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太原錯 張玉姑冤錯之獄始末

跑了個女兒

這是個怪題目,因為內容怪得難以定題。根據太原地方誌的資料的歸類命名,也隻能稱之為“錯案之一”,也有稱這個真實案例為“太原張玉姑之獄”,那就更不對了:因為張玉姑並未涉案,在這一連串的案子裏,她連一秒鍾的牢獄之災都沒撞上過——甚至可以這麽說:她一輩子也沒有進過衙獄。所以寧可換上如今這個題目,與《花田錯》相映照,都是**奔惹的禍。

張玉姑是太原首富張龍田的二女兒。上頭有個姐姐金姑,嫁給西門外豪紳,人稱“十裏大戶”的李氏。李大戶坐擁千畝良田,可惜財星高、壽星照不到,早早便病倒了,金姑過門不幾年便守了寡。李大戶親族稀少,門庭冷落,雖無爭產之人,卻乏躬耕之力;金姑自己又不懂田事,隻好今年三分、明年半畝地賣田維生,打主意賣它個百兒八十年也還足夠應付吃穿。是以人稱“金寡婦”,反而沒去本姓、夫姓,十足是個寡婦了。

玉姑自幼也許了人家,仍是同鄉,姓曹。曹家翁這一向在南中做生意,不大返鄉。兒子大了些時便接往服賈之處學買賣,一直沒上張家來迎娶。玉姑年紀還小時不覺得什麽,長到十六七歲以上,有旁人來說親的了,張龍田就不自在了。到處打聽曹家父子下落。不問還好,一問問出個饑荒來,說曹家父子早就客死異鄉了。張龍田於是跟女兒商議,看是不是另外許配一家。玉姑說:“路上的傳言聽不得,即便是聽了,也不能信;即便是信了,兒已許為曹家媳婦,豈有再嫁之理呢?”

張龍田沒有子嗣,正想倚仗著財富贅一個女婿,以延宗祀,哪裏會聽女兒的?於是立刻請了媒妁,跟同裏一戶姚姓人家說了,要贅那姚家兒子進門。姚家門檻兒低些,自然是同意的。

眼看連迎娶的日子都訂了,忽然曹家那兒子從南方回來了,把張龍田嚇了一大跳,再看他行李狼狽,當然要追根究底。一問才明白:他親家翁在生意上跟人有了糾紛,一場官司打下來,生意也凋零了,身體也悶忿出病來,道途傳言對了一半兒:曹家翁果然是死了,遺囑教兒子來投奔嶽父,看看能否早日完婚,籌措一筆銀錢,到南方去將父親的靈櫬扶歸安葬。在張龍田而言,不免有幾分竊喜:幸而他早知毀婚,沒有耽誤女兒的終身大事,眼前之計,就是如何打發曹家這年輕人滾蛋罷了。

曹家姑爺一進門,就有那眼尖的婢子老媼看見,趕忙向裏通報,玉姑一聽這消息,當下取出一條三尺白綾來,捉剪子剪斷,喜孜孜地跟那斷了的綾布說:“用不著你了!”當日午後便屏去了左右伺候人等,悄悄來到曹家老宅打門。

曹家子一見闖來個閨女,嚇得正想走避,玉姑道:“郎君別介!我已經奉了父母之命、憑了媒妁之言,成了郎君的妻室,今日來算不得私奔——由於事出倉促,冒不韙也非得已,郎君不必拘牽禮數,反而誤了你我前途。”

曹家子稍稍定了定神,求問來意。玉姑才把張龍田如何惑於道路之言、如何倩媒贅婿、自己又如何準備在迎娶之日懸梁盡節的一番布置都說了,曹家子一如許多章回說部裏的公子一般,登時也沒了主張,問道:“唯今之計,你打算如何呢?”

玉姑答得妙:“我是一個婦道,我盡的是從一而終的本分;如今郎君是有家室的人了,該如何謀生計,郎君難道沒有主意麽?”

“家父曾交手書一封,囑我:‘人情恒以貧富為冷暖,我死之後,你且去投婦翁;渠若迎納如昔,就將此信毀棄,不用看了。不然,便拆閱詳讀,依言行事。’這封信,在行李卷子裏,我還沒拆呢。”

小兩口整頓了行李,果然有一封書信,大意是說:交城的縣令陳義沛是曹翁的故交,此人風義高尚,可以依托,必不致見棄。老宅灶下埋有白銀二十兩,可以用為川資,前往交城投靠,以遂仕宦之路。如若功名不能成就,日後再緩圖賣宅集資、做做小買賣,以營生理雲雲。

可眼前急迫的是張龍田隨即就會知道女兒跑了,說不得報了官,就要來拿。曹家子和玉姑雖說是自幼定過親,畢竟還沒有完婚,一夕獨處,曹家子還是免不了要吃上一場官司,到時問一個挑誘良家婦女的罪名,這婚姻更保不住。玉姑一念及此,當下便道:“非走不可,說走就走了!”

曹家子真還是個沒主張的,跟著玉姑折返張家後院兒,偷了兩頭驢,急鞭催發,趁黃昏閉門之前出了城。

出了西城,放眼一大片無垠的麥田,自然不會有店家市集。投宿無方,曹家子也隻有幹著急的份兒。倒是玉姑顯著篤定,仿佛有個去處似地一徑向前走,走出將近十裏地去,曹家子才敢問:“咱們、咱們這是上哪兒去?”玉姑且不答話,抬鞭一指,不遠處果然熒熒然亮著幾盞燈火。走近前細看,沿著一路緩坡而下,還是一大戶人家,宅院不小,可就隻有一間屋亮著燈。

玉姑又催了兩鞭,趨前撾門,裏頭還真有應聲的,是個婦道。

“金姑!是我,玉姑。”

“妹妹怎麽來了?”“金寡婦”一邊從宅裏走院兒來,一邊問道:“晌午老媼子來送紅柬,說曹家姑爺回來了——你,這是逃出來的?”

