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筆與灰的抉擇婺源龍脈保衛戰002

以朱家的顯赫地位,竟然願意把女兒嫁給趙昌期,可見非常看好這個人的未來潛力。

趙的表現,也確實不負朱家青眼。史書對他的評價是:“慈祥可觀,尤加意學校。”可見這個人行事老成,對於文教最為關心。趙知縣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縣學建起一座尊經閣,然後大辦文會,會同各鄉名士來修撰地方誌,在婺源很快贏得交口稱讚。

這麽一個富有理想主義的知縣,對於龍脈之事一定比前任上心。對燒灰不滿的當地鄉宦找準機會,在萬曆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又一次聯名上書,要求加強保龍措施。

士紳們的這一份陳情,透露出目前婺源燒灰的新趨勢:“駕言餘山無害,實關正脈爪牙。斷一指而一身為之痛傷,一節而大勢為之疲。”可見這四年以來,灰戶們對於龍脈還稍有收斂,但對附近支脈一點不客氣,大肆開采。在風水理論裏,這種舉動同樣會驚擾龍脈。

婺源鄉宦們在這一份陳情裏,反複引用譚昌言、梁應澤等官員的批示,希望趙知縣能蕭規曹隨,繼續厲行禁止。有意思的是,他們對金汝諧卻隻字未提。這也是一種態度,可見地方上對金的姑息態度早有不滿。

在文章結尾,鄉宦們告誡趙知縣:“頑民習玩,非嚴禁無由攝奸。雖德盛化神,必痛懲始能畏誌。”顯然希望他能一改前政,拿出雷霆手段。

趙昌期和前麵兩任知縣的風格都不同,他朝氣蓬勃,銳氣十足,而且對儒學文教的重視勝過其他一切。他接到陳情表以後,二話不說,叫上縣學教諭,兩個人親自去船槽嶺勘察。

趙昌期走訪了許多當地居民,調研很深入,發現燒灰鑿山的情形確實觸目驚心,比立保龍禁碑之前還嚴重。回到縣裏之後,趙昌期焚膏繼晷,連夜撰文,拿出一份前所未有的嚴厲保龍方案:

第一,舊立灰窯,要全數登記在冊,然後在官府的監督下一一推土填埋。

第二,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都的當地居民,要互相監督舉報。

第三,一旦發現有人燒灰,除判刑之外,還要加罰一筆“追償龍脈銀”。這筆銀子一半用來獎賞舉報人,一半用來給縣學買田收租,租金用來支付官府專項巡查的費用。

第四,各都裏約、保甲實行連坐,每個月都得提交一份本地無伐石燒灰的甘結——保證書,官府要仔細查考。誰敢不交,視同燒灰,重打三十大板,枷號一個月示眾。

第五,縣衙不時走訪,如有一窯未拆,本犯及本都裏約、保甲重究。

趙知縣的這份方案,絕對是動了真格,比譚昌言的態度更加強硬,比金汝諧設計的監督、獎懲條款更細致。而且他在策略的選擇上,也非前幾任因循守舊的知縣可比。

比如說,趙的方案有一條,是鼓動民間互相監視。

民間互相監視這事,不算出奇,譚昌言也試圖幹過,不過效用不彰。當地人都是抱成一團,指望他們舉報自家鄉親,怎麽可能?

可趙昌期這次出手,卻是大大不同。

關鍵就在於這個方案的第二條: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都的當地居民,要互相監督舉報。

它看似平淡無奇,實則暗藏精妙。

趙昌期親自踏勘之時,碰到過一件事。他到了十七都那裏去走訪居民,居民們都說損毀最嚴重的是獅山、象山,都在十八都的地界;他又去了十八都,當地居民表示我們這裏確實山體損毀厲害,不過損毀最嚴重的通元洞、水岩山,都在和十七都交界的地方,是他們越界幹的。

趙昌期很好奇,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原來自從有了燒灰業,十七都和十八都、二十三都、四十三都的當地居民經常越界,去別人山裏鑿岩,運回自家灰窯裏燒。四都之間,沒少因為這種糾紛發生爭鬥,幾十年下來,幾乎成了仇人。

這對官府來說,是一件好事。趙昌期在第二條裏特別規定:“如十七都有犯,許十八等都之人;若十八、二十三、四十三各都有犯,許十七都之人彼此指名首縣。”你們不是看對方不順眼嗎?給你們個機會去逮他們的錯,擺明了要挑動群眾鬥群眾。

在“裏”這一級,群眾會互相包庇;在“都”這一級,不同地域之間彼此敵視。

為了鼓勵四都內鬥,趙昌期加了一個補充條款:舉報成功者,罰金分一半走。

新仇舊恨,足以驅動人心。

這個方案,於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二月初十公布,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次官府要動真格的了。士紳們一片歡騰,齊聲頌揚趙的政策好。

而囤戶、灰戶們在度過最初的試探期後,紛紛偃旗息鼓,不願與之正麵對抗。

沒辦法,這位趙知縣太狠了。官差清山,跟篦子掃過似的,一個窯口不留。僥幸有那麽幾個幸存下來的,很快都被同鄉給舉報了。任何一都,誰敢進山鑿岩,另外三都會立刻撲上來咬一口。要知道,官府或許不清楚當地情況,易受蒙騙,本地人可最清楚那些山中貓膩了,一抓一個準。

上有知縣督戰,下有民眾自察,灰戶們兵敗如山倒,一個灰窯接一個灰窯被堵封,一個囤戶接一個囤戶被拿下。整頓行動如犁庭掃閭,很快肅清了大大小小的石灰礦窯,隻有保龍禁碑屹立依舊。

整條龍脈終於平靜下來,恢複了往日的安詳。

這次對船槽嶺灰戶的勝利,毫無疑問趙昌期該論首功。

比起譚昌言的委曲求全、金汝諧的明哲保身,趙昌期可以說是一個雷厲風行的實幹家。如果他沒有親自去船槽現場查勘,沒有仔細走訪四都民風,斷然拿不出如此實用巧妙的方案;而如果他沒有銳氣,也不會堅定不移地把政策執行下去。

