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3
第四章 (3)
羅曉光說的地方是一間會所的茶室,早市已經結束,難得的清靜,隻有他跟胡凱兩個人。何齊到的時候,兩個人正在聊天。
還沒進門,何齊就聽到胡凱的聲音在說:“……那個人連自己死掉的老娘都能甩出來賣,還有什麽做不出來?”
“那怎麽辦?何家人就這麽算了?”羅曉光在一旁幽幽的問,“不能吧?”
“應該是要上訴的,”胡凱答,“不過那邊跟法院的關係貌似不一般。”
“不過就是一個商人,再不一般又能怎麽樣?”羅曉光不以為然,他是有背景的人,自然不把那些走江湖搏出身的放在眼裏。
“是,是,”胡凱連聲應承,“所以,關鍵還就是那個證人……”
何齊不會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麽,推開門就進去了。胡凱回頭看見是他,立時收了聲。
羅曉光卻沒有半分不自然,看到跟在他身後的林凜,就問:“喲,這是誰?”
“我一個朋友的弟弟。”何齊答的含糊。
羅曉光卻很熱情,起身走過來朝林凜伸出右手,自我介紹:“羅曉光。”
那一陣,林凜總是跟著何齊到處混,見得也多了,倒也大方,跟羅曉光握了手,報了自己的名字。聽到他姓林,羅曉光對何齊笑了笑,似有深意。
何齊卻沒理會,隻說:“中午一起吃飯,叫上蔣瑤。”
“你倒還記得她,”羅曉光淺笑,“不用叫了,她那個人幾時吃過午飯?”
何齊也無所謂,他隱約知道羅曉光為什麽跟他不對。如果真是那樣,蔣瑤不來似乎更好,照她的脾氣,要是來了,又不知道會生出什麽是非來。
時間已經過午,幾個人挪到會所餐廳吃飯。席間,羅曉光興致不錯,本來就是能說會道的人,說到興起更是談笑風生,對林凜也很是照顧,處處捧著。何齊不知道他這算是什麽意思,但看見林凜挺高興,也覺得沒有什麽不好,隻當羅曉光是給自己麵子。飯吃完,何齊買了單,兩個人就算是重歸於好了。
從會所出來,羅曉光開車走了,何齊叫住胡凱,對他道:“記著你自己是誰,什麽話能說,什麽話不能說。”
胡凱也知道自己剛才多嘴了,點點頭就要走,邁出去幾步卻又退回來。何齊看出來他有話要講,卻又是一陣吞吞吐吐,以為他是顧忌著林凜在邊上,便道:“沒事,你說吧。”
“剛才其實是羅曉光先提的那個案子。”胡凱這麽對他說。
何齊的第一反應以為胡凱是找理由給自己開脫,再一細想又不像,這才問:“羅曉光說了些什麽?”
“他說沈繼剛……”胡凱開了個頭。
“誰?”那一陣,何齊的心思全然不在那場官司上,對這麽個陌生的中文名字自然是沒多少印象的。
“就是那個證人,”胡凱解釋,“羅曉光說他有親戚在醫學院,聽說沈繼剛出庭作證之後不久,就辦了病退,再沒去過學校,但熟人都知道他根本沒病,是準備移民。”
何齊嗯了一聲,沒再說什麽。
還是胡凱沉不住氣,又道:“你說這背後要是沒什麽貓膩,他跑什麽?一個沒什麽花頭的副教授,又拿什麽去移民?……”
何齊也說不出是為什麽,靜了半晌才道:“你走吧,這件事暫時別告訴阿Sir。”
胡凱不解,又麵露難色。他在華善堂藥廠賣藥,從金牌銷售做到最年輕的區域經理,再往上全都是香港人,他要更上一層樓,就得靠阿Sir破格提拔,但是何齊?他在心裏掂量一番,何齊的一句話可能比阿Sir還要管用,哪怕現在做不到,將來未必不行。想到這一層,他還是點了點頭,宛如心腹。
同胡凱分手之後,何齊帶著林凜回去,車開出去很長一段路,林凜還在說:“那個羅曉光可真有意思,是不是北京人講話都這麽逗?……”
何齊心裏有事,沒留心聽他說了些什麽,隻嗯嗯啊啊了幾聲就混過去了。他又想起方才胡凱說的話來——連自己死掉的老娘都能甩出來賣,還有什麽做不出來?話說得雖然難聽,但人家未必在乎,他大約隻能自愧不如了。
陳康峪死後,他從美國趕過來,在雨林道別墅第一次見到陳效。直到那個時候,他還懵懵懂懂不知道此人是什麽身份。阿Sir倒是老早就知道有這麽個人,卻還是輕敵了,總以為所有的法律文書都很周全,連遺囑都有,絕對不會有什麽問題。結果,卻是這樣。