“是逃出來的。姚家我怎麽能嫁?姐姐你開門罷。”

“曹家姑爺也同你一道麽?”

“是啊,姐姐快開門。”

“要是你倆一道,我就不興許開門了。”“金寡婦”隔著門,急切地道:“妹妹你想罷:要是盡你一個,姐姐容留你一宿,旁人沒說的;你倆一道兒,這就是**奔私遁。爹爹待會兒一定會追找,一追一找,自然先上我這兒來;我既不能不讓爹爹進門,又不能妥善藏匿你們倆,到時你們小兩口兒成了甕中之鱉,還是要給提拎回去的,那反倒是我的罪過了。你們快走罷——爹爹要是來,我拖延拖延他,你們倒還走得鬆快些。”

玉姑想想,覺得金姑顧慮得有理,於是轉身走了,曹家子也就跟著走了。

扛來個和尚

“金寡婦”顧慮得果然不錯,不到一個時辰,張龍田果然報了官,大開城門,先衝西郊“十裏大戶”故宅來了。同樣是下馬撾門,金姑慢條斯理地從宅子裏應聲,張龍田迫不及待地問:“你妹妹來了沒有?”

“金寡婦”一樣磨磨蹭蹭地打從宅子裏踅過庭院,隔著牆答道:“來過了,又同妹婿一塊兒走了,我沒敢開門,想是爹爹隨後就要來的,我既不肯容留,他們扭頭便走了。”

張龍田聞聽此言,一來餘怒不息,益添疑忌;二來看女兒不開門,更覺其中應有隱瞞,遂高聲喊道:“我看這倆畜牲就藏在你屋裏,快開門,不要多說了!”

“金寡婦”卻抗聲應道:“你女婿拐著你女兒跑了,不快去追,卻硬要迫我開門,這是什麽道理呢?”

張龍田越聽她這麽說,心下越是狐疑,一勁兒不停地用鞭子抽打大門,罵道:“你不開門,我就請官差將你大門卸了去,待捉回那一雙畜牲之後,你卻怎麽管束門戶?”

“金寡婦”萬般無奈,又拖磨埋怨了好半天,終於將大門開啟,讓張龍田和兩名衙差、幾個家仆一起進了宅子。眾人分頭四散,又搜尋了大半個時辰,當然什麽也沒找著。回頭再上“金寡婦”屋裏來,又是一陣逼問,“金寡婦”始終亂以他語,隻催迫那倆衙差給個“明理”:夜半強闖民宅,按律當作何處置?衙差給逼得沒話說,張龍田也沒話說,四下裏一片沉寂,但聽“金寡婦”蹺搖著二郎腿兒的那隻腳跟不時地敲打著她屁股底下坐著的那口大箱子。張龍田聽著,猛可看一眼“金寡婦”的坐處,回頭又見房裏還有好幾張空椅子,登時悟了——放著好好的椅子你不坐,坐什麽衣箱呢?於是大喊來人:“快把這口箱子給我打開!”

“金寡婦”神閑氣定地道:“這是我的陪嫁,爹爹也是知道的,鳳冠霞帔都在裏頭,拜堂行禮之後就鎖進箱裏了。我守了這麽幾年寡,幾時穿戴過?爹爹今日教外人開女兒這衣箱,分明是責備女兒失儀不檢,這,女兒可是死也不答應!”這番話說得振振有詞,連衙差都避過頭去。

張龍田可管不了這麽許多,命家仆四邊兒四角抓穩了,猛可一吆喝,上了肩,連箱帶鎖往城裏扛回去。不消說,又是十裏路。

這一鬧,就去了大半夜。張龍田老於世故,遂先發付小賞,遣散了“公人”,回到家還得小心著如何開了那鎖,還不許傷著箱子,這又是大半個時辰過去。末了開蓋兒一瞧,眾人都嚇傻了:箱子裏居然也無玉姑,也無曹家子,更沒有什麽鳳冠霞帔,卻精赤條條蜷縮著一個死了的和尚。

好半晌,張龍田與家人們才緩過氣兒來,商議著:該怎麽善後?衙差可是親眼看著咱們把箱子扛回來的,和尚同金姑是個什麽關係?他又是如何爬進這箱子裏去的?這些都不必細論,單單和尚的一條性命,就得算在張龍田的身上。

正躊躇著,一個平時就聰明伶俐的小廝給出了個主意:既然二小姐跑了,姚家那邊該有個交代,何不就說二小姐不肯從嫁,自投於箱,意圖躲避,不料就這麽把自己給悶死了?為今箱中這死僧生得眉清目秀,隻消為他戴上假髻、被以女衣,妝扮成一具女屍,權充二小姐遺體,停屍內堂,立刻請僧眾前來唪經超度。一麵知會那已經在準備迎娶事宜的姚家,就說事發倉促,但是礙於時辰不利,玉姑的遺體不待黎明就要大殮封棺,家人才得以免禍。這麽一來,真相隻有金姑知道,金姑又怎麽會張揚呢?對於姚家和外間市井來說,這麽做還真是一舉而兩全,掩盡天下人耳目了。主意的確是不壞——上半夜的衙差反而成了下半夜這個死者的旁證了。

隻不過出了一個小差錯——到四更天左右,棺材裏的死者忽然動了動,又動了動,打了個嗬欠,還伸拳舒腿一番,正在唪經的僧人大為駭異,嘩然驚叫:“屍變了!屍變了!”所有在場的僧侶、仆從、婢媼爭先恐後地搶入內室,鐃鈸法器,委棄廊廡,杯盤祭物,狼藉磚石,這可把那死而複活的女裝和尚也嚇了一大跳,當即狂呼慘嚎,衝門而出。

