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層層玄機,邁過一道門又是一道坎

太多的懸疑,太多的蛛絲馬跡,讓你有探索的興趣。可是,你卻會發現,真相其實並不那麽容易找到,或許,這就是懸案的玄妙之處。

黃蘭階:欺世盜名走後台

在清朝政府的官場中,一直盛行靠後台,走後門,求人寫推薦信來謀取官位。但軍機大臣左宗棠從來不給人寫推薦信,他說:“一個人隻要有本事,自會有人用他。”左宗棠有個知己好友的兒子,名叫黃蘭階,在福建候補知縣多年也沒候到實缺。黃蘭階見別人都有大官寫推薦信,想到父親生前與左宗棠很要好,就找到左宗棠。左宗棠見了故人之子,十分客氣,但當黃蘭階一提出想讓他寫推薦信給福建總督時,當時就變了臉,幾句話就把黃蘭階打發走了。

黃蘭階又氣又恨,離開左相府,就閑踱到琉璃廠看書畫散心。忽然,黃蘭階見到一個小店老板學寫左宗棠的字體,十分逼真,心中一動,想出一條妙計。

“給我寫柄扇子,落個款。”黃蘭階對店主說。店主取過扇子,落上左宗棠的款。黃蘭階手搖扇子,得意揚揚地返回福州。

這天,是例行參見總督的日子,黃蘭階手搖紙扇,徑直走到總督堂上,把扇子一晃:“不瞞大帥,外邊天氣並不太熱,隻是這柄扇是我此次進京後,左宗棠大人親送的,所以舍不得放手。”總督聽了大吃一驚,心想:我原以為這姓黃的並沒有什麽後台,所以候補幾年也沒給他放實缺,不承想他卻有這麽一個大後台。左宗棠天天與皇上見麵,他若恨我,隻消在皇上麵前說個一句半句,我可就吃不住了。總督要過黃蘭階的扇子仔細察看,確係左宗棠筆跡,一點不差。總督將扇子還與黃蘭階,悶悶不樂地回到後堂,找到師爺商議此事。

師爺一聽笑道:“大帥放心,左宗棠眼下不會害你,他向來不替人寫薦書,這柄扇子其實就等於是推薦信了。大帥隻要馬上給姓黃的一個官做,左宗棠就會高興了,否則……”

總督笑了:“好!明天就給他掛牌放任知縣好了。”

就這樣,黃蘭階巧妙地“借”左大人的“光”弄了個七品知縣,而且在左大人的“光罩”下,不幾年又升到四品道台。

順天丁酉科場案震驚全國

順治丁酉年(順治十四年),正值順天鄉試。順天即北京,是京師所在地,順天、直隸(今河北省)、關外以及名隸國子監或籍係滿蒙漢軍八旗的士子都參加順天鄉試,稱為北闈。這一年北闈的正副主考是太子庶子曹本榮、太子中允宋之繩。除正副主考之外,還有同考官,又稱房官,負責分房閱卷。

順天鄉試因在北京舉行,同考官多為進士出身的閑散小京官。由於考生眾多,正副兩名主考無法遍閱全部考卷,所以先要經過同考官篩選,而經同考官看中並依比例向正副主考推薦的,十之七八會被錄取。從明末開始,每到鄉試舉行前兩三個月要確定同考官人選的時候,就有人竭力鑽營,以謀得一席。據婁東無名氏《研堂見聞雜記》記載:“各分房之所私許,兩座師(指正副主考)以及京中貴人之所密囑,如麻如粟……至北闈尤甚。北闈分房諸公及兩座主,大率皆輦下貴人,未入場已得按圖挨次,知某人必入,故營求者先期定券,萬不失一,不若各省分房,必司理邑宰,茫然不可知,暗中摸索也。”京師消息靈通,參加順天鄉試的國子監監生中又多為貴宦子弟,許多人能預知本科將由哪些人擔任同考官,或以勢求,或以行賄。

丁酉北闈同考官有大理評事李振鄴、張我樸,國子博士蔡元禧等人。這一科考生有5700多人,中額限定為206名,錄取比例為28∶l。如果考生中父兄為高官、家內殷實者,“自以為唾手折桂”,所以行賄的現象在當時並不為怪。由於錄取名額有限,賄賂者人數過多,闈中考官推敲得失,各同考官為了搜求“走關係”者的試卷,相互翻查。向李振鄴一人賄賂的就有25人。因一時難以全部尋獲,李振鄴竟讓親隨書童拿著寫有暗號的紙條去各房查對。

榜發以後,落第士子憤憤不平。有人寫了匿名傳單,到處張貼,揭露內幕。吏科給事中陸貽吉為了壓住輿論勢頭,就為行賄的士子和受賄的考官居間說和。刑科給事中任克溥因未能謀得同考官的位置,心懷不滿,趁機上奏皇上。清世祖大怒,傳旨嚴緝所有人犯到案,由吏部、都察院滿漢大臣會審。滿大臣當時還不懂關節,吏部漢尚書王永吉給他們解釋,不料隨即審出李振鄴所接受賄賂的人中第二名就是他的親侄子王樹德。

經過反複刑訊,結果奉旨將納賄的同考官李振鄴、張我樸、蔡元禧,行賄得中的新科舉人田耜、賀鳴郊、鄔作霖等人立即處斬,而接受贓銀的陸貽吉也被腰斬處死。有行賄情節的王樹德等人從寬免死,流放尚陽堡。正副主考曹本榮、宋之繩雖未受賄,但失察瀆職,受到降級處分。

清世祖懷疑新中舉人通過行賄僥幸登第的還有不少人,就命令吏部速傳來京,候朕親行複試,於是地方官把本地的新舉人又監送到京進行複試。複試的結果隻黜落了文理不通的士人,大部分的舉人身份得到認可。順天科場案從案發到結案長達半年,其處分之重、牽連範圍之廣震驚全國。

