民,都有責任澄清真相。他會這麽做嗎?
我驚愕不已!這是多麽殘酷無情的指控!我從來就沒有去過交趾支那!我從來沒聽說過瓦卡瓦克!我也從來不知道什麽香蕉種植地,就像我從來不知道袋鼠一樣!我不知道該怎麽辦,我簡直要氣瘋了,卻又毫無辦法。那一天就這麽白白過去了,我什麽也沒做。第二天早晨,同一家報紙隻有這麽一句——再沒說別的:
注意——吐溫先生,正如大家注意到的,對交趾支那的那樁偽證案一事一直可疑地沉默著。
(備忘——在這場競選餘下的時間裏,這家報紙隻要提到我,必稱“臭名昭著的偽證犯吐溫”。)
接下來是《新聞報》,登了這樣一段話:
需要查清——新州長候選人是否要屈尊向投票給他的同胞——他們正為是否投票給他而備受煎熬——解釋以下的一件小事?吐溫先生在蒙大拿州野營時,同一帳篷的夥伴經常丟失小東西,後來這些東西都一件不少地在吐溫先生身上或“箱子”(卷藏雜物的報紙)裏發現了。大家為了他好,給了他友好的告誡,給他身上塗上柏油,粘上羽毛,叫他坐著木杠,把他攆了出去,勸告他讓出鋪位,讓他從此別再回
到帳篷。他會解釋這件事嗎?
還有比這種控告更惡毒的事嗎?我這輩子從未去過蒙大拿州。
(此後,這家報紙照例稱我為“蒙大拿的小偷吐溫”。)
因此,我開始為讀報紙感到憂慮,正如你掀起一床毯子,卻害怕下麵有蛇一樣。有一天,這段消息又映入我的眼簾:
謊言被揭穿!——根據五點區的米凱爾·奧弗拉納根先生、沃特街的吉特·彭斯先生和約翰·艾倫先生三位的宣誓證詞,以下事實是確鑿無疑的:馬克·吐溫先生曾卑鄙地宣稱我們尊貴的領袖約翰·T.霍夫曼的祖父因攔路搶劫而被處絞刑,這是無理的謊言,絲毫沒有事實根據。他這種為了獲取政治上的成功,不惜毀謗死者、以謊言玷汙其美名的惡劣手段,使有道德的人痛心疾首。一想到這種卑劣的謊言必然會給死者無辜的親友帶來極大的悲痛,我們幾乎就要鼓動被傷害和被侮辱的公眾立即對誹謗者施以非法的報複。但是,不,我們讓他去承受良心的譴責吧。(然而如果公眾出於義憤,在怒火下對造謠者造成人身傷害,顯然,沒有任何陪審團能給犯有這種錯誤的人定罪,法庭也不可能懲罰他們。)
最後這句巧妙的話作用很大,當天晚上“被傷害和被侮辱的公眾”從我家的前門進來,義憤填膺地搗毀了家具和門窗,走的時候把能拿走的財物通通帶走了。我嚇得趕緊從床上爬起來,從後門溜走。然而,我可以把手按在《聖經》上發誓,我從來沒誹謗過霍夫曼州長的祖父。不僅如此,直到那天,我從來沒聽人說起過他,我也沒提到過他。
(順便提一下,刊登上述新聞的那家報紙此後總是稱我為“盜屍犯吐溫”。)
下一篇引起我注意的報紙文章是下麵這段:
好個候選人——馬克·吐溫先生原定昨晚在獨立黨民眾大會上做一次詆毀對手的演說,卻未能按時參加。他的醫生打來電報,稱他被瘋跑的馬車撞倒,腿部兩處負傷——臥床不起,忍受巨大痛苦,以及諸如此類的廢話。獨立黨的黨員們隻好竭力相信這些托詞,假裝不知道被他們提名為候選人的這個**無度的家夥缺席大會的真正原因。
昨天晚上,有一個人被看到喝得爛醉如泥,踉踉蹌蹌地走進吐溫先生下榻的旅館。獨立黨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證明那個爛醉的人並非馬克·吐溫本人。這下我們終於抓住他們了。此事不容逃避。公眾用雷鳴般的呼聲要求答案:“那個人是誰?”