當然,趙知縣之所以如此大膽,也是因為他喜好詩詞書法,平日裏和婺源士紳們時常飲宴唱酬,關係極為密切。在士紳眼裏,譚也罷、金也罷,都是外來官員,而趙則算是半個自己人。有了他們支持,趙昌期才能徹底放開手腳。

次一年的萬曆四十年應天鄉試,婺源縣一舉高中五人,其中四個婺源本籍。還有一個更好的消息,在萬曆四十一年的會試中,婺源學子方大鉉勇奪會魁,殿試位列二甲第十二名——婺源縣在科場的運氣真的回來了。

這簡直神了!這邊廂趙知縣的保龍方案才開始執行,那邊廂婺源就出了一個進士。這一定是龍脈感於真誠的愛護之心,終於顯靈啦。風水之驗,如響斯應。

如果讀者還有印象的話,應該記得這個方大鉉,他在萬曆三十一年和餘懋孳同科成為舉人,但沒通過會試。這位十年磨一劍,終於在這一科奇跡般地衝到了前列。

會魁又叫五經魁,指在五經中選一經進行考試,並在本房分組中考取頭名。雖然會魁沒有會元那麽厲害,但也值得誇耀一番。而殿試二甲十二名的排位,是個極高的名次。想想看吧,國家公務員考試,全國成績你排第十五名是什麽感覺。

順帶一說,這一科的狀元是崇禎朝首輔之一的周延儒。陪著方大鉉在二甲裏的,還有一個將來成了魏忠賢心腹的王化貞。三甲裏還有一個潘雲翼,這個人倒沒什麽作為,不過在天啟那場著名的王恭廠大爆炸裏,他在乾清宮裏生生被震死。隻能說人生各有際遇吧。

方大鉉的表現,讓婺源人對龍脈之說更有信心了。你看,萬曆三十一年是龍脈燒灰最囂張的時候,結果連方大鉉這樣的文曲星都止步於會試。現在趙知縣狠狠整治了一番,龍脈複靈,效果立竿見影,文曲星立刻就出頭了。

灰霾絕跡,文脈複通,至此婺源的保龍大作戰獲得了完全勝利,緩緩落下帷幕……

才怪。

趙昌期的做法無可挑剔,可他也忽略了一點。

時間。

受限於婺源的地理和經濟模式,你可以永遠禁止某些人燒灰,也可以暫時禁止所有人燒灰,但你做不到永遠禁止所有人燒灰。

趙昌期的強力壓製政策,需要一個始終不鬆懈的領導者。一旦他離開了,政策必馳,政策一弛,燒灰戶必然卷土重來。而趙知縣不可能永遠留在婺源,所以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

萬曆四十一年,趙昌期結束了在婺源短短的任期。他留下一雙遺愛官靴,告別了依依不舍的婺源人民。

接任的人叫馮開時。

馮開時文章寫得漂亮,頗有文名。他接任之後,並沒有毀棄前任製度,該執行的條例還在執行,隻不過不像趙昌期抓得那麽嚴格了。

要知道,一個體係的運轉,需要各個零件緊密咬合,方能運轉無礙。馮開時開著機器,卻懶得上潤滑油,時間一長,問題便開始出現了。

在他的任內,官府的山林巡查日漸鬆懈。一鬆懈,就收不上來罰款。收不上來罰款,便無從獎勵那些舉報民眾。民眾得不到獎勵,慢慢地也就不再舉報,各自悶聲發大財。沒了舉報和罰款經費,導致巡查更加鬆懈——挺好的一套機製,在漫不經心中陷入了一個死循環。

當初那些掩麵而走的灰戶、囤戶,發現嚴打的風頭已經過去,便大搖大擺地又回到船槽嶺,扒開灰窯繼續開工。他們鑿岩的勢頭比從前還猛烈,開礦規模比從前還大,仿佛欲望被壓製狠了,這次要一口氣全反彈回來。

等到鄉宦士紳們發覺情況不對,整個龍脈已是一片千窯萬礦的熱鬧景象。他們找到馮開時,請求他采取措施。馮知縣微微一笑,表示自有妙計。

沒過幾天,馮知縣召集縣裏民眾,公開宣布捐俸。他作為父母官,願意捐俸百金,盡買龍脈石山燒灰處的地,留給縣學作為學田。

這招譚昌言已經玩過了,事實證明沒什麽用,山民們根本不願意出賣地契。不過捐俸這個動作,從宣傳上確實好看,能充分體現出知縣愛民如子的用心。

知縣既然有了動作,士紳們也不好裝聾作啞,大家各自出了點錢,湊足了一千三百兩用於贖買龍脈。不過由於贖買政策形同虛設,這一輪宣傳,隻成全了馮知縣的官聲。

士紳們有點不甘心,再次去催問,馮知縣又是微微一笑,拿出一篇文稿來。原來,馮知縣已經寫完了一篇陳述婺源保龍禁灰的大文章。

這篇文章,真的是辭藻華麗,典雅斐然。

比如他描寫龍脈風水:“由來獨加護持,以至龍神獨王。挺生徽國道脈,浚周孔之源。輩產碩儒,著述匹鄒魯之盛,科第蟬聯相續,台座鷺序推先。”“鷺序”指像白鷺一樣群飛有序,多指朝堂之上的百官站位。

再比如他談到龍脈被破壞的慘狀,痛心地寫道:“委郡禁於草莽,等公法如弁髦。後來歲月無窮,削朘將何底極?行使縣治別遷,必移學校另置。陸梁大橫,三尺何存!”

