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丁逸的身世
在車上的時候,他隻顧想著被自己捅的那個人,隻顧後悔了,沒顧及到自己的傷勢,現在剩他一個人,他才覺得自己全身都是疼痛的感覺。
丁逸躺著,聽到了鑰匙開另外的門的聲音。那兩個人被關了進去。
“報告,我們的人給這小子捅了一刀,還在醫院裏呢。我們是受害者,應該關他才對,怎麽反而把我們給關進來了?還有沒有天理啊?”被關的那個小子顯然是這裏的常客,說話油嘴滑舌,和那警察打著屁。他嘴裏所說的那個小子,顯然指的是丁逸。
“閉嘴。要不是你們先動手把人打成那樣,人家會拿刀捅你們嗎?像你們這種渣滓,捅死一個少一個。要換成是我,我也捅。”
看來這警察倒是立場鮮明,堅決地站在了丁逸這一邊。
“說說看,為什麽打他?”那警察問他們。
“報告,因為這孩子也不是好人。他勾引人家老婆,把人家老婆哄上床去了,翻雲覆雨,顛/鸞倒鳳,各種姿勢,都來N次。你說,這樣的偷情行為,是不是該打?我們也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我們打他,是為社會除害,是幫助教育他。沒想到他對我們的良苦用心不僅不感激,反而恩將仇報,把我們的人捅了,你說,這樣的人,是不是要嚴懲不貸?”
這孩子不去說相聲簡直是我國相聲藝術界的一大損失,連這警察也幾乎都被他逗樂了。
“去你/媽的鬼扯什麽蛋?給你點好臉你就上天?給你點陽光你就燦爛?他媽跟老子貧什麽嘴。明明是行凶還給你說成學雷鋒?幫人出頭打人啊?收了人家多少錢?”
“這你要問問那個被捅的小安。他收沒收錢我不知道,反正我們是他喊過來的,我們可沒收他的錢。”
警察沒再說什麽,打開了另一間的門,說:“滾進去吧,夜裏老實點,誰要敢咋呼,打擾我睡覺,可別怪我不客氣。”
“我們也就是打一架,挨揍那孩子活蹦亂跳的,好的很呢,也沒把他打得怎麽樣,這也算不上什麽大事兒,你說,也不至於把我們給關進來吧?”那個貧嘴的繼續跟那警察套著近乎。
“滾你/媽的蛋。你們這叫尋釁滋事,現在弄得人都挨刀子了,這還是小事?甭跟我廢話,老老實實在屋裏呆著,該怎麽判你就怎麽判你,再貧小心我抽你。”
又是“哐”的一聲,關門的聲音,那警察關上門以後,趿著鞋,回到了值班室。
看來兩個人是被關進了同一間號子,和他這一間中間隔了一間。丁逸能聽到他們在號子裏低聲地說著話,看來是在探討案情。
他們的事算不上大事,說白了也就是打架,丁逸雖然周身疼痛,但確實也沒受什麽重傷。因此,警察把他們關在一起,顯然也不用擔心他們串供。
丁逸對法律一知半解,對自己被抓進來後應該走什麽程序也是一頭霧水,但他覺得,憑這幾個人毆打自己這件事,最多也就是拘留幾天。
而他自己,情況卻嚴重得多。
因為他造成的後果嚴重,至於嚴重到什麽程度,這要看那個小安是否能挺得住。但持刀傷人,卻顯然不是拘留幾天就能解決的。
但剛才他們和警察的那些對話忽然給了丁逸一些靈感。
“畢竟是他們動手在先,他們要不是先動手打我,我也不會出刀去捅他。我這樣是不是屬於正當防衛呢?”想到這裏,像是在黑暗中見到一絲微光,他精神一振。
這樣的話,即使被捅的人受傷嚴重,自己受到的懲罰也會輕一些。中學的時候學過的一些法律知識在他腦海裏清晰了起來。
如果最終被判斷他是正當防衛,即使捅死了加害者,他丁逸也可以無罪釋放。他記得法律上是這麽寫的。
判成防衛過當,那也輕得多了,至少要比互毆後持刀傷人要輕得多。
不知道那個被捅的人怎麽樣了?他已經被送到醫院了嗎?他應該沒事吧,隻是被捅兩刀而已,也不是十刀二十刀,希望他能挺過去,希望沒有傷到他的要害。
丁逸想起看過的英雄故事,有英雄人物連中鬼子十幾刺刀,仍浴血博鬥,最終將鬼子消滅。人家中了十幾刺刀都沒事,這小安隻中了兩刀,更應該沒事。
但中了十幾刀都沒事的那是英雄,而這人卻是一個尋釁滋事的小**,他的生命力應該比英雄差很多吧,他哪能跟英雄比呢?英雄能挺住,不知道他小**能不能挺得住。
希望他能挺住,如果你挺住了,我馬上申請作者大人授予你英雄稱號。絕世正版超級無敵大英雄,這樣總可以了吧?
