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一章 燦族.流火

這是一個隻有黑夜沒有光明的地方,唯一的光亮是每天從蒼茫的大地上睜開無數隻眼睛,從如眼睛般的裂縫裏升上天空的盈盈的火苗,那是流火。

這是一個隻有流火的地方,在我們的身體裏流動的不是血液,而是流動的火;我們眼中滴落的不是眼淚,而是靈動的火燭。

這裏沒有水,隻有火,翻騰的火,滾動的火,跳躍的火,和那一片無邊無際的火海,這是流火。

我們喝的是火水,吃的是火水蒸出的飯,火水炒的菜,火水做出的糕點。我們一生都與火相伴,我們的名字都有一個火字,或者與火有關,而我的名字就叫流火。

我們的頭發是火一樣鮮紅,瞳仁像火一樣的絢爛。

原以為我會在這裏平靜地度過一生。直到有一天,我來到了一個叫凡世的地方,在那裏,我看見了一種叫做太陽的東西懸掛在天上,時而火紅火紅,時而耀眼刺目,在它的光茫照耀下,大地感到溫曖,萬物得以生長,因為它,我也終於也感受到了凡人所說的光明。而之前,我在那個隻有流火的世界裏安靜地生活著……

這是一個心形的大陸,是一個圍繞在火海中的大陸,住在這裏的人民風純樸,血統純淨,各居住地以姓氏為單位,組成一個個小小的村落,星羅棋布地分布在大陸的每個角落。

在心形大陸的四周還有若幹個島嶼,每個島嶼上又生活著不同的民族,而不管是什麽樣的民族,他們都有一個王,統治著勢力範圍內的一切。除此之外四周便是一望無垠的火海,和心形大陸上的我們。其它島嶼上的人也都喝火海裏的水,但他們體內卻沒有流火。流火是隻有燦族人才有的特殊的東西。

我所在的民族叫做燦族,把它分解開來就是火山的意思。是的,我們這裏火山眾多,但是卻沒有凡世叫做地震的東西。因為在我們的思維中,大地是永恒不變的,我們從出生到死亡,能動的東西有很多,唯一不動的東西,就是我們腳下的這塊大陸。

在燦族中,火山的噴發就像凡世的噴泉一樣,嘩啦啦地便噴出了黑黝黝的洞口,在流火所升騰的空中,閃爍著熠熠生輝的光芒,在我們火一樣的瞳孔裏交相輝映,久久不能遺忘。很多年以後,當我看到了凡世的煙花,我發現那煙花,像極了我們燦族的的流火。每當那燃燒著、呼嘯著飛向空中,而後又在天空不斷爆炸,同時閃耀著、變幻出各種美麗圖形的煙花,出於本能,我愛上了它。雖然它遠不及組成我們燦族血統流淌在我體內絢爛的流火,不是因為我的名字叫流火,也不是因為我生在燦族從小在燦族群中長大,沒有見過外麵的世界,而是組成我們生命物質的這些流火的的確確是最純淨的東西,不含有任何的雜質。有的隻是不斷燃燒不斷閃耀著靈動光茫的火。那樣美麗,那樣的讓我砰然心動。我見過太多太多被他人稱作美麗的東西,在我看來,沒有一樣及得上流火。我一點也不覺得它單調乏味,它在我的體內循環,隨著每一次的搏動,都讓我內心產生對美好事物向往的感情。因此,在我的心底,流火是這個世界上最純潔的精靈。而此刻它正在我體內靜靜地流淌。使我的心平靜,脈搏溫柔地擺動。像時鍾一樣,永遠都是嘀嗒嘀嗒不快不慢地牽引著萬事萬物走向一個未知的盡頭。正因為有了流火,我們的心髒和脈搏永遠那麽平靜,即使到了死的時候,也沒有一絲一毫的波瀾。