江南丁酉科場案:紈絝子弟金榜題名

與順天丁酉科場案並列為清代科場重案的還有江南丁酉科場案。

江南是順治初年新設的行省,省會江寧(今南京),設有國子監。江南文風之盛是其他省份難以比擬的,上江(今安徽省)、下江(今江蘇省)的士子都參加江南鄉試,稱為南闈。

丁酉南闈正副主考官為翰林院侍講方猷、侍讀錢開宗。發榜後因取中者頗多富貴人家子弟,蘇州、常州的落第士子不服,就在兩主考北歸的途中隨舟唾罵,甚至投擲磚瓦。有人甚至撰寫一詞加以諷刺當時的科考腐敗:“命意在題中,輕貧士,重富翁。詩雲子曰全無用,切磋欠工,往來要通,其斯之謂方能中。告諸公:方人子貢(孔子的弟子),原是貨殖家風。”名士尤侗高才不第,編了一部《鈞天樂》傳奇,揭露考官納賄的情形。

清世祖聽到傳聞,正好又有言官舉劾江南鄉試的舞弊之風,於是又興大獄。一年後定案,正副主考官及其他同考官全處死刑,妻子家產籍沒入宮,有行賄嫌疑的舉子方章鉞等8人流放寧古塔(今黑龍江寧安)。

而這一科取中的舉人統統被押解至京複試。時值隆冬,考生僵立在冰雪中,限時交卷,每人由兩名護軍持刀監視。複試結果,黜落14名,罰停會試兩科24名。吳江才子吳兆騫本無行賄情節,縱有真才實學也未能完卷,被認為賄中是實,受重刑。《研堂見聞雜記》記載:“是役也,師生牽連就逮,或就立械,或於數千裏外鋃鐺提鎖,家業化為灰塵,妻子流離,更波及二三大臣,皆居間者,血肉狼藉,長流萬裏。”

順治年間南北二闈科場案,從表麵上看來是為了肅清場規,整頓陋風,實質上是借此鞏固政權。士人通過科舉之道求取仕途功名,然而每次及第者寥寥,名落孫山者居多。那些連科赴考、連科不中的人滿懷怨氣,對新獲科第的舉人進士在歆羨之餘,不無忌恨。所以,清世祖以科第為誘餌,目的是擴大新朝統治的社會基礎。在處理科場案時,一反晚明因循姑息的舊例,使許多無錢無勢的貧寒之士大為稱快,加強了對新朝的向心力,而少數得中、免禍的人經皇帝親自複試,更以此為榮。

順天鄉試案發後,他一再強調“朝廷選舉人才,科目最重,必主考、同考官皆正直無私,而後真才始得”,“開科取士,原為遴選真才,以備任使,關係最重,豈容作弊壞法”,並下令把定案結果“刊刻榜文,遍行嚴飭,使知朕取士董奸至意”,“自今以後,凡考官、士子須當恪遵功令,痛改積習,持廉秉公”。

此外,官僚集團內部結黨爭利,互相傾軋,也是釀成重案的誘因之一。

江南辛卯科場“評卷人”行賄黑幕揭秘

辛卯科場案指的是康熙五十年發生在江南鄉試的科場案。

這年江南鄉試中舉者除蘇州13人外,其餘多為揚州鹽商子弟。句容縣王日俞所推薦的吳泌、山陽縣知縣所推薦的程光奎皆屬文理不通之輩,竟也榜上有名,於是掀起一陣輿論大波。以廩生丁爾戩為首的蘇州生員共千餘人集會玄妙觀,將財神像抬入府學表示抗議,憤怒的考生還在貢院的大門上貼出一副對聯:“左丘明兩眼無珠,趙子龍一身是膽”,以此諷刺主考官左必蕃和趙晉。兩江總督噶禮將丁爾戩等人拘禁,準備按誣告問罪。

主考官左必蕃、江蘇巡撫張伯行奏報朝廷。康熙帝派戶部尚書張鵬翮會同噶禮、張伯行以及安徽巡撫梁世勳在揚州詳審。審訊中,噶禮、張伯行發生分歧。張伯行以賄賣舉人、包庇罪犯彈劾噶禮,噶禮則彈劾張伯行挾嫌誣陷。結果康熙帝將二人解任,令張鵬翮會同漕運總督赫壽繼續審理。在審理過程中,張鵬翮又因袒護噶禮而被解任。康熙帝另派戶部尚書穆和倫、工部尚書張廷樞前往再審,並請吏部議複。康熙帝認為,張伯行為官清廉,操守為天下第一,這樣處理“是非顛倒”,令九卿、詹事、科道據實再議。後以兩人都是封疆大吏,“互相參訐,殊玷大臣之職”,將噶禮革職,張伯行做革職留任處理。

經過一年多的審訊,審出副主考趙晉與同考官王日俞、方名私受賄賂,取中吳泌、程光奎的情況。趙晉、王日俞、方名被處斬立決;吳泌、程光奎等均處絞監候;主考左必蕃失察,被革職。

考生錯卷,牽出連環命案

清朝鹹豐戊午年的八月初六,是順天鄉試的日子。此次鄉試由皇帝欽點主考官為軍機大臣、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柏葰,兩位副主考官分別由兵部尚書朱鳳標和都察院左副都禦史、戶部右侍郎程庭桂擔任。此次鄉試考生有上千人,最後錄取300名。發榜後不久,鹹豐帝認為主考官柏葰功不可沒,升其為大學士。

然而,參加科考的士子們在看榜時,發現優伶平齡竟然中了第七名。按清製,娼妓、優伶等不能參加科考。禦史言官孟傳金呈遞奏章,指出士子平齡身份不明,不能錄為舉人,同時參劾平齡的朱卷和墨卷不一致,應該查究。