扮上個太爺

說書的有個毛病,說到哪兒了想打住,誰也催不得;說到哪兒了想岔開,誰也攔不住。話說這和尚跑了之後,看似船過水無痕,沒有留下一點兒尷尬動靜,這閨女私奔之事竟然就平息下來了。姚家那兒子冤了點兒,可是縱然沒什麽折損,張龍田同“金寡婦”父女亦不敢再有往來——倒是彼此從來不知道對方看穿了自己的什麽,也不明白自己究竟看穿了對方什麽;這兩個不明白,就不必再明白什麽了。

且說玉姑和那曹家公子寄身所在的交城縣,縣令陳義沛的確是個清官兒,也是個好官兒,生平沒什麽旁的嗜好,就是喜歡推敲刑案,遇有無頭沉屍之類,越是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案件,他越發有濃厚的興趣。推案必親至現場,身著夜行衣靠、頭綁束辮巾、腰係青絲絛、足登飛簷靴,看起來就是個戲台上的武生。縣裏的老百姓一見縣太爺這麽個打扮兒出衙署,就知道發生重大刑案了,都呼來喝去地說:“黃天霸出來了!黃天霸出來了!”“黃天霸”指的是陳義沛,縣太爺知道了,非但不介意,還挺高興;一旦出門兒聽見人說:“黃天霸出來了!”還會朝說話的人點頭示意呢。

大約是曹家子和玉姑到交城之後一年多,遇上一樁砍頭大事。原來就在一年多以前,大約曹家子還沒回到太原的前幾天,陳義沛破了一樁大案子,將交城附近一處為患多年的賊窟給破獲了,一起手捉住了大夥十二人。這些人都是結拜了的,不肯負義散逃,亡命走遁,於是一條鏈鎖拴一串,統統下獄。之後,解往太原交藩司、臬司複審定讞,全數問了死罪。這十二個兄弟夥得以同年同月同日死,還很高興,感激陳義沛的成全,還在二司台前大大誇讚了這縣官兒幾句,說:“陳公用兵如神,忽忽不可測,我等伏罪折威,甘心就死。”那年頭兒已經不時興“縱囚歸仁”,有賊甘心就死,刑部更省心,又由於十二人奸盜多年,悛悔難赦,隨即批了秋後立決,悉數就地正法。

曹家子隨陳義沛幹上師爺,經過大半年的曆練,正逢上這宗斬決大事。東家委他辦理此事,還特意地囑咐他:“刑場之上蹤跡甚多,你可好生留意。”

“這——”曹師爺不明白什麽叫“蹤跡甚多”,連忙問道:“還請東家明示。”

“尋常百姓歡喜看殺頭,不外是平日營生,受盡豪強的欺淩,借著這一刀慘殺,出出怨悶之氣。是以梟一二首級,圜睹圍觀,鬥一場熱鬧,也就罷了。今番連斬一十二人,於百姓來說,雖然稱得上是樁難得的盛事,可當年孟老夫子說得好: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倘若連斬一十二人,還能指東劃西、品頭論足,必非人類;這種人,你要稍加留意。此外,觀斬之人各具姿態,皆有自知其辜、不便訴於人,而不得不流露者,你也須細心體察,日後履勘其他案件,必有妙用。”

窺見個怪漢

這個提醒似乎讓曹師爺很受用,到了行刑那一日,他沒有登臨高台、陪著陳義沛監斬,反而在刑場旁邊兒找了個可以俯瞰全局的樓麵一站,一雙滴溜溜、骨碌碌的眼睛也不看劊子手和罪囚,卻時時地向四麵八方圍觀的百姓一一掃視。這一看,果然看出心得來:

有那麽一個漢子,年約四十上下,生得是粗黑壯碩,滿麵於思。雖說很是魁梧,眉目之間卻隱隱然流露著一股畏卻瑟縮之氣。在數以千計手舞足蹈的百姓當中,可說是別見落寞了。

陳義沛說得確乎不假:剛砍下一二首級之初,人頭一落地,老百姓鼓噪如驚鴉,似陣雷,嗷嗷然呼喊者有之、狺狺然嘻笑者有之,砍倒了三四個之後,其聲漸悄,形跡稍斂,甚而還有原先搶站前列之人伏地作嘔,意態闌珊,似乎腰腳失了氣力,不能支持,遂退出人圈之外。再過不多會兒,又走了一大圈兒,仍舊不肯離去的人聲音也漸漸萎弱了。複斬一二人,已經有婦女嚇得忍禁不住,放聲啼哭起來,隨即像走避癘鬼瘟神似地倉皇遁逃,這又引得許多老小人等一哄而散。

隻那神情十分淒惻的壯漢始終未曾離去。看他雙眼凝滯,直視劊子手的大刀,嗒焉若喪魂魄,端的是一頭木雞。他看的這刀倒是有分教:此刀行刑之前,向例要朝白日一迎,有說這是收納至陽之氣,以逆陰寒者。其實行裏的人都知道:這樣向光審視一番,是得看刀刃豁口兒了也未。隻這一迎之時,那壯漢雙眼才一眨,隨即刻意瞪大了珠子,看劊子手帶步旋腰、弓臂推刀,人頭便滾將下來了——此際那壯漢居然會伸手向後頸之上摸去,摩挲半圈兒,繞回前頸喉下,才緩緩回過神來,也隻一瞬,便又像隻木雞似的了。

曹師爺看著看著,不意片刻之間,人犯竟一腦袋、一腦袋全都伏法了。直到那壯漢也轉身離去,眼見要沒入人群之中,他才搶忙追上去,尾隨於後十數步之遙,走了兩三裏路,來到一爿酒肆,壯漢進去了,曹師爺當然也跟著進去了。這一路既然跟定,自然要想個法子攀一攀交情——這就看出陳義沛這“黃天霸”平時是怎麽傳授他那些個推案之術的來。