每當我坐在桌前,端著杯子,望著杯中還在翻滾著的火水,我都不忍心將它們喝進自己的身體。這個時候,我的姐姐總會訕笑著對我說,流火,你還真不忍心喝了你自己啊?我會撓著頭,傻傻地說,是啊,我為什麽要喝自己呢?然後我們我們全家都會大笑,歡樂的氣氛久久蕩漾。最後我還是會仰著脖子一口氣把它喝掉,因為流火是維持我們生命的基本源泉,就像凡間的水對於凡人一樣,沒有了水,凡人就無法生存。同樣地,沒有流火,我們就會死去,整個燦族也會滅亡;島嶼上其它的民族也和我們一樣,離了它,都無法活下去。

我們的紀年用創燦紀記錄。在我出生的時候已經是創燦紀一九九一年了。在我稍微長大了一些的時候,父母便開始給我講一些從前的故事。記得父親曾經告訴過我,很多很多年以前,那時父親和母親都還很小,在各自的家庭裏快樂地生活著。族中有一個王,很有野心,一心想要征服和統治心形大陸以外的其它島嶼,但他最終失敗了。原因很簡單,因為那時燦族的人數並不多,戰鬥力也不強。到了最後,被其它島嶼上的族人擊敗不得已又退了回來。不過因為我們王的聲望在整個島嶼上依然很高,而燦族內部也比較團結,男人強悍女人賢淑,因此其它島嶼上的人倒也不敢輕易前來進犯,但平時相互之間很少有往來,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在各自的領域內裏過著世外桃源般的生活。就這樣,一代代地繁衍。從那以後,這片島嶼上的人們,就像書中說的那樣,生活平靜而安祥。以致於後來當父親講的次數多了,特別是講到最後,我越來越感到乏味,這也太平淡了吧,一點也起伏都沒有,漸漸地,我對他們的故事失去了興趣。

正因為如此,在我的印象中,從來不知道什麽是戰爭,也不懂得何為侵略,我想像過但想像不出。假如有一天,真的發生了戰爭,我們都被打敗了,當侵略者衝進家園,手持熠熠生輝的寶劍和尖利的長矛劃過我的皮膚或刺進我身體的刹那,當流火如精靈一般從身體裏麵飛舞出來的瞬間,我們會有什麽樣的感覺?是疼痛,還是麻木?我甚至不知道,作為生命之源的流火在離開身體以後,生命的具體形態是不是還會存在,抑或是象塵埃一樣地消失?與此同時,有一種叫做靈魂的東西正慢慢地脫離軀殼,而那靈魂卻漸漸飛升,越飛越高越飄越遠,飛到一個沒有黑暗,沒有冰冷

,也沒有爭鬥如凡人所說的叫做永恒的天堂。那個地方,是不是所有燦族人最終的歸屬。

但這些始終都是一種無聊之餘的一種想像罷了。在我的身邊,大多數燦族人是不相信有所謂靈魂的,他們思想單純,認為軀體存在就是活著,一旦軀體消失了,就什麽都沒有了。因此都有一種及時行樂的思想。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大家都過得很快活,天天都快活,隨時都快活。就好比每天清晨一打開家門,抬頭就看見麵前聳立了一座金山似的,能不快活嗎?偶而,即使鄰裏間因為一些小事發生摩擦,但很快就化解了,一個說:“停止停止,我已經累了。”另一個說:“打住打住,我肚子餓了,要回去吃飯了。”然後相視一笑,各自散開。過後又都像沒事人一樣,更不知道記仇。

那時作為小孩的我們就更加單純了,每天除了到沿街不遠處的一個叫做學堂的地方上學以外,其餘的時間便是與小夥伴們在一起瘋玩,玩累了各自回家,吃完飯就上床睡覺,什麽都不想。