鹹豐帝當即任命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端華、兵部尚書全慶和陳孚恩四人專職會審查辦此案。會審團很快查清,平齡並非優伶,隻是平素喜歡曲藝,其得中舉人,並無不妥之處。但重要的是,平齡的朱卷和墨卷不相符合。

“墨卷”是考生在考場內用墨筆書寫的考卷,而為防止考官通過字跡舞弊,命人用紅筆謄抄的試卷稱為“朱卷”。為保證試卷的真實性,謄抄人員抄寫的朱卷必須與考生的墨卷完全一致。而會審團調閱了平齡的墨卷和朱卷,經過仔細對照,發現其墨卷中的七個錯別字在朱卷上都被改正過來。就在會審團開展調查時,爭議考生平齡被革去舉人身份,投入獄中不久竟不明原因地死去,這無疑使案情更為撲朔迷離。

平齡的同考官鄒石麟對此案供認不諱。在批閱平齡的試卷時,他以為是謄抄人員手誤所致,就把錯別字改正過來。最後,會審團向鹹豐帝上奏處理結果:平齡演戲是個人喜好,不屬優伶之列,不必治罪;但試卷中多處出現錯別字,不足以被選為舉人,按律應罰停會試三科,因平齡已死,免去此罰。後又將鄒石麟革職,主考官柏葰和兩位副主考朱鳳標、程庭桂三人罰俸一年。

平齡案發後,鹹豐帝懷疑其他試卷也有類似情形,下令嚴格審查。結果五十多份試卷中錯字、別字、謬稱等比比皆是,而且都有塗改的痕跡。

鹹豐帝沒想到作為遴選國家棟梁之才的科考,內幕竟然如此肮髒黑暗。當日,鹹豐帝就下旨將主考官柏葰革職,兩位副主考暫行解任,聽候查辦。隨後,會審團開始對這件大規模的科場舞弊案展開調查。

羅鴻祀是廣東肇慶府陽春縣人,家境殷實,他向同考官浦安“遞條子”求助。

雖然考卷達不到錄取標準,但浦安還是向主考官柏葰作了推薦。主考官柏葰和兩位副主考官經過商議,決定將該卷打入副榜,定為備卷。副榜是正榜之外的名額,如果正榜內有不合格的考生,副榜可以替補。浦安見推薦的考生被打入副榜,覺得很沒有顏麵。正柏葰的仆從靳祥奉主子之命來告知此事,於是,浦安便懇求他向柏葰提議一定要錄取那份試卷。靳祥向柏葰建言,說浦安推薦了一份試卷,最好能錄取。思慮再三,柏葰同意撤下一張試卷換上羅鴻祀。榜示出來,羅鴻祀中了第238名舉人。被錄取後,羅鴻祀給李鶴齡送了500兩紋銀作為“酬勞”,送10兩銀子給浦安、3兩銀子給浦安的侍從,呈給柏葰銀16兩、門包銀6兩。

如此烏煙瘴氣的科場風氣讓鹹豐帝十分憤怒,於是下旨嚴懲不貸。刑部將柏葰、浦安、李鶴齡、羅鴻祀逮捕,革去羅鴻祀的舉人身份,撤去李鶴齡的兵部主事、浦安的翰林院編修之職。

而主考官柏葰是一品大員,如何處置應由刑部提議,最後由皇上決定。刑部此時卻很為難,畢竟柏葰是宰相。鹹豐帝也曾表示過“柏葰早正揆席,勤慎無咎,欲曲待之”,意思是可以從寬處置。

負責審訊此案的會審團成員載垣、端華、全慶和陳孚恩四位大臣經過商議,將審理此次科場舞弊案的情況上奏朝廷,擬處柏葰、浦安、李鶴齡、羅鴻祀斬立決。鹹豐帝又向綿愉、彭蘊章、肅順、趙光、文祥等親王和大臣詢問處斬柏葰的意見。

肅順說:“科舉乃取士大典,關係至重,亟宜執法,以懲積習,柏葰罪不可宥,非正法不足以儆在位!”鹹豐見此,再也無法姑息柏葰,最後下旨:“柏葰情雖可原,法難寬宥,言念及此,不禁垂泣。”最後,柏葰、浦安、李鶴齡、羅鴻祀四人被押赴菜市口刑場行刑。

莊廷龍“明史輯略”案

莊廷龍“明史輯略”案是清順治、康熙時重大的文字獄案之一。

清順治年間,南潯富戶莊廷龍購得明大學士、首輔朱國楨生前的部分明史稿後,請了一批江浙學者對尚未刊刻的《明史概·諸臣列傳》等稿本進行重編,增補了天啟、崇禎兩朝史事,輯成《明史輯略》。編纂完成後,莊去世。其父莊允城為遂子遺願,請閑居在家的原明禮部主事李令析作序後刊刻,於順治十六年正式出售。《明史輯略》是以清美堂朱史氏的名義刊刻的,除作序者外,還包括“參訂者”18人。

查繼佐、範驤、陸圻三人因未參與該書的編寫工作,卻被莊廷龍列於“參訂者”表示不滿,向學道胡尚衡提出控告,胡批示湖州府學查報。府學教授趙君宋從該書中摘出數十處“毀謗語”,在府學門前張貼通報。莊廷龍即以高價將已售出的四十多部《明史輯略》贖回,對書中一些忌諱處加以修改,重新刻印。又疏通關節,通過前任守道、時任通政司使的王永祚的關係,由湖州府將書分呈通政司、禮部和都察院三衙門備案。同時,莊廷龍重賄湖州知府陳永命,將書版劈毀置庫。

前任歸安縣令吳之榮因貪贓獲罪,赦免後閑居,得知此事後,在李廷樞的唆使下,向莊廷龍敲詐錢財,莊廷龍不理。吳之榮就將莊廷龍告發於鎮浙將軍柯奎。柯奎又將此事轉告浙江巡撫朱昌祚。莊廷龍得知被告發的消息後,一麵向有關官員行賄,一麵請人向柯奎說情,事情才得以平息。

