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最熟悉的陌生人

林初為這江在铖這一句話興奮不已,她是個戲子,本最該敏感的,可是她卻沒有發現江在铖語氣裏的艱澀。她在他的溫柔裏沉沉浮浮:“在铖,記住這句話,以後不管發生什麽事,都不要忘了今天的話,我怕有一天我做錯事了,你會收回這句話。”

林初她要一個承諾,如果將有一天,她真的被揭露了,她還是貪心這個男人的愛,如果他愛她,那就一定會原諒她的錯誤的,那樣她還是不會出局。這樣就好,這樣就不需要害怕了。

這個女人很敏感,江在铖隻是這樣認為,他說:“傻瓜,我江在铖說過的話從沒有收回的道理。”

林初似乎這才放心:“我記住了,所以真有那一天的話,這就是我的王牌。”

林初話音才落,唇就被溫熱堵上,她有些措手不及,情潮難以自抑:“唔——”

江在铖的吻很霸道,涼涼的唇似乎要吞噬她口中所有的空氣,舌尖纏繞著她的,不停攻城略地,讓她有些呼吸不過來。她伸出手去推開他,溢出唇畔的聲音嬌媚又嘶啞:“你這是我家門口。”

江在铖依舊摟著林初,在她唇邊來回舔舐,有一下沒一下地吻著,他霸道至極:“我吻我的女人誰敢說什麽。”附著身子,繼續去追逐她的舌頭,在唇畔,他帶著情潮的嗓音潺潺,“專心點。”

車廂內的空氣越發高了,林初渾身有些虛軟,真個人癱軟在江在铖的懷裏,白皙的手臂摟著江在铖的脖子。舌尖配合著江在铖的速度。

夜似乎暖了,杏黃的月光繾綣。

隻是一處火熱,一處涼。

林夏出了大門,回頭看看林家正合上的鐵柵欄,忍不住冷笑:就這樣迫不及待?誰稀罕。

借著月光,她頭也不回地走出這豪宅,不帶一點留戀,如果可以,這個地方她一輩子也不想來。

月亮很滿,淡淡的光線將她的影子拉得很長,林夏蹙著眉頭,看著地上的石磚路麵:這麽晚了,這裏一帶都沒有車要怎麽回去。

林夏有些後悔了,幹嘛逞一時口舌隻能,不要司機送,現在怎麽回去?難不成真要走著回去?那她這雙剛能下地的腿明天又要躺倒床上了。

林夏看著地麵,突然地上多了一個影子,她緩緩抬頭。正是歸家的林初,雙頰緋紅,一臉嬌羞。林夏看看不遠處,果然看到一輛熟悉的銀色豪爵緩緩啟動。

真是花前月下,孤男寡女啊……發生什麽,林夏自然用手指也想得到,不過還真沒發現,林初還有這樣嬌羞幸福的模樣。

林夏沒開口,停在原地,等著林初開口。林夏猜想,林初是有多激情啊,聲音還是沙啞的:“你怎麽回來了?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你已經快有一年沒有進這個家了吧。”

是啊,居然比她自己還記得清楚,真是有何居心,她都懶得想了。林夏隻是若無其事地笑著:“比我還記得清楚,怎麽害怕我回來啊?”收斂了笑,她冷嗤,“放心,我這就走,老頭不是要競選市委書記嗎?我來扮演父慈女孝。我們果然是一個娘胎的,都這麽會演戲。不過,我比不上你,你十四歲就可以拿奧斯卡獎了。”

林夏帶著渾身的刺,針鋒相對,她控製不住自己,隻要看到林初這張臉,七年前的一幕幕就不受控製地湧現。

那是林初才十四歲,從未學過表演,卻騙了所有人,所以,天生的戲子,她當之無愧。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林夏覺得自己虛偽,永遠一副沒有表情的樣子,可是隻有她自己知道她有多恨,有多想報複那對父女。林誌誠也虛偽,明明那樣討厭她,還是會將她叫回林家,扮演一個慈父。林初呢,更甚,居然可以若無其事地做了七年的林家千金,在母親死後。

林夏灼灼的視線密密的籠著林初,之間林初臉色一冷,眼眸卻似火般熾烈:“別總提十四歲那年的事情,我們都忘了。”

七年前,七年前……為什麽要一遍一遍地提起,她不想想起,她不想去聽,去看,去理會,她要忘記,可偏偏林夏不放過她,林初真恨不得林夏永遠閉嘴。

林夏幾乎冷笑出聲:“隻有你一個人忘了,你沒看見嗎?每次老頭子看見了我,就像見到了仇人一樣。也對,在他看來我就是他的殺妻之仇。”

殺妻之仇啊,她的父親的妻子是她的母親啊,她的母親死在七年前,她是‘凶手’,她當了七年前的凶手了,都是替了這個若無其事的女人,她卻好意思說自己忘了,真的,一個人怎麽能這樣無恥。

林夏甩甩頭,冷冷地說:“我不想聽你敘舊。”

敘舊……虧她說得出口,那血海深仇,她居然用敘舊兩字帶過。林夏怒極反笑:“那好,我不說,免得你晚上睡不著覺。”

