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獵得鯤鵬細寫真 洪邁與異端知識的核心價值

古人類學家每隔一段相當的時日就會推翻一回舊說,提供給我們一個全新的起源推定,根據最新的推定,人類在兩百萬年以前曾經度過一段撿吃大型肉食哺乳類食餘的歲月。

我們的老祖先當時不是獵人,是吃腐食的被獵物。要進入所謂漁獵社會,還有百萬年以上的路好走。中間需要傳遞、累積和更新,卻無法運用文字記錄的知識,不知如何繁瑣;因為無論或漁或獵,都是一個捕獲大量蛋白質的手段,捕什麽?怎麽捕?在哪裏捕?又都需要大量蛋白質的補充而使容量增加的大腦來作業——這就有點兒雞生蛋、蛋生雞的況味了。目前似乎隻能暫時假設:現代人的老祖先當腐食者(scavenger)的時間非常之長,偶有聰明之人一小步一小步地推拓出主動選擇並獲取食物的能力來。

在“主動選擇並獲取”這一點上,食物和知識有同步發展的況味。

夷堅,一個蒸發掉的人

讓我們在這裏岔向語詞本身,稍作停頓。中國老古人總不把“漁獵”當成一個好詞兒來看。除了“漁獵取薪、蒸而為食”(《管子》)之外,“天下兵亂,漁獵生民”是侵擾老百姓的意思;“遍刷處女、寡婦,導帝漁獵”是因好色而強陵婦女的意思;“為文之士多漁獵前作,戕賊文史”、“以馳騖奔驅為良圖,以剽竊漁獵為捷徑”更是抄襲掠取的意思。漁獵——簡直地說——是憑借著某種地位優勢巧取豪奪的勾當,是權力的化行。

也許我們不該這麽快就把知識和權力畫上等號?是的,在中國人的知識係統之中,還有一個連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也探觸不到的邊緣,我們姑且稱之為異端知識。

《列子·湯問第五》上有這樣一段記載:“終北之北有溟海者,天池也。有魚焉,其廣數千裏,其長稱焉,其名為鯤。有鳥焉,其名為鵬,翼若垂天之雲,其體稱焉。世豈知有此物哉?大禹行而見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堅聞而誌之。”

這是把上古睿智之人分成了三個角色:發現者、命名者和記錄者。一般稍微了解一點上古曆史的人都聽說過:大禹創立的中華民族第一個王朝“夏”,他所屬意的第一個繼承人皋陶先死了,第二個就是伯益。在統治權尚未順利移轉給伯益的時候,大禹出外巡狩——顯然是和打獵有關的重大儀式——死於會稽,伯益攝政三年,退居箕山之陽,把政權讓給了大禹的兒子啟,啟並沒有因此而放過伯益,最後還葬送了一條性命。

聽說過這一段政爭簡史的人再讀《列子·湯問第五》時,就不免產生一個疑問:另外那個賢人夷堅到哪裏去了?當啟發動輿論,鼓吹“啟賢,吾君之子,能敬承禹之道”,架空伯益的時候,夷堅在幹什麽?他支持哪一個政治領袖?曆史和神話都略過了這一點。這個略過是不是有意義的?

毋寧相信夷堅沒有加入政爭並不是因為他和皋陶一樣短命,而是“聞而誌之”的人並不參與現實權力的角逐或依附。他還有更長遠和偉大的功業猶待完遂——無用於現實的知識。

《列子》中的“終北”、“溟海”、“天池”、“鯤鵬”多麽巨大?多麽偉岸?然而“世豈知有此物哉?”之言卻透露了另一麵向的訊息。現世之人並不見得需要關心這樣的東西,現世之人也並不需要了解和傳遞這方麵的知識。在《列子》裏,聰明睿智的發現者、命名者和記錄者所處理的是純知識的問題。這種知識容或無益於一時的國計民生,容或無助於一時的權力獵取,甚至無異於當下迫切的生命和生活,是以三個聰明人裏一個客死僻地,一個被害殞身,另一個從曆史和神話中蒸發掉了。

是蒸發掉了麽?