吳之榮詐財不成,反而被巡道派兵驅出境,惱羞成怒,於康熙元年(1662年)初直接上京至刑部告發莊廷龍的《明史輯略》有“毀謗朝廷”之罪。在告發前,吳之榮將書中序文及參訂人員姓名之頁撕去,另補刻上朱佑明的名字。

莊廷龍“私修明史毀謗朝廷”一事當即引起朝廷的震怒,執掌大權的顧命四大臣隨即指派刑部滿族大員赴杭辦案。接著,莊廷龍、朱佑明被捕羈押。

同被關押的趙君宋在審問時為朱佑明開脫,稱其與莊廷龍的修《明史》之案沒有關係,有家藏《明史輯略》初刻本為證,致使此案牽連的人員越來越多,成為清初第一文字大案。

結果,莊廷龍、朱佑明被殺,參與此書的寫序者、校閱人、刻字、印刷人員也一同受到牽連,七十餘人被處以死刑,數百名家屬被流放。

“維民所止”觸犯龍顏

清朝雍正四年(1726年),“查嗣庭科場試題案”震驚全國。這是繼順治年間莊廷龍“明史輯略”案、康熙年間戴名世“南山集”案和雍正三年汪景祺“讀書堂西征隨筆”案之後的又一大案。

該案受到查處的是當朝二品大臣、內閣學士兼禮部左侍郎、江西正主考官查嗣庭。查嗣庭所出的試題是《大學》中的“維民所止”一句。然而,“維”、“止”兩字,卻被人暗含去“雍”、“正”之首意。雍正帝聽後立即下旨將查嗣庭押解進京,下獄問罪。

《清代科舉考試述錄》一書中記載:“查嗣庭著有《維止錄》,取‘明之大廈已傾,得清維止之’之意。世宗(雍正)覽之,初甚嘉許,謂其識大體。太監某進曰:‘此悖逆書耳,何嘉焉?’雍正詢其故,某曰:‘縱觀之,見其頌揚我朝,若橫觀之,盡是詆斥滿洲耳!’雍正側而觀之,果然。遂大怒。”

而查嗣庭解釋說:“‘維民所止’乃《詩經·商頌·玄鳥》中一句:邦畿千裏,維民所止。意味著歌頌皇上的盛德,何來反逆之意?”雍正帝馬上找人拿來《詩經》,果真見有“維民所止”一語,頓時語塞。但查嗣庭還是因“維民所止”的犯上之罪而冤死獄中。

清代“江南奏銷案”的台前幕後

發生在順治末年的“江南奏銷案”也稱順治十七年“江南抗糧案”。當時清政府財政拮據,軍餉告急,很多官兵因缺糧斷餉而病死。有的駐軍因拿不到軍餉而成群逃亡,或出城搶掠百姓。廣東、福建等總督上報朝廷以救急。麵對財政危機,戶部派江蘇巡撫朱國治負責追繳欠款欠糧,以供軍用之需。江南奏銷案由此發起。

清政府發動奏銷案的借口是欠糧、抗糧,並以追逼錢糧逋欠為由打擊達官士人,而江南士人逋欠最多,因而受到的打擊也最為嚴重。朱國治對江南的紳士文人限令在兩個月內如數上繳。同時,吏部、戶部和禮部三部共同議定了抗糧處分的規定:對拖欠錢糧的貢生、監生等按逋欠程度的輕重加以不同等級的懲罰。如果有官員知情不報者,一律處罰。在追繳過程中,朱國治對人十分嚴酷,有的人隻因欠一厘而被降級或罷黜。沒有能力繳納的則遭到官吏的催逼勒索。

順治十七年,刑部對嘉定縣欠錢糧一案作出處罰,對補交逋欠的人由巡撫擬罪,對沒能上繳的人押赴京城定罪。

順治十八年,朱國治將逋欠的士人上報於朝廷。清人葉夢珠在《閱世編》中記載,朱國治不僅對欠糧的士人進行上報,還對欠糧的衙役進行了上報。當戶部接到朱國治所造的欠冊後,又按照欠糧人的身份重新造冊,再由各部按定例議定。

實際上,朱國治對欠糧的追繳並不得力,拖欠的數額不僅未少,反而增多了。此後他還把征繳欠糧的責任推卸給了當地的衙役。

依照當時的定例,奏銷案的上報對象應是抗糧文紳,而朱國治在編寫逋欠名冊時隻根據原有的名冊匆忙編造,並沒有認真審核哪些人是抗糧文紳。後來為了定罪的需要,清政府才對文紳的範圍進行了界定。

後來江蘇巡撫韓士琦接替了朱國治的位子,繼續處理奏銷案。他將朱國治未處理完的三百多宗奏銷案一一開始清理,用了八年時間才徹底查清了逋欠錢糧的情況。

對於這場奏銷案,清朝史籍卻隻字不提,明代的一些記載也多是通過私下記載而進行整理的,此案的詳細情況仍是個謎。

楊乃武與小白菜案的背後

發生在清同治、光緒兩帝期間的“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是晚清四大冤案之首,曆時四年才得以沉冤昭雪。這個案件之中也有著許多鮮為人知的真相。

楊乃武是浙江餘杭縣鄉試的舉人,自幼勤奮好學,為人正直,好打抱不平。小白菜原名畢秀姑,是葛品連之妻,容貌俏麗。小白菜夫婦曾租住在楊乃武家的一間房子裏。因葛品連在外幫工,早出晚歸,而楊乃武與小白菜同住一樓,過往甚密。所以傳出流言,說楊乃武與小白菜之間關係曖昧。同治十二年十月初九,葛品連突發疾病死亡。第二天,屍體的口、鼻內竟流出血。葛品連的母親向餘杭縣知縣劉錫彤要求驗屍查明死因。

