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_第二十二節(二)

還講一個,我自己親身經曆的。不過是二00二年了。不好意思,把一年後發生的故事也提前寫了。那個時候的暫住證沒有二00一年值錢了,二00一年還要一百多吊銀子,不過到了二00二年,工廠*,似乎隻要五吊銀子了,不過要到指定的照相館照的照片才可以辦到證。那個時候,我已經離開了塘廈一三八工業區,去了東坑。我記得在指定的照相館照出來的照片,洗出來以後,在照片的右下角,有一個“坑”字,或許是代表東坑吧。那個時候*速度快了很多,兩個星期就辦好了,五元錢的東西,我當然辦了一個,但是我很少帶在身上,出去的時候,頂多掛一個廠牌。這天發了工資,晚上又不加班,我和阿紅相約出去走走。阿紅是個挺好的西北女孩子,我和她玩得來。秋天的天氣,不冷也不熱,正適合散步。那個時候的東坑,很多路段晚上都舍不得開路燈的,東坑車站往井美工業區的這段路,就是漆黑漆黑的一段。我和阿紅快走到東坑車站時,突然不知從哪裏冒出了兩支手電筒,手電筒對著我們的眼睛照射了一會兒,直照得我們的眼睛發昏了,等我們的眼睛免強能看清眼前的東西了,才發現有兩個治安隊的家夥堵住了我們,有一個聲音在叫:“暫住證。”運氣不好,遇見查暫住證的了。不好了,我和阿紅都沒有帶在身上。那個時候,我們都還沒有手機,辦公室也沒有人上班,要真抓了我們,還不知道找誰營救,因為我們一塊兒玩得好的幾個人,都沒有手機。我對那個家夥說暫住證在廠裏麵,沒有帶出來。那個家夥又說:“廠牌。”正好出來的時候,我還穿著工衣,廠牌也還掛在上麵,我取下廠牌給他看了看,對我說:“你可以走了。”我哪裏敢走呀,阿紅還沒有過他們的關呢。接著他又伸手找阿紅要證件。阿紅比我慘,什麽都沒有帶。那兩個家夥馬上凶巴巴地對阿紅說:“上車。”說著就要硬拉阿紅走。可憐的阿紅個頭小小的,瘦瘦的,見他們要拉阿紅走,我不知從哪兒來的勇氣,一把拉住阿紅,對他們說:“她和我在同一個辦公室上班,我可以證明她不是三無人員。你不能拉她上車。”聽見我這樣說,一個家夥發話了:“好,你說他不是三無人員,你拿出證明來。”我說:“你不能帶她走,我現在就回工廠去取她的廠牌來贖她。”那個家夥答應了。阿紅告訴我,她的廠牌放在枕頭底下。我告別了阿紅,就一路向工廠跑回去。其實從東坑車站到我們廠,並沒有多遠,跑回去並不要多久,可是那天不知道為什麽,我的腿就像灌了鉛,怎麽也跑不動。可是,跑不動也得跑,阿紅還站在黑夜裏,等我去營救呢。我跑回工廠,拿了阿紅的廠牌,又一路跑到剛才的地點,隻見阿紅一個人,孤零零地站在風中。她告訴我,那兩個家夥又抓了幾個女孩子,把那幾個女孩子拉上了車,然後又拉她上車,她死死地抱住一棵梭,說我馬上就把她的廠牌拿回來了,所以那兩個家夥才放過了她。阿紅沒事了,這是最大的好事。不過,遇見了這樣不愉快的事情,我們散步的心情卻沒有了。

現在,隨著收容法的廢除,暫住證這個鬼東西終於取消了。我拍手叫好,相信一百個農民工,就有一百五十個拍手叫好。暫住證真是害人不淺。

被關進黑屋子,請別人取你出來,得花一百五十吊銀子,當然,在二00一年,辦一個暫住證,也得花一百五十吊銀子。而且這個一百五十吊,並非一勞永逸,一張暫住證的有效期也就是一年時間,平均一天差不多要拿五毛錢來供這個狗牌牌。對於許多不提供早餐的工廠來說,五毛錢,或許就是許多人的早餐費。也就是說,一個狗牌牌,就剝削走了你一年的早餐。是想被抓進號子,還是寧願早晨餓肚子保平安?在那個狗屁年代,我會選擇後者。沒有辦法,別無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