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青春是用來回憶的
“怎麽不可能?”江一米敏銳的抓住陳一諾話裏的漏洞:“在我的箱子裏找不到你的金步搖怎麽就不可能了,陳小姐,這個事情你還真得給個說法。”
陳一諾眼神透出明顯的慌張,她向周嫂看去,周嫂慢慢的搖了搖頭。
陳一諾說:“慢著,我再檢查一遍。”她把江一米的東西仔細搜了一遍,一無所獲。
江一米淡定的看她翻來翻去,嘴裏噙著一抹若有若無的笑意。陸大鬆說:“好了,陳小姐,別誤了江小姐的飛機。”
江一米收拾好東西原來準備離開,陳一諾說:“金步搖找不到,屋子裏的人都不能離開。”
江一米問:“你有搜查證嗎?你有拘留證嗎?如果有,我願意配合。如果沒有……那就對不起了。”
江一米拿著行禮,正想揚長而去。突然屋頂的吊燈輕輕的晃動,江一米驚呼了一聲“有地震”。
陸子川一個箭步奔到江一米麵前,連拉帶拽的把她帶出門去。而陸小海第一反應是去拉陸大鬆,陳一諾卻很反常的去拉江一米的箱子。
走出院門,卻是一場虛驚。江一米在歸途中,想起陸子川在危急的時刻一刹那的手足無措,突然覺得,釋然了,沒有愛,也沒有恨了。
在危急的時刻,每個人的第一反應都是發自內心的。陸小海選擇了親情,他沒有錯,因為離別的這些年,他會尋找回來的親情會更加珍惜。而陳一諾選擇了自己的箱子,這說明箱子裏有她需要的東西。
江一米在飛機上拿出那支金光閃閃的步搖,本來她並不想要。但是,昨天收拾好行李,明明是提手朝裏放的。早晨起來卻朝外放了,這讓一向細心的她覺出了異樣。打開箱子看了看,就看見這支漂亮的金步搖赫然的躺在盒子裏嬌羞地展示著無限風情。
不是她的東西她不要,但送到她門上來的東西,那叫盛情難卻,怎好拒絕啊。其實,她也不是愛費心思的人,皮箱裏麵有一個夾層,她直接把它塞在夾層裏麵。東西肯定是周嫂打掃衛生的時候放進去的,她一味的在原來的盒子裏找。看見盒子裏沒有,早就嚇慌神兒了,隻怕現在陳一諾還在懷疑周嫂私吞了這步搖。
江一米並非不聰明,有些事情不是她不會做,而是她不願意。
回到米江,江一米一個人在家裏收拾以前的東西,準備把不用的都丟掉,就像丟掉一部分記憶,輕裝上陣一樣。但是,卻翻出兩本筆記本,其中有一本發黃,是自己年少時期寫的東西,而另一本厚厚的發黑,並且上了鎖。
她拿出黃色的筆記本,翻開是一串稚嫩的字跡,那是年輕時候寫過的一段文字,關於她和李小剛,現在再翻出來看,恍如隔世。
“1983年的春天,小河兩岸的桃樹開滿豔麗的花朵,夾雜著嫩黃的野花,碧綠的樹葉,一副爛漫又爛漫的小鎮三月圖景。在那一年,我第一次見到他。
第一次見到他,是三月的一個晚上。傳聞鎮裏李某從集市上買來一男孩兒。
李曾是鎮郊民兵排長,脾氣暴躁,性格乖僻,家裏養了一把子水蔥似的四個女兒,但是卻沒有男孩,這始終是個遺憾。
李在1983年的這一天,打算去集市買頭牛,拿了850元,而正是這個數目讓他從人販子手裏買回一眉清目秀的男孩。
聽聞此事,好事的鄰居都前去觀看,5歲的我也在其中。轉過一條街才到他家,模糊記得那夜似有清冷的月色。
遠遠聽見哭聲,到了他家門口,一個男孩正奮力的邊哭邊向外爬,李在後麵用訂了釘子的鞋追著打。
他一抬頭,我看見一雙無比倔強的眼睛和一嘴參差不齊的牙齒,後來他說他的牙齒是因為在車上哭鬧被人販子給掰的。
而大人們去說話的時候,他卻和我一起走到院子裏,對一隻綿羊發生了濃厚的興趣。
六歲的時候,嘴特別的饞,在街上和奶奶玩耍,過來幾個男孩,手裏拿著半青的棗。
我看見以後又哭又鬧,非要青棗吃不可,調皮的男孩子一個一個都過去了,他在最後,把手中的青棗分了一多半放在我麵前。
孩子總是有點欺生的,很多人想欺負他,喊他“八百五”,也很少有人能真正欺負到他,因為他很能打架。
有一次他把一個喊他“八百五”的男生打的掉了兩顆門牙,還有一次把一個女生的臉打腫了。
從六歲開始,我還有其他兩個小夥伴常和他一起玩。但孩子的世界也是變化無常的,一有別人挑唆,我們有時候也喊他“八百五”,他也和其他兩個小朋友打過架,好在他沒有打過我,大概是因為我瘦弱的緣故,他說有一次他氣的在地上打滾,但是還是沒打我,對這個我沒有什麽印象了。