等何氏眾人得到死訊,趕到上海,陳效早已經搶先一步,該拿的都拿了。華善堂上海公司是合資企業,中方國有股權代表從一開始就與陳效站在同一戰線上,阿Sir的人過去,提出暫停經營,先把股權移交幹淨都做不到,公司就在這樣的狀態下稀裏糊塗的繼續運轉。
等上了法庭,何齊這邊的人總覺得事情是很簡單的:陳康峪四十五歲生日過掉,就在倫敦立有遺囑,全程有律師在場,簽字,公證,一樣不少。在那份遺囑上,根本沒有陳效的名字。
但在陳效這一邊,卻又是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了,根據其律師王俊的陳述,陳康峪在香港再婚時,尚未與其母盛玨蓉離婚,所以兩人曾有過協議,陳康峪將每年在上海所有收入的一半給予盛玨蓉,作為補償。
這樣的協議要是放在一個年入百八十萬的小商人身上似乎合情合理,婚內出軌,又是重婚,拿出一筆不菲的補償金來給原配封口,雖然難看一點,卻也說得通。但放在陳康峪身上,就顯得有些匪夷所思了,如果,隻是說如果,確有那麽一份協議,那麽陳康峪一定沒料到自己後來會賺多少錢,而且經過多年的積累,這筆補償金又會增長到如何驚人的數字。
盛玨蓉已經在數年前去世,現在陳康峪也死了。兩個當事人都不在世,協議原件已滅失,剩下的隻有一份物證和一個人證。物證是華善堂上海公司幾年的內部管理報表,上麵記載了應當支付,實際卻始終未曾支付給盛玨蓉的補償金。至於人證,則是盛身前的同事,中醫藥大學的副教授沈繼剛,據稱是陳康峪與盛玨蓉訂立那份協議時的唯一一個見證人。
兩份證據,其中隨便哪一個都不是毫無瑕疵的,但連在一起卻多少有些說服力。而且華善堂的情況十分特殊,其中有國有股份,還牽涉到幾種被列為保護級的中藥古方,所以這場官司的判決,對地方政府來說也有利害關係。何齊這方麵有一支律師團代理,先是試圖質疑證據的真實性,華善堂上海公司十幾年的陳年財務報表都被翻出來,沒找到反駁證據,倒冒出來幾筆不清不楚的招待費和應繳未繳的稅款,弄到後來,香港方麵隻得罷手,生怕拔出蘿卜帶出泥。
何氏的律師團暫且放下物證不說,又開始主張無效合同,理由是——該協議的訂立是為了掩蓋陳康峪的重婚事實,屬於以合法形掩蓋非法目的。對此,王俊又請來證人,提出相反證詞,證明盛玨蓉當時重病纏身,又是滬港兩地相隔,隻知道陳康峪出軌,不知道其重婚。就這樣,法庭辯論的焦點變成了陳康峪那些年的私生活狀態,每年在上海住幾個月,香港幾個月,具體住所在哪裏,又與誰同床,有沒有性關係,活生生把一場經濟案子變成了豪門恩怨大戲。
雖然媒體虎視眈眈,但案子一直沒有公開審理,何齊的母親從一開始就進了療養院,他自己也不曾出麵,陳效可能到庭,也可能沒去過,畢竟故去的母親被一群陌生人這樣編排議論,也不是什麽光彩的事情。
那段時間,何齊什麽都想了,就是沒怎麽想過那場官司,輸或者贏,似乎都是跟他無關的,反倒是阿Sir比他更急一點。
他想要的從來就不是那些,想弄清楚的事情也跟他們不一樣。
把林凜送到家,何齊下了車,打電話給胡凱,說:“你替我找找那個沈繼剛現在住哪裏?”
“這個……,這個算不算騷擾證人啊?”胡凱猶豫道。
“案子都已經判了,而且我不跟他談那些,就是有些事情想問問他,你替我找找看,我直接出麵找他,似乎不大好。”
胡凱想了想說:“那我去問問張律師?”
“別……”何齊打斷他,律師知道,阿Sir也就知道了,他不想牽扯那麽多。
胡凱在那邊不言語,如果不是何家的律師,那麽就是羅曉光。何齊也懂,卻沒再說什麽,就算是默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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