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入春城

春城入秋,也一樣是秋風落葉,滿目蕭條,雖然名字中帶一個“春”字,卻也難多擁有春天時的朝氣蓬勃。

春城是帝國十大名城之一,地處帝國腹地,城池占地麵積廣,人口多,極盡繁華,但繁華之下掩藏的,是腐朽與糜爛,與其他諸城並無二致。

丁冬在城門口,跟隨一眾外來人口,排著隊,等待守門官兵的檢查。他低著頭,跟隨人群緩慢向前移動。

“唰”的一聲,一杆尖端帶著火苗的長矛橫在他的麵前,紅櫻被風吹得微微顫動,十分好看。

“哪來的?”守門官的聲音如炸雷,洪亮而威嚴。

丁冬抬起頭,發現自己眼睛平視向前,隻能看到對方的腹部。這位守門官有著明顯的將軍肚,將深褐色的獸皮縫製的官服撐得鼓脹了起來。他看著對方肚子上繃緊的狼頭圖案,覺得有趣,想笑,卻終於強忍住。

“你小子聾嗎?問你話呢。”守門官顯然有些不耐煩了,大聲對丁冬催促道。

“我是來投奔親戚的。”丁冬大聲答道,說著,從身上掏出一張記有地址的紙條,上遞給守門官,卻不敢抬頭去看那守門官的臉。

守門官接過紙條,卻沒怎麽看,又還給了丁冬,不冷不熱的道:“進去吧。”

丁冬收起紙條,進了春城,他一路向前,沒有回頭,一直走到一個無人的深巷,才鬆了一口氣。他之所以這麽緊張,是因為他是一名馬匪。

是的,丁冬年齡不大,身材矮小,但是他確實是一名馬匪,而且是來自西部凋謝平原的剽悍的馬匪。

凋謝平原的馬匪不隻一家,他們常年為爭奪地盤而拚個你死我活,偶爾劫個把富商,來保證溫飽。

原本丁冬以為自己會同寨內的弟兄們一樣,要在刀尖上tian血一輩子,然後哪一天劫一個姑娘,再有一個小孩,最後一不小心死在誰的刀下,用自己的屍體占上一塊風水寶地,至彼完整人生。但他沒想到,就在半月前,大當家、二當家還有軍師竟然將他趕出了寨子,這一幕他現在還記得。

“去春城吧,找一個叫段胡醫的人,那是一個神醫,應該能幫你恢複記憶。”軍師帶笑的麵容依然存留在丁冬腦中,他卻隻覺得那張臉隱藏的隻有陰險與狡詐。

“臭小子,還不快滾?”大當家對準丁冬的屁股就是一腳,這一腳,是沒留餘力的,踢得丁冬過了這麽多日子了,還是感覺到臀部隱隱作痛。

丁冬今年十五歲,但是他十歲前的記憶如同一張白紙,他記不起絲毫。軍師說他必然有著複雜的身世,必然有很重要的責任要去擔當,但是,無論是身世還是責任,軍師都說不出是什麽,不過軍師一直都在說的是,等他成年那天,會給他指一條明路。

而這所謂的明路,就是三更半夜被大當家從床上揪下來,一腳踢出寨子,不讓回頭,卻讓他去帝國中部的春城找一個叫段胡醫的人。

丁冬在巷子裏發了一會呆,確認沒有官兵尾隨,才放下心來,大搖大擺的上了街。

春城的繁華與凋謝平原的荒涼是高度鮮明的對比,這裏大花姑娘滿街跑,各種有趣的小玩意擺滿街,更有一些看起來好看的東西吃起來也怪好吃的,這讓丁冬興奮不已,挨條街道吃了過去,興奮的忘記了此行的主要目的。

丁冬這樣的顧客,是小販們的最愛,被小販們私下稱為“土豹子”。“土豹子”都有點小錢,花起來十分痛快,從不砍價。眼賊的小販,甚至對丁冬偷偷提價幾倍,卻依然賣的痛快。他所在的位置,其實屬於春城的平民區,因此他大手大腳的行為,頓時使得他鼓鼓的錢袋引來他人的覬覦。

“怎麽走路的?”一個瘦不拉機,穿著破爛的小乞丐和丁冬撞了個半身,小乞丐竟然叉著腰,指著丁冬鼻尖,大嘴一咧,唾液橫飛。

“你他媽說誰呢?找打是不?”丁冬馬匪出身,根本就不怕硬的,瞪圓眼珠子,拎著拳頭就要去揍那小乞丐。

小乞丐頓時悶聲不語,走出一段距離後,忽然大喊丁冬一聲“土豹子”,然後挑釁的豎起了小拇指甩了甩,接著轉身便跑。

丁冬在寨中一直被寵慣,出了寨子,凡是讓他不愉快的,都被他大卸八塊,此時竟受了一個乞丐的氣,他的肺差點炸了。

“你他媽別跑,老子弄死你!”丁冬大吼一聲,將買來的小吃往地上一摔,就向著那乞丐追了過去。

丁冬追著那小乞丐幾條街,眼看著對方七拐八繞就不見了,於是隻好停下來,一邊喘著粗氣,一邊心中暗罵:“小兔崽子,有能耐別讓老子逮著你。”這時,一股香氣飄進了他的鼻孔。他鼻頭抽了抽,嘴角上揚,伸手擦了擦口水,大笑道:“大肉包子!你丁爺爺來啦。”他像獵狗一樣,聞著氣味,找到了路邊的肉包子鋪,一邊伸手掏錢袋,一邊點了兩個純肉餡的包子。可是,他這一掏錢袋不要緊,頓時腦中“嗡”的就一聲,之後空白一片。