倆人素昧平生,先上來自然是各據一幾而飲。喝著喝著,那壯漢忽然歎起氣來——虧得曹師爺乖覺,也隨著那人歎了一口大氣兒。壯漢回頭定睛一打量,是個文士,本來沒話,卻聽這文士接下來同沽酒的跑堂高聲說道:“天道有時而窮,今日就是這麽個局麵!來來來!將我醉死算了——還有那位壯士,你也陪我醉死,我奉送一壺!”說著,真喚過酒保給打了壺酒捧了去。

這戲,曹師爺一連做了兩回。壯漢似乎生受不起,也要回敬一壺,曹師爺卻拒絕了,一邊兒摩挲著頸子,道:“不!不不不!我這買酒的銀子都是不義之財,可我還留著這脖梗兒可以灌酒入腸,該知足啦,不興許再占人便宜啦!”

話是打從這兒說起的。三數杯之後,曹師爺非要替那壯漢付酒錢不可,倆人才並座同桌,正式攀談起來。曹師爺當然得先大吐幾口積怨,便說自己身為太原某氏贅婿,妻子尚未過門兒,老父已經病死客中,既沒有錢可以迎娶,又沒有錢可以歸葬。可他那未過門兒的妻室卻卷了家中值錢的細軟,盜驢出奔,跟他一塊兒來到這交城,如今生活還算富裕,卻連累了嶽父——由於是私奔,嶽父當然不會認這門親,又由於盜取財物的是親生女兒,做嶽父的怎麽好報官緝拿呢?如此一來,便氣出一場大病,快要撒手人寰了。他這為人子、為人婿者,畢竟是讀聖賢書的人,讀聖賢書,所學何事?竟然還不如今天法場上結義授首的一十二名江洋大盜呢!

這番告白半真半假,咒詛張龍田即將撒手人寰的一節還特別能讓曹師爺暗暗解恨罷?但是正因為其中的確有自己寄人籬下、不堪回首的遭遇,說來聲淚俱下,連酒保都不免為之動容。那壯漢飲得更是痛快淋漓,似是遇上了難得的知音。

終於迸出一句話來:“天道有時而窮!這話說得太好了,說得太好了。看今天那十二顆人頭便知道:天下殺人者自有幸、有不幸,有幸者亡命天涯,不幸者刀頭做鬼,說什麽天網恢恢,說什麽明鏡高懸,都是放屁!”

“我嶽父要是就這麽死了,直是我同拙荊攜手逆倫,這等大罪,老天爺怎麽還不降禍啊?蒼天無眼,我便自個兒醉死罷!”曹師爺哭的多、說的重、喝的少,心眼兒清楚得很,那壯漢果不其然上了當,湊近前,壓低聲安慰他:

“你這點兒罪過算什麽?漫說你嶽父還沒死呢,就算真是一病不起,也是他老人家的造化;你這樣自責自咎,未免太過。要論起蒼天無眼來,我身上才背著一宗現成的勾當,還沒了結呢——”

曹師爺知道這是個關鍵了,不能急,也不能緩,得順著那話頭往下捋,一捋、再捋、三捋,這時節,嗚嗚咽咽一陣低聲的啼泣最是有用,那有話憋著想說的人見這廂哭了,反而起了訴說的興致——陳公辦案用過這一套,管用——轉念及此,曹師爺伏幾而泣;這泣,來得不高不低,倒像是一聲聲催促的歎息,適足以為壯漢吐露心事的掩護,又不至於打斷他傾訴的興致。

“我殺過一個和尚!屍首扔進井裏去了——”壯漢說。

話雖悚人,可當下這曹師爺什麽也不能幹,隻能恁這壯漢自言自語——而他始終沒說自己的姓名、出身、裏籍和行當。不過,從口音上判斷,應該也是太原來的。這兩個太原老鄉喝了大半夜,喝到連坊市都上了門兒,才依依作別,還真有那麽點兒相見恨晚的意思。

陳義沛聽曹師爺稟明了這一番交談,略一思忖,即道:“聽這人言詞語氣,殺僧投井之事不是本地的案子。”

“這又怎麽說呢?”

“我到交城任事三年,還沒喝過泡了和尚的井水。再者,此人心懷惴惴,於死者一定也抱愧不已,雖說是因畏罪逃刑來到此地,其實何嚐不是一番羞惡之心呢?羞惡之心既生,殺人者豈敢日日在殺人之處出沒?”

捉住根□□

當下行文太原,請調閱過往數年間是不是有“死僧、發屍於井”的未決之案。回文沒來,倒是來了個退休的老捕頭,叫楊七。楊七是在每月例行放告之日一大早到的。太原、交城一例:每月逢三、六、九日放告,可準百姓自行控案。這一天逢著十六,楊七腳程算得準——城開即至,到了地頭上,正好飽餐一頓芝麻燒餅配孔水燒茶,打過飽嗝兒走個裏許路就上衙門遞告,說完了事回頭衝太原策健騾緩步慢行,到家還趕得及吃晚飯,可見此人門檻精到的程度了。

楊七親自來跑一趟,見了陳義沛正要跪,縣太爺卻離座兒下來了,雙手捧執楊七之手,載扶載牽,口稱:“楊七爺”,顯見敬重非常。旁邊兒的差役當然立即給看了上座。楊七也不辭讓,氣定神閑地說:“大人要的‘死僧、發屍於井’這案子是有的,我就是因為這案子才辭差不幹的。”

“楊七爺辭了差,何不到交城來住住?此地風光佳好,水土豐和……”

