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挑逗
在方然講了這句話後,丁逸記得自己也深受感動,當時情不自禁地吻了她。
想想當時的情景丁逸仍然覺得很是溫馨。
他原本以為今後會和方然在一起,談上幾年戀愛,然後就是談婚論嫁,過上和很多其他平凡幸福家庭一樣的生活。
但現在似乎發生了一些小變故,因為此時他的心裏已經有了另有一個女人,明顯地,這個女人在他心中留給他的印象,要比他第一眼看到方然時方然留給他的印象深得多。
盡管隻和她見了一麵,盡管對她並不了解,丁逸卻對謝薇印象深刻,非常非常地深刻,通俗地講,就是灰常灰常地深刻,深刻到丁逸覺得自己已經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但如果放棄方然去追謝薇,丁逸覺得自己分明是對不起方然的。他對謝薇一見鍾情,而方然對他丁逸也是一見鍾情,站在丁逸的角度,如果他在追到謝薇以後,謝薇背著他愛上了別人,丁逸不說會痛不欲生,至少也是鬱鬱寡歡,他的純潔心靈必定會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同樣的,站在方然的角度,她現在和丁逸在一起,如果丁逸變了心,愛上了謝薇,方然會做何感想?她的幼小心靈一定也會受到嚴重的傷害。
但如果不去追謝薇,丁逸又覺得對不起自己。謝薇是他這二十幾年人生經曆中,唯一一個真正從心裏發自肺腑地喜歡的女人,盡管他們隻有一麵之緣。
謝薇是他的理想,方然是他的現實,丁逸在理想和現實之間掙紮,他覺得自己現在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應該做何選擇?
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通常都要放棄現實。但現實能夠說放棄就放棄嗎?
他的心裏充滿著矛盾。
“等一下我打電話約一個朋友出來,一起到酒吧去玩。”丁逸正在一邊胡思亂想一邊開著車,耳邊卻傳來的是方然的聲音。
“是誰啊?我認識嗎?”丁逸開著車,隨口問道。
“是我高中的好朋友,你沒有見過。出國留學幾年了,最近家裏有點事,回來了幾天,一直說要見我,我讓她今天帶了男朋友過來。她叫——”方然說出了一個名字,丁逸也沒有太在意,似乎是一個叫什麽“蘭”的女人。
“好。”他簡單地說。
車子駛進了丁逸他家所在的小區。門口的警衛還正兒八經地向他們敬了一個禮。
“他又在看你。”丁逸瞟了一眼方然道。
這個警衛在每次見到方然時,都情不自禁地向她行注目禮,卻對方然身邊的丁逸忽略不計,由此可見,他有著正確的性取向。
同樣的,丁逸和方然走在大街上,多數的女性也是向丁逸行注目禮而對方然忽略不計,所以丁逸由己推人,也就寬宏大量地不和這警衛計較了。
“看吧看吧。美女當然引人注目了,就算在大街上遇到我,他不用給我行舉手禮也會給我行注目禮的啊。”方然微微一笑道。
想想她說的話也是實情,但丁逸還是做了一個嘔吐的動作。
“嗬嗬,任何人都可以看本美女,但隻許看不許碰,惟一能碰的,就隻有你一個人。”方然又笑了。
“隻有你一個人。”方然低聲地重複道,很是深情。
“靠,又**了。”丁逸說道,雖然這麽說,但他心裏還是不由得一熱。
“滾你的吧。”方然又好氣又好笑,輕輕打了他一下。
車子開到了小區後麵的別墅區,丁逸就住在靠湖的那棟別墅裏。這個小區裏麵原本沒有湖,但開發商為了提高小區的環境指數,特意開掘了一個人工湖,並給這個湖欲蓋彌彰地起了個名字:“純粹、絕對、真正、百分之二百五之天然湖”,也算是煞費苦心。
到了自家住的別墅門前停下,丁逸從口袋裏摸到了大門的遙控鑰匙,按了一個鍵,電動門緩緩地打開了,車子開了進去。
“你爺爺沒在家嗎?”方然問道。
“沒有。他去看戲了。”丁逸答道。丁逸的爺爺是一個戲迷,也是一個票友,閑暇時會和一些同道聚在一起唱唱戲,近期有北方的劇團到本市演出,丁逸的爺爺每天必去。今天也在外麵看戲,不到晚上九十點鍾是不會回來的。
“哦,那我就不用到上麵和他打招呼了。”方然很討丁逸的爺爺喜歡,就是因為她嘴巴很甜,很講禮貌,是個講文明懂禮貌的好孩子。如果他爺爺在家的話,方然必定會上去請個安問聲好恭祝一下丁逸的爺爺身體健康。
丁逸有時候說她虛偽,她也不惱,還是每次必做這個功課。
“要想做你老婆,必須要哄好你爺爺啊,嗬嗬。”有一次方然得意忘形,對丁逸說了實話。她不經意間就暴露了她的陰謀詭計。
看來,見爺爺的功課今天是不用做了。
丁逸將車停在了車庫,攜方然走出了大門。
沒想到方然的這個高中同學長得也很漂亮。丁逸想,這也許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原因吧。
