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男神不講理

陰天,暴雨。

我結婚。

辦事處的玻璃窗裏端坐著一位正裝帥哥,笑著問我們:“兩位的資料都準備齊嘞嗎?”

我斂眉垂目,力求端莊地回答:“我的都準備好了。”

他又轉頭看向溫勵:“先森呢?”

先森是個清冷的男人,此時擺出了一副懶得理人的淡漠嘴臉,抬起手腕看著他的表。

“如果資料不全……”

“Sorry!”陳秘書一頭紮進來把先森的資料推進櫥窗,用手帕擦拭著臉上的水,同時對先森露出了訕笑:“sorry!老板,是我忘在了辦公室。”

“Doesn't matter.”先森看向開始翻資料的西裝帥哥,薄唇輕啟:“Then,what should I do?”

“填表。”帥哥把一些表格推出來,問:“李們需要窘文翻譯嗎?”

“不需要。”溫勵接過簽字筆,抬了下臉,平穩地說:“聽不懂你講的中文,請說英語。”

我覺得人家的普通話還好,反正我都聽得懂。溫先森聽不懂不能怪人家,他是米粒堅長大的,人家長得比他帥沒有錯。

但溫先森素來喜好上綱上線,我隻好抱歉地看著這位滿臉緋紅的小美男。

“偶的普通發的確不啦麽標準,真係很抱歉。”帥哥冷靜了一下,說:“但係甕先森,表格裏有一些需要用窘文填寫,乃可以嗎?”

溫勵翻著那套表格,眉頭越皺越緊:“English”。

中文表格很好填,英語的卻很困難,好在我帶了字典,正查著,手裏的表格悉數被抽走。

一遝中文表格扔過來,我不明所以,隻好轉頭盯他,終於把他盯得抬了下頭,眼角淌過略微不滿的光芒,似是在抱怨我的不懂眼色:“我不會寫中文。”

“喔……”

關於溫勵的中文水平僅限於聽說,而完全不能讀寫這一項,我已經非常清楚。

但縱然如此,我依然猶豫猶豫再猶豫,終於還是在簽名處寫上了:優雅。

其實,我不是今天將要跟他簽字結婚的優雅。

我叫溫柔,但為了保住小命,我必須先換個名字,完成這個玩命的任務。

表格填好,溫勵拿著表格,看了幾秒鍾,挑了起眼角,斜睨著我,輕聲問:“優雅?”

“嗯。”

他用那雙霧蒙蒙的藍眼睛盯著我,稍久,才點頭笑了:“想不到是舊相識。”

“是……”我幹笑:“我小時候參加過……”

“原來……”他忽然勾起了唇角,聲音壓低:“專業女騙子溫小姐,並不清楚優小姐在去年八月雙臂截肢的事?”

我呆了一下子,緊接著站起身不由自主得退了好幾步。又看到陳秘書手中的資料,正要跑過去搶回來,手腕卻突然被人抓住,是溫勵,他仰著頭,看著我,一臉平和,笑得很莫測。

我吞了吞口水,嘴巴不利索地解釋:“對不起,是我弄……”

正說到一半,帥哥來用英語通知我們照相。

溫勵拉著我站起身,走了幾步,猛地使了把勁,拖著我到了他身邊,低聲說:“笑。”

我幾乎是黑著臉照了這張照片,照過之後也嚇得完全站不起來,還是溫勵把我扶了起來,攝像師關心地問:“您還好嗎?”

溫勵問我:“太開心?”

“唔……”

攝像師笑了:“沒錯結婚嘛!”還揶揄我:“老公這麽帥,激動是難免的。先去貴賓室稍等下,半小時就能拿證了。”

我終於醒過神來:“不……”

“OK。”溫勵手臂自然而然地搭到的肩頭,眼神冷颼颼地凜著我:“謝謝。”

進了貴賓室,他一鬆手,我立刻拔腿就跑,背後卻傳來溫勵那標誌性的,慢騰騰,並且咬文嚼字的漢語:“有沒有谘詢過律師,國際法規定騙婚會判多少年?”

我腿在發抖,牙齒在打架,聽他又說:“你還有半小時來挽救自己。做點努力。”

我咬咬牙,坐了回去,雙手放在膝蓋上,豁出去地問:“溫先生又想告我嗎?”

“應該。”

“匪警電話110。”

“放棄努力?”

“嗯。”

“Good。”他端起桌上的咖啡杯,悠然道:“沒想到優董會派一個智商不足五十的小孩子來騙我。”

我想說他才智商不足五十,卻又覺得他說得有道理。

稍久,溫勵放下咖啡杯,看向我,柔聲說:“我可以隻解除婚約,不控告你。”

我連忙說:“我幫您報警。”

他笑了:“看來還是監獄比較安全?”

“嗯。”

溫勵卻搖頭:“昨天下午我和優董已經簽訂了以聯姻為前提的合約,合約價值七千萬。如果現在我決定控告你們騙婚,根據貴國的法律,你或許會被執行死刑或者無期。”

我嚇傻了,這件事我根本不知情。

“現在可以說說你的看法。”

作為一個智商不足五十的人,我還能有什麽看法?

