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今天是個雨天,我喜歡雨天,不知道為什麽,就是喜歡。

手機衝好電後,我連續收到了嵐發的好幾條短息,都是要我冷靜,千萬不要做傻事,我們還是朋友等等的。我沒有給他回複消息,也沒有給他打電話,因為我怕我會受不了。刪掉了手機裏有關他的所有照片,還有他的錄音和簡訊。隻保留了他的電話號碼,我想忘記他,忘記他以後再回到學校去。

隻要一分鍾就可以碰到一個人,一小時就可以喜歡上一個人,一天就可以愛上一個人,但需要花盡一生的時間去忘記一個人。

中午的時候我的手機響了,看了下號碼,是淩。把手機放到一邊,用枕頭蓋住,要和他撇清關係才好。

窗外的雨還在下著,我一直躺在床上,真的不想動,仰望著窗外的天空,灰蒙蒙的,仔細的看著如絲線一樣的雨,聆聽著他們落下的聲音,時間過得好漫長。

手機又響了,是個沒見過的號碼,

“喂,您好。”

“我不好,為什麽不接我電話?”是淩。我真笨,怎麽忘記他可以用別的電話打給我。

“我剛才剛好睡著了。”

“恩,那你為什麽要走?”

“我,我們根本都不認識,我怎麽能住在你交錢租下的地方?”

“怎麽不認識?我們知道彼此的名字,這不就是認識了嗎?你現在在什麽地方?我去找你。”

“別,我住的地方挺遠的。”

“你是不是想甩開我?”淩感覺到了我在唐推他。

“不是,我隻是,你根本不就不了解我啊。我們認識才不過幾個小時。”

“如果你想,我們就不會隻是認識幾個小時這麽簡單。多認識個朋友對你也沒有什麽壞處。”

“淩,你聽我說,我不是你想象的那種人,我其實很……”

“別說了,我不想聽的個人介紹,我又不是招聘員工,你告訴我你在哪吧。”

這個時候外麵傳來了旅店老板的聲音“我們匯景旅店,是火車站這邊最好,也是最便宜的旅店了,和其他的旅店不一樣,我們這保證……”

“匯景,行我知道了,你在那等我,我馬上就到。”說完,淩就掛了電話。

我是不是該換地方了?算了,他願意來就讓他來吧。

過了一會,外麵有輛車在不停的安喇叭,惹來了附近很多旅客的不滿,他們用本地話說著什麽,我隻聽懂了幾句,都是問候父母和祖宗的話。我站在窗前,那是淩,我認識他那輛ACCORD。我發了短信給他,告訴他我在哪個房間。

“你怎麽住這來了。這裏環境太差了。”淩進了房間,四處看著。不住的搖頭。

“這裏便宜,我覺得很安心。”

“和我走吧。我這幾天有外景廣告,正好帶你出去散心。”

“我不想去。你還是忙你自己工作吧。”

“我覺得你需要舒緩心情,雖然我不知道你是因為什麽,但是不管是多大的事都會有過去的一天,那需要就是好好的玩。”

“淩,我還是那句話,我們隻是路人甲和路人乙,你沒必要對我那麽好。就算你對我再好,我也不會和你上床的。”說出上床兩個字我很後悔也很尷尬,這可能會讓淩很難看,不過也好,他如果生氣了,就不會再糾纏我了。

“哈哈,原來你是因為這個啊。”出乎我的意料,他居然笑了。“我還以為你因為什麽才這麽排斥我的,原來就是因為那件事啊。”

看他笑成這樣,剛才對他的那些愧疚感現在什麽沒有了。“也許你覺得很好笑,但是我是認真的,我不會因為你的恩惠就妥協你的。”

“好了,我知道了,我真的沒有什麽目的,不用你答應什麽,純粹的就是散心,我覺得你很有意思,我交你這個朋友。”

“朋友?”

“對,朋友,放心了吧?”