就不知道作者大人會不會因為他丁逸是本書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會不會給他麵子,丁逸是毫無把握。
又想到小安中刀後躺倒在地的驚恐絕望的表情和沾在刀上的血跡,丁逸的心裏又是一抽。英雄中刀後,絕不會出現這麽驚恐絕望的表情,可見他並不是一個真正的英雄,他能不能挺住,還的確還是一個未知數。
他如果最終挺不住,最後翹辮子了,那後果可真有點麻煩。
從小到大,丁逸很少跟人打架,跟人動刀這種事,那更是想都沒想過。
但今天竟然會把一個活生生的人捅倒在地,到現在為止,丁逸還不能相信那是他自己做出來的事。盡管是因為他們先動手毆打自己,但這似乎也不是自己出刀傷人的理由。
他又想到了謝薇。因為謝薇,他才會被這些人毆打,所以,直接的原因是,因為謝薇,他才會做出捅人的事來。
但這又能怪誰?能怪謝薇嗎?自己非常喜歡謝薇,這是不爭的事實,但喜歡她,卻不是和她做/愛的理由。自己已經有了女朋友方然了,她對自己一心一意,從來沒有懷疑過自己,而自己卻找出種種借口,來背叛她。
說到底,這都是他丁逸自己的錯。怪不得其他任何人。
但自己總不能在這裏坐以待斃。
方然在那裏錄口供不知錄得怎麽樣?她是一定會幫自己說話的,還有她帶來的那兩個女朋友,也會幫自己說話。目擊了整個事件的旁觀者應該有不少,他們的證詞或許會幫上我。
但或許也會置我於死地。丁逸心裏一沉,忽然冒出了這麽一個念頭。
自己出刀捅小安的時候,是在他們毆打過自己之後,他們已經離開了,就是說傷害已經中止了。自己是追上了小安再將他捅倒的。而這種情形,很難被稱之為正當防衛。
在傷害已經中止的情況下,將傷害者捅倒,這就不是正當防衛。丁逸對此很是清楚。這些知識在他上中學時他就已經知道了。
如果旁觀都把這種情況如實地向警察描述一遍,對丁逸來說,顯然這並不是一件好事。
方然有沒有通知丁逸的爺爺?他要是知道了這一消息,會有什麽反應?從小就是丁逸和爺爺兩人相依為命,爺爺對自己很寵愛,隻要丁逸提出要求來,爺爺都會想方設法滿足他。現在,丁逸發生了這種事,爺爺會怎麽辦?
自己父母死得早,聽爺爺說,父母是在一次車禍事故中去世的。據說那時候丁逸還很小,隻有一歲多,還不記事。
“你媽是孤兒,她出生不久後就被遺棄了,她是在孤兒院裏長大的。後來被人領養,離開了孤兒院。再後來,領養她的那家有了自己的孩子,對她就不好起來,長大後她就離開了那個領養她的家,從此再沒和他們聯係。後來她認識了你爸爸,然後就有了你。”丁逸的爺爺曾經對丁逸說起過這些往事。
丁逸對父母的印象是在一些為數不多的舊照片中得到的。在他眼中,他的媽媽是一個大美人,丁逸覺得自己的眼睛和鼻子挺像她。而丁逸父親的形象,卻不是很出眾,戴著一副眼鏡,顯得有些忠厚,但從照片上看,身材還是比較高大的。
令丁逸奇怪的是,他隻看到父母分別單獨的照片,卻沒看到他們兩人的合影,或是爺爺、爸爸媽媽他們三人的合影。
丁逸沒有見過全家福的照片。
他就這件事問起爺爺的時候,他覺得爺爺的表情有些奇怪。支吾了幾句把話題岔開了去。後來找機會再問他,他說原來是有合影的,但是在丁逸小的時候搬了幾次家,遺失了一些東西,這裏麵也包括了他們的合影。
爺爺還說,他們丁家五代單傳,原來並不是住在這城市的,後來在爺爺的父親那一輩,因為老家鬧饑荒,所以逃荒逃到這裏來,奶奶是從老家帶來的童養媳,後來在生爸爸的時候難產死了。
由於父親這個係列是五代單傳,母親這個係列是個孤兒,所以,在這個城市裏,他們沒有任何的親戚。
老家的親戚,由於長年沒有往來,關係也早就斷了。
這就是爺爺告訴丁逸關於他的身世。
可能由於丁逸從小父母雙亡,身世可憐,所以爺爺對他從來是言聽計從,很少違拗他的意思,所以丁逸的生活一直過得很滋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