我有兩個姐姐,一個哥哥,沒有弟弟和妹妹,而我最小,理所當然地得到了他們全部的愛和關懷。我的大姐姐叫流螢,二姐姐叫流煙,三哥哥叫流炎。那時的我雖然還小,懵懂無知,不知道怎麽樣才算是美麗的,但人們通常對於美的東西都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本能反應。雖然,我形容不出兩個姐姐的美,無法具體描述出她們的麵貌,但當時,在我幼小的心靈中,她們非常地美,是那種無可比擬的美,隻是二人各有不同的特質罷了。很多年以後,我腦海裏對她們的印象,隻有飛舞的紅色的發絲和白色的裙裾,除此之外,什麽都記不起來了。隨著時間的推移,她們的麵容已經變得朦朦朧朧,模糊不清。我無法說出她們的眼睛除了如流火一般絢爛以外又該是怎樣的明媚,她們的眉毛在用朱砂筆點綴之後又是怎樣地如凡世的上弦月一般叩人心弦。她們的嘴唇即使不用塗抹任何顏料也能讓飛舞在天上的骨靈鳥為她深情地鳴唱。那是一種歡樂嗎?還是一種永遠無法實現的向往?當時的我還不得懂憂傷,無法判斷骨靈鳥的鳴唱是不是因為兩個姐姐的美。抑或是,抑或不是。也許更多的是帶著我的期許和夢幻。很多時候,我發現,當我喜歡某樣東西的時候,而和我同齡的其他的小朋友對此卻並不感興趣。

我喜歡流火,喜歡火山,喜歡在燦族上空每天飛舞的骨靈鳥。喜歡島上的燁樹,喜歡火海,喜歡腳下亙古不變的大地,喜歡一切令我的心跳脈搏安靜和溫柔的東西。雖然所有燦族人的心跳脈搏從出生到死亡都是平靜的,但是他們的性格卻並不全都是如流火一般的溫柔型,也有少數人是急性、暴躁,個別人甚至還天生好戰,挑起事端,這樣一來,爭鬥也就在所難免了。

他們喜歡鋒利的劍,再在劍柄上刻上各種各樣叫不出名字的符號和條紋,然後昂首挺胸,煞有介事地武起來。即使雜亂無章,次第紛亂,他們依然能武得謔謔生風,呼呼作響。劍光輝輝,映著他們如流火一般絢爛的瞳仁,常常引得同樣天真無知的我們笑著,跳著,拍手叫好,歡呼雀躍。

他們也喜歡矛。那種長長的、無比尖銳的矛。有的矛因為太重,估計比張飛的丈八點鋼矛還重很多,因為那種矛太重了。隻能雙肩勉強能扛起,雙腳還會打顫累得氣喘噓噓。這時他們會請學社的女同學幫忙係上一根紅色的飄帶,然後兩三個同學一起合力地扛在肩上。繞著操場走上一圈又一圈。其餘的人,也會被吸引著跟在後麵,一直走一直走,在每天大地的眼睛睜開,升騰起飄舞的流火將黑暗的天空照耀得如同凡世的白晝的時候,他們還會在飄飛的螢火中跑起來,然後唱著不知道哪裏學來的怪腔怪調的歌曲,邊跑邊笑,直到再也跑不動為止,笑到再也笑不動為止。然後把這龐然大物輕輕從肩上放下來,放到路邊上,坐下來,彼此對望著,又開始傻傻地笑,好像有什麽笑不完的事情一樣。我也會加入他們一起跑,一起笑,但是不會和他們一起去扛這根又重又長又鋒利的矛。我不喜歡它,也不喜歡劍,尤其是看到它的尖端閃爍著讓人不寒而栗的光芒時,就會感到害怕。所以平時我盡可能遠遠地避開,因為看得久了,我會感到自己平靜的心都開始在微微地顫動。直到後來我才知道,這是一種武器,一種殺人的武器。它能讓我們體內如流火一般的血液汩汩流出,我想,一直到死,我也不會喜歡上它。即使最後當我拿著它在戰場上砍殺敵人的時候,也沒有表現出對它一絲一毫的青睞。