這一大套敘得旁邊兒的曹師爺悶天糊塗,聽來全是家常,且這太爺的意思不外就是勸楊七到交城縣衙裏任事就職,好同他“黃天霸”一起偵辦幾樁奇案。

在這個題目上,楊七始終亂以他語,直說交城縣有陳大人思密如發,料事如神,何須楊七蹭蹬?兩人太極推手往來好幾個回合,楊七才拉回了正題:

一年之前某日,太原地麵兒上的確是有一個僧人死在井裏,發屍一驗,已經死了一整天了,仵作推看,是前一日黎明時分死的,死因是腦後捱了一利刃,除了前脖梗兒殘留著一片皮,喉頸幾乎完全切斷,可見用力之猛、窾隙之精、刀法之利落了。

原先楊七疑心是劊子手這一行裏的人物所為,暗中查察了好幾天,不料為某老劊所知,認為楊七這樣幹,對不住衙門裏吃公事飯的賤民。老劊還刻意守著人大罵:“你耳目獨到,想得起咱們殺頭的,怎麽想不起市上還有宰牛殺豬的呢?”

楊七之所以查察劊子手,其實還有另一個背景:此輩大多世襲,父子叔侄翁婿郎舅相沿,都是一家子。由於算不得一個正經營生,“奉公殺人”多半隻能算是副業,一縣之中,大約就是一族之人相互遞嬗,所以老劊想要回護的,正是自己的家人。

在劊子這一行裏,自有門道。一旦行刑結束,族中先輩同行都來披紅掛彩,聘雇鼓樂吹打,再相約痛飲大醉一番,以求除魅。偏偏在太原縣城城南驢鼻坊,就有這麽一處賣酒漿的小鋪,連字號都沒有,開鋪沽酒的老叟姓莫,人喚“莫甸”、“莫店”,既以之名其人,亦以之名其店。莫叟有個年輕的女兒,名喚春娘,生得十分標致,劊子們殺了人前去喝酒,不殺人也前去喝酒,少不得調弄調弄這閨女,父女倆習以為常,倒也不介意。

井裏發出個禿頂上有戒疤的屍首,身上居然穿了套粗布灰衫,短衣短褌,並非僧服。楊七當即將那身衣褲剝了,在縣衙前設了個芻像,為之套掛,這是示眾召揭,讓百姓前來辨認的意思。有個幹過劊子的一眼瞧見,說了句閑話:“莫甸怎麽換了個草包兒腦袋?”楊七於是自以為得計,上莫店一偵伺,又看出蹊蹺來:莫春娘居然穿戴了滿身琳琳琅琅的首飾。楊七稍一盤問,春娘神色慌張,搶進內室,把一身衣飾換了,再出來,又恢複了粗頭垢服。

楊七這便有了底兒,一麵窮搜莫店,一麵向劊子一族裏東尋西問,這便引得老劊不滿,上衙中朗聲控冤,說楊七擾犯良民。楊七本無所謂,在莫店裏當真搜出一整套女子的服飾,看光景,並非春娘所應有,於是拘了莫叟來,微微拷掠,還真問出了點兒名堂。

原來某夜四更時分,莫叟起床操作,剛濾著酒,就聽見有人打門,說是行路人難耐饑渴,聞見水酒香,來討一杯喝。莫叟自己忙活著,叫春娘給開了門,竟然迎進一個華服嚴裝、麵貌姣好的女子來;就一點不對勁,這女子脂粉華麗、衣飾光鮮,可偏偏底下是一雙沒有纏裹的天足,這種“裙下雙趺、未作弓樣”的腳,在低門小戶也許尋常,人稱“黃魚”、“門檻裏”、“大腳仙”、“半截美人”的便是。然而如此盛裝,卻沒有纏足,簡直不稱之極——更何況這大腳仙光著兩隻船一樣的腳巴丫子,連雙繡鞋都沒穿。春娘給開了門、迎入座,待她仰臉一喝水酒,便看出了破綻——原來這人的下巴頦兒底下鼓凸凸生著個喉結呢!

春娘老於世故,且不戳穿,倒要看他如何作耍。不料幾盞甜醪下肚,這扮女裝的男人還真露出男相來——上前動手動腳地要討春娘的便宜,春娘周旋江湖,何等精明?反手脫身,順勢一拉扯,居然把那人頂上的假髻子給拔了下來。戒疤登時露餡兒——他不但是個男人,還是個和尚。

和尚原本看這春娘眼波流意、眉挑傳情,還當是豔福逼人,正燥著、熱著,沒想到春娘是有意戲侮,假髻子在上頭給摘了,底下那根□□也教捏住不放,春娘嘴裏沒閑著,大叫:“爹爹來拿賊!”莫叟猛可竄出來,一杆攪和酒水的齊眉棍就捅了過來。

擺平這**僧不難,該如何善後是個麻煩。酒家不分大小,進門無論僧俗,來者是客,日後說不得還是要迎送的。莫叟也不難為他,道:“不把你揪進官裏去也成,得給小鋪壓壓驚,大菩薩你看著辦罷!”和尚哭喪著個臉,但恨**這昂藏蠢物僨事,無可奈何,隻得道:“小僧身上別無長物,如何能向二位賠禮?”

