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勞瑞斯頓花園疑案

事實進一步地證明了我同伴理論的實用性,這確實使我吃驚不小,對他的分析能力也更加欽佩了。但是在我心中仍然潛藏著某些懷疑,這會不會是他事先布下用來迷惑我的圈套呢?不過為什麽要迷惑我,我又不能理解了。我看了看他,他已讀完來信,兩眼茫然,若有所思。

我問道:“你到底是怎麽推斷出來的呢?”

他粗聲粗氣地問道:“推斷什麽?”

“嗯,你怎麽知道他是個海軍陸戰隊的退伍中士呢?”

他粗魯地答道:“我沒工夫談這些瑣碎的事。”接著又微笑著說,“請原諒我的無禮。你把我的思路打斷了,但也許沒關係。你真沒看出來他曾是個海軍陸戰隊的中士嗎?”

“真的看不出。”

“要說明我怎麽看出來的可比看出這件事還難。如果要你證明二加二等於四,你可能會覺得很難,但你對這一事實堅信不疑。我隔著一條街就看見這個人手背上的藍色大錨文身了,我就知道他有過航海經曆。況且他的舉止又頗有軍人氣概,留著軍人式的絡腮胡子;因此,我猜到他是個海軍陸戰隊隊員。他的態度有些妄自尊大,而且帶有一些發號施令的神氣。你一定也看到他那副昂首揮杖的樣子了吧。從他的外表上看,他又是一個既穩健而又莊重的中年人——所以根據這些情況,我就能確認他當過中士了。”

“太妙了!”我情不自禁地喊了出來。

“這不算什麽,”福爾摩斯說。但是他的表情告訴我,看到我那麽吃驚和欽佩的神情,他感到很開心,“我剛才還說沒有罪犯,看來我錯了——看看這個!”他說著就把剛收到的那封短信扔到我的麵前。

“哎呀,”我草草地看了一眼,不由地叫了起來,“太可怕了!”

他很平靜地說:“這件事看來確實有點不同尋常。請你給我念一念這封信好嗎?”

下麵就是我念給他聽的那封信:

親愛的福爾摩斯先生:

昨晚,在布裏克斯頓路盡頭的勞瑞斯頓花園3號發生了一件凶殺案。今晨兩點左右,巡警見到案發地點有燈光,因知道那裏沒人居住,所以懷疑出了什麽差錯。巡警看到房門大開,就走了進去,在空無一物的前廳發現一具男屍。屍體穿戴齊整,衣袋中裝有名片,名片上寫著“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伊諾克·J·德雷伯”等字樣。現場沒有被搶劫跡象,也未發現任何能說明死因的證據。屋中雖有幾處血跡,但死者身上並無傷痕。對於死者為什麽進入空屋,我們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此案棘手之至。希望您能在12時以前到達案發現場,我將在此恭候。在未得到您的指示以前,我們將保護現場。如果您不能前來,我會登門向您稟告詳情,並希望您能不吝賜教。

托拜厄斯·葛雷格森上

福爾摩斯說:“葛雷格森是倫敦警察廳中最聰明的人物。他和萊斯特雷德一樣,稱得上是那一群蠢貨之中的佼佼者。他們兩人眼疾手快、精力旺盛,但都因循守舊,而且守舊得厲害。他們彼此鉤心鬥角,就像兩個賣笑婦人似的爭風吃醋。如果他們兩人都插手這件案子的話,那就一定會鬧出很多笑話來。”

看他還在若無其事地侃侃而談,我大為吃驚。我叫道:“真是一分鍾也不能耽誤了,我去給你雇輛馬車來好嗎?”

“我還沒有想好去不去呢。其實我是個世界上少見的大懶蟲,不過那隻是在我的懶勁兒上來的時候。有時候我也非常敏捷哩。”

“什麽?這不是你一直渴望的機會嗎?”

“老兄,這和我又有什麽關係啊?如果我把這件案子破了,我敢肯定,葛雷格森、萊斯特雷德和他們那夥人會把全部功勞據為己有。因為我不是官方人士啊!”

“但是現在是他求你呀。”

“是的。他知道我勝他一籌,在我麵前他也會承認;但是,他寧願割掉他的舌頭,也決不願在任何第三者的麵前承認這一點。雖然如此,咱們還是去看看吧。我可以自己一個人破案。就算我得不到什麽,嘲笑他們一番也好。走吧!”

他披上大衣,那種匆忙的樣子說明他躍躍欲試的衝動已經戰勝了無動於衷的感覺。

他望著我說:“戴上你的帽子。”

“你希望我也去嗎?”

