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5章 一千零一日
他說了一句讓她琢磨不透的話。
而且這句話又是當著大庭廣眾的麵說的。在一個既是個歡迎會,又是個歡送會的場合。
八年前,他從美國學成回香港。八年後,他帶著老婆孩子來美國度假。先去夏威夷的海灘,再去了佛羅裏達的迪斯尼,最後繞道來本市看他當年的同學和同事。來了不到兩天,假期將盡,十來個人,在港式中餐廳裏聚在一起吃頓飯,明天又要走了。
沒想到,飯吃到一半,他站起來。舉了一杯紅酒,走到其中一個同學的麵前,撫著別人的背,開始了他的演說。他才一開口,她便覺出其中的怪異。可能由於酒的緣故,他的眼睛和臉一並紅著。說的是感謝和懷舊的話,且是分別對在座的每一個人說的。由於其中的針對性,對別人未必有什麽意思。但很明顯,說者和聽者都動了情。他說話的語氣和慷慨陳詞,讓人不得不聯想起送行荊柯時的悲沉。
順時針一圈轉下來的最後一個是她。他看她的眼神有點拖延,話卻最為簡短。他當著自己的老婆孩子,還有十幾個朋友的麵,介紹她給大家說,“她,是我多年後回來這個城市的原因,但她也是我現在不得不再次離開這個城市的原因。”
她臉燙心跳地低頭裝聽不見。不敢偷看他和他身邊妻子的反應,努力盯著碗裏的飯。心頭卻一片恍惚。
已經很久沒聽人說過粵語了。粵語,對她會起一種類似催眠的作用,讓她無力抵抗。父親是廣東人,卻隻把粵語教會給了她。每當背地裏埋怨老媽很煩,或是一同溜出門吃冰淇淋的時候,父女倆說的就是粵語。長久以來,粵語對她的耳朵是首歌,抑揚頓錯的調子從耳邊一劃而過,其間的情誼卻長留心中,經久不散。
他和她第一次見麵是在大學裏的圖書館。當時,他和她站在同一個書架的兩對麵。他從書架上抽掉了幾本書,於是她從書縫裏看見了書架對過的他。
大學裏的亞洲人,有越南人,日本人,韓國人。但她卻能一眼認出他是香港人。最標準的斯文讀書人模樣,戴一付金絲邊眼睛。從頭到腳,隻清淡的黑白兩色。但發型的熨貼,襯衣的挺刮,哪裏都帶著一絲不苟的整潔。
他繞過書架後問,“CHINESE?”她用力點頭。從那以後,他對她說的全是粵語。和別人,她隻能說還不太靈光的英文。現在能有人和她說粵語,讓她從心裏感覺到快樂,無拘無束地像回了家的孩童。
他是個熱心的人。從一開頭,他教會她如何在圖書館檢索資料,那以後,他幾乎一直承擔著她在異地監護人的角色。
他比她早來美國一年,而她卻還處在沒分清東西南北的地步。她不會開車,不會看地圖,上課聽不懂老師在說什麽,下課來不及查字典做功課。現在生活裏突然出現了他,無論是她電腦壞了,還是寫不出論文,她都會穿過大半個校園去機械工程係的大樓找他。而他也有求必應,從來沒讓她失望過。
後來聽說,他很小就受禮成了基督徒。節假日常要做義工,教孩子們功課,或是做些簡單的心理輔導。於是她明白了,為什麽他天生有幫助人的願望,為什麽那麽好為人師。他把孤身一人的她,遮擋在他的翼下。教她開車時要和前麵的車輛保持車距,這樣可以多留點時間給自己反應。天氣預報明天有暴風雨,最好不要出門。教會她如何看著倒後鏡,一點點慢慢倒車。告訴她,美國東海岸西海岸藍球聯賽如何抽簽分組比賽,共和黨民主黨要拿到多少席位才能掌控議會。