“他這一身衣物首飾倒是十分好看呢,爹爹。”春娘喜道。

“既然教小女相中了,大菩薩你就脫下來唄!”莫叟指點著,還真逼了這**僧脫卸下一身華服麗飾——可他一個和尚,赤身露體,沒有一絲半縷的遮蓋也不是個體麵,於是莫叟扔給他一套自己平時穿用的舊衣褌,渾充掩蔽就是了。

莫叟的確供原本到此即止,太原縣令也當堂教畫了押,可莫叟堅稱沒有殺人,井僧命案依舊懸而未結。楊七卻碰上了另一個麻煩。

原來他開罪了老劊之後,老劊亟思在這個案子上整他一個大冤枉,於是暗地裏托人盯梢,看楊七查到什麽地步,就尾隨而上,跟著偵探一番。這一天衙裏傳出風聲:莫叟大喊冤枉,哭叫著的確沒有殺人。老劊得知其情,自然更要替老哥們兒申冤,便自去莫店問訊。見春娘一個人看守門戶,侘傺無聊,正漫不經心地把玩著一支簪子。老劊見多識廣,一眼看出不尋常來,道:“你那簪子讓我瞧瞧。”

春娘連忙將簪子身後藏了,嗔道:“不中不中!前回楊七爺來問我的首飾,隨後就家來一氣兒都搜光了,隻今還剩這簪子,不能再讓你們六扇門兒裏的公人們便宜了去——不中不中,說什麽也不中!”

老劊隨即和顏悅色地說道:“你這簪子,是死人頭上插戴的。難怪招惹這麽些是非呢!你不給我也無妨,徑去衙門口擊鼓鳴冤也是一樣,就說當日和尚那一身穿戴都是殮物,和尚興許是趁著替人作法事,偷了人家的陪葬,這條人命才算另有緣故,便與莫店無關了。可你春娘前去擊鼓,我老人家舍不得——按律大老爺先得治你個擾鬧公堂之罪,打你二十板子——教誰給揉揉,也還是疼不是?”

春娘一聽這話,趕緊將簪子遞給老劊,老劊這便回頭進了縣衙,說楊七不明事證、不分皂白,簡直的草菅人命。縣太爺沒升堂,卻會齊了仵作、官媒、管事甚至門子這一群非官非吏、非士非民,倒對衙門裏外和市井上下十分熟稔的人物,自勘一遍莫店裏搜來的那一身衣飾,果然都說:的確是陪葬的殮物。楊七是老捕頭,把殮物看成真品已經是算失了手眼,坐失機先——隻往莫店這一路上查,其實偏離了正道,元凶說不定還真是另有其人,此時已經聞風遠遁、逍遙法外了呢。

倒是張龍田家不久之前鬧過一場屍變的事,已經傳得滿城風雨。如今一說起殮物,衙門裏這些個蠹蟲人物都想到了:外間還在口耳爭傳著那十分嚇人的情景——難道這批殮物會是張家的麽?怎麽又讓個和尚給穿戴著呢?

太原縣太爺立刻傳了張龍田來,教認一認這些個殮物,是不是當日屍變之前穿戴在二小姐身上的東西?張龍田低下頭,這兒瞧一眼、那兒瞧一眼,抬脖子把個腦袋搖得跟撥浪鼓似的,說:“我家門檻非比尋常,這些個破爛玩意兒怎能用在我女兒身上?”

張龍田不認賬,誰也沒法子。他反正咬定了一個說詞:我女兒在眾目睽睽之下屍變出走,這是連那班來唪經的和尚都親眼看見的,怎可誣之為僧?一定是屍體走了一段路之後又仆倒在地,才為這莫叟所劫,至於莫叟的衣服為什麽會穿在一個屍發於井的和尚身上,就不是張家門兒的事了。太原縣聽了這一麵之詞,也覺得有理,便把莫叟提拎出來,施以三木之刑,莫叟熬刑不過,非但招認殺害僧人的罪行,連帶地也招承了劫掠女屍的罪行。

事後觀之,這是十分高明的一招。莫叟原先並不知道太原縣是個糊塗官,但是人已經押在衙獄裏,老命去了半條,該如何應對,也沒有人指點。正惶惑之間,獄院門兒開了,從狹窄如拳眼兒般大小的窗洞裏可以看見:那告發他受此一難的冤家楊七大步走了來。楊七還真是來找他的。

莫叟見楊七先向獄卒班頭使了幾兩銀子——這是獄裏的規矩:一旦要使銀子說關節,非得當著麵兒點清道明不可,這同一般的賄賂公行十分不同,應該是下獄之後處境艱苦,而對公門辦事的道義和效率益發要求“一翻兩瞪眼”之故。總之,這逮捕他的人居然親自來替他買交情,這,教他有些哭笑不得了。

楊七說得十分明白:“打從鬧出來張龍田這一個枝節,事兒就不同了。是我行事莽撞,對不住莫叟了。隻今大老爺是個糊塗蟲,看樣子,除了動大刑,別的他老人家也不會。唯今之計,您老隻有一條險路可走——”說到這兒,楊七示意莫叟附耳上前,他低聲囑咐了幾句,隨即一抱拳:“不如此,不能救命申冤!莫叟,您要信得過我。”

想起個屠戶

第二天縣父母親自升堂,才上拶指,莫叟就昏死過去,潑水醒來就招了——而且一連兩個案子都招了。縣太爺高興得不得了,先將犯人還押,還特意憐恤他老邁,準許還押之後不睡匣床釘板。縣太爺自己十分帶勁兒地沏了一壺釅茶,濡毫伸紙,洋洋灑灑寫了一份判書,著專人遞進府衙去。太原一城是首邑,府衙、撫衙都在左進,公文往來得快的話,一天之內巡撫衙門——包括藩台、臬台二司——都會過文了。這縣父母想的是自己破了個漂亮的大案子,不料公文送出半日,楊七卻來請辭。縣太爺問道:“放著好好的差事,為什麽不幹呢?”

楊七答得爽利:“就因為差事是好差事,才不幹的。”

“這又是為什麽呢?”

“恕小人無禮:小人無眼,大人無心,咱們都不是辦這事兒的料。”

縣太爺也不是一天兩天的縣太爺了,教一個老捕頭這麽羞辱,哪裏忍得住,順手抓起什麽混充驚堂木,往桌案上一拍:“大膽!”

