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附體

【釋義】是指:人類死亡後的靈魂,附著在生者(活著的人)的身體中,簡稱靈魂附體。依據現代的科學論點解釋為:人類的靈魂是一種生物磁場,可以與生者的生物磁場進行信息交換,就是,所謂科學說法的靈魂附體。

靈魂附體同靈魂附身,不是迷信說法。人類的曆史就是科學發展的曆史。現在的人類科學還不是最完善的時期,還在探索宇宙人生。

“走近科學”,並不等於是科學。隻是走近,不敢說自己就是科學。“走近科學”隻能看到一部份認為自己可以認可的現象,那與真相難免有相差。

靈魂是確實存在的。西方人稱為靈魂。現代西方不少科學家、醫學家研究輪回,積累了豐富的實例。證明了輪回確實存在,靈魂確實存在。

由於現代西醫術來自西方,因為宗教的原因,西方人的一些宗教理論否定六道輪回。所以,對附體現象解釋不來,直接稱為癔病。癔病就是不正常的人,不認識自己的熟人,說了熟人聽不懂的話。仿佛換了一個人。

其實就是換一個人。身體被靈所借用。

所謂附體。是神識控製與作用於人的神經係統,產生精神混亂。雖用藥物控製神經,隻能短暫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