“弁”是黑色的緇布冠,“髦”是童子垂在前額的短發。在古代冠禮中,男子要把黑冠去掉,額發剪斷,以示自己終於成年。因此“弁髦”代表的是沒用的東西。“陸梁”也是個古老的詞。在秦漢之際,嶺南土著多住在山陸,性格強梁,中原遂稱他們為“陸梁”,引申為囂張橫行之意。“三尺”代指法律,因為古人書寫律法時,要選擇三尺長的竹簡。

行了,典故注釋就到這裏,總之能體會到馮文豪淵博的學問就好。

士紳們看到最後,通篇都是花團錦簇、駢四儷六的辭藻,卻沒什麽幹貨,除了吹噓了馮知縣自己捐俸的義舉之外,一條具體措施也沒寫。

馮開時解釋說,這篇文章不是給你們看的,是給上麵看的。

他把文章的收件人地址一亮,滿座皆驚。

送直隸徽州府知府劉可法,送欽差整飭徽安兵備、江右參議張文輝,送巡按直隸、監察禦史田生金,送欽差督撫應天等府地方、右副都禦史王應麟,送欽差提督學校、巡按直隸、監察禦史周。

好家夥,馮開時竟然將自己的文章,群發給整個南直隸的高層,一個不少,真當這是拜年短信啊。

縣級官府解決不了的問題,可以向上級反映尋求支持,這是很常見的。比如譚昌言就曾把禁灰政策上報徽州府申詳。但正常的知縣,一次隻找一個,實在不行再換一家,沒想到馮開時一次把大神們全給請出來了。

不知道他是想顯擺一下自己的文筆、炫耀一下捐俸的偉大,還是想爭取上峰對保龍的支持,抑或三者兼有之。

不過馮開時的麵子倒是很大,很快那五位官員都回複了,批語內容大同小異,無非是說船槽龍脈關乎一縣興衰,不容奸人鑿燒,宜立行禁止,嚴加究拿雲雲。

就這樣?就這樣。

上頭的批示,隻是給一個方向性意見,具體措施,還得縣裏自己拿主意。

討回來五位大人的批複,馮開時把保龍禁碑修葺了一番,接著忙別的去了。士紳什麽反應,文獻裏沒有記載。不過咱們可以開個腦洞,想象一下,如果那時候有記者的話,采訪馮知縣的對話會是怎樣的。

記者:“馮知縣,針對龍脈燒灰的亂象,縣裏采取了什麽措施嗎?”

馮開時:“我們已呈文給南直隸的諸位領導,引起了上級高度重視。劉、張、田、王、周各部委領導圈閱批示,充分體現出了對我們的關心。我給你們看看他們的簽名和批語。”

記者:“那有什麽具體的舉措呢?”

馮開時:“當然是認真遵從上級意見,嚴格執行領導指示,以士民福祉為念,以大明社稷為重。我還寫了幾篇駢文專門說這事,我給你念念啊……”

記者:“不用了……我看這些領導的批示,都要求立行禁止。那麽咱們縣裏,是怎麽做到立行禁止的呢?采取了哪些具體舉措?”

馮開時:“我一回來,就調集人手,把那塊保龍碑給擦幹淨了,碑亭也給修好了,特別氣派,保證每一個路過的山民都看得清清楚楚,感受到官府的威嚴。”

記者:“隻是擦石碑嗎?管用嗎?”

馮開時:“石碑上刻的都是領導批示,你這麽說,是認為領導的批示沒用嘍?”

記者:“不,不是。我是問具體措施。”

馮開時:“一看你就沒細讀我的文章。我給你念念那篇呈文啊:‘懇乞偏申當道,嚴批勒石。其一樹於本地,陴居士民互相覺詧,以製城社之股肱;其一樹之通衢,令槩邑鹹知先禁,以廣官家之耳目。’”

記者:“這什麽意思?”

馮開時:“這個詧字念查,是察的異體寫法;那個槩字,念蓋,是概的異體寫法。這都是很高深的學問,一般人不知道。”

記者:“我是問整句話的意思。”

馮開時:“就是說,除了譚大人立的那塊保龍碑之外,我又立了一塊石碑,擱在縣城門口的大道旁邊了。這樣,一塊震懾船槽村民,一塊提醒整個婺源軍民。”

記者:“那還有別的舉措呢?”

馮開時:“我們的口號是:愛惜山靈,宏施厚載之德;斡旋文運,長瞻繼照之光。”

記者:“……”

(以上對話純屬虛構,但那幾句古文確實是馮開時的原文,修葺、另立禁碑之事也不是虛構的,讀者察知。)

在馮開時這個飽讀詩書的文人治下,婺源縣在宣傳領域取得了豐碩成果,耀眼的文告接二連三地出台,言辭鋒利雅馴。如果隻看這些文章,一定會覺得婺源已經在治理灰礦上取得了巨大勝利。

可惜的是,文學可以虛飾,數據卻不能造假。在馮開時的任內,科舉成績在不斷地狠狠打臉。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應天鄉試,婺源籍學子隻有兩人中舉,無人闖過會試。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應天鄉試更慘,無人中舉,婺源學子又一次脫科。

這事太丟臉了,以至於《婺源縣誌》的作者不得不在萬曆四十六年的科舉成績下方填入一個叫方拱乾的當科進士。其實人家是桐城人,也沒從婺源縣學應試,隻因為桐城方氏是婺源遷移過去的,他才被硬拽過來遮羞,免得開了天窗。

這一下子,縣學的士子們可坐不住了。他們沒時間去檢討自己讀書是否用功,都認為這是龍脈被戕害的緣故。

很明顯嘛。趙大人在位時嚴格約束燒灰行為,龍脈複振,你看萬曆四十年的考試成績多好。馮大人接任以後口號喊了一大堆,那幫灰戶、囤戶卻越來越囂張。龍脈被這麽天天鑿、日日燒,科舉成績能出來嗎?

萬曆四十六年的十一月初八,婺源縣城的廩生、增生、附生們同仇敵愾,集體給馮開時上了一篇呈文。在呈文裏,學生們描述龍脈如今的狀況是:“起窯數十,聚眾百餘,每日鑿石、斷龍、燒灰無忌,若不亟究,龍脈將竭,縣治不保。”

在呈文裏,學生們提出兩條建議,一是請縣丞會同縣學前往逐一拆毀灰窯;二是請官府督促十七都、十八都兩處負責人每月出具甘結。

這兩條舉措,在趙昌期任內本已執行得很好。現在學生們重新向馮開時提出這些建議,可以反證它們早被廢除不用。可見在短短幾年時間裏,趙昌期在任時的保龍體係已是千瘡百孔,而燒灰產業的複興又有多麽迅速。

學生們不指望馮大人拿出新舉措,但好歹把趙大人當年的政策嚴格執行一下啊!