錢袋,竟然不見了。

“小哥,肉包子還要不要了?”賣包子的大叔已經用荷葉包好了兩個包子,正等著丁冬一手交錢,他好一手交貨,卻沒想到對方一下子像雕塑一樣,定在地上不動了。

“他媽的!肯定是那小子偷了我的錢袋,看我抓著他不把他手剁下來的。”丁冬忽然怒吼一聲,轉身狂奔,嚇得賣包子的大叔一個哆嗦,望著他的背影一陣發愣。

丁冬的追捕,是盲目的,他人生地不熟,晃了幾條街道,就已經產生了眩暈感,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望著周圍陌生的麵孔一副副,他感覺自己幾乎要抓狂。

其實錢財對於丁冬,並不重要,隻要隨隨便便做一票,就能夠讓他很長一段時間不愁吃穿。但是,裝在錢袋裏一起丟失的,還有兩件重要的東西。一個是紙條,上麵有軍師寫下的段胡醫的地址;一個是玉佩,那是他記憶中一直伴在身上的,軍師說,那玉佩代表的是他未知的身份,是無論如何也不能丟的。

“臭小子,你千萬別讓我抓到你。”丁冬恨恨的一拳頭砸在牆上,“嗖嗖”震下了一塊牆土。

“救

命……”

丁冬正處在憤懣與惱火的狀態,忽然隱隱約約聽到有呼救聲傳進耳中。他左右看了看,發現周圍路人都行色匆匆,似乎誰也沒聽到那若隱若現的呼救聲。

“難道是自己幻聽了?”丁冬甩了甩頭,掏了掏耳朵,正要離開,卻又聽到呼救聲。這次他聽得真切,那呼救聲尖細,似乎是女子發出,方位大概就在他正前方十數米的胡同裏。

“瞧瞧去!”丁冬想著,拍了拍手上的灰土,快步走進了那胡同裏。

胡同狹長,歪歪扭扭,隨著丁冬越深入,那呼救聲越清晰,甚至還有其他人肆無忌憚的笑聲。

“你再大點聲叫啊,在這地段,你就是叫天,天也不會應你,叫地,地也不靈。等一會你叫累了,我們哥倆讓你們兩個小妮子好好shuang一爽。”一個破鑼一樣的聲音淫笑著說道。

丁冬一直走到胡同深處,見到四個人,兩男兩女。

兩個男的都穿得破衣簍叟,遠遠的,丁冬就能聞到那兩個男人身上的汗酸味,十分嗆人。這兩人一個身材瘦高,像麻杆,一個身材矮胖,像冬瓜。他倆此時正堵著兩個小姑娘,一個身穿粉紅色的繡花綢衫,下著珍珠白絲裙,那瓜子型的白嫩如玉的臉蛋上滿是害怕,正躲在角落裏瑟瑟發抖;另一個是丫鬟的裝扮,淡藍素色布衣,此時正伸開雙臂護在華服女孩身前,呼救聲就是她發出的。

丫鬟看到了忽然出現的丁冬,麵露驚喜,大聲急促道:“這兩個混蛋要欺負我們,求你快救救我們。”

身材矮胖的男人聞聲回過頭,露出圓扁的麻子臉,他瞥了一眼丁冬,不屑道:“哪來的野種?趕緊滾遠點。”

其實丁冬是因為好奇才過來的,本身還沒有來得及產生仗義救人的想法,但是麻子臉的這一句“野種”激怒了他,恨得他牙根咬得直響。

麻子臉看丁冬沒吱聲,以為自己的威懾起了作用,於是回過頭,繼續淫笑著挑逗牆角下的兩個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忽然,他聽到身後傳來急促而沉重的腳步聲,還有陣陣風聲,他嚇了一跳,連忙回頭去看,正迎上了一個碩大的拳頭。

丁冬一拳揮在麻子臉的鼻梁上,將麻子臉打得後仰倒地。

麻杆在一旁嚇了一跳,根本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變故,眨巴著綠豆大小的眼睛,一會看看丁冬,一會看看地上的麻子臉,張大嘴說不出話來。

麻子臉倒在地上,也懵了,鼻子軟趴趴歪在一邊,眼淚、口水及鼻血全混在自己髒舊的衣服上。

“你他媽找死!”麻杆終於反應過來,哆哆嗦嗦從腰間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小刀,還沒等出手,被丁冬圓咕隆咚的怒目瞪著,頓時膽怯了,連忙拿著小刀的手別到身後,“咕咚”一聲咽了一口口水,不敢妄動。

“你個孬種,怕什麽?他就一個人,咱倆弄死他。”麻子臉罵著,從地上翻了起來,向著丁冬撲了過去。

麻杆被麻子臉的一句“孬種”罵得紅了臉,怪叫一聲,揮著小刀,也向丁冬撲了過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