橫也是死豎也是死,我決定冒險一試:“我可以兩個都不選嗎?”

誰知他幹脆地點頭:“可以。”

謝天謝地!

“謝謝您!您可真是個好人。”

“別急著開心。”他說:“我有條件。”

“我保證優小姐很快就會回來!”隻要能保命,我怎樣都可以。

“這個不急。”他看著我,微微地勾起嘴角:“還記得我上次對你說過的話嗎?”

我叫溫柔,今年二十。

我的人生原本很幸福,但兩年前,我家天然氣泄漏引發特大爆炸,我變成了一個一身是債的可憐蟲。

而優董則是本地著名土豪集團董事長,原本與我沒有交集。

但一個月前,他突然出現在我麵前,告訴我他很苦惱,需要幫忙。

這個忙,就是跟溫勵簽字結婚。

新娘叫優雅,兩個月前突然精神失常,住進了療養院。

選我,是因為我長得像優雅,也擅長模仿別人的簽名。

經過一番波折,我答應了這件事,在上周日陪同優董見到了優雅的未婚夫,也就是溫勵。

他和優雅是商業聯姻,指腹為婚,沒有見過麵,但是,我見過!

這得從上個月說起:那天,我沒招誰沒惹誰地去盛世娛樂城對麵的小吃街吃飯,出來時,看到個光彩照人的男神。

第一眼看到他時,我唯一的感覺就是帥得很完美,麵如冠玉,身材筆挺,簡直毫無瑕疵。

我是學畫畫的,見到漂亮東西就想做個記錄。手機沒有拍照功能,於是窩藏到角落裏,掏出紙筆,打算趁著月光快速地給他畫個速寫。

這時眼前

眼前一暗,紅酒的香味襲來,有個數九寒天的聲音在發問:“你在做什麽?”

我一愣,抬起了頭,發現男神正站在我麵前。

表情淡淡,但就是有一股色厲內茬的感覺。

我隻好站起來,幹巴巴地笑:“我是畫家。”

他微垂著睫毛,眼底泛著冷光,伸手扯過我的速寫本,掃了一眼,說:“很像。”

我聞言大喜:“那當然了,我可是畫家……”

“侵犯我的肖像權。”他蹙著眉,不悅地質問:“懂法律嗎?”

我嘴巴向來不利索,這會兒就不敢再講話,看著他扯下那張紙撕成了碎片,擱在本子上,遞還給我:“小姐,我的律師會保留對你提出訴訟的權力。”

我低頭瞅著我的本子,又抬頭問他:“我已經犯法了嗎?”

“嗯。”

“我會被抓進監獄?”

“應該不會。”他淡淡地說:“我想隻有拘留和罰款。”

我幹這種事當然不是第一次,事實上別人發現時都挺開心的,有的還會給我幾塊錢叫我再畫一張。

我根本不知道這樣也會犯法,還要拘留罰款。

所以我幾乎被嚇癱了,一個不小心就哭了出來,說:“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他依舊蹙著那兩條極標準的劍眉,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喝了酒,藍幽幽的眼睛裏漾著些糊塗,沒有說話。

我想告不告全在於他,連連鞠躬道歉,“真的對不起,大哥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不要告我。”

當然,不久之後我就會知道這天被嚇傻的其實是溫勵,他盯了我許久,才遞過手裏的領帶,說:“請不要失態。”

我哪還顧得上失態這種小事,隻會哭著解釋:“我就是覺得您長得帥,身材好,想畫下來留個紀念,偷偷膜拜,我真的不知道這樣也犯法……”

“請你不要再哭了。”他的聲音輕輕的,略有點溫柔:“我隻是在嚇唬你。”

嗯?

我抬起頭,看著他認真的臉,以為自己聽錯了:“你說什麽?”

“我的律師沒空處理這種小事,而且你情節尚輕,道歉就夠了。”

我不放心地又確認了一遍:“我沒犯法?”

“不會有處罰。”他又朝我遞了一下他的領帶,意思顯然是要求我趕緊擦眼淚。

氣死我了!

我一把扯過他的領帶,擤了鼻涕,在他目瞪口呆的表情裏怒吼:“那你賠我的本子!”

他也瞪圓了眼睛:“What?”

“隨隨便便撕別人的東西,這算犯什麽法?”我想了一會兒,嗯,想到了:“侵犯我的財產,對不對?”

他蹙起眉:“小姐,是你不對在先。”

我打斷他,蠻橫道:“這個我已經道歉了!”

“OK,我也道歉。”他認真地說:“Sorry,是我阻止你的手段不夠溫柔。”

“不行!”別欺負我小:“我畫你你的臉又沒有受傷,可是你撕了我的本子,我的本子就少了一頁紙,你已經侵犯到我的財產了!”

他聽我說完,表情似有些淩亂:“提你的要求。”

“賠我的本。”

“不是賠一頁紙?”

“本是我爸爸在世時候給我買的,你知道什麽叫做遺物嗎?”我今天非得狠狠黑他一筆:“你們外國人不講感情,可是我們講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