“老爺!您省省這嗓子罷,日內落了差,指不得還得吆喝著叫賣些物事,以謀生計呢!”

楊七說得一點兒也沒錯,隨即就有風聞從撫署裏傳出:巡撫大人召集了藩、臬二司,要會銜參革他這個小知縣的前程。為什麽呢?很簡單,莫叟那案子發落得太奇怪了:凶嫌一身擔承二罪,是於常理不合的。如果他犯的是劫屍案,就不可能有殺僧案;如果他犯的是殺僧案,就不可能有劫屍案。道理很明白:張家就一口棺,棺中就一口屍;非此即彼,非彼即此,一旦供承犯下了兩案,便一定是屈打成招,無辜而認罪,謂之“誣服”;上官倘能明察秋毫,地方官可不就要倒大黴了?

莫叟在縣衙一進門的西南角跨院裏關押了一年多,案子還是沒有個了結,縣太爺卻教三個頂頭上司給參革了。楊七到交城來議事的這天中午,太原來了第二撥人,這一撥來人疾如風、動如火、快馬加鞭——竟是撫署的公差,來布達了一句話:著交城縣令陳義沛至太原縣攝篆,陳義沛居然成了太原縣的“老父母”。

楊七在場,當然也聽到這消息,向陳義沛道過恭喜,便要告辭。陳義沛奉命署理首縣公務,這是前途一片大好的兆頭,不過他表現得十分平靜,送走了來使,拉著楊七的袖子到一旁低聲道:“你且在這兒待一宿,我們談談,明日再回太原不遲。”

“謝大人!小人算準了腳程,午後啟程,回家天還不黑。可沒算準這上差的事,如今署理之命既然到了,小的還更該早一步回去預為布置的才是——循例,明日十七,是太原禁屠之日,還真是個好日子,太爺若是要小人回衙當差,這事非得先辦下不可。”說著,湊近前,在陳義沛耳根上嘟囔了好一陣兒。

陳義沛一麵聽,一麵頷首微笑,聽罷了也像忽然想起什麽似的,回頭招過曹師爺來,道:“你那同幾喝酒的朋友,可還訪得著蹤跡?”

曹師爺眼一亮,揖手答道:“訪得著的。”

“訪得著是好,可千萬別去訪!”陳義沛麵含微笑,像是懷著滿腹機宜地道:“那麽就勞煩楊七爺先回太原布置布置罷——而今我奉命署理太原縣,若說有什麽巴望,就是同楊七爺辦它幾件像樣的案子!”

楊七還要布置些什麽呢?

原來這一年過去,他也沒閑著,從另一頭找著了蛛絲馬跡。當初那老劊存心同他為難,曾經說過兩句話:“你耳目獨到,想得起咱們殺頭的,怎麽想不起市上還有宰牛殺豬的呢?”事後一想,其實未嚐不是個理兒。於是遍按太原縣城的屠戶一一訪過,獨有一人,名喚沈二鑿的不見蹤跡。楊七親至肆中探訪,發現沈二鑿的肉鋪在驢鼻坊西北角,距莫店不過百十步遠近。

什麽樣的一個人、會因為什麽樣的一件事,忽然失了蹤跡,而他的妻子非但不介意,還要替他遮掩呢?楊七又偵伺、打聽了好一陣,發現這丁四也是有家有室的,不過居處在十分偏僻的鄉裏,幾乎不進縣城來。丁四也就每個月趁著初三、十七禁屠的兩日回家探視探視妻子。妙的是:一到這兩日上,沈二鑿就露麵了。可這沈二鑿、他老婆和丁四三人之間並無惡風波,至於家務事底細如何?別說楊七管不著,連縣太爺都管不著,形跡盡管可疑,也莫可奈何得很。

另外還有一端:張龍田原先是個極慳吝的市儈,可近一年來成了城中吉祥寺的大施主,為寺僧起造經樓浮屠,捐輸了不少香油。而吉祥寺,正是當初招募至張家為玉姑唪經的那一座叢林。

這天傍晚,楊七一進城,先上張龍田家去相邀:次日黃昏署理知縣陳大人到縣蒞任,依陳大人行事慣例,會先出訪,見見地方士紳,查探民情厚薄;為免於正式就任之前招搖過市、驚動鄰裏,便微服在外約聚,地點是城南驢鼻坊莫店。沈二鑿的婆娘那兒,也有人前去知會:次日傍晚送一頭屠洗潔淨的全豬到莫店去。可由於是日全城禁屠,循例須先一日宰殺,清洗之後以穀皮果葉助火蒸熏防腐,次日以藍布覆蓋,送抵買家,這就不算違製。到了十七日晌午,吉祥寺也接了一宗法事:城南驢鼻坊莫店酒肆有個姑娘暴斃於家,要召一班僧眾前去唪經,算時辰,起誦應在酉正時分。

第二天黃昏之後,事兒就忙了。張龍田來驢鼻坊見官,已覺不尋常,又是冤家莫甸的酒肆,更覺悚然——可新任知縣指名在此約會,豈可違拗?但見楊七在門首相迎,一迎進去,上手坐著個武生打扮的中年男子——不消說,就是外號人稱“黃天霸”的陳義沛了。才坐下來寒暄了幾句,忽聽得坊市口兒傳來鐃兒鈸兒缽兒磬兒的敲擊作響,居然是一班為死者唪經的僧眾到了,張龍田神色大變,但聽上手那武生知縣道:“不慌不慌!唪經歸唪經,未必就真是死了人的!”不說這個還好,說了更嚇得張龍田雙膝一軟,愣生生跪伏在地,一個字的話也說不上來。這廂門外又來報:“屠戶送豬來了。”