“對,如果你沒什麽更好的事情要做的話。”

一分鍾以後,我們就坐上了馬車,匆忙向布裏克斯頓路駛去。

這是一個陰雲密布、濃霧籠罩的早晨,屋頂上彌漫著一層灰褐色的帷幔,像是腳下泥土色街道的映像。我的同伴興致極高,喋喋不休地談論著意大利克裏莫納出產的提琴以及斯特萊迪瓦利提琴與阿瑪蒂提琴之間的區別。而我卻一言不發,沉悶的天氣和即將進行的令人傷感的任務讓我的情緒非常消沉。

最後,我終於忍不住打斷了福爾摩斯關於樂器的鴻篇大論。我說:“你似乎沒怎麽考慮眼前的這件案子。”

他回答說:“還沒有材料呢。沒有掌握全部證據就妄下判斷,這是致命的錯誤。那樣就會使判斷產生偏差。”

“你很快就可以得到材料了。”我用手指著說,“要是我沒弄錯的話,這就是布裏克斯頓路,那個就是出事的房子了。”

“沒錯。停下,車夫,停車!”我們離那所房子還有一百碼左右,他就堅持要下車,剩下的一段路,我們就隻好步行了。

勞瑞斯頓花園3號,從外表上看就像一座凶宅。這裏是相連的四幢房子,離街道稍遠,兩幢有人居住,兩幢空著,3號就是空著的一處。空房的臨街一麵有三排窗子,因為無人居住,顯得極為淒涼。塵封的玻璃上到處貼著像白翳一樣的“招租”告示。每座房前都有一個草木叢生的小花園,隔在房子和街道之間;花園中有一條黃色小徑,明顯是用黏土和石子鋪成的。一夜大雨,到處泥濘不堪。花園的磚牆有三英尺高,牆頭上裝有木柵。一個身材高大的警官靠牆站著,旁邊圍著幾個閑人,引頸翹首地往裏張望著,希望能看一眼屋裏的情景,但是什麽也瞧不見。

我還以為福爾摩斯一定會立刻衝進屋裏,馬上著手研究這樁疑案呢。可是他似乎並不著急。他擺出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在這種情況下未免讓我覺得有點兒裝模作樣。他在人行道上走來走去,茫然地注視著地麵、天空、對麵的房子和牆頭上的木柵。仔細查看了一陣以後,他就慢慢地走上小徑,或者應該說是走到草地和小徑的交界處,目不轉睛地觀察著地麵。他有兩次停下腳步,有一次我看見他露出笑容,還聽到他發出了一聲滿意的歡呼。在潮濕而泥濘的黏土地麵上,有許多腳印;但是警察來來往往地從上麵踩過,我真不知道我的同伴怎能指望從這上麵查出什麽蛛絲馬跡來。但我始終記得上次他如何證明了他對事物的敏銳觀察力,因此我相信他肯定能看出許多我看不出來的東西。

在房子的大門口,一個臉色白皙頭發淺黃的高個子男人過來迎接我們,手裏拿著個筆記本。他跑上前來,熱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說:“你來了,實在太好了。我們什麽都沒動,一切都保持原狀。”

“除了那兒!”我的朋友指著那條小路說,“就算有一群水牛從這裏走過,也不會弄得比這兒更亂糟糟的了。不過不要緊,葛雷格森,你是不是已經得出了結論,所以才讓他們這樣做的吧。”

這個偵探含含糊糊地說:“我在屋裏太忙了。我的同事萊斯特雷德先生也在這兒,我把外邊的事都托付給他了。”

福爾摩斯看了我一眼,嘲弄地揚了揚眉毛,他說:“有你和萊斯特雷德這樣兩位高人在場,別人也發現不了什麽了。”

葛雷格森很得意地搓著兩隻手說:“我認為我們已經竭盡全力了。但這個案子太離奇了,我知道這正合你的胃口。”

“你沒有坐馬車來嗎?”福爾摩斯問道。

“沒有,先生。”

“萊斯特雷德也沒有嗎?”

“他也沒有,先生。”

“那麽,咱們到屋裏去瞧瞧吧。”福爾摩斯問完這些不著邊際的話後,便大踏步走進房中。葛雷格森跟在後麵,臉上露出驚訝的神色。

我們看到一條短短的過道通向廚房,過道地麵沒有鋪地毯,滿是灰塵。過道左右各有一道門,很明顯其中一個已經有幾個星期沒有開過了。另一個是餐廳的門,慘案就發生在這個餐廳裏。福爾摩斯走了進去,我跟在他的後麵,看到死屍讓我感到很壓抑。

這是一間方形的大屋子,由於沒有擺放家具,因此顯得格外寬大。牆上貼著廉價的花紙,有些地方已經有了斑斑點點的黴跡,有的地方還大片大片地剝落,垂在那裏,露出下麵黃色的灰牆。門對麵有一個華麗的壁爐,壁爐表麵是白色的人造大理石,壁爐的一角放著一段紅蠟燭頭。屋裏隻有一個髒兮兮的窗子,因此室內光線非常昏暗,到處都蒙上了一層黯淡的色彩。屋內積封多日的塵土,更加深了這種感覺。

葛雷格森不屑地說:“你就是發現了這些血字,又有什麽意義呢?”