劉錫彤帶著仵作沈祥及門丁沈彩泉等前去勘驗。結果沈祥向知縣稟報說是中毒身死,卻未報何毒致死,而沈彩泉則說是砒毒致死。劉錫彤又聯想到關於楊乃武與小白菜有奸情的流言,認定小白菜有殺夫嫌疑,將小白菜帶回縣衙內審問。小白菜在劉錫彤的嚴刑酷法之下,承認了自己用砒霜毒死了葛品連。小白菜供述說她是在十月初五這天從楊乃武手中得到砒霜,在十月初九這天把砒霜倒入藥湯中讓葛品連一起服下的。

劉錫彤與楊乃武之間本有仇怨,楊乃武曾以濫收錢糧、斂贓貪墨的罪名舉發他,劉錫彤因此而斷了財路。加上此事件,劉錫彤馬上逮捕了楊乃武。但是楊乃武卻說自己十月初二到十月初九這段時間根本不在餘杭縣內,而是去餘姚嶽母家辦事,否定小白菜供認的初五交砒霜的事實。楊乃武拒不認罪,但在嚴刑酷法的拷問之下最後也不得不認罪。

得到楊乃武和小白菜的供認,杭州知府陳魯以楊乃武與小白菜通奸共同謀害致死葛品連定案,判處兩人死刑。

期間,楊乃武在獄中,書寫了關於自己是被屈打成招的申訴材料,由其妻楊詹氏和其姐楊淑英向衙門申訴。經過輾轉波折,楊乃武與小白菜案由刑部在北京重審。刑部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了大量的疑點,楊乃武和小白菜受的酷刑與官員上奏中所說的並無刑訊明顯不符。當初提供證詞說賣給楊乃武毒藥的艾仁堂藥店的店主錢坦已經死亡。種種疑點說明這起案子極有可能是冤案,於是刑部決定重新開棺驗屍。經過再次驗屍,刑部仵作認為葛品連因病而死,並無中毒現象。

自此,曆時4年多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最終得到平反。朝廷下令革去了劉錫彤知縣之職,此外沈祥以及其他相關人等三十多位官員被革職、充軍或查辦。

名伶冤案:楊月樓新婚入公堂

楊月樓是京劇戲班演小生的名伶。同治年間,他在上海租界著名戲園金桂園演出,無論從演技上還是扮相上都贏得人們的讚賞,為此楊月樓在當地名聲大震。

同治十二年間,楊月樓在金桂園演出表現男女之情的《梵王宮》等劇時,廣東茶商韋姓母女連看了三天而不厭。韋女名叫阿寶,年方十七,對楊月樓心生愛慕,於是回去後便寫一封書信向楊月樓表達自己的思慕之情,意欲訂立婚約。

信傳遞過去後,韋姓母女又派人叫楊月樓約其相見。楊月樓覺得自己隻是一位戲園小生而心裏害怕,不敢如約,然而韋女阿寶卻相思成病,一天比一天嚴重。由於韋父長期在外地經商,家內之事全由韋母操持。韋母便順遂女兒的意思,派人告知楊月樓,令媒妁以求婚。楊月樓這才應約,大備聘禮,開始準備婚事。

阿寶的叔父得知阿寶與名伶楊月樓成婚的消息,以良賤之婚不合禮法而極力表示反對。

雖然遭到叔父的反對,阿寶與楊月樓的婚禮還是照常舉行了。阿寶的叔父便召集鄉黨紳商等人將楊月樓抓捕起來,以拐盜民女罪控告於官府。

結果,在婚禮當天,縣差及巡捕將楊月樓與阿寶兩人一起抓捕起來,在被押往公堂的路上,新娘阿寶身著紅嫁衣,引得沿途路人紛紛觀看。

知縣葉廷眷負責審理此案,此人心狠手辣,當堂對楊月樓施加嚴刑;而阿寶也未放過,因阿寶性情剛烈,稱嫁給楊月樓“決無異誌”而惹怒了葉廷眷,被罰打二百嘴巴。最後二人被押監牢獄,聽後處置。

朝廷得知此案後,慈禧太後還為其澄清。最終,楊月樓案糊塗地做了了結,而楊月樓的妻子韋阿寶卻被逐出家門。

明洪武年間奇案:床下意氣

洪武年間,京師有一名校尉與鄰婦通奸。一天清晨,校尉見鄰婦的丈夫出門後,溜入鄰家登上鄰婦的床意欲與之行苟且之事。誰知鄰夫中途回家,校尉躲閃不及嚇得趕緊鑽到床下。

鄰婦問丈夫:“為何又回來啊?”

丈夫說:“出門見天氣寒冷,想起你還在熟睡,腳露在外麵怕你著涼,所以回來給你添些被。”於是,鄰夫給妻子添加了些被才又出門。

正在床底下大氣都不敢出的校尉聽完此番話,忽然想到鄰夫如此疼愛他的妻子,而鄰婦竟背叛他。校尉氣憤之下,從床底下爬起來取出佩刀殺死了鄰婦,隨後而去。

有一位賣菜的老漢平時常常給鄰婦家供應蔬菜,這天他進門給鄰婦送菜,見家中無人便轉身退出。結果人們認為是賣菜老漢殺害了鄰婦,就把老漢抓起來並報官。

賣菜的老漢百口莫辯,最終落個殺人的罪名。然而,就在老漢即將被押赴刑場問斬時,校尉卻挺身而出,大聲喝道:“是我殺了鄰婦,為何要讓他人償命!”於是將實情稟告監斬官,並且要麵奏皇上。

在監斬官的引見下,校尉來到朝廷麵見皇上,稟報說:“鄰婦的確與我通奸,那天我在床下聽完其夫的話,因念此婦如此忍心辜負她的丈夫,一時發怒,就將她給殺了。願陛下賜我一死。”