洪皓,一個誌節高的人

洪邁(1123—1202),字景廬,號容齋,別號野處老人,北宋末、南宋初時饒州鄱陽人。高宗紹興十五年(1145),中博學鴻詞科,做過吏部兼禮部的郎官,遊宦於吉州、贛州、婺州等地。後入為敷文閣直學士、煥章閣、龍圖閣學士,任紹興知府,幾乎就在去世之前未幾才退休,時為端明殿學士,卒諡文敏。《宋史》本傳說他“雖稗官虞初,釋老旁行,靡不涉獵”。是個會讓人想起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或狄德羅(Denis Diderot)的百科全書人。

洪邁的世界觀應該和他的父親洪皓有關,洪皓(1088—1155)是宋派駐金國的常任大使,當了十五年敵對國的人質,有忠節,頗振直聲,宋高宗甚至稱道他:“蘇武不能過哉!”

在政治上,終洪皓父子兩代半生所周旋的對象就是秦檜和“檜黨”。洪皓是力主恢複,誌在北伐,以攻勢保全社稷的一方;秦檜秉承高宗意旨,是樹敵養患、僅圖偏安,以免歸政於“二聖”的一方。秦檜對曆劫歸來的洪皓所展開的迫害可謂無時或已,一貶再責、三遷五徙,最後洪皓死在南雄州。有一個說法是秦檜死後,洪皓赦還,死於道途之間;另一個說法則是洪皓死後一日,秦檜才死。兩說並見於《宋史》本傳,未知孰是。無論如何,洪皓死前有一首念給洪邁抄錄的七言絕句:

九貢山川半塞湮,飄零涕泗愧人臣。

步行奪馬滄溟顧,獵得鯤鵬細寫真。

這當然是一首憤慨交加的絕命詩。首句說的是家國破毀、江山淪落泰半,次句的慚愧說的既是自己,想著的恐怕還有並不自覺慚愧的秦檜。第三句應該從王維的“少年十五二十時,步行奪得胡馬騎”而來,意思是勉勵兒子誌在恢複,這是很明顯的。

不過這裏頭的“滄溟”二字大有學問,就詩而言,“滄溟”隻不過是極北之地的一個代稱,但是合下文“獵得鯤鵬”來看,此處的“滄溟”仍不免於是指《列子·湯問第六》的“終北之北有溟海”,而且不免有以“夷堅”來勉誡兒子的用意。說白了,就是:恢複大宋固有的河山,但是要像夷堅一樣,做一個“聞而誌之”的人。一個知識人,一個(最好是)在權力場上蒸發掉的人。

洪邁,一個胃口大的人

洪邁畢竟還是做了翰苑待詔的官。先說一個洪邁做官時的故事。此事見於明代薑南的《風月堂雜識》,標題是《杜審言洪景廬自矜》。將洪邁的片段翻成白話文,大意如下:

有一天洪邁在翰苑值班,為皇帝草擬詔書。這一天特別忙碌,從清早到下午申時左右,居然寫了二十多篇封事。寫罷,稍賦閑,便在庭院之中散會兒步,看見一個老叟正在花徑間曬著餘溫尚暖的太陽,上前一寒暄,才知道是個累世在翰苑裏當差的院吏,已經八十多歲了,年輕時還曾經伺候過元祐時期非常知名的文苑前輩,如今退休養老,子孫還能繼承祖業,也在翰苑裏辦些僚署庶務。老叟寒暄著說:“聽說今日文書甚多,學士一定大勞神了。”洪邁一聽這話,不免得意道:“今天草二十餘製,都已經交差了。”老叟接著道:“學士才思敏捷,真不多見!”洪邁應聲問道:“當年的蘇東坡蘇學士草製,大約也須是這麽快罷?”老叟又點著頭歎了口氣,說:“蘇學士敏捷,也不過如此——但是蘇學士草製,是不用檢閱書冊的。”

薑南在記錄了這個小故事之後接著說:“洪為赧然,自恨失言。常對客自言如此;又雲:‘人不可自矜,是時使有地縫,亦當入矣!’”

