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三十八章
我找到昨天她放的兔子,切了,剁了,放進鍋裏,生起火,慢慢燒著火,慢慢想著那奇怪的手稿,我滿腦子疑問著。
不知不覺,已經中午。
她回來了,大門哢哢作響。
小白擺著尾巴,扒著她的腿。
看到我從廚房出來。
我問她:“你回來啦。”
“你在做飯?”
“是啊。”我笑著說。
她走進廚房,掀開鍋。
“沒看出來,你還會做飯。”
“我以前不會做飯?”
“是啊。”
她又看了看後鍋,隻有水。
“你沒做米飯啊?”
我吱唔著:“我不會。”
她聽見,笑笑。轉身去缸邊,從缸裏盛出一碗米來,倒進一個小盆兒裏,開始淘起米來。
“火快出來了。”她淘著米說著。
我回頭一看,趕緊把火收拾進火膛。
“雨晴啊,我問你件事。”
“什麽事兒?”
“我以前是不是就寫了《文藝啟示錄》?”
“是啊。”
“那我昨天問你,你怎麽沒告訴我?”
“你沒有問我啊。”
我突然意識到說錯了什麽。
“你說我吃五石散是因為要寫小說找靈感?”
“是啊。”
“那為什麽抽
屜裏有手稿?”
“什麽手稿?”
“文藝啟示錄。”
“文藝啟示錄?”
她淘好了米:“不是文藝清話嗎?”
“是文藝啟示錄。”
“你不是告訴我說你要寫的小說叫文藝清話嗎?”
“我告訴你的?”
“是啊。”
我為什麽要告訴她說是文藝清話?我為什麽要對她說謊?還是她在說謊?昨天她說的話又多少是真的?
我慌了。
我不能表現出不自然。
她把米下到鍋裏,嚐著鍋裏的肉,放了些調料進去。我燒著火,沉默了很久。飯做好了,我和她在院子裏吃起來,她講著今天課堂上的事,我卻有著我的心事。
吃過午飯,沒吃完的都喂了小白和貓咪。
我收拾好碗筷,洗涮著,她說很困,就去睡午覺去了。
我收拾好廚房我想著,一定要找到別的手稿。
我翻著櫃子,著急地找著另外的手稿,我覺得她說的話不可信,而我的手稿,才應該是我的記憶。
在櫃子最底層,放著一個小盒子,幾張小照片,幾個小卡子,一個很小的筆記本。
我打開筆記本,是她的日記,我認真翻看起來,是她以前的事,時間是幾年以前了,零零散散,斷斷續續,一些她所經曆的事,一些所思所想,一些關於我的事,一些關於我和她的事。
我試著找一找關於我和她最近的事,並沒有。
在桌子邊上又翻著一些筆記本,竟有些最近發生的記錄。
我翻到最近的一天,我不知道她是什麽時候寫的。
她說:他失憶了,我很害怕,但我不能慌,我得幫他找回記憶,我不知道他會失憶多久,但我一定要幫他找回失去的記憶。
她為什麽要告訴我她沒有日記本?她為什麽要對我說謊?但是又不把日記藏好?她根本不怕我看她的日記?還是,我一直以來就經常看她的日記?還是她故意讓我看到她的日記?我是不是不該如此猜疑?我該不該相信她的話?她有什麽目的?可她一個女孩子,又能有什麽目的?她既然說是我的妻子,她的安全她就不考慮嗎?她既然不考慮自己的安全,說明我對她來說是安全的?是不是就說明她說的都是真的?她真的是我的妻子?
她還在安睡,可我的疑問並不能自己停下來,我一定得搞清楚這一切,我該從哪裏著手,是先找回我的記憶?還是先搞明白我是誰?
這《文藝啟示錄》的手稿可以斷定是之前的我寫的,既然寫,就能查究寫作動機,也就能從中找尋我的痕跡。
還是先從分析《文藝啟示錄》手稿開始分析好了。
我不應該主觀臆斷,我既然不能明白那個刺蕁麻為何作種種胡說,但也不能陷入他的混亂,我不能隻看他說了什麽,我應該看他沒說什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