七歲的時候開始上學,我是好學生,坐在倒數第二排的木桌椅上,他是差生,坐在最後一排,磚壘的桌椅上。他坐在我後麵,上課就睡覺。
但一有什麽節目總是很積極踴躍。比如老師說,“今天我們學唱歌,有哪個同學上來先唱一個”,他就會第一個上去,唱個“大蘋果”什麽的。
剛上學的時候,粗心的我經常忘了帶鉛筆,他也經常性的把鉛筆給我用,自己不做作業,每次都挨老師訓。
期末的時候,為了假期作業能按時完成,老師把學生分為幾個學習小組。優秀的學生做組長,帶領大家共同學習。
幾個小組長分派完畢,沒有我。我有點失落。他從座位上站起來,向老師喊:“某某也學習很好,為什麽她不是組長呢”,在他的強烈要求下,老師派了個第一小組副組長的職位給我,雖然這個副組長是可有可無的,但是也是他奮力為我爭取來的。
八九歲的時候,他經常在晚飯後去我家玩。那時的我似乎對另一個男生有著朦朧的好感(很早熟吧),原因就是那個男生學習成績好,經常在上課的時候站在講台上,拿著教鞭領讀。
他領讀的樣子讓我印象很深刻。所以做遊戲的時候我也很想和那個男生一組,但是由於我隻是一個很不起眼的黃毛丫頭,再就是做什麽遊戲都很笨,所以那個男生並不希望和我一組。
自願和我一組的也隻有他,很多時候他替我受罰,但是他學習很差,不過在打架上很有成績,常和他在一起玩,也讓我免受了很多欺負。
十歲那年的夏天,我們聚集了幾個人一起去鎮附近河邊牧羊小河作為兩個鎮的分界線,緊緊依偎著我們的小鎮。
河水清澈,有的老人打河水做飯。一到春夏之季,岸邊碧草連天,堤上綠樹成蔭,是我們兒時的樂園。
那時我們每天一早把羊趕到河邊,有時幾個男生就去偷對岸的桃子,地裏的瓜果,而膽小的我隻有乖乖的守著羊群,等他們歸來。
也就是那一年,他買了個的蝴蝶結給我,是一個黃色的,很普通,我沒有戴過。
以後的幾個夏天大抵如此,所不同的是,有點夥伴淡出了我們的生活圈,有的又加入,我們從放羊,又改為放牛,而我們兩個一直還在。
十三、四歲是很害羞的年齡,也還一起玩,但不知怎麽的就有了偷偷摸摸的感覺,心裏不那麽光明正大和理直氣壯。同齡人也越來越多的開起玩笑。
他在夏天的晚飯後仍然去我家看電視,他的姐姐們也故意問著他,“咱們家有電視,你怎麽天天跑人家那裏看呢?”
放假的時候,還一起去小河,不過他走河岸上,我走河穀裏,感覺比小的時候多了點東西,又少了些開心和快樂。
十五歲,他轉學了,而我依然是優等生,時間和距離漸漸的淡開。暑假的時候,聽姐姐說,他有時還放牛,還結識了鄰鎮的幾個女孩,因為他長的英俊,有兩個女孩很喜歡他,而他也喜歡其中的一個。
有天晚上,在家吃飯,有人在屋子後麵踹了幾腳,出去看時並沒有人。回到家,屋子又被人踹了幾腳。如此反複,奶奶忍不住出去喝斥了幾句。
飯後已經很晚了,寂靜的街上突然傳來清脆響亮的口號聲,那是熟悉的童年歌謠,我走出家門,尋聲而去,看見我童年時的“新郎”在清冷的月光下,穿一件黃衫,站在街中心的石碾子旁邊。
這年秋日,耕種麥子的季節,我去給農村的親戚幫忙。長長的頭發紮成馬尾,垂在腰間,表姐也在。
他從地邊上經過,身後有個短發清爽的俏麗女孩。姐姐認識那女孩,就停住說話。那個乖巧的女孩看見我,客套的問姐姐:“這個就是你表妹吧,長的可真好看”,而他坐在地邊,什麽也沒說。
他們漸漸走遠,消失在秋日午後三點的陽光中,十年共處童年時光漸漸被我拋到腦後,如同米江岸邊暮春飄落的花瓣,那一天,我感覺,我長大了。“
這麽多年以後,江一米再讀自己這篇小資的文字,感慨頗多。當時不知道是什麽情況下寫了這篇散文,其中不乏不實際的內容。但她清楚的記得,當時為一個鄰鎮短發俏麗的小姑娘吃醋的情景。
之所以能矯情的說自己長大了,是看不過他和除自己之外的女孩子說說笑笑的情景,他和那個女孩嬉鬧的樣子,每一個午夜夢回都能驚出一身汗來。但是,當時自己又不能去問。
除了淡定的說一句:我在一個秋天長大,或在一個秋天老去,才能顯出自己不在意的淡定。
青春,多麽美麗的青春,可惜隻有一次,隻有一段。她和李小剛,終究是過去了。屬於他們兩個人的是永不再來的青春時光。青春是用來回憶的,所以往後的日子,兩個人並沒有再見麵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