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1

第十六章 (1)

林薇暴了粗口,莊伯寧卻還是平心靜氣的。他對她說:“林小姐,我們也算是舊識,我比你大幾歲,你聽我一句話,這畢竟不是小事情,你先不必作決定,等想清楚了,隨時可以聯係我。”

林薇氣還沒消,正想說什麽,卻又被他打斷:“我這裏時間也很晚了,要不今天就這樣吧,再見。”

說完那邊就掛斷了,莊伯寧好像料到她這時候情緒激動,一定說不出什麽好話來。

林薇不得發泄,心情惡劣的離開公司,走之前既沒有發道別的郵件,也沒跟任何人打招呼。的確,說什麽好呢?時機這樣混亂,辭職的原因又擺不上台麵。而且,她在華善堂並沒有幾個親近的朋友,事後再一一聯係也不遲。想到這些,她再一次後悔,自己其實根本不用走著一趟的。

去羅馬的航班當天夜裏從紐約肯尼迪機場起飛。她跟許捷約好在機場碰麵。她租了車子,下午三點鍾在公寓樓下接她,出發去紐約。

如果說在得知華善堂的近況之後,她還曾有過猶豫的話,那麽與莊伯寧的那通電話也已經耗盡了她最後一點回頭的可能。在她的心裏,陳效應該是了解她的,這個世界上不會有第二人比他更知道她要什麽。雖然分分合合別別扭扭,他們在一起的時間也不算短了。這些年,她在物質上隻跟他要過一樣東西,就是和平花園的房子,也是開玩笑似的說出來的,前提還是他偶爾回上海的時候,可以去那裏住住,吃她做的軟飯。而他,事到如今,竟然連這一點尊重也不願意給她。

她不禁覺得心冷,收拾最後一點行李,也極其心不在焉,有些東西明明拿在手裏,還滿屋子的找,腦子裏亂哄哄的,好像想得很多。最後又什麽結論都沒有。

然而,就在那一片混亂背後,有一個細小卻又清晰的念頭蟄伏在意識深處,雖然她自己也知道,那隻是一個不太可能的可能性,但卻始終蠢蠢欲動,試圖從一片迷霧中突圍而出——

如果她不回辦公室,就不會知道莊伯寧找她,也不會打這通電話,後來發生的事情就都沒有了。陳效是最了解她的,他應該能猜到她的反應,目睹公司現狀,她不可能瀟灑的走掉,而會選擇回去,站在他身邊,哪怕根本沒有什麽事情可以做。或許,隻是或許,她忍不住這樣想,他之所以這麽做,隻是為了加一道雙保險——他就是要將她推開,越推越遠。

屋子裏的音響開著,播著一首她不知道名字的流行歌曲,一個女聲淺吟低唱,幾乎聽不清歌詞。隻除了一句:You said I’m nothing, whyyou care about me now.林薇不自覺地跟著輕聲重複,又在心裏說:陳效,你究竟要做什麽?

她跟許捷計劃要在意大利呆上半個月,其中有不少背包的路段,要求輕裝上陣,所以她隨身的行李也壓縮到了底線,哪怕效率再低,也終有收拾完的時候。租的車子也剛好到了,停在公寓樓下等她下去。她沒有理由不走,匆匆環顧了一下房間,把東西搬出去,再關門落鎖。

比起她平時出行的排場,這一次的行李真的不算太多——一隻背包,加一個拉杆箱。走廊鋪了厚地毯,箱子走得不大順滑。隔壁房間也有人走出來,那是個三十幾歲的男子,這棟樓裏的人似乎都習慣了深居簡出,她搬進來大半年,隻在電梯裏打過幾次照麵,連名字也沒記住,隻知道他總是戴著一頂棒球帽,但每次見到倒也挺客氣。

棒球帽跟她打了聲招呼,又道:“要幫忙嗎?”

“麻煩你。”林薇對他笑。

他便替她把箱子拎到電梯廳,一邊走一邊說:“前幾天有幾封信錯投在我的信箱裏,去敲你的門,沒人應,我就從門縫塞進去了。信封上的地址寫的不完全,沒有房間號碼,我看是從中國寄來,心想大多是你的,沒搞錯吧?”

