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心酒吧之歌

端點島的天空是橘紅色的,浮著光靄,像火焰。那人走進小酒館時,這座城市正在下雨。一個牙齒塗著熒光粉末的瘋子背對門口,坐在吧台上講笑話。當我們出於尊重閉上嘴巴時,他還在喋喋不休地說話。因此,數秒鍾後,他被迫躺在地上,我們一點兒也不意外。在端點島,你每天都能看見傳奇,這並不值得大驚小怪。但我們經常看見的那些人,都是活著的,死了的卻少見。那天晚上,走進酒館,撞翻顧客的,是一個死人。

任俠點了一杯酒,在吧台邊坐下—他就是人們口口相傳的那種傳奇,消逝了,形象卻十分鮮明,十年前死於一場謀殺。在我的老家,離端點島很遠的地方—我是說,現實—任俠一直是我母親最愛的搖滾歌手。在她病逝之前,他的事業如日中天,正處於人生的巔峰,全世界有好多女人為他著迷。要說我的母親,自然也是這些癡狂女人中的一個。她不是時代的弄潮兒,不會利用思維節點跳入島嶼,她理所當然也不是我一直期待的那種有很好的音樂素養的女人,甚至不懂五線譜,但長久以來,她一直堅持收藏他的磁帶、唱片,包括端點島上的音樂同捆包,哪怕她這一輩子都沒跳進島嶼;而我的前半生,都生活在這個男人的沙啞歌聲中,甚至胎教音樂也是他的作品,用母親的話來說,就是音樂使人變得相似,她希望在耳濡目染之下,可以給我培養出些許音樂天賦。母親的原話,是一些玄之又玄的東西,不外乎精神共鳴、陶冶身心的說法。這麽說吧,每個當母親的都對孩子有期望,而她最大的願望就是我能變成像任俠那樣富有魅力的搖滾歌手,甚至有朝一日能超越他。托母親的福,我現在成了一個在酒館賣唱的落魄歌手。

母親病逝後,我便離家出走,再沒和父親聯係過。小的時候,他總打我們,因為他覺得,母親一直試圖用一些她自己也不懂的東西,把她的兒子變成那種浪**輕浮、遊手好閑、不肯好好工作的社會閑散人員。我的確有些天賦,也熱愛音樂。但是,你瞧,我的父親是一個務實的上班族,我的母親則是一個發福的家庭主婦,他們倆都對音樂一竅不通,而挖掘才能是一件很費錢的事。每次,我們都得等父親出門上班後,才能好好聽唱片。關於任俠在唱什麽,母親壓根兒聽不懂。我倒是聽懂了,不外乎是一些孤獨啊、愛情啊、生離死別之類的內容,偶爾夾雜著憤世嫉俗的抱怨。我猜,所有的搖滾歌手都憤世嫉俗。不過,每當那時,盡管我的母親聽不懂,她還是會閉上眼睛,徜徉在自己的世界,聽著聽著便流下了淚水。哭起來,我的母親。那一刻,總是極為幹淨動人。

有一次,母親開始嚐試和歌而唱。她五音不全。從她喉嚨裏擠出來的歌聲,比布帛在織布機上斷裂的噪聲還要嚇人。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說即使是最笨的人唱歌都比她好聽。母親羞得臉都紅了,後來便惱了。她氣得索性不唱了,後來卻拉著我說要教我跳探戈。她的舞步不錯,隻是身材有些臃腫。那時候,我才七八歲,在母親那雙不由分說的手裏,笨拙得像隻有一條腿的錫兵。我們跳舞。她的重心在右腳,而我的重心在左腳(1)。我們在跳舞時,雙方從不對視,定位時都朝自己的左側看。從揚聲器裏傳來的音樂,不是節奏明快的探戈舞曲,而是任俠的民謠。這與我們的舞步是極其不搭的。但母親仍跳得熱烈狂放、變化無窮,她的舞步留在我的記憶裏,至今都一直閃耀著美麗的輝光。