這些聯名上書的學生,陣容著實不得了,一共有五十二人,其中後來有資格進縣誌的足有十人之多。他們要麽是學霸,要麽有個好爸爸。比如有個叫餘自怡的,以八股文著稱,後來官至廣州知府;再比如有個叫餘昌祾的,出身餘家大族,他爹是敢麵斥張居正的戶部侍郎餘懋學,他自己則靠恩蔭做到了廣信府同知。

那麽多官二代和學霸一起鬧事,馮開時不得不親自出麵安撫。他很快給了一個批複:

“東衙會同學諸生員拆毀究罪。如違,解院、道重處。”

所有人看到這段批語,都覺得新鮮。馮大人從來是妙筆生花、滿腹錦繡,什麽時候寫過這麽短的回複?又什麽時候寫過這麽幹巴巴的文字?一個典故沒有,一個生僻字沒用,這,這還是馮大人的風格嗎?

反常,太反常了。

學生們又仔細研究了批文內容,更反常了。

“東衙”指的是縣丞。縣丞的辦公室在正堂東側,因此有這個代稱。馮開時的批示,是讓縣丞夏時跟學生們去把被舉報的灰窯拆毀,這本沒什麽,可難道後麵不該接一句“各地方不得徇情容隱,一體究治,斷不輕貸”嗎?

還有,拿住破壞龍脈的罪犯之後,難道不該接一句“本縣惓惓嚴禁,枷責治罪”嗎?

這位馮大人一推六二五,抓犯人的事扔給縣丞,審判犯人的事踢給察院、兵備道去重處,知縣該做的事,一句沒提。

他這是怎麽了?

答案在兩個月後揭曉。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一過完春節,馮開時迫不及待地宣布離任,高升去了南京戶部。縣學的學生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他早知道自己要走,自然不會去管保龍燒灰這種爛攤子,敷衍敷衍得了。

學生們氣壞了,從來沒見過這麽不負責任的官員。馮在任六年,表麵文章做得光鮮亮麗,可保龍戰爭疏漏百出,這種人也配高升?這些學生到底沒社會經驗,不明白人家活雖然幹得一般,可PPT寫得好,一文遮百醜。

馮開時打點行裝,高高興興去南京赴任了。憤憤不平的學生們決定把呈文重寫一份,等新來的知縣一到任,就拿給他看,讓父母官從一開始就意識到保龍的嚴重性。

結果他們左等不來,右等不來,一直等到萬曆四十七年的三月頭上,才盼來一位官員。

一亮片子,原來這位官員叫劉煥發,是徽州府的推官。馮開時離職以後,婺源知縣這個位置一直空著,徽州府沒奈何,隻好把劉推官派過來,臨時代理縣事。

這事在大明很常見。如果一個知縣職位出缺,得上報給吏部,吏部再挑選合適人選派遣過去,這一來一去要花很長時間。在舊官已去、新官未到的空窗期,會由縣丞或府級官員來臨時代掌政事。此前譚昌言離職之後,就由徽州府鄭推官代理過一陣。

可若是臨時代理的官員,意味著行事一定守成,他們隻求在新知縣來臨之前別出什麽事就好,不會做什麽大的改變。

這位劉推官人還不錯,雖無文采,但願意幹點實事。他一到任,便重新立起一塊石碑,把巡撫都院、巡按察院、兵備道、徽州府和婺源縣曆代領導的批示,都刻了上去,立在縣城旁邊。

等一等,這不是馮開時此前吹噓要做的事情嗎?原來他連這麽一件麵子工程都沒幹成……

緊接著,劉推官著手重建了一支巡察隊,包括了縣衙三班、縣學生員和船槽嶺附近裏約、排年等成員,每年二、八、十、十二月對龍脈進行重點巡邏。

除了巡察隊,當年的一係列政策——比如鼓勵都間互監、重賞舉報等——都不同程度得到恢複。雖然劉推官隻是個看守官員,執行力度不比趙昌期,但比馮開時在任時可強多了。龍脈灰戶囂張了六年的氣焰,又被壓回去了一截。

七月一過,吏部選派的新知縣終於到任。他叫金德義,浙江義烏人。金德義和劉煥發交接了工作,開始著手了解婺源縣的民情。

金知縣是個什麽性格的人,理政是個什麽思路,婺源人並不清楚。縣學的學生們忽然想起來,之前不是說要修改一篇保龍呈文,拿給新知縣看嗎?現在正是時候!

縣學最不缺的就是讀書人,很快呈文改好了。它的開頭先回顧了龍脈的風水形勝,然後從朱熹開始說起,追述婺源曆代名人,接下來筆鋒一轉,講起燒灰鑿石者的可惡,以及驚擾龍脈給婺源帶來的種種惡果,兼之回顧曆任知縣的政策,以及建議雲雲。

是文麵麵俱到,條理清楚,不失為一篇上等的說明文。

這些學生裏有一位神人,可惜名字已不可考。他看了呈文改稿,覺得不夠勁爆,無法觸及新知縣的心靈。你看,呈文裏說什麽龍脈被毀、文運中斷,這跟金知縣有關係嗎?說什麽閭井蕭條、十室九空,人家關心嗎?還提什麽嘉靖四十三年之後,兵燹連連、災劫綿綿,人家又不是婺源人,會怕這個?

這些刺激太弱了,要更強烈一些。我們的最終目的,是讓金知縣發自內心地認為,保龍禁灰這事跟他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他才有動力去推行。

然後他提筆寫下了一段話,夾入呈文之中。

這一段話,堪稱震撼靈魂的奇文,姑錄於下:

“嘉靖丙寅,遂致礦賊攻城焚劫之禍,譚之色變,懷白李侯失守去位。地理之關於人事,豈不響應哉?迄今縣治火災時起,民居靡寧。賓蒙張侯升任外謫;中雲吳侯甫拜南垣,未滿即世;石梁趙侯,終於右銀台;二愚萬侯,甫拜侍禦,直諫蒙謫;省堂陳侯,半載丁艱;月樵朱侯,亦以艱去,至今遷少冏卿;若穀徐侯,亦以艱去,至今尚居少參;念塘熊侯蒞邑僅一歲而殞;凡同譚侯,亦以艱去,至今遷大參;啟宸金侯,西台三載未艾而逝;青嚴趙侯,以曹郎終;開三馮侯,候補戶曹——何嘉靖甲子之前邑侯之晉華者踵接,而甲子遂為閑直也?”