從這一則小故事,可以得知洪邁或許不及東坡才捷思敏,但是賅博淵雅,亦非尋常扃笥了。

從著作方麵看,洪邁的《容齋五筆》、《萬首唐人絕句》、《野處類稿》都是驚人的巨作,《夷堅誌》也不例外。此書原編四百二十卷,代遠年湮,隨時散軼。宋、元之間,就已經遺缺泰半,再也不複原觀了。近人張元濟編涵芬樓印本二百零七卷已經堪稱窮搜盡羅,仍不到原帙的一半。這樣龐大的編撰工作,前後耗費了五十六年的歲月。直到死前一年,洪邁還在寫——至少還在督促著他的門客替他搜求、整理各種“天下之怪怪奇奇”的故事——據說有的門客為了省事,還偷偷剽竊了北宋初年由皇帝下詔編纂的《太平廣記》裏的篇章充數,博學如洪邁者竟也疏於審校,一並收納——關於這一點,後世持論嚴苛的學者往往不能諒解,說他“猥薾彌甚”,他自己似乎也不能擺脫一種“滿帙成編”的迫切感,急著要在有生之年編成一部日後其實沒有人知道究竟應該有多大的集子。

為什麽要把“天下之怪怪奇奇盡萃於是”?這一類的故事,顯然無助於當時為數雖屬有限而競爭卻異常激烈的讀書人——他們是能讀得懂字句的人,卻不會為了任何現實的目的去閱讀、讚譽甚或推廣這樣的書。因為《夷堅誌》所處理的,是嚴格的科考和理學圈子裏的袞袞諸公所公認的異端知識。我們甚至可以這樣假設:倘若不是一路擁有敷文閣、煥章閣、龍圖閣以迄於端明殿學士的資格,那個時代的知識分子圈恐舊未必能容忍這樣的作品付梓。

那麽洪邁是怎麽想的呢?

關於被門客所欺之事,亦見於數百年後的藏書家胡應麟的著述。明、清之際,以告密趨附而存身的“降紳”、“降臣”謝三賓曾經為洪邁的《容齋隨筆》作過序。開篇即盛讚洪皓“著冰天之節,與蘇屬國(按:即蘇武)爭光”——看起來古人流芳百世的行徑不過還是小人用來遮醜的盾牌。謝三賓在這篇序文裏引用胡應麟(1551—1602)的意見,說:“容齋晚歲,急於成書,其門下客多取《太平廣記》中舊事,改易姓名以欺之,亦不複辨。”

所謂“急於成書”,應該有個道理。

洪邁,也是個焦慮的人

《容齋隨筆》書成於南宋孝宗淳熙十四年(1187)八月,當時的洪邁已經六十六歲了,時為煥章閣學士,知紹興府。有一天入禁中為皇帝祝壽,皇帝於賜宴之際忽然對洪邁說:“最近讀了一本叫什麽齋的隨筆。”洪邁沒有料到這書居然流入宮禁,觳觫對答道:“是臣寫的《容齋隨筆》,無足采者。”皇帝卻稱許道:“煞有好議論!”宴罷,洪邁連忙到處打聽,原來之前刊刻的書已經被商販賣到書肆裏去了——可見原先洪邁並沒有料到他的書是可以當下流傳、一紙風行的——這一風行,甚至讓宮禁中執事的人也發現了,皇帝竟然成了洪邁讀者。這個遭遇顯然對洪邁是個極重要的鼓勵,他隨即在五年之內又寫了十六卷,是為《容齋續筆》。

這是我幫他算的。但是到了慶元三年(1197)九月二十四日,洪邁自己算出來的寫作時程就不一樣了,他在《容齋四筆·序》裏如此寫道:“始予作客齋一筆,首尾十八年,二筆十三年,三筆五年,而四筆之成,不費一歲。”這個算數很奇怪,依照《容齋續筆》(也就是二筆)的序所記錄的寫作時間算來,二筆成書首尾隻有五年,他自己卻算成十三年,或許二筆之中容有第一部《隨筆》時就草成的篇章,而收入了二筆之中,亦未可知。但是為什麽把第一次刊刻時舍棄的草稿放在二筆之中呢?這就不得不讓人懷疑:被皇帝誇獎“煞有好議論!”之後的洪邁懷抱著更大的信心了。

