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死而複生的殺手

於瀟雨載著嚴露瑤來到一個海邊的小村,一路上,他用布遮住嚴露瑤的雙眼,為了怕她自己拿下蒙眼布,連她的手也綁上了。要見的這個人對各方都至關重要,他不想冒一點風險,讓人知道他的下落。

到了目的地,於瀟雨解開嚴露瑤,他們下了車,步行經過一條沙灘,站在海岸上。

正午的陽光普照著天空和大海,一條淺黃色的渡船漸漸駛來,背後拖著長長一道尾波,一直伸向遠方迷朦的水麵,空曠的海上似乎毫無生命的氣息。

嚴露瑤看到一個男人站在船上,一個約6歲的男孩在船上歡樂地收拾漁網。

船靠了岸,她看到那個男人高大健碩,看到他們,曬到黧黑的臉上笑了,露出一排皓白的牙齒,那個6歲的男孩跑過來,一頭撲在於瀟雨的懷裏,叫道:“於叔叔,你來了。”

於瀟雨笑著抓了抓他的頭發:“小鬼頭,今天打了多少魚?”

“好多啊,我幫爸爸賺了很多錢呢。”他回頭看到了嚴露瑤:“這位漂亮阿姨是誰啊?”

“是我妻子,你叫嚴阿姨就行了。”

嚴露瑤目光有些黯淡,於瀟雨說出她的身份,他的妻子,說得那麽理所當然,嚴露瑤卻感到似乎她的命運被這個稱謂牽製。

那個男人伸出了手,“你好,我叫高飛。”

嚴露瑤記得他的長相,於博雨那個案子是她告發的,她甚至用自己強大的電腦技術,潛入到警方的網絡,所以案件的每一步她都了然於心,這個最後能將於博雨送上絞架的殺手和汙點證人,報上登了他的照片,警方有他的案底、指紋、DNA,在最後宣判的前一天,此人莫名其妙地身亡,讓於博雨成功脫困。

麵前這個就是他麽,為什麽看不到一絲殺氣,他那麽毫無心機的笑,那麽愛憐地看著他的孩子,而他的孩子又是那麽歡樂和天真,他就是那個害了五條性命的男人麽,其中,或許有她的哥哥,嚴林。

想到這裏,她無法握住那隻手,隻是勉強笑了一下,說:“你好。”

高飛卻沒什麽不快,他摟住兒子的肩膀,對他們說:“到我家吧。”

那個男孩嘰嘰呱呱地對他爸爸說:“爸,那個阿姨好漂亮呢,比媽媽還好看。”

他爸爸笑著打趣:“你敢這麽說,小心讓你媽媽聽見。”

男孩又說:“那是媽媽最好看,那個阿姨第二好看,行不?”

心事重重的嚴露瑤聽到這父子的對話,也不由得嘴角露出笑意。

他們的住所是個海邊小商店,房前一個陽傘下擺著五色斑斕的各式飲料、廣告招貼畫,顯得色彩鮮豔,台後坐著的那個女人卻平靜而安祥,她模樣清秀,陽傘鮮豔的色彩在她白皙的麵容上蒙了一層朦朧的光彩,看到他們,她溫和地笑著,卻並不起身,她的笑容有一種讓人安靜的力量,臉上有一種聖母的光輝。

高飛上前輕輕抱了他的妻子一下,然後說:“這是於太太,他們夫婦有些事要問我。”

他轉向嚴露瑤:“對不起,我妻子腿不大方便,不能站起來迎客。”

他們走進屋裏,小男孩蹦蹦跳跳地剛要跟進來,高飛的妻子已經把他攬到懷裏,給他吃好吃的冰淇淋,避免打擾到他們。

屋裏很簡陋,卻窗明幾淨。

嚴露瑤看了良久,卻默不作聲。

於瀟雨終於忍不住,“你不是要問他麽?”