不可思議!絕對不可思議!我一時無法相信,我的名字真的與這個丟人的嫌疑人聯係在一起。我已經整整三年沒有喝過啤酒、葡萄酒或其他任何一種酒了。
(這種形勢對我影響甚深,當這家報紙在下一期上稱我為“酒瘋子吐溫先生”時,我竟然絲毫感覺不到痛苦。我知道它會一直這樣稱呼我,
直到一切結束。)
那時我收到的郵件中,匿名信占了大多數。形式一般是這樣的:
那個被你從寓所門口一腳踢開的乞討的老婦人現在怎麽樣了?
愛管閑事者
也有這樣寫的:
你幹的一些事,除了我,沒人知道,你最好拿出點兒錢來孝敬我。不然,你會在報上讀到的。
惹不起的人
大概就是這些。如果你們還想聽,我可以繼續引用,直到你們厭煩為止。
不久,共和黨的主要報紙“宣判”我犯了大規模的賄賂罪,而民主黨最權威的報紙把一樁嚴重的敲詐案安在我頭上。
(這樣,我又得到了兩個頭銜:“肮髒的賄賂犯吐溫”和“令人惡心的敲詐犯吐溫”。)
這時候輿論一片嘩然,紛紛要求我答複所有可怕的指控。我們黨的報刊主編和領袖都說,如果我再保持沉默,我的政治生命就結束了。好像要使他們的控訴表現得更迫切似的,就在第二天,一家報紙刊登了這樣一段話:
注意此人——獨立黨這位候選人至今沉默不語,因為他不敢答複。對他的每一條控告都有充分的證據,並且被他的沉默一再證實,現在他永遠翻不了案了。獨立黨的黨員,看看你們這位候選人!看看這個臭名昭著的偽證犯!這個蒙大拿的小偷!這個盜屍犯!好好看看這個酒瘋子的化身!這個肮髒的賄賂犯!這個令人惡心的敲詐犯!你們好好看一看、好好想一想——這家夥作惡多端、聲名狼藉,甚至連一條罪名也不敢否認,你們是否願意把自己正當的選票投給他!
我無法擺脫這個困境,隻得屈辱地動手“答複”那一大堆毫無根據的指控和卑鄙下流的謊言。但是我最終沒有完成這個任務,因為就在第二天,有一家報紙登出了一樁新的駭人聽聞的案件,嚴厲地指控我,說我因一家瘋人院妨礙家人看風景,就將這家瘋人院燒掉,而且把裏麵的病人通通燒死了。這使我萬分驚慌。緊接著又有一條指控,說我為了侵吞我叔父的財產而將他毒死,並要求挖墳驗屍。這幾乎使我陷入精神崩潰的邊緣。變本加厲的是,還有人竟控告我在負責育嬰堂事務時,雇用老得掉了牙的、昏庸的親戚給育嬰堂做飯。我動搖了,真的動搖了。最後,黨派鬥爭對我的無恥迫害達到了**:有人教唆九個剛剛學走路的小孩——各種膚色,穿著各式破爛衣服——在一次民眾大會上衝到講台上,抱住我的雙腿,叫我“爸爸”!
我放棄了競選。我降下旗子投降了。我達不到競選紐約州州長要求的條件,所以,我遞上退出聲明,而且懷著痛苦的心情簽上我的名字:
你忠實的朋友,過去是正派人,現在卻成了臭名昭著的偽證犯、蒙大拿的小偷、盜屍犯、酒瘋子、肮髒的賄賂犯和令人惡心的敲詐犯——馬克·吐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