寫《容齋四筆·序》的,是個七十五歲的老人,自謙“弄筆紀述之習,不可掃除,故搜采異聞,但緒《夷堅誌》,於議論雌黃,不複關抱”。翻譯成今天的白話文,洪邁的意思就是:老來寫作成習,改不了了,可是又不想對“現實”或“正經”再發表什麽議論,寧可寫些誌怪之類的小故事,聊以自娛罷了。這話是否由衷?姑且不論,杜甫不是明明白白說:“老去詩篇渾漫興”,連個人遣懷的創作都是這麽個路數勢頭,遑論筆記文章了。不過《容齋》之作,畢竟沒有中止。據這一篇序文表示:洪邁是受了小兒子洪櫰的鼓舞而繼續寫的:“稚子櫰每見《夷堅》滿紙,輒曰:‘《隨筆》、《夷堅》皆大人素所遊戲,今《隨筆》不加益,不應厚於彼而薄於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則乃退。”

無論如何,洪邁越寫越快是事實。即使是《夷堅誌》的編撰也是如此。

前文說過:《夷堅誌》原編卷帙浩繁,計四百二十卷。這部書用天幹紀編,前二百卷的編法是由甲至癸,每字二十卷。之後就是“支甲”到“支癸”、“三甲”到“三癸”各一百卷,也就是每一天幹計字,編成十卷。編到了四甲、四乙的二十卷之後,洪邁就過世了。死前九年,當他還一麵在為小兒子洪櫰寫《容齋四筆》的時候,一麵還加緊手筆,像是在與時間賽跑似地“搜采異聞”——以及沒忘了算算數。時在紹熙五年(1194):

《夷堅》之書成,其誌十,其卷二百,其事二千七百有九。蓋始末凡五十二年,自甲至戊,幾占四紀,自己至癸,才五歲而已,其遲速不侔如是。

這段話的用意隻是在表示“著書的快慢是如此地不相同”嗎?顯然不是,這和前麵所引述的《容齋四筆·序》所要表達的底意是一樣的:對於越寫越快這個狀況,洪邁是十分得意的。為什麽寫得快會讓他感到得意呢?

在《容齋續筆·卷一》中,有一則《唐人詩不傳》,翻成白話文,大意如下:

韓愈在《送李礎序》一文中,曾經稱道李生是“溫然君子,有詩八百篇,傳誦當時。”又有《盧衛墓誌》說盧君能作詩,從小到老,所寫定而能夠傳錄的詩大約有一千多篇。他於書無所不讀,然而讀書所為何事?無它,就是為了寫詩。當盧君任登封縣尉之時,將所有的詩篇都投獻給郡留守鄭餘慶,鄭餘慶也因為欣賞他的詩而寫信把盧君推薦給宰相。照這情形看來,李、盧二君的詩是又多、又值得流傳的。還有裴迪這個人,他和王維一同賦寫關於輞川的許多絕句,都收入了王維的集子;但是除此之外,裴迪更無一首作品傳世。連杜甫都有《寄裴十詩》:“知君苦思緣詩瘦”,說的就是裴迪,裴迪之能寫不錯的詩,應該是無疑議的。然而,現在考求《唐書·藝文誌》,列歸別集的有好幾百家,卻都沒有裴迪的書,他的名字也不見於他人文集之中,各類詩文集子裏竟然一篇都未曾收錄。此外,白居易作《元簡宗集序》說他寫過一百八十五首“格詩”(按:是一種初興於西晉,盛於梁、陳之間的詩體;此體介乎古體和今體之間,有排偶而無粘,後來在唐初沈佺期、宋之問的手中發展成五言長律),以及五百零九首律詩。如此大量不說,白居易還稱許元簡宗:“遺文三十軸,軸軸金玉聲”,說他“古常而不鄙,新奇而不怪”,可是到了今天(也就是三百年之後洪邁及身的當世)連知道元簡宗的名字的人都很少了。