這段話裏有許多別稱,即使直接翻譯也不好理解。我把內容分成段,解釋一下,大家就明白了:

嘉靖四十五年,礦賊攻破了縣城,當時的知縣李誌學被貶謫到漳浦做典史。從此以後,因為龍脈被破壞的緣故,在婺源做知縣的人,沒一個仕途平順的。不信我給您數一數啊。

接任李誌學的知縣,叫張東暘,升官沒多久就被貶了。

次一任知縣叫吳琯,病死於任上。

次一任叫趙崇善,最高隻混到右銀台——銀台是通政司的別稱,右銀台即右通政,正四品。

再下一任知縣叫萬國欽,做到侍禦,也就是監察禦史,可惜因為直諫丟了官。

下一任叫陳宗愈,上任半年趕上親人亡故,隻能丁憂去職。

下一任叫朱一桂,也是家裏死人,丁憂去職,至今也隻混到少冏卿——冏卿是太仆寺卿的別稱,少冏卿即太仆寺少卿,正四品。

下一任叫徐良彥,同樣丁憂去職,隻混成了個少參。布政使下屬有參政、參議,前者別稱大參,後者少參,正四品。

下一任叫熊寅,到任一年病逝。

再下一任就是譚昌言,丁憂去職,如今隻做到大參——從三品。

下一任金汝諧,去了西台當禦史,三年就病逝了。西台是都察院的別稱。

下一任趙昌期更慘,以曹郎終。曹郎是指六部之下的各司主官,趙曾擔任南京兵部主事。

下一任馮開時,隻在戶曹混了一個候補主事。

這位不知名高人的思路著實刁鑽,他一口氣列出了婺源縣前後十三任知縣的履曆,提煉出一條規律:“地理之關於人事,豈不響應。”曆任婺源知縣因為龍脈受損的事倒黴連連,官路坎坷,沒一個過得好。新來的知縣大人,您自個兒掂量掂量吧。

這個角度可以說是高屋建瓴,深悉人性。你跟官員們陳說民間疾苦,未必能讓他們感同身受,但一說這事有礙於仕途,保證會引起高度重視。

其實仔細分析的話,這份倒黴名單根本名不副實。比如趙崇善、朱一桂、徐良彥三人官至正四品,譚昌言更做到從三品。雖說是閑職,但也不至於被說成仕途蹉跎。這若是蹉跎,那什麽才算仕途順利?當到皇帝嗎?

那位高人為了論證十三位知縣都倒黴的論調,隻好硬說這幾位還爬得不夠高,職位不夠重。這種先立論點,再扭曲論據的做法,值得後人學習。

真正要說時運不濟,隻有趙昌期一個。這位勤懇實幹的官員,在萬曆四十六年去世,以南京兵部主事終。以他的才幹和背景,隻做到這個級別的官位,確實挺可惜的。可他對婺源的貢獻最大,高人感念恩德,筆下留情,隻說他“以曹郎終”,並沒去刻意渲染。

這份呈文的震撼效果,真是立竿見影。金德義讀完以後,對保龍的態度一下子變得積極起來。

金知縣初來乍到,情形不熟,並沒有采取趙昌期那一套有節奏的“內鬥”之計,而是直接調集人手前往龍脈,誰鑿岩燒灰抓誰。一時間雞飛狗跳,不少灰戶和囤戶來不及躲避,紛紛被捕下獄。

縣學的學生們一片歡欣鼓舞,覺得金知縣真是趙侯再世。沒想到,金德義的這個做法太過簡單粗暴,反而引起了強烈的反彈,逼得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的居民們團結起來,一致對外。

馮開時在任那幾年,四都居民已經不像從前那麽彼此敵視了,養出了一套抱團的策略。這次金德義一下狠手,他們立刻分散開來,把灰窯往深山裏挪,不再互相舉報。官府的人過來問話,誰都不會開口。

在婺源山區那種地方,如果得不到當地人的配合,官府想實行什麽政策當真是寸步難行。船槽嶺燒灰遊擊隊深諳十六字方針:“敵進我退,敵退我鑿。敵駐我睡,敵疲我燒。”跟官府周旋起來。金德義的高壓政策聲勢很大,可實際效果並沒那麽明顯。

這一場官民之間的對抗,一直持續到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年初。所有人都以為春節之後官府會有所進展,卻沒料到最先來到的,是四都灰戶們的一次反擊。

大明律有規定,如果對縣級主官的政策不滿,民眾可以一級一級向上申訴。四都灰戶抓住這個機會,每一戶發起一樁訴訟,直接把知縣金德義告到了上級徽州府。

此時的徽州知府叫周士昌,四川內江人。他開年一開衙,還沒跟同僚道賀,便被鋪天蓋地的狀書給淹沒了。

四都居民的訴狀並沒有保留下來,但是從其他文獻對“刁民”的痛斥中,大概能猜出他們說的是什麽內容:現在稅賦太重,田地太少,如果禁止燒灰的話,百姓將無從活命,請求取消金知縣的嚴打政策。

要知道,這會兒已是萬曆末年,大明基層亂象已然萌生。尤其是從前年開始,朝廷麵向全國開征遼餉,每畝土地加征九厘。這筆加稅,加不到士紳們頭上,到頭來還是由自耕農承擔,全國農民的處境變得更加惡劣。

具體到婺源縣裏,本來田地就很貧瘠,遼餉一加,老百姓更沒辦法種田維生了。他們選擇做灰戶鑿山,實在是因為活不下去。

灰戶的這些狀紙,還把遼餉的事拿出來當擋箭牌:為了更好地支持遼東戰局,我們多賺銀子多交稅,可一旦禁灰沒收入了,遼餉也會受影響,難道你們為了婺源龍脈一己私利,要置國家大局於不顧嗎?