但她帶來的男孩顯然就被丁逸比了下去。雖然相貌還算端正,斯斯文文,戴副眼鏡,但卻不是那種一眼讓人看去就過目不忘的類型。
方然介紹了他們認識。這女孩叫孫蘭,她男朋友叫什麽丁逸倒沒怎麽記住。
“無所謂,反正他也不是男主角,隻是一個跑龍套的,這幕完了說不定就再也不會出現了,名字記不記得住也沒什麽關係。”丁逸想。
孫蘭揚手和丁逸打了個招呼。“你好。”
這女孩的眼神和別的女孩一樣。丁逸想。她在看到丁逸時似乎眼神亮了一下,注視了他有幾秒鍾,超過了普通人見麵時目光停留的時間。
靠,方然在旁邊,這孫蘭的男朋友也在旁邊,雖然本帥哥玉樹臨風,惹人注目,但孫姑娘你也應該收斂一下啊。丁逸心裏苦笑了一下。矜持,要注意保持矜持的形象。他在心裏告誡著孫蘭。
很多女孩見到她的第一眼時,都是這種表現。但是謝薇沒有,她很自然,似乎丁逸給她的印象,和其他普羅大眾留給她的印象沒什麽差別。
可惜給自己留下最深印象的,最接近丁逸的理想的,目前為止,隻有謝薇一個人。
但謝薇看他的眼神中,卻似乎太自然了,自然得有些不自然,不太像一個初次見麵的人應有的表現,丁逸心裏轉過了這個念頭,卻沒有深想下去。
四人進到酒吧裏麵,酒吧已經爆滿了,音樂聲很嘈雜。
還好方然已經提前電話訂了一個卡座,要不然以現在的人氣,肯定沒有了位置。
丁逸召來侍者,叫了一些酒水、果盤之類的東西,堅持自己付了賬。他一向很大方,再加上手裏從來就不缺錢,和方然的朋友初次見麵,當然不能給人留下小氣的印象。
孫蘭和方然很親密地聊著以前的趣事,又說起自己在國外留學的見聞。
“你要是也出國就好了,我們在一個學校讀書,也不會讓我這麽寂寞。”孫蘭說。
“我倒是想啊,但我父母不讓我出去,他們舍不得。”方然說道。“如果我出去了,也不會遇到我現在的老公了。”方然看了丁逸一眼,笑著說。“那損失可大了。”
她在外人麵前,也從不掩飾自己對丁逸的好感。這也是她性格使然。
孫蘭瞄了丁逸一眼,笑著對方然說:“你還能不要這麽肉麻啊?害我起一身的雞皮疙瘩。”
兩個女人嘎嘎嘎嘎旁若無人地大笑了起來。
丁逸和孫蘭帶來的男朋友禮貌地陪著笑了幾下。
他們又聊了一些其他事,玩著骰子,誰輸了誰就要喝酒。丁逸今天手風不太順,老是輸,所以願賭服輸地喝了不少酒。孫蘭帶來的那個男孩也喝了不少。
看來今天的大趨勢是陰盛陽衰。丁逸想,坐在孫蘭旁邊的這位兄台話也不多,兩個男人的勁頭完全被這兩個嘎嘎狂笑的女人比了下去。
以這種氣勢,這位兄台和孫蘭在一起過生活的時候,估計他們最常用的姿勢就是女上勢。丁逸忽然不合時宜地想到了這麽個色/情的問題。
雖然孫蘭和方然贏多輸少,喝得不多,但以她們的酒量,也差不多到位了。
丁逸之前了解方然的酒量,不過對孫蘭酒量大小卻沒有概念。但見她臉生紅暈,美目流盼,講話也大聲了許多,想來估計也差不多了。
丁逸和孫蘭那個跑龍套的男友插不上話,兩人也沒什麽共同語言,兩人最大的任務也就隻能是陪笑了。
陪笑原來也蠻累的,丁逸想。可見三/陪小姐討生活也不容易,人家是三/陪,我現在隻是陪兩個女人笑笑,就覺得表情肌接近僵硬了,看來真是沒有當鴨子的潛質。
酒過了幾巡,話也說了很多,都是些沒什麽營養成份的話題,說完就忘了,當不得真的,所以丁逸抽空又想起了謝薇。
丁逸正在胡思亂想著,忽然覺得有一個物體在輕輕地擱到了自己桌下的腳麵上。
丁逸正對麵坐著的,正是孫蘭。丁逸忽然意識到,這應該是她的腳悄無聲息地伸了過來,神不知鬼不覺地搭在了他丁逸的腳上。
顯然這第一次的親密接觸並不是無意間碰到的,如果真的是無意碰到的,應該馬上縮回去才對,但孫蘭的這隻腳卻壓根沒有這種表示。
她在不宣而戰,偷偷進犯了丁逸的領地之後,根本沒有任何撤退的意圖,看起來反而是打算長期駐紮,與當地原住民/聯歡了。
丁逸不動聲色地攬著方然,幫她斟了一杯酒,方然顯然喝多了,頭斜靠在她的肩膀上,吃吃地笑。
“老公,等下我要再輸了你要代我喝哦。”
丁逸點頭答應,餘光看到孫蘭正和那男孩親昵地說著話。
但她的腳卻偷偷地在桌下見不得光的地方,觸到丁逸的褲腿上,也許由於丁逸的不作為,使得她的動作更加大膽,她的腳輕輕撩開了丁逸的褲腿,從他的褲管中伸了進去,曖昧地在丁逸的小腿處摩擦著。
孫蘭穿的是一條深色牛仔短褲,她**在外的兩條修長潔白的大腿在剛見麵時就給丁逸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是性感。
丁逸要不是本書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有自重身份的考慮,恐怕早就大叫了起來:“哇!好白好直的美腿啊!”
