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與“愛”,不是一會事

戀愛是很開心的,但中國人的婚姻從來就不是純粹的兩個人的事情。

我是個很普通的上海女孩,從小在一個不愁吃穿的環境裏長大,爸爸是一家工廠的副廠長,媽媽是一個中學老師,我是他們唯一的女兒,是家裏的小公主。

印的家在農村,他考上了大學,畢業後來到了上海,聰明倔強的他要給自己打拚出一片天空。認識華很偶然,那是4年前的一天,我和幾個女友逛街,一個女友碰上了老鄉,那個人就是印。當時我對華幾乎沒有任何印象,隻記得他很靦腆的樣子。幾天後,公司弄什麽軟件安裝,請來的兩個軟件工程師裏就有華。他見到我後,衝我一笑,也沒說什麽。

開始的時候我真沒想到會和印有什麽故事,在我感受裏,我和他是兩個世界裏的人。所以,當他第一次約我的時候,都沒反應過來去拒絕。印細心周到,和他在一起感覺非常舒服。我跟他明講,兩人隻做朋友,其他免談,他笑著點頭。華知道,他和我之間有著一定的距離,可他希望和我在一起,他常說,看到我他就能心安。那段時間,我經常和印一起吃飯、看電影、逛街……他很少說什麽,隻是安安靜靜地走在我左邊,為我留意著來往的車輛。

什麽時候和印突破朋友關係的呢?記不得了。他的愛和關心是涓涓細流,等到有意識,心裏的芳草地已經完全被他的關愛滋潤透了。我隻記得第一次擁抱是在電影院裏,我因為落枕脖子疼,華說:“要不我給你揉揉?”於是我側身把肩膀轉向他。很舒服,我不知不覺往後靠,一點一點,直到被他抱在懷裏。

幾乎所有人都很吃驚,要好的幾個直截了當地質問我:“你怎麽找了個這樣的?”怎樣的?我也說不清,隻好有點心虛地笑笑,“印挺好的!”我知道他們會說什麽———他家是農村的、他連房子都買不起、你什麽樣的找不到、你爸媽知道肯定會反對……想起爸媽我就更加心虛,一點底都沒有,和華戀愛大半年了,我還是不敢向爸媽公開這份感情。

戀愛是很開心的。但是我歲數不小了,我知道戀愛的終點無非就是:結婚或者分手。所以,很長一段時間,我在心底裏偷偷問自己:印是我眼光的體現嗎?幸福到底是什麽?是穿給別人看的外套,還是給自己穿的內衣?考慮得很多,但是真正做決定可能隻是憑一時的衝動。

那些年,我媽一直在幫我物色門當戶對的男朋友,當她知道印的家境之後,幾乎氣瘋了,又哭又罵。這些都在我的預料之中,我一語不發任憑她數落發泄。就這樣,她好一陣歹一陣直跟我鬧了將近兩年。我嘴上不敢和我媽強,心裏暗想,隻要能讓我和華在一起,就算每晚宿大街我也願意。出乎我意料的是,華的父母竟然也不同意他和我交往,華沒有告訴我,他可能怕我受傷害,是我去他家之後才發現的。他的媽媽對我很冷淡,說話的時候眼睛都不怎麽看我,話裏話外地警告我,他們家可是什麽都沒有。

所以,為了證明給所有的人看,我和印可以幸福地生活,我很快就和他領了結婚證。事後證明,這樣的衝動真的是要付出代價的。

起初的時候,我們在城市中環線附近租了一間很簡陋的房間,朝北的,一個月隻要800塊,和房東共用廚房和衛生間,生活很不方便。我記得冬天的夜裏,我們兩人全身冰冷地跑進屋鑽到被子裏,一邊緊緊抱在一起取暖一邊小聲地笑,規劃著我們的未來。這樣的日子,讓我終於明白什麽叫夫妻恩愛苦也甜了。

一年後的春天,我懷孕了,我知道不能再和以前一樣租房過日子了。所以,我們商量後決定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房子可以很舊,很小,隻要能有穩定的環境就可以了。但是,按照我們當時的經濟情況來說,要湊齊幾十萬元的首付還是有點困難。無奈之下,我們就分別向父母求助。我父母那邊其實早就沒問題了,畢竟我是他們的寶貝女兒,我媽早就把那些“仇恨”的話拋到九霄雲外去了,她說家裏給我準備了25萬元買房子,如果不夠的話,他們再想辦法幫我籌一點。