她搖頭,十分迷茫。中國寄來的信?她想起湯曉英,心莫名往下沉了一沉。她曾經拜托人家把胡凱的信轉寄過來,大約就是那一封,原本她一直等著,但這些天發生了那麽多事情,差一點就忘記了。

隻是一封信,改變不了什麽,她對自己說。

走吧,是時候放手了,她不停的在心裏重複,

電梯的指示燈一格一格跳上來,很快到了這一層,“叮”的一聲,金屬門向一邊移開。鄰居提起她的箱子正要拎進轎箱,她一把奪下來,擺到一邊,轉身又返回去,隻拋下一句:“對不起,有樣東西忘記拿。”

跑到門口,她找出鑰匙開了門,走的匆忙,房裏比平時要亂一些,那封信放在哪裏,她完全沒有頭緒,找了很久,才在門後麵的角落裏找到了。那是一隻白色信封,上麵印著華善堂的Logo,收件人和地址也是女人的筆跡,應該是湯曉瑛後來加的,拆開來,裏麵裝著一隻小一點信封,上麵蓋著青浦的郵戳,落款果然就是一個“胡”字。

林薇拆開來,信紙質量不好,薄到有些透明,上麵用藍色圓珠筆密密麻麻地寫了整整三頁。她有些意外,因為現在會寫信的人大約真的是不多了,更何況還是這麽長的一封信,但轉念又覺得自己早就有了這樣的預感——胡凱是真的有話要跟她說的,而且十分要緊。隻是為什麽是現在呢?幾年前,她就去監獄探視,兩次,他都沒出來見她,現在又為什麽突然開口?前不久,何齊剛剛去過上海,

她帶著滿腹疑問,站在原地一點點地看下去。胡凱的字如其人,算得端正,卻又有些造作,幾乎沒有分段,遣詞造句就像他從前講話,一件事很自然地牽扯出另一件,十分健談。讀信如見其人,一時間,林薇覺得自己仿佛回到了往昔——

“林薇你好,”胡凱這樣開場,“謝謝你給我寄書和磁帶,應該早一點跟你說,我的高口已經通過了。這些年,我把市麵上能參加的考試都考了一遍,有的過了,有的沒過。過了的也就是那麽回事,不過也沒有關係,就是個消遣罷了,沒指望將來能派上什麽用場。算到今天為止,我已經在這裏八年六個月零兩天,還剩下不到六年半。去年就說我表現好,可以減兩年刑期。換了是別人大概都想早點出去,我反倒希望不能減,在這裏把四十歲生日過了。你大概會問為什麽,我不想把理由說的太高尚,什麽懺悔、贖罪之類,我隻是覺得自己已經習慣了這裏,沒辦法適應外麵的生活,而且,我覺得關我十五年不冤枉。”

讀到這裏,林薇不禁覺得奇怪,吃官司的人大多會覺得自己是被冤枉了,就算真的做錯了事,也會有許多的不得已,更何況是胡凱這樣的情況。那個時候,胡凱入獄的消息是陳效告訴她的,她一直以為胡凱之所以認罪,是賴至成的安排,威逼或者利誘,隻為了讓何齊擺脫麻煩。所以,在她的想象當中,胡凱應該怨氣衝天才對,也正是因為怨,才兩次拒絕見她,現在看起來,卻是完全想錯了。

“我記得那一年是二十七歲吧,”胡凱繼續寫下去,“已經升上了經理位子,十分得意,穿的戴的,什麽都要最好,吃的玩的隻求上檔次,預支公司備用金七十萬,三張信用卡欠二十五萬,每月的薪水外加銷售提成,也隻夠最低還款部分,一邊還,一邊消費,欠費的餘額加起來總是在一百萬上下,隻會多出來,永遠不會見少。但那個時候,真是一點都不著急,心裏總是想,這點錢算什麽,再過個一年半載,收入上一個台階,隨時都可以還清。活兒幹的得心應手,也是真心喜歡,沒什麽枯燥的案頭工作,隻要成天到處social就行了。Social?很久沒有這樣夾著英文講話,倒有點不習慣。那年三月五號,我記得很清楚,一是因為學雷鋒,二是因為自以為交了好運,跟著老板去吃飯,認識了香港來的高層。你現在在華善堂任職,那個人相信你也認得,就是賴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