我不知道,嵐也和我說過,我們是朋友,朋友的概念是什麽?我和嵐是朋友嗎?我和晨是朋友嗎?還有我和眼前的這個淩。

“我保證,不對你做什麽,也不要你的什麽回報。”

“好吧,去哪?”既然想不明白,那就不想了,他說是朋友,我正好也自己體會下什麽是朋友。

“張家界。”

這以後的幾天,我都和淩在一起,他真的信守他說的話,沒對我做什麽,每天都是和他在風景區玩。而我們也彼此了解了很多。我和他說我了和嵐的事情,他告訴我有些事是強求不得的,即使強迫的在一起,那最後也會分開,還可能會有不好的事情發生,既然會這樣,還不如彼此都保留美好的回憶。孤單和寂寞的時候可以用來安慰自己。他說隻要有愛就有希望。

我總是覺得淩也有過和我相似的經曆,因為他和我很像,很多方麵。但是我們這種人都有一個通病,就是開導別人的時候比自己處事的時候要明白灑脫的多。

“我想我可以回學校了。”坐在回長沙的車上,我對這坐在我旁邊的淩說。

“是嗎?那很好。說實話,要是再帶你這麽玩下去,估計我要回去要飯了。”

“是嗎?早知道我應該說再多玩幾天,讓你真的要飯回去。”

“太狠了吧?我要是要飯了,就把你賣給人販子,賣到泰國去。”他掛了一下我的鼻子

“把你賣到泰國去。”我也回敬了他一拳。我們都笑了。

“謝謝你。”

“不客氣。”

淩把我送回了學校,看著他開車離開,真有點舍不得,淩是個好人,他教會我看開,教會我人還要為自己活著。

我沒有馬上回宿舍,我記得今天上午有課,雖然沒拿書,但是我還是決定去教室看看,我已經好久沒有走進教室了。

“嘿,阿水,你回來了?這麽多天死哪去了?”

“去張家界玩了幾天。”我衝昆揮揮手,坐在了他的身邊。

“難怪我看你都黑了。那邊聽說特好玩。”

“還好吧,最近有什麽事情嗎?”

“沒什麽,還是那樣,倒是嵐,你知道嗎?”

“他怎麽了?”心中一緊。

“他這幾天有點魂不守舍的,而且都沒去通宵哦,白天也不上課。”

“是嘛。”看來這件事給他的煩惱也很大。有的時候我真的是覺得自己可能比他幸運的多,我能遇見淩,但是他隻能自己想辦法排解壓力。

“我先回去了,有點累了。”

“你才剛進來。”我衝昆笑了笑,走出了教室。

寢室裏,嵐正坐在我電腦前看著電影,都是我們過去看過的電影。

開門聲,讓他過頭看著我,眼裏的神情很複雜。我想和他打招呼,但是手卻僵再半空中,喉嚨好像有什麽東西堵著一樣,說不出一句話。

“你吃飯了沒?”他終於擠出了幾個字。

“沒有。你呢?”

“也沒有。”

我們又沉默。寢室中隻有電腦的音響裏發出的聲音。“愛轉角遇見了誰……”羅誌祥的歌。我和嵐都喜歡的一首歌。

“一起吃飯吧?”我和他說。心裏在想,千萬不要拒絕。

“好。”他站起來,走到我身邊,拍了拍我的肩膀。

“怎麽不吃了?”我看著放下碗筷的嵐問他。

“累了,抽隻煙。”他點上一直煙,俏皮的吐了一個煙圈。

“你看你是吃飽了。”我看他悠閑的樣子,決定開個玩笑,端起碟子,把肉向自己的碗裏倒。

“太狡猾了,給我留幾塊。”

“沒門,你不是抽煙嘛,抽煙就解飽了。那是我的碗。”嵐居然拿起我的碗吃起來。

氣氛不再那麽沉悶了,這是淩說的,一個玩笑,有的時候就能打開彼此心靈上的枷鎖。就能溶解一座塵封許久的冰山。

嵐,你不能接受我,那我們就做朋友,至少這樣我還能每天看到你。你可以不愛我,但是你卻不能阻止我愛你。

就是神,在愛情中也難保持聰明。——培根

第二部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