明代打官司有一個特點,無論上下,都喜歡往大道德、大政策上靠。一靠上,便立於不敗之地,誰反對我,就是不道德,就是反對朝廷。婺源灰戶的狀書挾遼餉以製府縣,一點也不奇怪。

徽州知府周士昌拿到這些狀子,可犯愁了。婺源保龍這事爭了許多年,前因後果他很了解,但這次告狀的人上升到了遼餉的高度,著實不好處理。

尤其是他這個級別的官員,應該已經聽說明軍萬曆四十七年三月間在薩爾滸的一場戰爭中空前慘敗,接下來肯定又得臨時征派。這種大環境下,婺源保龍一事已然變得複雜化。倘若他一個錯判,灰戶們再去巡按或巡撫那裏上訴,可能這事就通天了。

拖吧!

這一拖,就拖到了萬曆四十八年的夏天。

對於灰戶們的上訴,徽州府遲遲沒有回應的動靜。灰戶們沒著急,婺源縣那邊的金德義先慌了神。因為縣學士子和鄉宦告訴他,徽州府百分百支持保龍,肯定會立即駁回上訴。可如今上頭一直沒有動靜,這本身便代表了一種態度。

他找到婺源士紳們,抱怨說聽信你們一麵之詞,現在我要吃掛落了。士紳們一合計,不能坐等,得主動出擊。

不過訴訟這條路就算了,一打起官司來可拖不起。婺源的重量級人物很多,他們推舉出身份最高的汪應蛟,以私人身份給周士昌寫了一封信。

汪應蛟是萬曆二年(1574年)的進士,曆任濟南參政、山西按察使、天津與保定巡撫、工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可以說是一步一個腳印,全靠地方實績升上來。

嚴格來說,汪應蛟還沒有致仕,仍是官場中人。他的兵部左侍郎,穩穩壓徽州知府一頭。隻不過這時候他因為要養奉父母,留在婺源沒去上任。

跟他相比,無論年紀、資曆還是官職,周士昌都隻是個小字輩。

汪應蛟客客氣氣地給周士昌寫了封信,簡單寒暄了兩句,然後指責“豪民猶挾其故智,嚐試扞罔,且以乞生朧告台下”,直接給定了性是鬧事。關於灰戶提出的“乞活”訴求,汪應蛟駁斥說:嘉靖四十三年之前沒燒過灰,人家是怎麽活的?除了那四都,其他幾都也沒有燒灰,又是怎麽活的?

在信箋的末尾,汪應蛟動情地請周知府“為敝邑造千百世之福,士人千百世之感也”。

汪這種大人物,越是客氣,壓力越大。周士昌接信之後,頓覺棘手。他忽然想起來,還有一個遼餉的問題沒解決,反複讀了幾遍汪信,裏麵卻隻字未提。周士昌再仔細想了想,才體會到其中門道。

遼餉這事,換了別人,不提是因為不敢提。唯獨對汪應蛟來說,不提是不屑提。

汪應蛟在官場上是有名的抗稅高手。萬曆搞礦稅時,他屢次上書公開反對,還差點幹掉兩個天子的親信礦使王虎、王朝,名滿天下。他在天津帶兵時,兵餉不夠,一般官員會上書請求撥款或加稅,隻有汪應蛟一分錢不要,帶人引水改造,生生把葛沽、白塘一帶的5000畝鹽堿地溉成了水田,從此屯田足可濟軍。

天子的礦稅、自家的兵餉,他都頂得住,何況區區遼餉?

汪應蛟隻字不提,是在暗示周士昌:你不用怕別人扯遼餉的事,朝廷有什麽問題,盡管往我這兒推。

他準確地把握住了分寸,一口咬定灰戶們是朧告——朧即含糊不清,類似於莫須有,是十詞九謊。既然他們說的都是謊話,燒灰助遼餉什麽的自然也是瞎說八道了。

給汪應蛟私人交代完以後,徽州府從程序上,正式駁回了所有灰民的訴狀,並且指示金德義知縣,要全力配合燒灰專項治理工作的開展。

金知縣那邊,緊鑼密鼓自不必說。縣學這邊,更是戰意騰騰,士紳們推舉了一位叫餘懋衡的官員前來督戰。

餘懋衡也是個朝野知名的人物,萬曆二十年的進士。他在陝西巡按任上時,公開舉報稅監梁永貪瀆,差點被後者毒死。兩人大鬥一場,結果是梁永撤回禦馬監,餘懋衡也丁憂回家。後來他被啟用為大理寺右寺丞,可惜身體不好,正在歸鄉養病。

有這麽一位額頭生角的狠角色壓陣,自然讓莘莘學子士氣大振。

餘懋衡為婺源縣學寫了一封公開信,算是戰前動員書。這封信可稱得上殺氣騰騰,劈頭就說:“頑民違禁鑿龍,椎銳之聲,火焰之氣,十餘裏內若裂若開,意欲何為?”

餘到底是進士出身,幾句論述,灰戶囂張氣焰,躍然紙上。他緊接著筆鋒一轉:“聞雖拘拿數人,照舊鋤石燒灰,視衙門若兒戲,此亂象也。將為兵火城郭之憂,豈止科第財富之凋殘已耶!”

這句就更狠辣了。這些人私自燒灰,連官府都不放在眼裏,如果不管,恐怕是要化身流賊謀反啊。到時候,倒黴的又豈止是教育部門。

一下子,立意就高了,性質從保龍上升到平叛。

尤其是一說起灰戶乞活的事,餘懋衡的排比句洶湧而來:“嘉靖甲子以前未燒灰,未賣灰,頑民依舊吃飯,依然種田。別都之民無縣龍可鑿,無灰可燒可賣,依舊吃飯,依然種田。茫茫四海,為商,為賈,為匠,為工,何技不可度活?”