一曲舞畢,母親帶我去了廚房,給我做果汁喝。後來,我們一起坐在沙發上歇息的時候,她突然起身,進了房間。角落裏的唱片機還在播放那位搖滾巨星的音樂。我走過去換了張專輯。迷幻搖滾。母親換上一件她最喜歡的連衣裙,在一片模糊的電吉他聲中走來,給我看一張她私藏多年的照片。照片上,她和我們的搖滾巨星坐在一起,頭和頭緊緊挨著,背景好像是某個音樂節現場。母親說,她和任俠有過一麵之緣,照片後麵還有他的簽名。我看著照片上的母親,沒看背麵的字。我看見年輕時的她,在很久很久以前,眼神清澈而閃亮,散發著迷人的光輝。倘若不是這張照片,很難相信我眼前這個疲憊而普通的家庭主婦,也曾爆發出美麗的射線。照片上的女孩,像耀發的超新星,而我的母親,這麽多年過去了,芳華不再,黑發中生出了銀絲,變得平庸而癡肥。我看著照片上的這個女孩,她的笑容陌生,眼神幹淨,和我身邊的母親好像不是同一個人。她是那個在母親跳舞時從她身上靈光一現的幽魂,所有美好的一切已墜向遙遠的過往。

父親回家後,上述發生的一切,好像沒發生過。如果那天他回家晚了,喝了酒,準會吐得滿地都是。每當那個時候,我的母親會把我關進房裏,給我放點音樂,讓我一人待著。然後,她孤身一人,前往客廳,像赴死似的,拿著掃帚和簸箕清理父親的嘔吐物。我有一把吉他,是母親送給我的生日禮物。起初,父親想砸了它,是因為擾民,鄰居上門投訴。後來,鄰居搬走後,更多的是出於一種執念。父親每次喝醉後都會動手,說是得趕在她把我變成一個無用之人之前阻止這不幸的一切發生,而我的母親,總會阻止他這麽做。緊接著,客廳裏就會傳來她挨揍的聲音—有時是拳頭,有時是皮帶,有時是家具,但最終遭殃的,總是母親。直到我學會如何跳入端點島之前,我都隻能躲在現實的房間裏彈吉他—練習,但不彈出聲。外麵傳來母親挨揍時的悶哼聲,間或夾雜著父親那醉漢式的怒吼和叱罵。她承受了這一切、吞咽了這一切、消化了這一切。依賴酒精的父親喝完酒就會來一場暴風雨。每次都是這樣。也許,第二天醒來,他會道歉,會拉著她的手,跪在地上,口口聲聲說愛她,祈求她大發慈悲憐憫和無私的愛的施舍,但我們都知道,這樣的事還會再發生:我的母親挨揍了,原諒他了,又挨揍了,然後一次又一次的,原諒他。可奇怪的是,無論這樣不幸的事發生多少次,我都從未聽到她哭過一聲,連啜泣也沒有。

現在,你該明白,任俠的存在對我有多大的意義了吧?總之,當他點了一杯酒,在吧台坐下時,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我那可憐的母親,一生活在癡狂的幻景裏,最終病逝。許是為了悼念,許是為了致敬,我抱著吉他,彈起了多年前的那個下午,母親領我跳雙人探戈的背景音樂。一首充滿了感傷和追思的《漂泊者之歌》。一個男人親手葬送了他的一切。傳奇會落幕,美人會白頭,人生一直不斷地失去,到頭來什麽也沒有。要是母親能聽到我彈這首歌就好了,我想把這首歌唱給她聽。要是她活著就好了,那樣她就能坐在這裏,聽我唱一首曾經的歌。他們會在吧台邊跳舞。他們本有可能在眾人的見證下跳舞。要是她在這裏就好了。可是她不在這兒。這兒沒有哪一個人懂這首歌,沒有誰知曉多年前那個下午,我們曾在他的歌聲中跳探戈,這恐怕歌手本人也做不到。

任俠坐下後,我開始唱歌。人群又恢複了初時相互交談的情景,隻是都壓抑著聲音。我在很多酒吧唱過歌,但從沒在一個如此安靜如此有禮貌的地方唱過歌。我們的這個小酒館靜悄悄的;此處,也許是端點島最安靜的場所。我的歌唱完了。任俠抬頭看了我一眼。這是今晚他第一次打量別人。當在我開始唱下一首歌時,不小心把調起高了,結果唱到最後唱得我喉嚨隱隱作痛,好幾處和弦也彈錯了。過了一會兒,他端了一杯酒走過來,對我說:

“你很緊張。”

我什麽也沒說。

他又說:“不是那種普通的緊張。你犯的是那種隻有在生死攸關時刻才會犯的錯。”

“因為我崇拜您。”我低著頭說,“您的一生充滿傳奇色彩,哪怕是在端點島,也是傳奇中的傳奇,而我隻是一個拙劣的學徒,終其一生不過是在模仿您的影子。”

任俠笑了。“不過是一個死人罷了。”他說。然後邀請我到吧台上去,讓我請他喝一杯。我感到抗拒,並不想去,便推辭說還得工作。這時酒館裏的客人都不說話了。我沒有抬頭,但仍能感受到那些視線像日光一樣聚焦,正在殺死我。我們不需要你為我們唱歌—沒有人這麽說,但所有人都知道他們這麽說過了。我不得已,隻好放下吉他,坐到吧台邊。老板善意地笑了笑,衝我擠眼睛。他為我端來一杯烈酒,調侃說這會讓我放鬆一些。我把酒一飲而盡,感覺心裏舒坦了一些。對一個吉他手來說,能得到真正的搖滾巨星的認可,無疑是令人豔羨的。但我心裏很清楚,有時候,事情並不總是人們心中所想的那樣。

任俠已經死了。十年前,當他點燃反叛的火焰時,就已經死了。諷刺的是,在那次行動中,被他呼籲和倡導的現實摒棄了他的肉身,反倒是作為目標的端點島保留了他的靈魂。如今他的肉身業已消亡,靈魂卻直抵永生。這些年來,多少人想知道當年究竟發生了什麽,又有多少人想弄清他意識不滅的秘密。那些傷心的歌迷、狂熱的粉絲、絕望的追隨者,時至今日仍試圖還原當年那個事件的真相。當他在端點島變成一個遊**的都市傳說,所有有關他的存在之真實性的證據便被消解了。時間撫平了一切、遺忘了一切。人們甚至懷疑他是否真的存在過,還是盧德派(2)編出來的理想人物。然而,今天,在這家名不見經傳的小酒吧裏,他卻主動向我們談起了事件的真相。

“你叫什麽名字?”他問我。

“彈頭。”我應道。

“這是諢名,對嗎?”

我不回答。

他接著說:“你最好小心一點。在端點島,不要暴露自己的真名。你的真名就是你在現實裏的IP地址。知道在西方有個說法嗎?要想殺死一個魔鬼,你必須知道他的真名。當年,我就是泄露了真名,才被對方順藤摸瓜,在現實中丟了性命。”

在端點島,我們都用假名。任俠的聲音不大,但透露的信息,卻足以壓下整個酒館的喧嘩。於是,攀談變成了獨白,低語變成了沉默,所有人都放下杯中的殘酒,咽下那半句沒說完的話,靜靜等他繼續說下去。但任俠卻不說了。他一個勁兒地哼著歌,用腳打拍子,唱的是大衛·鮑伊的《Space Oddity》,不過卻是以一種溫柔的、緩慢的調子來唱,聽起來有些悲傷。我聽著他的歌,想象著一個男人以奇妙的方式漂浮著,遠離地球、遠離現實。然後,這家酒館的風貌便在我們的想象中改變了。在他的歌聲中,我們都漂浮在太空中,像軌道垃圾。我看到了他:在我們的頭頂,那裏有無盡的黑暗;在我們的腳下,則是蔚藍的星球。我想象中他是絕對自由的,我們都是宇宙中孤立的個體,沒有任何地方可去。從某種角度來看,他也的確處於一種被文明放逐的狀態。在我眼中,他一直是那種憂鬱的拜倫式英雄,桀驁不馴,充滿叛逆精神,卻又孤獨苦悶,始終找不到出路。任俠重塑了我們的認知。待他突然不唱了,我們便回到小酒館,圍坐在溫暖的燈光下,杯裏新添的啤酒泛著綿白的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