這段感歎顯然可以看成是洪邁本人焦慮的核心。他知道曆史和權力一樣,是非常現實的。

洪適,一個指點意思的人

在權力場上爭逐失意的知識分子總還有一個假設:他的作為、他的想法、他的委屈和尊嚴都可以透過著作來向日後的讀者訴請諒解。也許洪邁無法逆料,《夷堅誌》在他身故之後十年就出現了選本——選本的出現絕對不是洪邁所樂見之事——因為這就表示書原本是可以風行的,可惜寫長了,寫多了。洪邁為什麽要寫那麽多?也許洪邁本來就是一個在意作品數量的人,看他同翰苑花徑間那曬著太陽的老叟的一番對話可知,能在有限的時間之內完成大量的寫作(即使所寫的隻是為皇帝草擬詔書),在洪邁而言都是極有成就感的事。換言之,留下豐富的著作本身似乎就是目的。

洪邁的長兄洪適曾經為他們的父親洪皓遺留下來的一幾十則筆記《鬆漠紀聞》寫過一篇跋語,提到洪皓原先出使金國之時,就已經深入北邊,置身窮漠,耳目所接,隨筆纂錄。寫出這些記錄北地諸國風土人情的文字,無論算不算是一樁能夠在當時公諸於世的事——或者也應屬於關係緊張的邦交國之間秘而不能宣的情報搜集;在宋金決裂、汴京危變的時候,洪皓一把火就把所有的記錄都燒掉了,所謂“禿節來歸”。

日後與秦檜齟齬日甚,終至被禍,洪適的描述是這樣的:“因語言得罪柄臣,諸子佩三緘之戒,循陔侍膝,不敢以北方事置齒牙間。”這段話勾勒了一個複雜的心理背景:洪皓在出使時隨手纂錄的內容已經是禁忌的知識,對於勢成敵國的宋、金皆然。直到貶謫南雄州,與官家政府無可通訊,才稍稍能夠同兒子們談一談當年的往事。洪適在為《鬆漠紀聞》寫的跋語中這樣透露:“及南徙炎荒,視膳餘日,稍亦談及遠事。凡不涉今日強弱利害者,因操牘記其一二。未幾,複有私史之禁,先君亦枕末疾,遂廢不錄。”

這一段話寫於紹興二十六年(1156)夏天,也就是洪皓死後兩年,洪適守製期間替父親編成了這一部未及完成的著作,十五年曆節冰霜,隻有幾十則殘缺不完的載錄。接著,洪適寫道:“及柄臣蓋棺,弛語言之律,而先君已齎恨泉下。”這裏說的柄臣,自然是指秦檜——既然是已經死去的仇家,何以仍然要隱諱其名?蓋不欲此人之名與洪皓之作俱傳也。顯然,洪氏父子兄弟對於《鬆漠紀聞》之能“傳”,還是很有期待的。

通觀洪適寥寥不過百餘言的跋語,所一再申言、突顯的,就是視此類筆記為禁忌,甚至異端的社會氛圍和政治背景。而他的弟弟洪邁則在兩年之後完成了第一批的《夷堅誌》。不久,洪邁也隨即展開了他那部網羅當世群學,有如百科全書的巨作,一共五筆七十四卷的《容齋隨筆》。套用洪氏傳衍到清代的族孫洪璟的話說:“其書自經史典故、諸子百家之言,以及詩詞文翰醫卜星曆之類,無不記載,而多所辨證。”

洪櫰,一個借口

讓我們想象一下洪邁的小兒子洪櫰站在父親書桌旁邊磨蹭的情景。這個喜歡讀書、還不滿二十歲的少年質問父親為什麽“厚彼(《夷堅誌》)薄此(《容齋隨筆》)”,而且每天非等著洪邁寫出一則隨筆來不肯罷休。這是洪邁自己對於《容齋隨筆》之所以在三筆之後還有續作的解釋。但是,這一段出現在《容齋四筆·序》裏的文字有沒有更深的底蘊呢?前文曾經引述:“弄筆紀述之習,不可掃除,故搜采異聞,但緒《夷堅誌》,於議論雌黃,不複關抱。”既然對正經議論辯難有興趣,為什麽還繼續寫到老死呢?隻是“丈夫愛憐少子,此乎見之,於是占抒為序,並獎其誌雲”,似乎太輕易便宜了。

我倒覺得同一序文中的另外兩小段文字透露出玄機:一方麵,洪邁借由洪櫰的話說:“《隨筆》、《夷堅》皆大人素所遊戲,今《隨筆》不加益,不應厚於彼而薄於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則乃退。”另一方麵,在比較《容齋四筆》和前三筆的寫作速度時又得意地說:“始予作容齋一筆,首尾十八年,二筆十三年,三筆五年,而四筆之成,不費一歲。身益老而著書益速,蓋有其說。”寫得那麽快,哪裏像是“於議論雌黃,不複關抱”呢?