其實餘懋衡有點揣著明白裝糊塗,他寫過一篇《北鄉富敬堂記》,裏麵分析婺源務農之艱辛,頭頭是道——說明他很明白灰戶為何鋌而走險。隻不過為了龍脈安危,餘大人也顧不上許多了。

最後餘懋衡呼籲廣大學子:“殘縣龍以射利,不仁甚矣!自殘其龍,自傷其脈,不智甚矣!吾輩若不亟為力禁,坐視淩夷,亦不得謂之仁,不得謂之智矣!剝膚之災,堅冰之禍,勿謂吾言不驗!”

連“勿謂吾言不驗”都說出來了,說明真的要開打了。

正式開戰的日期,定在了萬曆四十八年的八月。

先是汪應蛟、餘懋衡等人領銜,會同幾十名鄉宦聯名上書,請求金知縣保龍嚴查。然後金知縣擲下令牌,委派縣丞黃世臣親自帶隊,會同縣學的生員督查隊,氣勢洶洶朝著船槽嶺撲過來。

“裏長施時高,引至十七都小嚴前,有窯一所,查出窯戶呂乞、呂正、呂愛、呂芝、呂奇、呂呈等;樓下有窯一所,查出窯戶洪澤、洪星、洪新壽、洪三保、洪福忠、洪互等;外施村有窯一所,查出窯戶何興、何德桂、洪象、洪善、汪虎、方子等;戴貳拾塢有窯一所,查出窯戶程法互、程新明、程高、程文辛、詹華,以上司窯俱在十七都地方……藏在窮源幽塢。”

從這段記載可以看出,灰窯幾乎都是家族式作業,一窯一戶,或兩家聯合,最多摻雜一兩個外姓人。窯歸家族共有,每個族人都有細股可分。所謂囤戶,實際上是家族中帶頭之人,和一般礦主還有區別。

這次清查,可謂是摧枯拉朽,犁庭掃閭。龍脈嶺上的灰窯又一次被一掃而空,光是拘押的就有幾十人,連坐者更多。金德義甚至公開表示,這一次絕要嚴懲:“若稍從末減,則雖欲禁之不過隔靴搔癢耳。”

這場轟轟烈烈的專項治理運動,持續了足足一個月,然後在八月底戛然而止。

皇上駕崩了。

七月二十一日,萬曆皇帝在弘德殿去世,終年五十八歲,漫長的萬曆時代落下帷幕。他的長子朱常洛即位,改元泰昌。

這個消息從京城傳到婺源縣,差不多是八月底的光景。金知縣緊急叫停了巡察工作,把所有人都召回來。天子駕崩,接下來要做的事情可多了。

知縣得組織全縣軍民服國喪;得籌備祭禮祭品;婺源縣是木材大縣,搞不好還會被臨時征派上等梓木——這是老皇上的事。還有新皇上的事:改元泰昌,那麽縣裏的一應文牘案卷都得準備用新年號;登基還有大赦,縣獄裏的犯人哪個能赦哪個不能,也得提前議處;知縣還得打點行裝,進京朝覲新君。總之接下來的事情多得不得了,保龍的事,可以暫緩一下。

沒想到,計劃沒有變化快。婺源縣準備得差不多了,京裏又傳來消息,泰昌帝即位不過一個月,突然病逝。現在是由泰昌帝的長子朱由校即位,改元天啟。

得,所有準備工作,從頭再來一遍吧!

泰昌皇帝的去世十分蹊蹺,引發了震動朝野的“紅丸案”。此時保龍運動的推動者汪應蛟已經回歸朝廷,擔任南京戶部尚書。泰昌帝死後,他和禮部尚書孫慎行、左都禦史鄒元標一起上書,指責首輔方從哲引發朝中大臣們彼此攻訐。

朝裏怎麽打的,那是另外一個話題。總之,汪應蛟也顧不上管婺源的事了。

連續兩帝即位,別的不說,光是改年號這事,就夠基層忙一陣了。在這段時間裏,婺源縣留下來的文獻資料特別混亂,尤其是落款日期,一會兒是“萬曆四十八年十月”,一會兒是“泰昌元年九月”,簡直無所適從。

這場混亂一直持續到十一月份才算消停。婺源知縣金德義停下來喘了口氣,這才想起來,牢裏還關著一大堆灰戶待審呢。

糟糕,得抓緊時間了!

再有一個月,就是天啟元年(1621年)。按規矩天子是要大赦天下的,牢裏這些犯人都是輕罪,肯定會被釋放,這一釋放,我們豈不是白幹了嗎?

於是婺源縣衙上下齊動員,從知縣到縣丞、典史、主簿,再到諸房官吏,全衝到牢裏進行突擊審訊。

天啟元年正月十一日,知縣金德義、縣丞黃世臣、主簿黃師正、典史李芳四人,具名寫了一封長長的審結申詳,提交給徽州府。

這麽大規模的審判,按流程應該向徽州府報備。可周知府怎麽也沒想到,連元宵節還沒出呢,他們便心急火燎地把名單提交上來了。算算時間,恐怕婺源縣的官吏們,這個春節都是在牢裏審著犯人過的。

審結申詳稱:婺源縣一共查獲十七都灰窯四座、十八都灰窯兩座,一共拘捕了百餘人,正式定罪的有十六人,其中包括了此前曾出場的兩個囤戶俞辛宇和程濟,不過兩人已經病故,於是又從俞、程兩家各抽出一人頂罪。

這十六名罪犯,一共罰銀十五兩七錢,已收入縣庫。是否還需要進一步懲戒,還請周知府酌定。

其實以金德義的權限,足夠給這十六人判罪了。不過這一次行動,畢竟名義上是周士昌敦促而起,請知府來親自定罪,顯得這件事辦得有頭有尾,把功勞歸於徽州府的高瞻遠矚。

周士昌拿到報告,對金知縣的這個分寸拿捏很滿意。如果真把那一百多人都判了罪,搞不好會引發地方震**,絕非官員所願見,揪住首惡十六人,不多不少,恰到好處。於是周士昌提起筆來,擬了一個“杖三十”。

