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四大怪人

第一卷?? 不速之客 第三章?? 四大怪人

香草溪有四大怪人,鄧百順是其中之一。

香草溪寨子裏有一首歌謠是這樣唱的:

蓋草的墨水當街賣,

丁乙的茶油不煮菜;

盧娘娘的口水治百病,

瘸腿的百順走世界。

這四大怪人是吳蓋草、奉丁乙、盧花根、鄧百順。

先說吳蓋草。吳蓋草是香草溪第一才子,他身無一文隻要有一瓶墨水就衣食不愁,據說他的字畫上了武漢黃鶴樓。他本名吳天福,原來是鄉中學的老師,喜歡寫寫畫畫,他自恃才高,自然心高氣傲,他見不得一些不合胃口的人和事,見了就不免要評點幾句,發幾句牢騷,在學校裏難免招些口舌是非;他從19歲開始相親,見過麵的女子少說也有幾十,但他一個都沒看上。那些女子模樣都一律的好,但經不住吳老師滿嘴文才的盤問,他念《詩經》上麵的句子,沒人答得上來;他說《紅樓夢》裏的故事,也沒人能接得上來;他讓她們寫幾筆字,要她們彈唱一支曲子,她們都沒有辦法。吳老師隻有歎息,一樣都合不了胃口,怎麽在一張床上睡覺,在一張桌上吃飯,在一個屋子裏生活?他不說那些女子不好,隻怪自己沒有天福,因為他的名字好,姓不好,吳天福,就是“無”——“天福”啊!四十歲那年,他把名字改了,借牛得草、於得水、馬占山之取名要義,將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吳蓋草,他原本想取名蓋瓦的,一想屋子蓋瓦倒是常理,還是清寒一點,蓋草吧!

再說奉丁乙。奉丁乙是香草溪方圓數十裏有名的道士,他佛道雙修,每年幾十斤茶油炒飯做菜舍不得放一滴,全用在菩薩麵前太上老君麵前點的長明燈上了。

而鄧百順就是把被狗咬了的那人背回家的人,他的家就在鄧家寨子後頭,他一個人住,屋子卻很寬敞。一間三間堂的瓦屋,兩邊還有圍場院的木樓,後院連著一片竹林,家門口是一口方塘。鄧百順渾名叫鄧瘸子,其實腿並不很瘸,孩童時上樹摘桃子摔下來落下一點殘疾,平時走路腿不快,隻在轉風落雨時跛得厲害。年輕時教唆吳蓋草放下書不教,兩人走南闖北,半個中國跑遍了。他什麽活都幹過,行醫教書,寫字賣畫,算命打卦,也賣過老鼠藥。前幾年跟幾個江湖上的朋友在廣州討生活,據說他的地盤在越秀公園門口,每天他騎單車到這裏,在樹旁邊把腳一掰,左下肢就變了樣子,腳掌朝後撘拉著。他拄一根單拐,支楞在那裏,腳下是一個裝錢的盤子。據他說,那段日子有味得很,吃喝痛快,玩得也痛快,全廣州的酒店哪都去了。他是整個香草溪少有的“文化人”,在家時,他喜歡在竹林裏練毛筆字,幾乎每一棵竹子都被他用毛筆寫的墨黑,用寨子裏的人說的話,“那些字鬼都不認得”。他門口的魚塘裏什麽都養,隻要是能在水裏活的。他沒事的時候,喜歡跟了寨子裏的傻寶在溪邊摸魚。傻寶在溪裏摸魚,鄧百順就給他提魚簍。傻寶摸到魚賣魚,摸到蛇賣蛇,摸到蝦米螃蟹就讓給鄧百順。鄧百順就把傻寶不要的蝦米和螃蟹帶回家,多了就煮湯吃,少了就放進門口的魚塘。有一回,傻寶在溪邊的岩石下摸到一隻長長的、軟軟的東西,模樣魚不像魚蛇不像蛇,出了水還晃著腦殼哇哇地叫,傻寶以為摸到了“私伢崽”(男女偷情生下的私生子),把它拋上岸,嚇得腳在篩糠。鄧百順是見過世麵的,知曉那是娃娃魚,就把魚簍丟給傻寶,抱起娃娃魚就回了家。傻寶的老子後來聽人說起,娃娃魚可是珍稀東西,賣到城裏是天大的價錢。他怪鄧百順藏私,不地道,就不許傻寶跟鄧百順玩。而鄧百順說,他根本沒有賣。有時他對別人說他殺了娃娃魚熬湯吃,有時又說把娃娃魚放進了門口的魚塘。搞不清!

他說娃娃魚的湯是天下最美味的湯,跟生下來的毛毛崽做成的湯差不多。聽的人都倒胃口,嘔得稀裏嘩啦的,罵他:“毛毛崽哪有做湯吃的,除非吃人的妖怪!”一旁的盧阿婆卻撇嘴,說眾人是小人沒見大人卵,她說,原來後山裏守湘妃廟的花娘娘,也就是她的師傅,就專門揀別人丟下的毛崽崽做湯,活了120歲。她的頭發直拖到腳後跟,白得雪一樣,但臉蛋皮膚卻紅紅嫩嫩的,像十八九歲的姑娘。

有的人就笑盧阿婆,莫非你也吃了毛毛崽湯,六七十歲了還像十八九歲的姑娘?盧阿婆頓時就黑了臉,雙手合一,閉上眼直禱告:“罪過罪過,阿彌陀佛!”盧阿婆沒有責怪別人說她年輕,隻是說她從沒有做過吃毛毛崽之類的事,而是一輩子隻做修路架橋、治病救人的善事。也的確,在香草溪一帶,人們都把盧阿婆成為修行最好的“聖人”,她會接生、懂草藥,百樣病都會醫,“盧娘娘的口水治百病”說的就是她,她大名叫花根,湘妃廟裏花娘娘的本事都傳了給她。她還會上天問仙問玉皇,下陰間給別人問祖先,做了很多很多讓鄉裏受益無窮的好事。

盧阿婆黑了臉,所有的人都噤了聲。得罪盧阿婆可不行,萬一她生氣起來,念一通咒語,施一點法術,讓你中了邪魔之類的蠱毒,踩了癲狂如花癡的“禁壇”,那你一輩子莫想安身。

盧阿婆與鄧百順兩家最親,鄧百順叫盧阿婆“大娘”,盧阿婆的孫女靈芝叫鄧百順阿舅,搞不清中間是什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