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街頭不是他的戰場
不管公爵現在的內心是多麽洶湧澎湃,陳鋒和哈蒙德之間的眼神和語言交流那絕對是火花四濺。
陳鋒一向非常不恥於這個老騙子拉近兩個人關係的手段,“見鬼,你什麽時候成我老師了?”
“沒我的話,你認為自己能搞定查普因那小子?你要是和兩年前相同的水平,他靠簡單的運球就會把你耍的像個白癡一樣。”
“就算他能晃開我,你認為他的速度能躲開我的蓋帽嗎?不是每個人都和你一樣妖孽的像個變態!”
陳鋒承認,如果是靠自己在街頭悶頭自己琢磨的話,按照兩年前的水平來打那場比賽,他一定會被查普因的運球耍的暈頭轉向。
特別是查普因那家夥的**運球,確實讓人有種眼花繚亂的感覺。
但陳鋒可不會被那些假動作晃暈,因為他有眼前這個老騙子在球場上的折磨,跟哈蒙德比起來,查普因的運球還少了那麽幾分鬼魅的味道。
在美國的街頭籃球場上混了三四年,陳鋒還沒見過有誰能把籃球玩的像老騙子一樣出神入化。
別看這老家夥四五十歲了,他就算是沒有強壯的身體,也一樣可以用自己神出鬼沒的運球和精準到讓人發指的投籃摧殘陳鋒的神經。
一對一的單挑,陳鋒經常是輸給這老家夥那近乎妖孽的投籃準度。
敢不防,他就能在三分線外肆無忌憚的把球扔進筐中,讓你無地自容。
你要是敢跟著他防,沒準兒下一個假動作就能直接讓你找不到北。
過去的兩年中一直如此,直到兩個月前,陳鋒才能在一次單挑中,靠著身體優勢,硬生生的拿下一場勝利,這讓他興奮的一夜未眠。
也是在那場比賽過後,這個老騙子才跟他說過要離開德克薩斯,回到這個鋼鐵叢林一般的紐約大都會。
“想讓自己變得更強點,就去更厲害的地方,而不是在這個你已經踩遍的孤星之州待著。”
生存,夢想,雖然在父親去世後的兩年時間裏,陳鋒一直在為如何生存下去而不停的打拚,但籃球這個夢想他沒放棄過。
賺錢,還債,可能這是過去兩年中最重要的事情,不過就算是在每天勞累的工作過後,跟老騙子打上一場籃球,是他最放鬆的時刻。
當籃球摩挲在自己的手掌中,陳鋒總是能讓身體不由自主的興奮起來。
如果說自己還有什麽放不下的夢想,也許籃球是陳鋒現在生命中唯一的一個。
隻不過夢想和現實的差距有點太大了,沒有在高中聯賽上過場,別指望那些所謂的籃球經紀人會眼巴巴的跑到街頭來尋找什麽天才。
而且也沒有多少人會在乎你到底在街頭有多大的名氣,對他們來說,隻有在紙麵上最直觀的數據才是最主要的。
美國會打籃球的人太多了,可能每個街區的籃球場上,都會有所謂的傳說存在,但真正能混進NBA的人卻寥寥無幾。
就算是阿爾斯通那種在AND1號稱街頭皇帝的人,在進入NBA之後,也不過是個徘徊在二流的選手。
要知道,那家夥也曾經在大學聯賽中露過麵,並不是純粹的街頭混子。
饒是如此,他在NBA中也得從頭開始學著適應新的規則。
所以陳鋒的夢想,現在也隻能是夢想罷了,現實總是有點殘酷。
陳鋒和老騙子的鬥嘴沒有繼續下去,公爵一把拽走了還準備繼續喝一杯的哈蒙德,好像有很多話要說。
已經習慣了和老騙子每天鬥上幾句的陳鋒,也隻能繼續自己被圍觀,被調戲的工作,搖酒壺無關夢想,確實現實的生活。
“老朋友,一千五百美元一場比賽,這個價錢其實並不低,沒有人比你更熟悉紐約的街頭比賽,我沒辦法開的更高了。”
走到酒吧角落位置的公爵一臉認真表情的對著哈蒙德說到,這就是實情,他必須很坦誠的和這個老朋友談一談。
“我知道,AND1讓你聯絡這些野小子,能開出這樣的價錢,確實不低了,而且我知道你們還有一部分的廣告合同,很商業化的那種。”
哈蒙德沒有回避公爵的問題,就像對方說的一樣,他太熟悉街頭了。
不管是這裏的規矩還是門道兒,他都一清二楚,沒人能蒙騙他。
哪怕他已經四五年沒在紐約的街頭混了,但回來不到一個月,已經足夠他重新回到自己熟悉的生活中去。
這是他的地盤,不管他是不是已經老了,但他永遠是紐約街頭的霸王。
“公爵,你看過那小子的比賽,就像你看到的東西一樣,你不能否認他有著過人的天賦吧?”
