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一章: 嫡女王寶卿

十四歲的王寶卿終於被家裏人記起。

父親王錦城在這一年由正二品英武將軍升為從一品兵部尚書,或許是為了慶祝,也可能是覺得八年的時間足夠王寶卿曆盡千辛萬苦,學會人情冷暖,是時候結束懲罰回歸父親大人的懷抱了。然而這樣的消息對於正陪著王秋華數銀子的王寶卿來說無疑是晴天霹靂,把人劈得外焦裏嫩一塌糊塗。

王秋華斜臥貴妃塌,慵懶如貓咪般眯著丹鳳眼,勾著嘴角,拿著雪白的緞子手帕擦拭手中的七彩玲瓏手鐲。時不時微張紅潤的唇,哈著氣在帕子上反複的摩挲著手鐲。

那癡迷的眼神和細致的動作無不昭示著他對手中鐲子的過分喜愛,當然,了解他的人就會知道,他喜歡的並不是鐲子,而是鐲子的價值,簡單說,就是——錢!

“幹嘛一直對著家書發呆?”王秋華終於從得意中回過神來,仿佛是才發現王寶卿已經盯著家書看了一炷香的時間。滿不在乎的道:“回家而已,你用不著一副上刑場的表情。”

王寶卿被王秋華喚醒,大大的眼睛瞪著王秋華,閃過一絲精明。

“你是不是巴不得我走了,就可以私吞我的財產?”

說完走到王秋華的榻前,一把毫不客氣的奪過他手中的七彩玲瓏手鐲,順勢套在手腕。

“這是什麽傻話,人生難得一知己,就是拿咱倆全部的財產去換,也找不出第二個像你這麽對我胃口的人啊。你不是常說,你的就是你的,我的也是你的嘛。”

王秋華笑出左臉頰的一個小酒窩,真誠無害。目光追逐著晶瑩剔透七彩環繞的鐲子和那姣姣如玉的手臂,這隻手鐲配在寶寶的手臂上,真是美極了。如果不是對他了解甚深,一定會認為他是個多麽老實的人。

“那我要是回去被蔣月柔害死,你不就可以獨占我的那份?”王寶卿思慮良久得出結論。

“所以你千萬不要死,如果你不死,我就一直幫你賣命,賺錢給你花。”

王秋華說著對王寶卿眨了

眨眼睛,表情認真,笑容不變。他從貴妃榻上爬起來,整理了一下披散的頭發和褶皺的衣服,不經意間看到潔白的靴子上竟然有芝麻大小的一個水印,當即皺起了眉頭。

“二哥,看起來我是時候回到屬於我的戰場了,你一定要守好咱的銀子。”

“寶寶,你一定要留著這條小命,咱的銀子不能沒人揮霍。你知道的,一直以來我就隻負責賺錢,花錢我不在行。”……

寶寶雖然是穿越過來的,卻擁有死去的王寶卿全部的記憶。雖然隻是個六歲的孩子,可是那深沉的仇恨,她不僅沒有忘記,還一分不落的留給了穿越而來的寶寶。

那一年她六歲,她曾經親眼看到母親被蔣姨娘用沁透了水的紙活活憋死丟進湖裏。她無論怎麽說,父親都不肯相信,還認定她驕縱任性陷害姨娘。

她被冤枉毒殺張姨娘和張姨娘肚子裏的孩子,在被送往揚州的路上被人刺殺。小小的六歲的孩子,竟然能惹來刺客,不知道該說她是有身份,還是該笑她可憐。當胸一劍,正中心髒,三老爺和三老爺的兒子王秋華接過來的時候,她已經是一具冰涼的屍體。

所以,寶寶的穿越,在當時的王秋華看來,隻能形容成——詐屍!

王寶卿怎麽也沒想到司徒箋會同自己一起回京城,她甚至不曉得,司徒箋竟然回來了揚州。每每想到他,難免想起小時候的滑稽事件,揚州是個好地方,雖然封建不改,卻自由得多。

“你怎麽會跟我一起?”雖然臨出門的時候就已經從王秋華的眼中看到了門道,還是忍不住問了司徒箋這個問題。

司徒箋此人是隨外祖父在揚州定居,而王寶卿好巧不巧,剛好是這位性格別扭各種古怪的公子哥兒的鄰居,王秋華更是這位公子的發小。

此時的司徒箋一身紅色的錦衣,腰間美玉碧綠,長發高高挽起。趁得皮膚越發的白皙,眼睛高傲的看向車簾外的風景,仿佛王寶卿問了一個多麽愚蠢的問題,根本沒有理會的意思。

王寶

卿也不生氣,她不是第一天認識這位公子哥兒,他那在別人眼裏高傲不可攀,神秘猜不透的陰晴不定的脾氣,在她眼裏,不過是幼稚別扭加傲嬌而已。雖然他的確帥得天昏地暗俊得人神共憤,但是說到底也隻是個臭屁得大男生。

“我二哥拜托你把我順手帶回去,免得他還要親自出馬對不對?我就曉得他是嫌棄我隻會惹麻煩。”王寶卿也不指望他能回應,自顧自的微笑,頗為無聊的抓過司徒箋腰上的玉佩把玩。

她倒是對司徒箋一點也不客氣,兩個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還真稱得上是青梅竹馬,可惜這麽多年司徒箋也沒賞過幾個笑臉。王寶卿一直以來對司徒箋可以說是頗為覬覦的,這麽好看的人,說實話一輩子真難說能碰到第二個了,王秋華都要靠邊站。

司徒箋的玉佩被王寶卿抓在手裏,他雖然皺了皺眉頭,卻並沒有拿回來,還是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樣看著風景。

司徒箋的玉佩並不是花哨的組玉,很顯然不是普通的飾品,應該是身份的象征。碧綠的玉佩晶瑩剔透,是上等的翡翠,雕成魚龍百變的形狀,角落裏雕著小小的一個馥字。

“是我需要他幫忙。”

原本特別安靜的馬車上,司徒箋突然蹦出七個字節出來,王寶卿消化了半天,終於明白他在對自己說話。他是說,王秋華因為幫他的忙,所以,不能送自己回家。他不說還好,反正他不解釋,誰也拿他沒辦法。現在他開口,反而讓王寶卿格外懊惱。

“難道他讓你送我回到王家?孤男寡女一起上路,我回去直接被侵豬籠了。”

要是讓人知道她和一名並非家丁小廝的男子一路同行,還同坐一輛馬車,她要麽嫁過去做妾,要麽一頭撞死。在這該死的古代,和男子孤男寡女相處就等於是失節,連做妻子的資格都沒有,要麽做妾,要麽去死。她雖然痛恨這該死的各種規矩,和對女人的歧視,但是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她還不想自殺。

“你自己回去,我隻送你到城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