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再婚_第六十一節、比如戀愛
柳原喝完了酒回家,兒子正在看電視。他醉醺醺地過去,摟著兒子的肩膀說:“兒子,爸爸回來了。來,親一個。”
小波故意躲閃著地說:“老爸,你喝太多了吧,酒味好重。”
柳原把兒子抱起來,就像他還是四五歲的小孩一樣,又是親又是弄的,兒子被逗得咯咯笑。
柳原想起了什麽,說:“小波,爸爸想問你個事情。”
小波說:“你問。”
柳原說:“爸爸如果給你找個新媽媽怎麽樣?”
小波眨了眨眼睛:“新媽媽?她凶不凶?會不會欺負我?”
柳原說:“當然不會欺負你,大人怎麽會欺負小孩呢?”
小波說:“那就好。不過,爸爸,你能不能隻談戀愛,不要結婚啊?我隻要一個媽媽。”
柳原愣了愣,說:“小波,媽媽有她自己的生活了。”
小波說:“我知道,她有一個叔叔,那個叔叔有個姐姐。不過,姐姐不喜歡我。每次我去她都不睬我。”
柳原說:“那叔叔呢?”
小波說:“叔叔還好,還給我買好吃的呢,比以前那個叔叔好。”
柳原眉頭一皺:“以前還有個叔叔?到底有幾個叔叔啊?”
小波說:“大概有三個吧,第一個我就見過一次,後來就沒見過;第二個叔叔見過幾個月,媽媽都住他家去了,可是他家的哥哥好煩啊,又凶,對媽媽不好,他們兩人還老吵架,所以後來就沒見過了。現在這個叔叔是最好的了,他還帶我一起出去旅遊過,可惜,我不喜歡那個姐姐。”
柳原聽的頭都暈了,心想這章子霞生活也太混亂了,離婚後交了這麽多男朋友,還每個都讓小波見過。相比較而言他就正經多了,隻有劉姝一個而已。
柳原說:“兒子,那如果媽媽結婚了,你會怎麽樣?”
小波一臉無所謂地說:“結婚就結婚吧,反正她又不和我們住在一起。隻要你不結婚就行了。”
柳原不再說話。他想,看來和劉姝的事情得從長計議。不如,就從談戀愛開始吧。
劉姝的房子掛出去才一個禮拜,前前後後就來了七八個看房子的人。她們的房子地點好,戶型小,價格低,裝修的也比較溫馨,符合第一次買房的年輕人,和單獨居住的老人的期望——而他們恰恰是二手房的主力軍。可惜,看的人多,但是沒有人買。
今天來的是一對小夫妻,男的在南京工作,女的在本地當老師,打算買了這個房子做婚房。他們一看劉姝的房子就非常滿意,當場表示要付定金,就是希望價格能稍微便宜點。
劉姝此刻急於出手,好騰出錢來買新
房,這一對年輕人看起來特別喜歡這個房子,再加上房子現在的價格已經比原先他們買的時候翻了一番,所以就在原價五十五萬的基礎上降了五千給他們。
這樣,整個房子以54、5萬元的優惠價格出售,扣除剩餘銀行貸款及其他稅費,淨得45萬。新房首付25萬,剩餘20萬,再加上家裏的積蓄四萬,劉姝和家明平分,一人12萬。新房就作為安琪的撫養費,家明又簽署了一個補充協議,聲明除房子以外,今後安琪的教育費和醫療費如有必要,他將承擔一半,以防有特殊事件的發生。
比起其他那些為了撫養權和財產爭得頭破血流的夫妻來說,他們的離婚簡直是太禮貌,太溫和了。這歸功於劉姝的不善爭鬥和家明的人品。劉姝不得不承認,家明的確是個好男人,他在整個離婚過程中,特別是財產分割方麵表現出的大度和大方讓人欽佩,如果不是劉姝主動提出給他錢,他都不會開口向她要。因為他覺得她一個人帶著孩子很辛苦,更需要錢。
可是,他們終究還是散了。
也許,婚姻其實和人品沒有太多關係,有很多夫妻,他們的伴侶一樣有很多缺點,有些甚至是致命的缺點,但他們仍然可以相濡以沫直至白頭。所以,在婚姻中重要的不是做個好人,而是如何做一個好的伴侶,一個適合的合作夥伴。婚姻不是一場獨舞,而是一場雙人舞,隻有兩個人相互配合,和諧共處,才能舞出優美的舞姿。關於這一點,劉姝覺得自己還要學習。總之,第二次婚姻一定要慎重對待,絕對不可以再草草收場。
那麽,柳原,真的是那個合適的人嗎?