或者,真相很可能是:洪邁從一個“年且弱冠,聰明殊未開”的小兒子身上看出了一種士大夫閱讀的動能和興趣,這種動能和興趣是知識社群經世致用的主流價值之所係。《容齋隨筆》之所以得繼續寫,乃是洪邁得以繼續在這個社群之中被重視、被理解或者說不被淡忘的主要條件。他必須一直不停地寫出曾經讓皇帝稱賞、讓兒子期盼的作品,其實是在替自己晚年真正有興趣的異端知識作背書。他希望能藉由自己在正統知識社群裏的地位去提倡一種被視為荒誕、神怪,甚至“疾行無善跡”、“猥薾彌甚”(明胡應麟《少室山房類稿·卷一〇四》)的書寫。目錄學家陳振孫在《直齋書錄解題·卷十一》對《夷堅誌》的批評很露骨:“稗官小說,昔人固有為之者矣。遊戲筆端,資助談柄,猶賢乎己可也。未有卷帙如此其多者,不亦謬用其心也哉?”陳振孫還有一個很獨特的、打壓異端知識的邏輯,他接著說:“且天壤間反常反物之事,唯其罕也,是以謂之怪;苟其多至於不勝載,則不得為異矣。”

至於魯迅在他的《中國小說史略·第十一篇·宋之誌怪及傳奇文》裏,也有一段改寫自陳振孫《解題》的話:“奇特之事,本緣稀有見珍,而作者自序,乃甚以繁夥自熹,耄期急於成書,或以五十日作十卷,妄人因稍易舊說以投之,至有盈數卷者,亦不暇刪潤,徑以入錄……蓋意在取盈,不能如本傳所言,‘極鬼神事物之變’也。”

這樣猛烈的批評出自陳振孫不令人意外,魯迅跟著瞎起哄就有點兒自己站不住陣腳了——在讀到這種議論之前,我一直以為魯迅夠聰明、夠剔透、夠冷雋。至此才發現他在知識價值上一點兒都不想靠左。要不,就是他根本沒仔細讀過《夷堅誌》和《容齋隨筆》,也體會不到洪邁(作為小說家魯迅的先驅)所示範的寫作理想。

蒲鬆齡,一個不會出現的人

對於異端知識的獵取,看不懂文言文荒怪故事的現代讀者不必懊惱,洪邁那個時代的《夷堅誌》差不多就相當於我們這個時代《壹周刊》之流的八卦雜誌;士君子所不直,但是卻為試圖推拓知識畛域、以迄於世俗或正統的價值邊緣之外的書寫者領了航。洪邁不可能知道,他那數以千計、遊戲筆端、資助談柄的小故事居然在多年之後一直為人所引用改寫,成為中國說部材料的藏智庫。沒有《夷堅誌》,元代沈和撰寫的雜劇《鄭玉娥燕山逢故人》不會問世,明代馮夢龍、淩濛初等的《三言》、《二拍》、《情史》、《古今小說》會缺少許多篇章,天然癡叟的《石點頭》裏一定不會有《王孺人離合團魚夢》這個精彩的短篇……

我甚至大膽地想象:如果沒有《夷堅誌》將鬼怪神異之說從六朝以至於唐代那個以“誌怪”、“博物”、“搜神”為取向的敘事傳統中釋放出來,將異端知識大量融入常民生活現實和社會現實之中,日後會不會出現蒲鬆齡、紀曉嵐這樣的作家呢?會不會出現《聊齋誌異》、《閱微草堂筆記》這樣的作品呢?

世間此際沒有鯤鵬,如何獵得?如何寫真?獵寫鯤鵬而非此世間人所能識、所能賞,又如何能向人解釋:這就是鯤鵬?異端知識永遠背負著這樣難解的質疑,在每一個時代備受主流知識社群的歧視和冷落。這樣很好,對異端知識有真正興趣的人永遠遠離實際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