她應該不會睡不著覺吧,這麽些年,她還不是過的風生水起,居然這樣心安理得,午夜夢回又怎麽會害怕呢,怕是比誰都睡的香。

“你——”林初氣極無語,隻得狠狠盯著林夏,那樣寒烈的眼神,那樣濃濃的憎惡隻有對著林夏是才能那樣不可收拾。

林夏看著氣得臉色發白的林初,覺得心裏暢快極了,她突然幽幽地說:“林初,唇彩花了。”

林初下意識地去抹唇角,卻發現手上什麽也沒有沾染到,才知道自己受了林夏的捉弄:“林夏,一點也不好笑。”

林夏卻笑了,這種感覺還真是說不出的好,明明林初才是江在铖的正派女人,卻隻能偷偷摸摸。

林夏不疾不徐地繼續:“我隻是提醒你收斂點。”她不溫不火地從包裏取出還未來得及丟掉的娛報,遞到林初眼前,“今天的報紙,你看,這下我們姐妹都成名了。”

林初低頭,映入眼簾的是林夏和江在铖顯眼的照片。那樣親昵,幾乎刺痛了她的眼睛。林初抬眸,一把搶過報紙,眼睛猝了毒一般,狠狠盯著林夏:林夏……你怎可惦念我的男人……

林初睃著林夏,聲音堪比久伏寒冰:“林夏,你到底想做什麽?”

林夏一直以來都恨自己,這一點,沒有人林初自己清楚,所以,她知道,林夏明明居心不良,她絕對不會甘心做自己的替身的,一定有什麽陰謀的,可是林夏一直都是她看不清的一個謎,她不知道,根本不知道她大地打了什麽算盤,是有莫名地害怕,不能為力。

林夏反而笑:“我想做什麽?你該問江在铖不是嗎?”

想做什麽……想讓你生不如死,想讓你一無所有,讓你痛不欲生……夠不夠,不過我不會告訴你的,我會出其不意,我會讓你一敗塗地,用不得翻身……

她不會說的,林初永遠也估摸不準,林夏有多恨,有多狠,遠比她想象的不止。

林初猜不透林夏,也套不出她的話,說:“我好像記得我喜歡的東西,從來你都會討厭。”

很多很多,那時林夏還沒有搬出林家,所有她喜歡的,她都會毫無理由地厭惡,無一例外,所以江在铖也不會錯對嗎?林初這樣慶幸著。

可是林夏卻不溫不火地說:“總會有些例外的。”

例外……是江在铖嗎?她居然在想些什麽,隻是揣測就快要讓林初瘋了,她不敢想象,如果江在铖被搶去她要怎麽辦?偏偏江在铖是她最沒有把握的。因為本來就是她林夏的啊。所以她害怕。

林初佯裝淡定,她的害怕,她的心虛她都不能讓林夏看出一分一毫,所以她提醒林夏,也提醒自己:“這隻是遊戲,林夏不要太入戲,到時你會受傷的。”

隻是遊戲,隻是遊戲,江在铖是她的,是她林初的,遊戲總會結束的,誰都不可以妄想改變。

林夏還是笑著,那笑卻冷得讓人窒息:“你在何時關心我?真是受寵若驚啊,六年還是七年了,你怕是日日盼我三長兩短呢,莫不是女人談戀愛了,就變得善感了?”

你不會善感,隻會敏感,戀愛的女人總是會害怕的,林初原來你也不例外,你在害怕對不對,你害怕我會搶走你的東西嗎?幸好你害怕,不然豈不是一切都沒有意思了。林初,這個遊戲還很長,我會讓你越來越害怕的……

林夏的一雙眼可以洞悉一切,奧斯卡金像獎又如何,林初再好的演技又如何?她們是一母同胞的孿生姐妹啊,雖然誰也不想承認。

林初覺得這夜很冷,和林夏給她的感覺很像,二十多年,她還是第一次覺得林夏很可怕。她強壓下所有動蕩:“不管你打什麽主意,不要打在铖的主意,記得十七歲那年的舞鞋嗎?”

十七歲時,林夏換了林初的舞鞋,彼此不合腳的鞋子,讓她們都輸掉了比賽,可是林夏覺得值,她用她的換林初的,她舍得。

林初越是害怕,林夏卻越是讓她害怕,她悠悠說著,辨不清真假:“舞鞋不合腳,是因為穿過才知道。人也是一樣。”

就算不適合又怎樣,就算穿著不合腳的鞋子會疼又怎麽樣,總之你也別想好過。

論起狠絕,以林夏為最,不知對別人,也對自己。

林初已經無話可說,警告都那樣蒼白:“林夏,在铖不是你可以惦記的。”

林夏冷笑,完全不以為意:“我可沒說我惦記,這個遊戲本來就是江在铖找上我的,這話你還是留著對他說吧。或者說你已經找過了,但是還是別無他法。我是在替你,在危險解除之前,你見不得光的。”

林初怕是沒有辦法,這個遊戲一定有它必須下去的理由,所以她才敢這麽明目張膽。

林初一時無語,全數被林夏說準了,絲毫不差,她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