“意義?這說明寫字的人是要寫一個女人的名字‘雷切爾’(Rachel),但是有什麽事打攪了他,所以他(或她)沒來得及寫完。你記住我的話,等我們把這個案子全弄清楚了,你一定會發現一個名叫‘雷切爾’的女人和這個案子有關。你現在盡可以笑話我,福爾摩斯先生;你也許是非常聰明能幹的,但歸根結底,薑還是老的辣。”

聽了這話,我的同伴不禁放聲大笑起來,這激怒了這個小個子。福爾摩斯說:“實在對不起!你的確是我們三個人中第一個發現這些血字的,自然應當歸功於你。而且就像你所說的,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字是昨夜慘案中的另一個人寫的。我還沒來得及檢查這間屋子。你允許的話,我現在就開始檢查。”

他說著,很快從兜裏掏出一個卷尺和一個很大的圓形放大鏡。他拿著這兩樣工具,在屋裏默默地走來走去,有時站住,有時跪下,有一次還趴在了地上。他全神貫注地工作著,似乎忘記了我們的存在;因為他一直在自言自語地低聲嘀咕著,一會兒驚呼,一會兒歎息,有時吹起口哨,有時又輕輕地發出充滿希望、受到鼓舞似的叫聲。看著他這樣子,我不禁想到訓練有素的純種獵犬,在叢林中跑來跑去,用吠叫表達自己的渴望,一直到嗅出獵物的蹤跡才肯罷休。他一直檢查了20多分鍾,小心翼翼地測量了一些我看不到的痕跡間的距離;偶爾還同樣令人不可思議地用卷尺測量牆壁。在一個地方他小心翼翼地從地上撚起一小撮灰色塵土,把它放在一個信封裏。最後他用放大鏡檢查了牆上的血字,非常仔細地觀察了每個字母。做完這些他就把卷尺和放大鏡放回衣袋裏,似乎覺得很滿意。

他微笑著說:“有人說‘天才’就是有無止境地吃苦耐勞的本領。這個定義很不準確,不過用在偵探工作上倒挺合適。”

葛雷格森和萊斯特雷德一直充滿好奇又略帶輕蔑地看著這位業餘偵探的動作。很明顯,他們還沒有領會到我現在已經慢慢明白的道理——福爾摩斯的每個最細微的動作都具有實用而明確的目的。

他們兩人同聲問道:“你的看法如何,先生?”

我的朋友說:“如果我幫你們的話,不是要把兩位在這樁案件上的功勞據為己有嗎?你們現在進行得很順利,這時候別人插手進來多可惜啊!”話中滿含譏諷。他接著又說,“如果你們能把偵查的進展情況隨時告訴我,我當然願意盡力相助。我還要跟發現屍體的警察談一談。能把他的姓名和住址告訴我嗎?”

萊斯特雷德看了一眼他的記事本,說:“他叫約翰·蘭斯,現在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寧頓花園門路奧德利大院46號去找他。”

福爾摩斯把地址記了下來。

“來吧,醫生,”他說,“咱們找他去。我告訴你們一件對破案有幫助的事情。”他轉向這兩個偵探,繼續說道,“這是一樁謀殺案。凶手是個中年男人,身高六英尺多。照他的身材來說,腳小了一點,穿著一雙劣質方頭靴子,抽的是印度平頭雪茄煙。他是和被害者一起坐著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這個馬車用一匹馬拉著,馬的三隻蹄鐵是舊的,但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這個凶手很可能是臉色赤紅,右手指甲很長。這僅僅是幾點跡象,但是這些對於你們兩位也許有點幫助。”

萊斯特雷德和葛雷格森交換了個眼色,露出一種懷疑的微笑。

萊斯特雷德問道,“如果這個人是被殺死的,那麽他是怎樣被謀殺的呢?”

“毒死的。”福爾摩斯簡單地說,然後就大步向外走去,“還有,萊斯特雷德,”走到門口,他又回過頭來說,“‘拉契’這個詞在德語中是複仇的意思;所以別再浪費時間去尋找那位‘雷切爾小姐’了。”

說完這幾句臨別贈言,福爾摩斯就走了,剩下那兩位對手目瞪口呆地站在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