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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夙沙玖蘭手中的武器不一定是賣給真正為了生存而有所需的人,但至少他們可能是其中那一部分可能會得到那些軍火的人。

生命在鬥爭與戰火下,更顯得可貴。

無建築的地方,天空便顯得格外高遠。

發放完藥品,桑琪走出醫療帳棚,站在一塊空地上,舒服地伸個懶腰,腦中想著,這次救援活動結束,應該回家了,雖然中間有寫過信回家,但一家人想必早就擔心得要瘋掉了。

而她……也想念那個理直氣壯的恐怖分子了。

“在想我嗎?”身後傳來低沉的男性嗓音,桑琪伸懶腰的動作一僵,瞬間閃到腰了。

下一瞬,人便被從背後擁入一個寬闊、溫暖的懷抱裏。

總是溫熱的大掌輕輕撫上她的發,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你怎麽找來的?”回過身,看到那雙上挑的鳳眸,的鼻,淡色的薄唇,桑琪愣愣地問。

“我一直在找你。”撫著她變長的發,夙沙玖蘭回道。

當初以為可以很輕易便能找到逃跑的她,沒想到這個女人行動力不低,他追到香港,再跟到法國,便失去了她的蹤跡。

而他當時也走得太急,公司的事情沒能交待一聲,隻好先行回國處事公司的事,之後又有與德國的一宗軍火交易,一再耽擱行程後,再回頭早已沒了她的消息。

隻好派人慢慢調查,後來由她家人口中得知她參加了國際醫療救援隊,便開始一個地方一個地方慢慢地找,直到前兩個月才有了她初步的消息,進一步調查,終於得知桑琪目前的所在地,夙沙玖蘭立即丟下公事,追了過來。

眨著眼睛,桑琪看著夙沙玖蘭眉間聚起的一點點怒氣,這還是她第一次見到這男人露出生氣的表情。

伸出食指戳上他的眉心,桑琪輕聲道:“你不找,我也要回去了。”

“不再以行動抗議了嗎?”夙沙玖蘭問,眉宇間的怒氣漸漸平順下去。

當初就是因為猜到她會身體力行地以行動來抗議一下他的不法活動,但是沒想到她會做得這麽徹底,連利用她家人,說出要結婚的話,也沒能攔住她。

“我想通了。”靠入夙沙玖蘭懷中,手臂懷上他腰間,桑琪緩緩地道,“這兩年我去過非常接近戰區的地方,晚上睡覺的時候,可以聽到外麵子彈劃破空氣的聲音,然後便會有很多受傷的人被抬到眼前。那些人都在為自己爭取一絲生存的空間,兩方交戰,沒有哪一方是真正的正確,也沒有誰是錯誤的,他們隻是想活下去,可是各自的理念與想法卻不盡相同,便有了衝突。

“就像你說的,即使你不去做壞人,依然有壞人的存在,依然有人會走私販毒,有人生,有人死。誰受到傷害不是你的原因,而是人本身的問題。不管我接不接受,該發生的依然在發生,不會改變。”

“然後?”夙沙玖蘭挑眉,手指穿過她的發。

“你就繼續做你的恐怖分子吧。”桑琪悶悶的聲音由夙沙玖蘭胸前傳出。

夙沙玖蘭微笑,“那你呢?”

“啊?我什麽?”關她什麽事,她又不是恐怖分子。桑琪奇怪地對上夙沙玖蘭的眼。

“願意跟在這個恐怖分子身邊嗎?”

“唔,我不是早就收貨了?”早就戀上的心收不回來,更何況這男人也不準她退貨啊!桑琪皺了皺鼻子,瞪了夙沙玖蘭一眼。

“那現在兩條路給你選,一跟我回國結婚,二跟我去拉斯維加斯注冊。”

某桑姓女醫生聞言不平地跳起,“喂,你這根本隻有一條路,哪是選擇題。”

“是,我給了你時間長短的選擇。”勾唇而笑,笑容中說不出的奸詐。

“真是無良的奸商。”

“多謝誇獎。”

非洲湛藍的晴空下,有一對相擁的人。

不遠處一隻不知名的大鳥正在空中盤旋,然後漸漸飛遠。

—本書完—

我是被強搶過來的後記

咳咳,我是花君,葉非花君。因為很喜歡這個故事,反正字數排版上,還差了那麽些,於是,我就跟親愛滴荻初說,呐呐,之前都沒有寫過前言後記,這回來寫吧。然後,在親愛的同意後不到一秒,我就反悔說,啊,我想寫這篇的後記。

笑,於是,後記被俺搶來也。

與荻初相識是二○○八年的四月——多麽春光燦爛的季節呀,由朋友介紹。當時的俺不曉得為啥,暈乎乎地就要了她的電話號碼,還真的打過去了哦——明明是隻要確認下就可以掛掉的事情,我居然傻在那裏,然後她接了電話。嘛,後來因為這篇文,因為親愛的被俺催稿嘛,接連一個星期每夜都趕稿,趕完了我看,恰巧那段時間我也忙得頭暈目眩的,兩個人在MSN上就一個小細節說了半天,彼此都沒明白對方在說什麽的樣子,於是我又電話了她。有點啞啞的懶洋洋的聲音,果然是——很受啊!之前的我沒有產生錯覺嘛。

這篇文與《血霽初晴》是一個係列的,係列名叫“草木芳華”,這本的小名叫“冬戀”。《血霽初晴》的“草木芳華之晴空(其實之前根本沒想到過是係列啊哈哈,這個是後來加的)”嘛,那個是推理有關的文,這個呢,是醫生的文,又發生在冬天,所以就叫冬戀了——好俗吧,可以說俗,但是不準腹誹,否則抽打之。

男女主角,一個迷糊,一個強悍,然後親愛的在寫的途中,就與我分享故事的小片段了。尤為印象深刻的就是那隻兔子,居然就這麽傻帽地撞上玻璃牆了啊哈哈!然後看著故事發展,看到桑琪手術後,迷糊糊地就被夙沙帶到他的房間裏去了——我馬上就聯想到了,嘛——桑琪,你就是隻傻帽兔子呀,沒看到前麵有木樁嗎?怎麽就這麽傻地撞上去了呢。不過好歡樂啊,傻帽兔子與狡猾木樁的故事。

荻初親愛的在寫這篇的時候,開始並非十分順利,畢竟,夙沙可不是那麽容易被搞定的男人,而桑兔子嘛,最開始就躲閃得那麽厲害。所以,親愛滴就開始跟俺抱怨,然後又很歡樂地挖了師父(懷惜的師父,懷惜是《染寒衣》的主角)的坑,完了又跟我說兔子跟木樁後麵的情節。我影響最為深刻的就是俺說那句——乖,兔子,去跟變態玩兒。姨娘有獎勵。後來被俺這麽催催稿子,兔子順利地被變態拐回家了,好歡快的發展。當然最歡喜的還是結局啊,那會兒還隻寫到兔子被拐的荻初很開心地跑來跟我說:“他們會是我文裏最早結婚的一對哦。撒花!”俺也撒花……

對佐對佐,這個是係列文(強調的口氣),所以,接下來還會有其他人的故事。至於是誰的故事,咳咳,俺就不多說也。總之,

又一次地撒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