不管他在說什麽,說的話題是否讓她覺得有趣,她總會安靜地聽。因為他說的粵語,溫柔中帶著堅定。他似乎什麽都懂,永遠知道下一步該做什麽。
況且,她從來沒遇見過他那麽齊整的人。衣領沒有油垢,肩膀沒有頭屑。修剪妥貼的頭發,一靠過來就聞見花王的清香。不光他自己幹淨,他接觸過周圍的一切東西也是。他開的日本車,帶飯用的飯盒,全亮得可以當鏡子。如果去圖書館借書,他會把先不看的書一本一本整齊地疊好放一邊,再撣去手中那本書上頭的灰塵,才開始安心讀書。
連他的愛好也是清潔和安靜的。他喜歡讀書。念理工科的他,偏愛選修英國古詩和戲劇。看到精彩的片段,會夾個書簽在書裏,等下了課再去告訴她其中的好處。
他愛聽英國的民謠,樸實無華的旋律和伴奏,潔簡得好象初生嬰兒一樣毫無裝飾。古典音樂裏,他偏愛中世紀的室內音樂,僅兩把小提琴,一把大提琴,一把豎琴的組合,不像交響樂那麽宏大噪雜。他聽的音樂,沒有開頭,沒有結尾,沒有起伏,適合安安靜靜地在角落裏彈奏。
他的教學樓在校園的西邊,她的教學樓在校園的東邊。白天裏各自忙著上課,晚上和周末要趕去餐廳打工。隻中間一小時的午休,兩人約在學生活動中心見麵。那裏有帶微波爐的廚房,大廳裏很多閑散的單人沙發。他和她選兩張緊挨著的沙發坐下,一張CD,一付耳機,一人耳朵裏一個地分著用。
聽音樂前,像書上的前言一樣,他會先幫她做一下藝術家和音樂特色的介紹。他每天不忘幫她換一張CD帶來學校。從三十年代的爵士,到九十年代的搖滾,從張學友的情歌到南美的桑巴,那麽多音樂,沒一天重複過。
回想起來,中午聽音樂的那一個小時,是她大學年代中最安逸的時刻。一周四十小時上課,四十小時打工的生活讓她感到極度的勞累。即使睡了,卻還做著考試的噩夢。但隻要他坐在她身邊,隻要他的粵語在她耳邊響起,“倦了就睡。過一陣,我會叫醒你,放心。“她真會像小豬仔一樣沉沉睡去。
學期末英國文學課的評語下來,老師誇獎他是個”謙謙君子“。她於是笑他,不愧是學英國文學的,連君子風範也一起學了。當然她知道,他完全擔得起那四個字的評語。
認識他很久了,她從沒見過他發過脾氣,沒聽他說過任何人的壞話,甚至連皺眉頭和發牢騷也不曾有過。生活丟給他的一切,似乎他都應付有餘,即使對麵是個酸檸檬,也能被他做成熱檸茶,麵無其事地咽下去。應該是人人稱頌的品行,但在當時年輕的她看來,卻是太過平淡乏味了。
生活裏上中下三個音部,到他那裏,被略去了最高的和最低的音部。他隻生活在中間的那部分,永不出格。在他的音部裏無驚無險,沒有起伏,沒有轉折。一切都在計劃和掌控之中。早年打拚和中年積累的結果,會讓他安享晚年。哪年買車,哪年買房,連哪年娶妻生子,哪年出國旅行,都像汽車站上的站牌,一站一站早已標明了,再不會錯的。
可是,正當她以為他永不出格的時候,他卻讓她失望了。
午休的時候,他給她帶來一個碩大鮮紅的石榴。他聽她說過愛吃。隻見她一邊吃,一邊拋一顆一顆的小石榴子來喂鬆鼠。惹得兩隻鬆鼠從樹上追到地上打架。她正看得眉開眼笑,他從旁邊抓住她的手,想把她往自己懷裏拽。
她完全沒防備,人不是退,而是像被電到一般,被反彈出去一米開外才站住。這樣的反應估計連她自己也沒料到。完全是第一時間的下意識反應。要想遮住這個尷尬去已是不可能了。
反倒是他先開口,”你也不用這麽大反應吧?”他在草地裏走遠了幾步之後,轉過頭來,對她說,”放心,不會再有下次了。”