這個懲戒是可以刑贖的,其實相當輕,周士昌寫了八個字的理由:“鄉愚罔利,如蚊撲燈。”意思是,這些人太蠢,總幹這種自取滅亡的事,嚇唬嚇唬得了。

這個判決,再一次顯示出地方官員的治政原則。像這種波及幾個鄉數百人的大事,官員很少會趕盡殺絕,真把老百姓逼上梁山,誰也沒好處。

官員的辦事原則是:拿住首犯,略施薄懲,以嚇阻壓製為主,不求根治問題,隻要別在我任內出事就好。仔細回想一下,曆任知縣——除了趙昌期之外——對待保龍的態度,實際上都未曾偏離過這條主線。

不過周士昌覺得光自己批準,還是有點不踏實,又去找應天巡按易應昌,請他背個書。應天巡按相當於省高級法院院長,他們發布的禁令,最具威懾力。

原來隻是罰錢了事,這次是直接查抄家產,算得上從重治罪了。周士昌轉發這道禁令時,還叮囑說,罰沒家產不得拿去做別的,要用來資助那些貧苦的讀書士子。

十六個首犯被判刑,沒什麽,那點罰款不算疼。但這個查抄家產,可就太重了,不說官府有沒有這個執行力度,就是被垂涎自家的鄰居誣告一下,也受不了啊。

政策一拳緊似一拳,直殺得灰戶斂跡,囤戶收聲。在馮開時任內縱容出的燒灰大潮,再度被官府強力地壓製下去。金德義主持的這一次嚴打,效用昭彰,船槽嶺下再沒鬧過什麽燒灰鑿山的大事,山林一直沉靜安詳。

用當時婺源巡諭何儉總結的話說:“保龍之法,在巡視之有方,巡視之方置司官上也,權假候缺之司鎮之次也。”意思是,保龍成功的關鍵,還得靠領導重視啊。隻要官府真心想管,就管得了。

這一年的八月,恰好又是秋闈鄉試。這一次婺源學子中了三個舉人,其中兩個人是婺源本籍,分別叫汪全智和餘自怡。在次年的春闈和殿試中,還有一位婺源籍舉人汪秉忠得中三甲。

這個成績,跟昔日盛況沒法比,但比前幾年總算強一點。風水論者紛紛表示,你看,龍脈的影響立竿見影啊。

可是接下來的天啟四年(1624年)鄉試,婺源隻有一人中舉;再到了天啟七年(1627年)鄉試,隻有兩人中舉。風水論者又說了,龍脈譬如人體,久屙必內虛,須徐徐浸補,方有靈妙——再等等看。

沒想到,這一等,等來一個晴天霹靂。

天啟七年八月十一日,秋闈剛開始考,天啟皇帝撒手人寰。

他這一死不要緊,這一科來年的殿試沒人主持了。好在天啟的弟弟朱由檢很快即位,改元崇禎。崇禎皇帝宣布這一科不中斷,來年正常舉辦會試和殿試。

婺源縣的人品,在這一次差點中斷的科舉中突然爆發了一次。別看鄉試的婺源新舉人隻有兩名,分別叫胡士昌、張作楫,可闖過崇禎元年會試、殺到金鑾殿上的婺源人足足有四人之多。

其中張作楫考了三甲二百六十六名、胡士昌三甲二百一十七名、餘自怡三甲一百六十五、汪全智考得二甲五十四名。就數量而言,已與曆史最高紀錄持平。

消息傳回婺源,學子士紳無不興高采烈。多年的保龍大業,終於結出了碩果啊。

回顧婺源縣與灰戶之間的一係列鬥爭,從嘉靖四十三年到崇禎元年(1628年),邇來六十四年,一個多甲子的時光,太不容易了。有人提出一個建議,那一篇篇煌煌如星日的呈文憲詞,那一位位或賢或愚的父母官,士紳們的備極辛勞、學子們的勠力盡意,若不能留書後人,豈不是太可惜了?

婺源士紳們將所有相關的保龍文書都搜集起來,合訂成了一本書,叫作《保龍全書》,以期讓婺源後輩知道,曾經有那麽多人為了本縣文脈嘔心瀝血。

不過在做這本書時,編簒者們有意無意地隻收錄了自家和官府的各類文書,對於灰戶、囤戶的狀書、抗辯、呈文等一概不取。呈現在讀者麵前的,是一群奸邪愚民被婺源賢達打敗的正義故事。我們隻有深摳字裏行間的記載,才能聽見那些灰戶的一絲微弱呐喊——史書編撰權有多重要,可見一斑。

《保龍全書》編纂完成之後,請來縣學教諭何儉做跋。何儉在回顧了六十四年來同謊言、愚蠢和膽怯的鬥爭之後,動情地寫下一段話:“星源半殘之龍永保無虞,而絕盛之文運再振於今日矣。”

是的,從此以後,士子們終於可以安心讀書,繼續輔佐聖主於盛世。這一場漫長的保龍運動,總算轟轟烈烈地落下帷幕……

才怪。

如前文所述,婺源地理決定了兩者之間的矛盾不可調和,雖可憑強力壓製,但隻要官府稍有鬆懈,便會重燃戰火。何教諭“永保無虞”的夢想,終究隻是一個夢想罷了。

事實上,流傳至今的《保龍全書》一共有五冊。我們看到的這段經曆,僅僅是第一冊涵蓋的內容。此外還有《續保龍全書》,記述了康熙年間先後兩次保龍運動的始末;第三冊單獨記錄了一個叫施大任的人在乾隆年間的保龍訴訟經曆;第四冊記錄了乾隆年間的保龍運動;第五冊則講光緒十六年(1890年)到十七年(1891年)之間的龍脈燒灰大戰。

也就是說,灰戶們並沒有在明末徹底銷聲匿跡,反有愈演愈烈之勢。此後的保龍戰爭幾乎貫穿了整個清代,訴訟交加,其中詭詐離奇之處,一點也不遜色於明代保龍。

不過那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附:本文得益於佘偉先生點校的婺源《保龍全書》、廖華生老師的《士紳階層地方霸權的建構和維護——以明清婺源的保龍訴訟為考察中心》,以及特別感謝社科院阿風老師提供的《婺源縣誌》電子版,免去了我去圖書館抄書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