皇上感慨道:“你殺了一個不忠不義的鄰婦,又救了一個無辜的賣菜翁,應該得到嘉獎。”於是,皇上赦免了校尉。

雍正年間麻城塗氏殺妻案

雍正年間,麻城縣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命案。案情本由麻城縣富戶塗如鬆及其妻楊氏而起,經過錯綜複雜的連環案,牽連出一係列的地方官員、生員之間的明爭暗鬥,最終得以真相大白。此樁案件從地方至清廷刑部,上至雍正皇帝,下至平民百姓,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可謂影響極大。

那麽,這樁人命案究竟是怎樣的來龍去脈?其實,案件本身並不複雜:

麻城縣殷富人家塗如鬆本是本分人,其妻楊氏貌美如花,性情活潑,常與塗如鬆的學友調笑嬉鬧,夫妻之間漸生芥蒂。久而久之,塗如鬆氣憤不過就動手毆打楊氏,而楊氏則跑回娘家躲避。有一次,塗如鬆與楊氏又生嫌隙,他以為妻子又會回娘家而並不在意,結果楊氏並未回自己的娘家。塗如鬆與其母見楊氏果真失蹤,慌忙懸賞發告示,求鄉鄰們幫助尋訪,結果一個月過去仍杳無音信。

楊家得知女兒失蹤的消息後,懷疑是塗如鬆下了毒手。楊氏的弟弟楊五榮,從小不務正業,養成了無賴脾氣。聽說姐姐失蹤,就鼓動父母去縣裏告狀。

麻城知縣湯應求是一個二甲進士出身的清官。他接到狀子後,認為塗如鬆殺妻的可能性很小,並向楊五榮表示“為其做主”。

麻城縣西北有一個山村叫九口塘。塗如鬆在九口塘有一所別院,楊五榮就懷疑他是在別院裏害死了姐姐楊氏,於是獨自一人悄悄地潛進了九口塘。楊五榮進了一家酒店以探風聲,卻不料遇上了一個叫趙當兒的青年,兩人就聊起了九口塘別院。

趙當兒原是本地的一個無賴,接近楊五榮目的隻是騙點兒酒錢,就編造了一個事件,說:“塗相公的夫人楊氏在三個月前來過別院,結果被塗相公所害,原是有意加害於她。”楊五榮聽後激動萬分,當即要拉著趙當兒跟他去公堂作證。趙當兒沒想到此人就是塗如鬆的妻弟,一時嚇得發愣,但一見有銀子可圖,就和楊五榮一起奔了麻城縣衙。

在大堂上,趙當兒一口咬定塗如鬆在九口塘別院殺害了楊氏。既然有人證,湯知縣隻好下令把塗如鬆緝拿歸案。但塗如鬆對殺害楊氏一事矢口否認。塗家的雜役、管家等人都證明,塗母病重時,塗如鬆一直不曾離開。但楊五榮卻哭訴塗家上下溝通,製造假證欺蒙官府。湯知縣見狀隻得下令暫將塗如鬆收監,待查出確鑿證據後再做論處。

正當楊五榮拉趙當兒作證把塗如鬆下獄之時,一個老婦人告訴楊五榮:“令姐與其子馮大有勾結,她與塗如鬆發生口角以後,為逃避塗如鬆的毆打,私自藏匿在自家。本想躲避一陣後再回夫家,不想你誤認為她已被塗如鬆殺害,告到官家,已有人到我家進行查尋。”

楊五榮聽後驚訝萬分,實際上他告狀的目的並不是給姐姐申冤,而是企圖敲塗家一筆竹杠。然而,這一消息讓他的企圖落空,因為害怕落下誣告的罪名和承受坐監之苦,楊五榮就將其姐姐楊氏送至和自己賭過錢的生員楊同範家中躲避。

楊同範是麻城縣的一位生員,在縣城內頗有幾分名望,他對塗如鬆的妻子楊氏傾慕已久,如今見楊五榮將其姐楊氏送到自己家中,不禁暗自叫喜。楊五榮把楊氏如何逃匿、如何與馮大成奸、自己又如何狀告塗如鬆的事全都告訴給了楊同範,楊同範當即表示“讓楊氏放心在自家躲避風頭”。楊氏的姿色令楊同範神魂顛倒,不久二人就做起了露水夫妻。

第二年夏季,刑房書辦李獻宗沒有通報就匆匆走進屋來,向湯應求報告:“縣城以西三十裏的舉水河灘上,有一具已經腐爛了的屍體,死者已死去數月,請老爺帶人前去驗屍。”湯應求很快想到楊氏的失蹤,就帶著仵作(舊時指官署中檢驗死傷的吏役)李榮會同捕頭何雄一同前往河灘。

仵作李榮驗屍查傷頗有經驗,重大案件幾乎未曾出現失誤。就在李榮將要陪同湯應求前往河灘之前,有一位不知名的書生前來拜訪,從懷裏掏出一錠銀子,請李榮“證實死者是女性,年紀在二十三四歲之間,係被人用繩子勒死的”。李榮為人坦**,對此人行賄之舉深感憤怒,當即拒絕了他。

湯應求帶著李榮等人來到了河灘屍場。人群中的楊五榮,正雙眼通紅地哭喊著姐姐。在楊五榮旁邊有一個衣著華麗、戴相公巾的秀才,正是生員楊同範。而河灘上的屍體早已腐爛得麵目全非,男女難辨。

李榮將屍體認真地進行了一番檢查,然後稟報:“死者是一個童子,男身,乃病疾而亡,死的時間大約在兩個月以前,與楊五榮無關。”湯應求還沒說話,閃在人群中的楊同範擠了出來,氣勢洶洶地對李榮說:“這樣一個重案,怎能被你三言兩語就定出結果來?”然後轉過身對湯應求說:“生員楊同範,久知楊五榮之姐被人殺害,今楊五榮好不容易認出親姐姐,大人不給他做主,反而輕信仵作妄詞,讓全縣百姓怎麽心服?”湯應求見雙方爭執不下,隻得下令暫將屍首停放起來,容日後複核。