以後,真的沒有下一次了。連言語裏也再沒有提及。所以她也沒機會對他解釋,她的枕邊至今還放著男友的照片。他的雙目純潔得像春天裏初生的鹿,但凡有半點心肝的人,也不會忍心傷害的。她忘不了,出國臨別的淚把兩個人粘成了一個,抖成了一團,他要她等他。
經過了那次意外,一起聽音樂的午休時間自動取消了。直到聖誕的時候,他寄來賀卡,寫的是友誼的可貴,兩人就此和解了。生活像卡住了的音樂,疙瘩停頓了一下,又如從前一樣繼續下去。
是他先畢的業,在一間大公司裏當工程師。生活有了著落後,他開始細心籌劃將來。在大學的最後一個暑假裏,他打算先不急著上班,而是做自願者,帶一幫孩子去丹佛的山裏過夏令營。還有,他係裏的教授,表示願意收他做研究生,如果他新工作壓力不大的話,今年秋天,他和她又可以一起再做同學。
但這些計劃,在他下次約她出來喝早茶的時候,突然發生了轉變。
他見了她就說,“我要回去了。一定要回去了。以前為了省下機票錢交學費,已經四年沒回過家了。這次一定要回去。不會變了。”
她不明白他為什麽要這樣對她說話,倒好象是她要攔著他,而他一再對她重複著他的決心。
喝早茶的時候,她留意到他心神不寧,不會像以前一樣,把小菜先挾到她的盤子裏再動筷。他的頭一直低著。等再抬頭的時候,眼睛卻紅了。他說姐姐出門的時候,被施工工地高處掉下來的磚塊砸中了頭。兩三天了,還沒醒過來。醫生說她有變成植物人的可能。
他沒心思吃菜,筷子一直放在桌麵上。卻老在重複:“我一個人,為了讀書,留在這裏四年。現在回頭想想,這些年的骨肉分離,不知道是為了什麽。如果家裏人沒了,那一切還有什麽意思。我要走了。要回家了。”
他於是真走了。臨走前,送了一些她愛聽的CD來,還有一件皮夾克。以前午睡的時候,他會把它披在她身上。他說,“香港熱,用不著了。要是不介意的話,你可以留著穿。”
之後每年的聖誕,他會寄給她一張賀卡。先是姐姐慢慢康複了。再是找到了工作,說香港像飛機上洗手間那樣袖珍的房子也很昂貴。再是有了女朋友,教會裏認識的。後來買了房子要結婚了。
她給他回信,祝他幸福。特別叮囑,別慣壞了太太了。她是怕他這樣的好脾氣將來被太太欺負。
今晚,她終於見到了他的太太。看上去,是慈祥和藹的一個人,對誰都是溫溫的笑。身邊的一對兒女乖巧伶俐,會主動和大人打招呼。
但她卻還是孤身一個人。幾年的分離等待之後,留在國內的男友,已經長成了別人家裏的馴鹿。經曆過愛情風暴的她,從峰尖摔到穀底,從穀底爬到山巔,上下跌蕩好幾個來回,累得隻想要找個地方躺下休息。
她開始向往一些簡單潔淨的東西。比如,背景裏能安神催眠的音樂,有個人會幫她披上一件衣服。對她說,“累了,你就睡吧。有我在。” 那她可能會沉沉睡去。
以前,曾經有對她說這樣的話的人,而這個人現在就坐在她身邊。
可是,他明天又要回香港了。他說,他是為了她回來,卻又要為了她離開。為什麽在那麽多年以後,他又說出那麽奇怪的話。她以為他早已經放下了。
她算了算,大學裏有他陪伴的日子,加起來該有一千天了吧。難道他一直都在耐心等待?
可惜,他沒有等到一千零一日。等著她長大,等著她忘記過去,等著她接受平淡,等她學會感謝和珍惜。
在禁錮她的魔咒被解禁的前一天,他離開了。不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