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回 某些東西,隻對某些人才有特別的意義。
熊筱白靜靜地坐在電腦前,不知不覺中,時間已經過去兩個小時了,可是新建的文檔上卻一個字也沒有打出來。
腦子裏空空的,正如……熊筱白的視線移向空空的沙發。
他居然那樣子就跑掉了。就在我剛剛走到他身邊的時候。
而且……他離開的時候,明明我就在他身邊,他卻看都沒有看我一眼,就好像……我根本不存在一樣……
看著安維辰上了計程車,任憑她在後麵叫他的名字,他都置若罔聞。這到底是怎麽回事?熊筱白已經不記得這是第幾次問自己這個問題了。
直到計程車消失得無影無蹤,熊筱白才茫然地轉回身,望向安維辰之前看著的櫥窗,想要找出讓他逃走的原因。
那是一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店,專賣一些手工做的水晶製品,熊筱白的視線一一掃過錯落有致擺在櫥窗裏展示品,卻未看出有什麽特別。
或者,應該說,某些東西,隻對某些人才有特別的意義。
熊筱白看不出特別,是因為她不是安維辰。
歎了一口氣,熊筱白搖了搖頭,不能再這樣胡思亂想了,她應該抓緊時間補回之前意外丟失的存稿。安維辰失蹤了兩天,她居然在這兩天裏隻寫不到兩千字,最後卻又全部刪除,因為感覺寫得太爛了。就算是卡文卡到死,也不會是這個樣子。
自己這是怎麽了?而他……又是怎麽了?
突然覺得有些餓了,熊筱白看了一眼廚房,之前與安維辰去超市買的那些東西還堆在一進門的地上,不知道為什麽,她絲毫提不起勁去整理,甚至連碰都不想碰。
吃點什麽呢?熊筱白猶豫著,在這兩天裏,她就隻吃了兩塊匹薩,如果覺得餓了,就為自己衝杯羊奶充饑。
瞄了一眼已經空了的杯子,嗯,這頓飯也用一杯羊奶搞定吧。
抬起手,伸向杯子,手卻在空中停住了。
好痛!熊筱白縮回伸出去的右手,用左手按摩著右邊的胳膊,可是因為這樣,又感覺到左手腕的刺痛。
那天,安維辰跑掉之後,她呆呆站在那裏好久,才在別人詫異的視線中,撿起滾落一地的水果和罐頭,再一個人拎起所有的袋子,咬著牙,把在超市買的東西全部拿回了家。甚至還包括掉在地上後已經摔碎的餐具,明明已經用不了了,明明扔掉可以減輕一些重量,可是,不知道為什麽,她就是倔強的不想丟棄任何東西。
而倔強的後果就是,第二天胳膊痛得抬都抬不起來了,全身的骨頭也好像散架了一般,最重要的是,兩隻手的手腕都痛得幾乎不敢動,這也是她一直沒怎麽碼字的原因之一。
何苦呢?熊筱白長長地歎了一口氣,把自己弄成這樣,就為了與那隻“棄狗”賭氣,真是太不值得了。
強忍著身體的各種不適,站起身,拿著杯子走向廚房。現在,還是肚子最重要。
肚子最重要……嗎?熊筱白又不由自主地又想到了那隻“棄狗”。離開我這裏之後,他應該不會餓肚子了吧?也會吃到他想吃的美食了吧?隻是……他睡得可好?
停住腳步,緩緩地望著空空的沙發,熊筱白不得不承認,“棄狗”突然跑掉之後,她的心裏,多多少少有些失落。尤其是……每當她回想起,他在離開的時候,與她擦身而過,卻看都沒看她一眼,就好像她是完全透明的、不存在的一般。
好像有某種情愫讓自己的心莫名其妙的不舒服,熊筱白的手移至胸前。
這種感覺……是因為不甘心嗎?熊筱白想了想,她找不到其他的答案。
嗯,沒錯,應該是不甘心。嗯,是的,除了不甘心似乎也沒有別的可能了。熊筱白用力地點了點頭,就好像是在讓自己更加確定、更加認同。除了不甘心,別無其他!
33樓的高度,安維辰站在玻璃窗前,仰望著漆黑的天空,等待天亮。
身後的大床上,傳來一個女人均勻的呼吸聲。
從浴室到客廳再到床上,被安維辰折騰了一整晚,杜美珊早已經疲憊不堪地沉沉睡去。
而始作俑者的安維辰,卻是再累也睡不著。不過就是睡覺而已,明明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對於他來說卻是求之不得的奢望。
自從那天從笨熊身邊一聲不響地離開,他已經三天未合眼了。而在這三天裏,他唯一做的事,就是瘋狂的做/愛。
先是兩個已經記不得名字的小明星,再到杜美珊。他把自己的全部精神和精力都集中在身上或身下的女人,就為了不再想起那個他原以為自己早已經忘記、早應該死在回憶裏的女人——丁雅蘭。
他終於知道自己為何會被笨熊撿回家了,也終於知道自己為何會出現在笨熊家附近。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那個女人,那個叫丁雅蘭的女人。他第一個喜歡的女人,也是第一個以及唯一一個拒絕他的女人。
天終於亮了,安維辰眯起眼睛,看著升起的太陽。突然間,好像有什麽東西閃了一下,刺痛了他的眼睛,更刺痛了他的心。
多少年之前,就是在這樣的一個早上,他拿著由國際珠寶設計大師設計、為丁雅蘭獨家訂製的水晶吊墜,對著剛剛升起的太陽,為自己加油鼓勁,因為他終於決定要向她告白了。
可是,他八年的暗戀剛開口就絲毫沒有轉圜餘地的結束了,看著丁雅蘭絕情的背影,他撿起地上的石頭,把做為求愛禮物的水晶吊墜砸了個粉碎。
水晶碎了,但吊墜卻永遠地烙在他心上,正如他的痛、以及對丁雅蘭的恨。
隻是,安維辰沒想到,八年後,他會在一家並不上檔次的店鋪的櫥窗裏,看到與當年相同的吊墜。不,也不能說完全相同,相同的隻是設計,卻並非材質。櫥窗裏的那個吊墜一看就知道所用的水晶隻是一般的貨色,如何與他當年用盡心血訂製的吊墜相比呢。
隻是形似而已,卻足以撕裂他原本已經愈合的傷疤。這也是在笨熊家裏醒過來的那個早上,他為什麽覺得胸口隱隱作痛的原因。
如果沒有再次看到櫥窗裏的那個吊墜就好了。
如果那天晚上車子沒有走那條路、如果不是自己喝多了想要透透氣、如果不是支開司機和女伴一個人去散步、如果不是一首歌吸引了他走過去、如果不是一個站在角落吃棒棒糖的小女生吸引到他的注意……那他就不會停下腳步,也就不會看到櫥窗裏那個山寨版的吊墜了。
笨熊,你站在哪裏不好,為什麽要站在那個該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