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入居

靜初入宮時所帶的物什並不是太多,稍稍整理一下便可隨著宗正寺的人前去芙蓉軒。步出蘭林殿向東行去,便是太液池。垂柳輕蕩,河水泛起層層漣漪,將連日來心底那曾隱隱的擔憂一掃而空。

太液池的盡頭,一座優雅秀氣的宮殿出現在自己麵前。靜初調整好心情,隨著宮人將自己引入日後將要居住的所在。芙蓉軒在恢弘奢侈的祁宮中倒顯得是一處最不顯眼的地方,湮沒在層層宮殿樓閣之中。邁入不顯眼的大門之後,靜初才覺就算是最不起眼的宮殿,對於尋常人家來說條件也是好得太多。一道翠綠的竹林擋住正室的視線,竹林兩側是鵝卵石鋪就的小路,順著小路進去便可看見在竹林後方設立著石桌石凳,夏日裏閑來無聊倒可在此品茗賞竹。簷下設立著一張美人榻,人躺上去之後視線所及正是牆角的一處空地。靜初暗自想道,此處倒是可以種些花草,將小院裝點一番。進入室內,殿頂的碧璽,牆上懸掛的名畫,窗前的輕紗,雖不起眼,但處處顯示著皇家的不凡。靜初點點頭,表示對於自己的新居所十分滿意。

“沈美人,按照慣例,您應該是有兩名宮女、兩名太監伺候,由於芙蓉軒久無人居,因此尚未有宮人打理。待會兒,元公公便會帶著人過來,讓您挑選一下合您心意的奴才。”宗正寺的小太監見別的貴人宮中金鑲玉砌,不勝輝煌,而靜初居所如此簡陋,心中不免有些同情起這位主子來,態度緩和了幾分。

一路行來,靜初也見過不少宮人,但他們大都是迎高踩低,自己位份低微,也便受了幾個冷眼。如今這小太監態度恭謹,內心不由生出幾分好感來。“多謝公公了。敢問公公如何稱呼?”

小太監憨憨一笑:“奴才洪濤,區區賤名主子貴耳。以後沈美人若是有吩咐,可差遣奴才一聲,若是能夠辦到的,奴才必定竭盡全力。”後宮中,這位沈美人無權無勢,以後想必

有諸多難處。

靜初謝過洪濤之後,便讓他回宗正寺交差:“如今你已送我到芙蓉軒,公公便可回宗正寺交代一番了,若是因為本宮耽擱了,惹得公公被上邊責罰,那我心裏可真正過意不去了。”

洪濤道:“主子體恤奴才,奴才銘感五內,隻不過如今芙蓉軒未有其他人在 ,若留主子一人,恐主子又吩咐時無人可供差遣。不若奴才等到元公公來後,再行離開?那樣日後元公公也不至於數落奴才的不是。”

“若是元公公怪罪下來,本宮一力承擔便是,你不必擔心。”天色漸漸晚了下來,靜初也聽袁佩英說過宮中規矩,若是因為自己連累了洪濤交差,那自己心裏可真是過意不去了。從前自己從未想過,有人會因為自己受到責罰。但自從廣月、淡雲被打之後,她行事便暗暗計量,切莫因自己一時任性而牽連他人。

洪濤在靜初的一再堅持下,也不再強留下來。他走之後,靜初將自己所帶的物什一一整理好,放入衣櫃妝奩之中。一番忙活下來,夜幕也漸漸降臨。

“沈美人。”元順站在芙蓉軒門外叫道,心內不由苦笑。年輕的天子一道命令,自己卻要將腿跑斷。明明最終的目的不過是這小小芙蓉軒內的主人,自己卻要在後宮中挨個兒走一遭,才敢明目張膽來這裏。

靜初親自將元順迎進芙蓉軒,惹得他一陣受寵若驚。“沈美人何必如此隆重,您招呼一聲,奴才自己進來就可。”

不愧是天子身邊的人,對於自己一個小小美人竟也禮敬有加。靜初暗暗打量著元順,如果自己沒有判斷錯的話,那晚應該是有兩個人見到自己拜月的情形,一人是聖元帝,另一人則是這位天子近侍了。但此時元順對於自己除了熱絡外,絲毫沒有提及那晚的事。

“沈美人,這是配給您的宮人,今後就由他們來服侍您了。”元順說完,喚身後的四名宮人走

到靜初麵前。四人恭敬向著靜初行禮,目色恭敬,不卑不亢,一下子深得她心。

“沈美人,這兩個丫頭是剛進宮的,一對雙胞胎。姐姐叫尋芳,妹妹拾翠,”元順一一為靜初介紹著這四人,“這兩名小太監高點的叫得樂,矮點的叫懷雲。沈美人可以先用著試試,若是不合意,奴才再向宗正寺調換一下。以後若是美人有什麽事,大可差遣奴才。”

靜初淡淡點頭應是,殊不知剛才後宮中的各位主子將各色珠寶擺在元順麵前,為的不過是這麽一句話。

年輕的天子端坐龍椅,心思卻怎麽也寧靜不下來。一道奏折思了又想,遲遲未落下那朱色禦批。“皇上,元公公回來了。”平日裏批折子最煩有人出聲的聖元帝聽見這句話,心內仿佛注入了無限活力,剛才的飄搖神思瞬時聚攏起來。

元順邁著小碎步跑到聖元帝麵前,還未喘勻氣息,聖元帝的聲音就響在耳畔:“可是安排好了?”元順抬頭,聖元帝還是那位君臨天下,不慌不亂的君主,隻是自己為何在他的聲音中聽出了幾絲急迫?

雖然是從小便在聖元帝的身邊伺候,但這位天子的心思元順也看不大明白,若是真喜歡上了那沈家之女,大可將她捧在手心裏疼著寵著,到時候能誕下大祁的皇長子,再加上那位主子先祖的功績,在後宮之中占一個夫人之位自是不再話下。元順小心回著聖元帝的話:“一切妥當。”看那位主子的反應,似是未將聖元帝放在心上。尋常女子,若是得知自己被封的分位最低,且居住之所遠離天子,心裏皆會有一種沮喪。但是沈美人淡然的氣質,並無反常的表現隻能說明一個問題,她心中並沒有這位少年天子的位子。

聖元帝似是料到沈靜初的反應,丹陽街頭時,她那小女兒的嬌態,自己從未見過的蹩腳荷包,足以證明她心中已有良人。對於自己的不上心,便在情理之中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