因為他是男主角,所以要有風度,所以他就沒有忘乎所以地叫出來,這說明有時候一個人地位高了,也並不見得是一件好事,至少要照顧形象,不能隨心所欲地率性而為,使得自己的人生失去了很多的樂趣。
丁逸隱約記得方然腳下穿的是一雙露出腳趾的涼拖鞋。
此時她的拖鞋,果然鞋如其名地脫了,剩下的一隻沒有約束的腳丫,腳趾正輕巧地在丁逸的小腿上輕輕地挑逗著丁逸的肌膚。除了她和丁逸知道這一絕密情況,又有誰會在這嘈雜的酒吧裏麵,去關注別人桌下有沒有兩個人的腳正在進行著親密的接觸呢?
丁逸覺得自己的身體不爭氣地有了反應,他覺得自己不應該這樣。要挺住。他對自己說,要挺住!我應該是一個在美色麵前保持高尚形象的男人,所以我不能被她誘惑,所以我要挺住。
他的身體的某一部分果然聽從了他的指令,驕傲地昂起了頭,堅硬地挺了起來。
錯,現在是不能挺住。丁逸覺得自己用錯了詞。不要挺住,千萬不要挺住。他又重新給自己下了一個指令。
兄弟,好歹你也是見過世麵的,怎麽這麽不爭氣呢?一個女人輕輕給你一點小刺激你就要昂頭向她行注目禮,太丟人了,嚴重鄙視你。
丁逸在內心狠狠地訓斥著他的小弟,但他的小弟卻不為所動,仍是固執地昂首挺胸,保持著一個挺拔的雄偉姿勢。造成他的小弟這樣公然違抗丁逸命令的原因是——要是他的小弟有思想的話,可能也很是矛盾:因為丁逸給的它的指令前後不一致,前麵讓它“挺住”,然後又下了個指令說:“不要挺住”,到底聽從丁逸的哪個指令呢?它很難操作啊。
孫蘭仍是若無其事地和他帶來的男友說著話,期間還親昵地掐了他的鼻子一下。誰都看不出來,桌下,她的腳居然正在和丁逸的下體——此處的“下體”指丁逸最下麵的身體,即他的腳,並非通常意義上所說的下體,諸位色狼請勿誤會,謝謝配合,謝謝謝謝——做著親密的接觸。
“靠,這女人膽子真大,這樣挑逗我,真是酒喝多了酒助淫/興啊。更沒想到的是,她居然還橇她好朋友方然的牆角,什麽人呐這都是。”丁逸想。“方然也是遇人不淑啊。現在女人怎麽都這樣了?”
不管丁逸在心裏如何鄙視孫蘭,但在實際上,丁逸對她的挑逗卻很是享受。“不過我不是一個很隨便的人,隨便起來也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他又習慣性地在心裏默念了一句自己的座右銘,依依不舍地決定把自己的腳挪開先。
如果自己的腳就此生硬地挪開,似乎太不給這美女麵子了,丁逸多少還要照顧一下孫蘭的情緒。不過如果這樣給她盡情地摸索,想摸就摸想碰就碰,卻顯得自己不夠矜持,還有,對不起身邊的方然,所以丁逸決定要把自己的腳有技巧地離開孫蘭的觸碰。
因為方然今晚才跟他說過,所有人都可以看她,但隻有丁逸一個人可以碰她,丁逸雖然沒有站在對等性原則的立場上,也拍著胸脯表決心說所有人都可以看他但隻有方然才能碰他,但是將心比心,自然要以實際行動報答方然的深情。
雖然這身體的挑逗讓丁逸起了生理上的反應,但他卻不願意因為這女人而背叛方然。但如果此情此景,是謝薇做出這種舉動的話,那又另當別論。
丁逸不愧是聰明人,他的腦子轉得很快,他站起身來,拉起方然,作興致勃勃狀,說道:“走,我們去跳舞吧。”又轉頭對著孫蘭和她男朋友,熱情地邀請道:“一起去啊。”
站起身來的時候,他的腳自然地離開了孫蘭的觸碰。讓他的內心有點小小得意的是,他注意到一個細節:孫蘭的眼神中露出了一絲失望的神色,不過轉瞬間就恢複了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