楊同範和楊五榮寫了一紙控訴狀將湯應求上告給了湖廣總督邁柱。邁柱怒火衝天,立刻傳令:“著令廣濟縣高仁傑重驗屍骨,三天內報結果。”

於是,案子由湯應求轉到了代理廣濟縣令高仁傑的手中。

高仁傑生性凶狠、惡毒,聲名狼藉。仗著家裏有錢,在四川候補一年多,後又用錢買通巡撫,改調湖北候補。如今代理縣令之職,讓他十分不滿意,他借麻城殺妻案之機買通總督府幕僚,撈到了重新驗屍的差使,借此機會參倒湯應求。於是傳令仵作薛無極立刻準備赴麻城縣驗屍。

楊同範擔心薛仵作也和李榮一樣,把屍體斷為男屍,就派了一名家人扮作書生前去行賄。薛無極沒有李榮的耿直,而是個貪婪、狡猾奸詐之人,楊同範見其受賄,便放下心來。

第二天複審官高仁傑在衙役的簇擁下來到了驗屍場。薛無極因受了楊同範的賄賂而假裝認真地檢驗了屍體,然後稟報:“死者是個女身,24歲,右肋之下有重傷,顯係被人用重物猛擊致死。”高仁傑傳令,將屍身裝在木匣內就地埋葬,苦主且隨本縣進城再做定論。

這時湖廣總督邁柱在同一天裏接到兩份申報,一份是麻城知縣湯應求對塗如鬆殺妻案的結案詳文;一份是廣濟代理縣令高仁傑彈劾湯應求受賄,包庇殺人凶犯的呈文。呈文後還附了一張驗屍報單,上麵寫著死者是24歲的婦女,被重物擊傷右肋而亡;而湯應求卻硬把女屍當成男屍,顯然是有意包庇真凶。最使邁柱懷疑的是,對塗如鬆殺妻案,湯應求拖了一年多沒有結論,偏偏在高仁傑驗屍以後審理結案,這明擺著是欺蒙上憲。因此,邁總督對湯應求失去了信任,相比之下他覺得高仁傑能在幾天裏驗明屍體,揭示出案情的重大疑竇,確實是個難得的人才。如果委派他全權審理此案,一定能迅速地使事件真相大白,想到這裏,邁柱命高仁傑負責塗如鬆殺妻案,而停了湯應求麻城知縣之職。

高仁傑進入縣衙,將塗如鬆、李獻宗、李榮等人拘捕入獄,開始用嚴刑逼供。第一個受刑的是塗如鬆。起初在嚴刑的拷問下,塗如鬆拒不招認,但後來因實在難以對抗酷刑,就供認“因楊氏與我不和,一時起了歹心,於去年二月將其誆到九口塘用木棍打死。屍體埋在舉河河灘上”。

後來高仁傑擔心證據不足,又將塗如鬆押上大堂,令其指出血衣和頭發的所在。塗如鬆的母親得知消息,不忍心讓兒子繼續遭受酷刑,就偷偷地剪掉了自己的頭發湊成一束,李獻宗的妻子也割破了左臂,以鮮血染紅了一套衣裙。這樣頭發與血衣證據齊全了,高仁傑寫了一道結案呈文,報到黃州府。

黃州府知府蔣嘉年是四品正銜官員,頗有政聲。接到高仁傑報來的塗如鬆案,他知道這是總督大人親自過問的案子,不敢怠慢,立即審閱。當看到案卷夾著的廣濟仵作薛無極的驗屍單時,發現了破綻。根據蔣嘉年多年的經驗,縱使肋骨折斷也不致身死。麻城仵作李榮已被刑訊而亡,而李榮驗屍結果又與薛無極截然相反。李榮作風嚴謹,深得他的信任。李榮故意把女屍斷為男屍實在令人難以置信。為了慎重起見,蔣嘉年決定親自過問此案,他暗中調了四個縣的領班仵作,趁高仁傑不備來到麻城,下令複驗河灘上的無名屍。高仁傑隻得派薛無極陪同。

蔣嘉年的四位仵作走到屍體旁邊,經過認真的檢驗後,問薛無極:“薛仵作,你說屍體是男是女?”薛無極此時正惶恐不安,隻得囁嚅地說:“我看是女屍。”“因何致死?”“右肋,被重物擊傷而亡。”“果真如此嗎?”薛無極一大驚。其中一位仵作說:“這明明是一具男童之屍,身上並沒有半點傷痕,你怎麽會說是女屍呢?”薛無極一時麵紅耳赤。高仁傑這時站出來說:“想必是屍身被人掉換過了。”隨即要追查換屍人。蔣嘉年卻說:“回衙再議。”

就在蔣嘉年等回到縣衙不久,一場洪水將停放在河灘上的男屍衝得無影無蹤,高仁傑得訊後大喜,一口咬定原驗屍體是女屍,並將詳文越過府台和巡撫,直接報到了總督台下。

邁柱給黃州知府蔣嘉年寫了一封信,通知他將湯應求拘押待審,麻城縣令則在得力的候補人員中選擇一名。邁柱想通過蔣嘉年提拔高仁傑。但是蔣知府把麻城知縣的空缺委派了一個名叫陳鼎的孝廉,而高仁傑仍被送回廣濟當代理縣令。

新任麻城縣縣令陳鼎隻有28歲,但為人秉性公正,深受蔣嘉年賞識。他來到麻城後不到十天,就洞悉內中的冤情。但是定案結論並非易事,他決定暗中調動力量,查訪楊氏下落。

此案即將真相大白,湖北巡撫吳應菜吩咐陳鼎將此情況直接向邁柱稟報。陳鼎把高仁傑的位置奪走了,邁柱正心裏不舒服。陳鼎不等總督再問,把楊氏並沒有死的情況訴說了一遍。邁柱聽了嘴角露出一絲傲慢的冷笑說:“那楊氏的屍體已被驗明,血衣、頭發均已起出,難道那都是假的?”陳鼎說:“楊氏健在,屍體、血衣和頭發自然是假的,是高仁傑在重刑逼供所為。”邁柱說:“高仁傑審案是本督委派的,人證物證俱在才動大刑,逼供之詞從何說起?”