我的大姐姐流螢比我大十歲,二姐姐流煙比我大五歲。大姐姐流螢在我十歲的時候就出嫁了。我以為憑大姐姐的美麗,她一定可以嫁到王宮,嫁給燦族的小王子龍炬。因為在很早的時候,街坊鄰裏們都說,隻有我的兩個姐姐才配得上燦族王的兩個王子。他們是看著她們長大的,在他們心裏兩個姐姐就像是他們自已的孩子一樣,甚至比對自已的孩子還要親。可是出人意料地,我的兩個姐姐中:大姐姐嫁給了一個匠師,匠師在我們燦族中是最低等的職業,因為他們隻會鑄造最低等的器具,連武器都不能製造。並且不需要太多的技能,在當時,製造這種簡單的器具隻要願意,誰都會在很短的時間內學會,並且能獨立地製作了。而他們所製造的這種最低等的器具卻又是所有燦族人包括心形大陸周圍其他民族的人普遍需要的東西。所以從實際的角度來說,匠師這個職業也是最吃香的職業。

我的父親叫流炯,是燦族中為數不多的雕刻師,雖然數量很少,但卻並不是最高尚的職業。在燦族中,最高尚的職業要算是通靈師。通靈師在整個燦族隻有五位,除了一位待在王宮裏以外,其餘的四位分布在火山周圍或燁樹林中。讓人瞠目結舌的是,隻有身在王宮的那個通靈師是燦族人,其他幾個通靈師都是野獸

,它們的名字叫做通靈獸。通靈獸很溫和,沒有一絲的戾氣,亦如流火一般。它們長得很像凡世的老水牛,唯一的區別是,它們的獸角,如流火一樣絢麗的燃燒。人們從它們獸角的燃燒程度去判斷燦族的吉凶禍福。如果獸角中出現黑氣,便會有災難來臨。但並不是一個通靈獸的獸角出現黑氣就預示著浩劫的到來,必須要五個通靈師身上同時顯現出黑氣的時候,災難才會真正降臨。開始的時候,人們不懂得這個道理,看到其中一頭通靈獸的獸角出現了黑氣,就嚇得驚慌失措,渾身顫抖。於是奔走相告,流言四起,弄得人心惶惶,寢食難安。直到幾天過後,通靈獸獸角的黑氣消失了,人們才恍然大悟,原來是虛驚一場。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呢?原來通靈獸在心情不好時,獸角上也要冒出黑氣,就像人們所說的腦袋上冒煙。當一個通靈獸獸角上冒出黑氣,其它的幾個也像患感冒似的被傳染,冒出黑氣來。有一次,四頭通靈獸的獸角全都冒出了黑氣,就差一位在宮裏的通靈師了。當那位通靈師名字叫做星耿,他黑色的手杖上沒有任何的反應。星耿是剛剛繼承了通靈師的位置,因為年輕,不會操縱,又沒有任何通靈師的經驗。隻有一次又一次不停地摸索。也不知道試了多少次,通靈的手杖依然沒有任何反應。於是他堅定地告訴大家,請放心,不會有浩劫。可是到了晚上,也就是通靈的流火重新歸於地下的時候,他的手杖卻大放異彩。星耿嚇得冷汗直流,抓著手杖的手在不受控製地顫抖,如流火一般的瞳仁在空曠黑暗的臥室裏照亮了一切,他對著鏡子中惶恐的自己,內心拚命地掙紮:我到底該不該告訴王?該不該告訴民眾啊?經過反複的鬥爭,最終決定將這件事告訴大家。

消息散布出去,眾人都陷入了一片驚慌之中,人人自危,連燦族的王都緊皺著眉頭,坐立不安,茶飯不思。後來有一位細心的燦族人發現,通靈獸獸角上的黑氣已經盡數消失,於是民眾又都歡騰了起來,事實上災難並沒有到來。

星耿這時也大大地鬆了一口氣,將頭上的火水擦得幹幹淨淨。

不過從此以後,再也沒有出現這種人心惶惶的狀況了。因為再沒有兩頭通靈獸的獸角同時冒出黑氣的狀況,總的說來,通靈獸還是比較通人性的,它們不想因為自已心情不好角上冒出黑氣而把燦族人嚇得惶惶不可終日,隻是偶爾有一隻因為心煩而冒那麽一點點出來,其它的幾個也不會跟著響應。以後遇到這種情況,燦族人便再也沒有把它放在心上了。