印給家裏打完電話之後就一直發愣,原來,婆婆說家裏一分錢也拿不出來,也沒地方幫我們借,讓我們自己想辦法。聽了這樣的話,再比較我父母的做法,我心裏真是不舒服。我對婆婆的怨氣刹那間像鼓滿風的帆似的膨脹起來。我不是不講理的人,如果她試著幫忙去借,即使沒有借來,我也不會怨她,可是,這樣火燒眉毛的時候,她二話不說就一口回絕兒子的請求,虧她做得出來。最後,所有的房款都是我父母幫忙落實的。搬到新家之後請客時,我故意沒有請公婆,隻請了我這邊的親戚朋友。

過了二個月,印試探著對我說:“琳琳,我媽想來看看我們的新房。”我心裏想著,一分錢的忙都不肯幫還要來看房?嘴上卻說:“來吧,自己兒子的家想來誰還能攔著?”

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麽那次一見婆婆的麵就從心底裏煩得慌,從她一進門,我就覺得哪兒都不順眼,幸虧我婆婆是個木訥的人,話不多。為了不讓她看出我煩她,我就像她當初對我一樣,盡量不看她。午飯的時候我在炒菜,婆婆蹭進來想幫忙,我就讓她幫我擺碗筷,她隨口問我:“怎麽不用我當初給你們買的紅筷子?看著多喜氣。”她不說話我還不氣,她一提我的氣就不打一處來。當初我們結婚時,他們什麽禮金都沒給,就送那些不值錢的喜氣的日常用具。本來想強忍著敷衍她一下,但不知為什麽,嘴突然就不聽使喚了,我冷冷地笑了一下,努力用開玩笑的口吻對她說:“媽給的筷子是掉漆的,床單被套是起球的,勺子是掉把兒的,早不知都扔到哪個垃圾堆了。”說完我瞥了她一眼,她明顯頓了一下,然後咬住嘴唇低下頭什麽都沒說。婆婆帶了換洗的衣服,看樣子原本打算來住兩天的,然而那天吃過午飯不久,她卻讓華送她去車站。

當天晚上,印在床上突然對我說:“媽今天走的時候好像有點不高興,白天你對她說什麽了嗎?”我說沒有,就拿起電視遙控器換台。印正在等著看體育台的球賽,見我換台,趕緊按住我的手不讓換。從前,搶電視遙控器幾乎是我們倆經常玩的一種小把戲,可是那天,或許是白天的事影響了我的情緒,我突然覺得不耐煩,一把甩開他的手說:“電視是我們家買的,你憑什麽跟我搶?”印一下愣住了,訕訕地放開我,然後背轉身躺下。那是我們婚後第一次真正的翻臉,從前雖然也有過小吵小鬧,但那更像是調情。其實話一出口,我就有點後悔了,這樣的話對自尊心很強的華來說肯定是錐心刺骨的,但不知為什麽,我就是控製不住自己的嘴巴。

所有的壞事隻要開了頭,就一發不可收拾。此後的日子裏,我覺得自己就像是中了邪,心裏總有一股無名火。尤其是看印,不順眼的地方越來越多了。

我們家衛生間沒窗戶,白天也很暗,我每天出出進進總是一直開著燈,隻要他在家,就總是跟在後麵給我關燈,我擦窗台回來洗抹布那一會兒工夫,他就給我關得黑咕隆咚。晚上回家,不到天黑得看不清東西,他就不讓開燈。用電飯鍋煮飯,鍋底總是粘著一層鏟不掉的鍋巴,隻好用水泡著,華每次都不讓扔,非要把它做成稀飯……諸如此類的小事越來越多,漸漸地,我開始對他反感起來,心想:一個大男人怎麽這樣小裏小氣的。

一天晚上,我洗碗時天已經很暗了,就順手把廚房的燈打開。他從客廳走過來說:“天還沒全黑呢,別急著開燈浪費電。”說完就關了。我心裏騰一下火冒三丈,氣乎乎地說:“沒本事賺大錢也就算了,在這些小事上摳來摳去有什麽意思?”印一下子變了臉,似乎想說什麽,最終什麽也沒說就轉身開門出去了,他摔門的聲音裏透出他內心的憤怒。我很氣憤,繼而很傷心,後來又變成了懊悔,心想,難怪別人說,貧賤夫妻百事哀。

我以前總是天真地認為,嫁給印就是找到了一份愛,就是喜歡兩個人在一起的感覺。現在我明白了那句老古話:結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嫁人就等於選擇了另一種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