陳義沛叫進,一見果然是個粗黑壯碩、滿麵於思的壯漢,肩背上壓著張案板,上覆青布,中間還傳出陣陣焦燒穀皮藥草的香味兒,不消說,是沈二鑿扛著那豬來了。

沈二鑿也一凜,好在他在案板底下歪低著個腦袋,也不知道問話的是誰,也沒有多思忖話裏的意思,還道是街坊相熟,知道他日常出入的習性,便隨口答了聲:“是、是,是昨兒就宰下的。”

陳義沛隨即教差役們接過案板往裏屋送,送進去,沈二鑿正等著發落銀兩,忽然在唪經聲和鐃鈸缽磬聲之間聽見了極其尖銳淒厲的一聲呐喊,聲音是從屋外傳來的,一班唪經的僧人登時大亂,慌慌張張向屋裏奔逃,法器丟散了一地,眾人再一看,門外站著個鳳冠霞帔的女子,隻長發覆麵,不知麵目。和尚全給嚇得擠進店裏來,可裏間屋又出了事:幾個扛豬進屋的差役原案又扛了出來,跟這沈二鑿說了句:“豬不對啊!”沈二鑿一愣,一麵擠蹭上前,一掀青布,一麵道:“不過就是口豬麽,有啥不對的——”話還沒說完,手起布落,底下哪裏是什麽豬呢?原來是一具和尚的芻像,身上還穿著那一身莫叟的灰布衣褌。沈二鑿的一雙腿也跟著軟了,噗通一聲,趴在地上,大叫:“天道好還、天道好還!”

楊七在此時亢聲喝道:“太原縣署理知縣陳大人在此理案哪!”

陳義沛手掌心兒裏攥著塊小小的驚堂木,此際狠狠朝桌上一拍,先衝那一班和尚道:“門口這張家二小姐可是你們唪來的不?”

和尚們哭的哭、叫的叫、發抖的發抖、撒尿的撒尿——一時都招了:去年張家請去唪經時已經看出棺中之人並非女流,但是張龍田布施富厚,眾僧亦“不忍多事”,所以既然說是屍變,竟也就順水推舟,馬虎放過;即令後來出了井僧命案,反正不是吉祥寺出家在籍的和尚,誰也不便重提往事了。

沈二鑿殺人的緣故也很單純:這不知從哪兒冒出來的雲水僧是他在老婆的**給捉住的——那天他出門殺豬,忘了帶秤,回家才發覺這僧人正準備同他老婆辦好事呢,遂手起一刀,結果了奸夫的性命。陳義沛問道:“捉奸成雙,你卻怎麽隻殺了一個呢?”

“彼時小人的老婆說她當路溲尿,不料教這路過的和尚窺伺了,和尚才起意強奸,我老婆本非情願。”說到這兒,沈二鑿忽然獰眉怒目、喃喃自語道:“不如照大人所說的呢——當日若殺了這婆娘,如今也不至於又便宜了丁四哪!”

“不不不!”陳義沛道:“你這話大人我全當沒聽見——當日撲殺一**僧,為的是保全家眷,你做得不差!做得不差!”

接著,陳義沛又使勁兒對空擊了三掌,伏身對張龍田道:“你且抬頭看一看我身邊這是什麽人?”

張龍田一抬頭,老淚充盈,以致模糊迷蒙的眼波之中,竟然**漾著自己的女兒和女婿的身影。他倆的確就站在縣太爺身後——方才就是他們在裏間屋將換穿了衣褲的和尚芻像給擺上案板的。

還有,雖說在別的故事裏,像“金寡婦”和沈二鑿家裏的這倆“**婦”,都討不了好下場,但是在咱們這兒,她們都不會捱打捱殺,她們是真寂寞,當然要得到真體貼才對。

故事之外的故事

這個《太原錯》的故事落幕之際,有一個環節不錯,但是與原先主要的案情無關,後事鮮有人提及,唯獨在還珠樓主的《蜀山劍俠傳·題記》中順筆帶過。這部內容蕪雜的《題記》內容應該是還珠樓主在搜集小說材料的時候,為了隨時提醒自己應該如何消化材料而做的筆記,其中有一段是這樣寫的:

“齊魯雙英”前情應以莫甸父女事為本,蓋莫春娘遇劍仙事甚奇,不知應先述列否?或應置太原一案不問,徑由峨眉山入手,方稱簡練。

《蜀山劍俠傳》最前麵的一部分是以俠女李英瓊得“紫郢劍”為中心。單從《題記》這一則看來,令還珠樓主躊躇的是,要不要將李英瓊的老父李寧的故事寫進小說裏去,也就是說,要不要將“太原錯”一案放在篇首、作為楔子?如果這樣做了,無疑能夠使人物的背景更因寫實性因素的介入而立體起來,但是這樣也會讓劍仙們出神入化的熱鬧大打折扣,讀者甚至會因為文類的混淆而失去好奇、理解的耐性。更重要的是,作為李英瓊的“原型人物”,莫春娘事實上已經是二十歲上下、略識風情的大姑娘家了,與《蜀山劍俠傳》一開篇所聲稱的顯然非常不稱:

那少女才十二三歲,出落得十分美麗,依在老爹身旁,問長問短,顯露出一片天真與孺慕。

妙的是,如果這少女當真隻有十二三歲,為什麽接下來才不過幾百字,這父女遇見的第一個人物周淳卻會在“打量著那少女”半晌之後冒出這樣的話:

聽得江湖上說起俠女李英瓊之名,再想不到是自己人。

這個以莫春娘為模型的李英瓊究竟是個小孩子?還是位譽滿江湖的俠客?在後世的讀者看來,應該不難理解:是還珠樓主初開筆,一時失神,在意識的深處還不曾調整好李英瓊這個角色“真正的年紀”。

究竟到了什麽樣的年紀、有了什麽樣的心理準備,才好遇見劍仙呢?這恐怕是個小說史上極其重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