通靈師這個職業很特殊,他關係到整個燦族的安危,因而繼承人的挑選異常嚴格。繼承人由前一任通靈師自行挑選,而且必須是燦族人的血統,其他島嶼上的人卻不行,因為那些民族的血統和燦族的不同,所以沒有資格。更重要的一點是,每個民族為了維護自己的民族性和獨立性,除了物物流通之外,平時不進行任何往來,更不允許相互通婚。所以,按照生物遺傳學,燦族還是燦族,藍族還是藍族,石灰族還是石灰族,翼人族還是翼人族,黑蘷族還是黑蘷族……

當然,通靈師繼承人的選擇沒有固定標準,一切都是上一任通靈師自行進行甄選,直至最終作出決定。他從不對外公布其選擇標準,或許有,或許沒有,反正一切都藏在他的腦海中,他去世前幾個月,會拿著通靈仗在燦族的各個地方進行考察,男女不限。隻有一點,被選中的通靈師終身都不能結婚,陪伴他們的隻有那黑漆漆的時而顯靈時而不顯靈的通靈手杖。

當時的我,曾以為,要成為合格的通靈師繼承人必定是資質甚佳的人選,至少在各方麵的天賦都異於常人,甚至可以說是個天才。而我,雖然算不上天才,但還是有一些天賦的,這種天賦在許多時候能讓我輕鬆地學會別人要花很長的時間才能學會的東西,在我心底,自忖也應該算是半個燦族的天才,所以也翹首地期盼那黑漆漆的通靈手杖能敲到自己的頭上來。其實我想繼承通靈師的想法很單純,因為我覺得那根手杖拿在手中特別地帥氣。再加上通靈師的的那身打扮:戴著黑色的高筒帽,係著火紅的領結,穿著白色的襯衣,外套一件長及膝蓋的黑色燕尾風衣,腳穿一雙高高的、黑色的登山靴,左右兩邊分別綴上四顆銀色的、拇指大小的金屬鈕扣,在流火的輝映中,還會刺痛人的眼睛。即使如此,人們依然將它奉為偶像,捧為神靈。這是我唯一一件與其他小夥伴們同氣連枝的地方,他們也非常渴望成為通靈師的繼承人,而答案與我的如出一轍,為了那根黑漆漆的通靈手杖和那身帥氣到無以複加的通靈師服飾。

但是這個願望很快就被打消掉了,不是因為當選通靈師繼承人幾率渺茫,而是不能接受那條幾近荒謬的規定:凡通靈師不能結婚。

當時天真單純到白癡的我認為,如果我繼承了通靈師之位,還是會結婚,因為結婚對我來說是一件大事。我喜歡女孩,渴望獲得她們的親睞,更希望最終能得到她們的愛。而被我捧為偶像或者奉為神靈的通靈師之位,也僅僅是拿著手杖穿上衣服,然後站在一個高高的山坡上,昂首挺胸,乜斜著眼,在眾多女孩子們的尖叫聲和鼓掌聲中望向遠方。這個無數次幻想中的情節,究竟是一種什麽樣的心理?這麽幼稚,說出來別人都不會相信,但我當時就是這樣的想法。這是一種英雄主義情節,攀上權力的最高峰,讓眾多的人仰視自已,虛榮心得到極大的滿足。我這個年紀,正是處於對異性有一種朦朧的好感,憧憬著美麗的愛情,渴望和異性接近的時候,有這種想法,也實屬正常。

而真正讓我明白一些道理,使我成熟起來,是在凡世經曆了無數悲歡,才從心底慢慢領悟,漸漸懂得的。因而也改變了過去對於許多事物的看法,這讓我付出了太多的代價。而現在,我對一切,都隻是好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