同一時刻,柳原也在想這個問題。不過,這個問題太大了,實在很難一下子回答。眼前倒是有一個實際的問題需要立刻解決,那就是:搬家。
柳原的新房子已經裝修好了三個月了,一直沒有搬進去就是為了散味道。現在是夏天,父母的小房子越來越擁擠悶熱,他想是時候搬進去了。可是搬家又帶來一個新的問題:父母的新家還沒有裝修,老家離新家有二十分鍾的路程,他每天上班下班,還經常應酬出差,孩子就照顧不到了,每天讓七十幾歲的父母來回奔波接送也不太現實。因此,他決定,讓他們一起搬到自己家來住。
他提出這個想法後,姚美麗積極讚同,劉國偉卻提出了反對意見:“柳原以後遲早是要再婚的,我們總不能一直住在他家。”
姚美麗說:“等他結婚還不知道到什麽時候,再說就算結婚了,我們也還是可以住在一起。”
劉國偉說:“算了,你不要再製造矛盾了。”
姚美麗氣的瞪了他一眼。
劉國偉說:“那這樣吧,
我們先搬到你那,等你要結婚了就搬出來。”
柳原同意了,姚美麗也沒再吱聲。
7月26日,柳原搬進了新居,同一天,劉姝的老房子也交付了。由於新房子要三個月後才能交付,劉姝就先搬進了父母家。
其實,原本關於自己住的問題,劉姝以為柳原早有計劃,可是柳原遲遲沒有說,隻光顧著自己搬家。劉姝想,也許他的確是忙,一時想不起來。於是,她又打算在柳原家小區裏租一套房子,然後請一個鍾點工阿姨接送孩子,她以為這樣可以方便柳原照顧她和孩子,也方便兩個人約會。可是當她嚐試著旁敲側擊地向柳原提出這個的時候,柳原表現的特別為難。
他說:“親愛的,不是我不願意,可是,你如果住這裏,我們同小區的同事和熟人那麽多,不是很容易讓別人發現我們的關係嗎?你也不想我們的事情那麽快被你媽媽知道吧?”
劉姝說:“那,就在你小區附近租一個,怎麽樣?”
柳原說:“我還是覺得不太好,隔了一個小區我照顧你也不方便呀,再說你孩子誰來帶?”
劉姝說:“請一個鍾點工接送就行了。”
柳原說:“那不好,浪費錢,我覺得最好的辦法是先住到你父母家,然後我們再從長計議。”
劉姝為難地說:“可是,我怕天天和父母朝夕相處,他們會看出端倪,知道我離婚了。”
柳原說:“沒事,你稍微注意點就行了。”
劉姝接受了,和父母說了後,他們也同意了,但家明覺得不是很方便,在劉姝搬家的當天,自己租了一個小房子搬出去了。然後告訴劉姝父母說,自己當天晚上就要去廣東。秦芳和白厚仁很是驚訝,不過也沒說什麽。那天晚上,劉姝一家為家明舉行告別晚宴。
席上,秦芳說:“家明啊,怎麽這次這麽急地要去廣東啊。”
家明說:“沒辦法,最近老板資金到位了,那邊項目著急趕緊動工。”
秦芳說:“哦。這樣啊。”
白厚仁說:“家明,到了廣東就給家裏打電話啊,把固定電話告訴我們,我們有時間就給你打過去。”
家明說:“知道了,一辦好了就告訴你們。不過我的手機號應該暫時不會換,方便鎮江的人和我聯係。”
秦芳說:“那也得再辦一個當地的號碼,不然電話費太貴。”
家明說:“沒事,所有費用公司都會報銷的。”
秦芳和白厚仁相對而視,沒有多話。劉姝和家明交換了一個眼色,示意他不要多說。
好不容易熬到晚飯結束後,家明假裝叫劉姝送他去火車站,把劉姝叫了出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