“我不用問了,他的樣子我記得。”

“還是問問的好,也許是個長相相似的人呢。”於瀟雨譏諷地說。

“不用了。”

“你是怕聽到於博雨作惡的詳情吧。”於瀟雨喊了起來。

他看了一眼旁邊的高飛,壓抑一下自己的情緒。

嚴露瑤開了口:“我看你們夫妻感情很好。”她對高飛說。

“是啊,我們從小就是鄰居,16歲就開始談戀愛。”

“為什麽你要做這麽危險的事情,弄到現在要隱姓埋名地過日子,你想過她麽?”

高飛笑笑:“說來話長,當時我們家很窮,我隻有媽媽,而她爸是賭鬼,他們在經曆失敗的婚姻後結合在一起,結果我們就成了異母異父的兄妹,她爸好賭愛打人,有一次把我媽打到奄奄一息,我回來後失手把他打死,17歲時,就進了監獄,四年後我出來,媽媽得病死了,而她為了給我媽治病,當了夜總會小姐。”

“我拚命賺錢,想把她贖出來,再過上好日子,為此我什麽都願意做,但是作為一個剛出獄的沒什麽學曆的人,我根本找不到正當高薪的工作,我認識了於博雨,他付錢滿足了我的願望,條件是我為他做事,包括殺人。”

嚴露瑤的眼神黯淡了一下,高飛仿佛看清了她的心思,繼續說:“於博雨是個好大哥,對我們重情義,事事都會考慮周全,並不單純拿我們當炮灰,其實他殺人,也是迫不得已,我現在不後悔我殺過那幾個人,因為他們都罪有應得。”

嚴露瑤遲頓地開口:“嚴林,你記得麽,他死得算罪有應得麽?”

“嚴林的事我沒參與,不過我覺得他的死不是個意外,一個幫派大哥再怎麽給人留餘地,也不可能讓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就像我現在這樣,如果於博雨或他的人找到我,一定會滅了我的滿門,因為他們不會讓自己置身於危險的境地,不會留一絲可能給人抓住的把柄,沒有這個狠勁,他們也幹不了這行。”

“於博雨本來不想進這行,但他爸爸是黑道人物,以前和很多人結仇,後來忽然中風,不但勢力萎縮,而且許多人都想斬草除根,置他們一家與死地,於博雨原來不想趟這個混水,可家裏突然這個樣子,他不幹也不行。”

他看了於瀟雨一眼:“大哥,你一直都在大學裏教書,和於家關係也疏遠,怕是不知道當時情況有多危急,人家都知道於博雨是於老大的命根,他和父親也親密,幫派的事情,他偶爾也參與,隻不過他心不在那上麵,後來爸爸中風,他本來想一家全身而退,社團也不幹了,隻做正當生意,卻發現根本做不到,於老大當年初創,脾氣也狠辣,得罪了人,後來人家的勢力做大,看平新社又群龍無首,焉有不報複不欺負的。”

“那時候真是腥風血雨,我殺的人,基本上都是那時做的,我的女人變成這個樣子,也是在那時一次為了保護我,被對方給打殘的,現在下肢癱瘓,不過於博雨沒虧待我們。他也的確有手段,最後局勢終於讓他平定,但是以前做過的事終究難以抹掉,後來竟然被警方知道,他們抓到了我,為了我的女人和孩子,我必須活下去,不然的話,沒人能照顧他們,於是我當了汙點證人,不過在將要上庭的前一天,張清和汪坤他們終於找到了警方保護我的地點,汪坤也真是奇怪,於博雨剛接任平新社的時候,五個殺手裏有兩個是他派來的,可後來他竟死心塌地地護著於博雨,包括挖地三尺也要把我找出來,好讓於博雨脫罪。”

“我能活下來,多虧了於瀟雨大哥,他買通了當時來殺我的人中的一個,那人沒打中我的要害部位,當他們以為我死了把我扔到海裏之後,大哥把我救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