哈蒙德說這句話的時候,還瞟了一眼那個能把搖酒壺玩出花樣的家夥。
“不否認,這樣強壯的家夥,簡直就是一個殺戮機器,估計在街頭,沒人能頂住他用那身肌肉去碾壓內線。”
公爵雖然隻看了陳鋒不到十分鍾的表演,但他的經驗已經足夠判斷出那小子的潛力,所以他才會開出這樣的條件來邀請陳鋒加入AND1。
“夥計,要是真的讓那小子在街頭混日子,難道你不感覺那是一種浪費嗎?至少我認為那是一種對天賦的摧殘。”
哈蒙德在說這句話的時候,帶著一種隱隱的驕傲,也許是因為那個光頭的小子,正是是他一手培養出來的野獸。
“喬,難道還有更好的辦法嗎,我不是沒查過他的底子,沒有打過高中的聯賽,也沒有上過大學,他已經畢業一年了,你還想他去NCAA嗎?”
公爵也知道讓陳鋒這樣的家夥在街頭繼續打下去,進步的空間並不大。
但現在看起來,加入AND1起碼是一個讓他能被別人熟識的簡單途徑,也許這會為他打開另外一扇大門,也許NBDL會有人能看中他。
或者某個有經紀人背景的街頭球隊會吸收他,到大學去鍍金一年,然後參加NBA的選秀,這都是一條看起來很有前途的路。
“喬,如果他早生一年的話,也許還能趕上NBA的高中生選秀,但現在斯坦恩那個混蛋已經堵死了高中生進入NBA的那條路,何況他在正式比賽中還沒有過任何數據,你認為他去參加選秀,會有人看中他嗎?”
公爵說的這些都是事實,他跟自己的老朋友之間,用不著隱瞞什麽。
“我知道你說的這些,所以我才把他從德克薩斯帶到了紐約,但街頭不是他的戰場,跟他搏殺的那群人,應該更凶猛。”
“街頭沒人能擋住那小子,至少在內線,沒有人扛得住他的碾壓。”
“總讓一輛主戰坦克去和出租車角力,那絕對是一種天大的浪費。”
哈蒙德說完後拍了拍公爵的肩膀,“老夥計,紐約最迷人的地方就在於他的信息傳播速度,一個星期,已經夠不少聞到血腥味的獵手殺到這裏的了,你是這裏的地頭蛇,所以你的速度最快,但我估計,有些人,也快到了,他們也許會給那小子帶來更多的合同或者未來。”
“知道YOUTUBE嗎?那個去年才出來的視頻網站,已經有人把那小子的比賽視頻放上去了,一個星期,接近三十萬的瀏覽量,我想總會有一些有心人會去琢磨這小子的來曆的。”
公爵這時候才發現,眼前的這個老家夥,一如當初他在街頭比賽中的表現一樣狡猾。
YOUTUBE?見鬼,那是什麽東西,公爵發現自己都有點落伍了,哈蒙德這家夥就像以前混在接頭一樣,總是有各種各樣的辦法。
但哈蒙德也許說的沒錯,讓那個光頭小子在街頭混,真的浪費了。
而自己來這裏,也是不想這麽一塊璞玉,就消失在街頭的混亂中。
要知道,這是紐約,最繁華也是最混亂的大都市,在街頭籃球場上有過無數的明星,但能活下來的,其實並不多。
就像哈蒙德這樣的老混子,最後也都栽在了毒品上,街頭就是這樣,你永遠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麽事情。
公爵不希望這樣生猛的家夥哪一天也栽了,所以AND1的巡回表演隊雖然不是最佳的選擇,但也能讓陳鋒有一份固定的收入。
總比混在街頭和酒吧更合適,這些地方,永遠和未知的日子混雜一起。
喝光自己麵前的那杯威士忌,公爵感受著那份刺激味蕾的辛辣,“喬,如果那小子沒有找到更好的去處,我這份兩年的合同,一直會為他留著,起碼那份收入,總比這裏要好得多。”
“就像你說的一樣,也許街頭不應該是那小子的戰場,他應該有更大的舞台。”
哈蒙德雖然沒有回答公爵什麽,但點了點頭,眼神中多了一點溫暖。
雖然這個看起來有點猥瑣的胖子隻不過是紐約街頭的一個老痞子,但公爵對待朋友的時候,他永遠是真誠的。
不過哈蒙德隻是在感謝這個老朋友的一份心意,他不認為那份合同還會簽上陳鋒的名字。
那個光頭小子是誰?那可是偉大的“毀滅者”調教出來的親傳弟子。
生猛如同野獸的那小子怎麽可能被困在街頭混日子。
(四更有木有,我已經瘋狂爆發了,但和前麵的同誌們差距還是蠻大的,滿地打滾求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