陳鼎並不示弱,辯解道:“塗如鬆身上烙傷累累,顯然是私刑所致,仵作李榮刑下斃命,猶無口供,曆來審案,沒有這樣狠毒的,高仁傑怎能逃脫逼供之嫌?況且麻城鄉紳聯名遞狀鳴冤,民聲鼎沸,若不審理清楚,如何向朝廷交代?楊氏隱於楊同範家,已有明證,隻需搜出楊氏,全案就可真相大白,大人若準予按律查辦,卑職當於十天內將案情剖析清楚。”對於陳鼎的陳述,邁柱心中十分惱火,但又無言以對,隻得說:“既然你斷定楊氏未死,那麽限你十天之內拘捕楊氏,審清此案。”說完示意陳鼎退去。

陳鼎返回麻城縣,調集差役二十餘人直奔楊同範住所。隻半個時辰,差役就打破了夾壁,把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楊氏搜了出來。陳鼎當即下令拘訊楊同範,緝拿楊五榮。

公堂上,陳鼎對跪在大堂上的楊氏說:“你私自潛藏,害得你丈夫家敗人亡。”楊氏卻好似在霧中一般,隻是飲泣著說:“我丈夫打罵我,還到官府告我與奸夫拐款潛逃,我怕被官府抓住要上大刑,所以才藏在楊生員家,並沒有害人。”陳鼎又將塗如鬆帶上來,塗如鬆形容枯槁,隻有喘息的氣力。楊氏被嚇得不由自主地向後挪動身子,但很快就認出了這就是自己的丈夫。她猛撲過去,抱住丈夫大哭起來。楊同範、楊五榮二人此時隻得低頭認罪。

然而,案情並未完全了結。總督衙門送來了一道行文,是邁柱給雍正的奏章抄件,奏章中把最近審訊情況說得一清二楚,請求仍按高仁傑的原判結案。

雍正皇帝分析著湖北省總督、巡撫兩位大吏送上來的兩道針鋒相對的奏折。然後提筆下令:邁柱、吳即刻解除現職,內調京師另行委任,特簡戶部尚書史貽直督湖廣,委兩省各司官員,會審塗如鬆殺妻案,限兩個月將結果直報大內。

戶部尚書史貽趕到武昌鎮。他到任後仔細地看了三天案卷,很快發現了案卷中的漏洞。在物證中,他發現了幾根斑白的銀絲,被殺的楊氏是一位24歲姣美的少婦,怎會生出白發?從血衣的質料看,針線完整,並沒有在土裏腐壞的痕跡。說明頭發和血衣完全是偽造的。後來史尚書見到塗如鬆的母親頭發被剪斷了一塊,而書吏李獻宗之妻剜臂染血衣之事,也被查清了。他又到河灘附近,暗中尋訪在兩年前死亡的男童。結果證實,舉河岸邊富戶黃得功有一個書童,兩年前得急病而亡,草草埋葬在河灘上。

至此,轟動京城的麻城殺妻案終於得以澄清。

嘉慶年間西安毒饅頭事件

嘉慶年間,西安知府鄧廷楨正在處理一樁投毒殺人案件。某縣兵營中有個名叫鄭魁的小兵,被人控告用放砒霜的饅頭毒死了縣民宋某,鄭魁被判為死刑。鄰婦孫氏與賣饅頭的和賣砒霜的人都被作為證人帶至西安府。

府衙上下都認為鐵證如山,可以批準結案,而鄧廷楨卻感到此案並非簡單,其中必有蹊蹺。

隨後,鄧廷楨將賣饅頭的人帶入公堂,審問:“你每天能賣多少個饅頭?”賣饅頭的回答:“兩三百個吧。”

鄧廷楨又問:“一人大約買幾個?”對方答道:“三四個。”

鄧廷楨沉思片刻說:“如此看來,你每天要同近百個顧客打交道了,是吧?”

賣饅頭的點頭說:“是。”

鄧廷楨突然問:“這近百人的相貌、姓名,以及哪一月、哪一天來買過你的饅頭,你都能記得嗎?”

賣饅頭的人搖頭答道:“不見得。”

廷楨立即反問:“那麽,你為什麽偏偏記得鄭魁是某月某日買過你的饅頭呢?”

賣饅頭的人禁不住追問,就道出內情:“我本來也不記得,縣役馮某說,衙門裏正審問一樁投毒殺人案,凶犯鄭魁已經服罪招供了,隻缺少一個賣饅頭的證人,就讓小人出庭作證。我做小本生意的怎敢得罪衙門裏的人,便應允了。”

鄧廷楨又傳孫氏訊問,原來她也是受縣役馮某的唆使,不得已提供偽證的。而賣砒霜的人則確切地承認,鄭魁確實在他那裏買過砒霜。

鄧廷楨經過周密細致的調查,終於弄清了事實真相。原來,宋某與鄭魁一直不和,臨死之前又與鄭魁吵了一架。縣官來驗屍時,發現他嘴唇發青,便懷疑是中毒身亡。恰巧鄭魁這天又買過一包砒霜,於是人們都認為是鄭魁投毒。鄭魁有口難辯,被屈打成招。漢中縣令又指使縣役馮某找來幾個“證人”。其實,宋某是死於狂犬病,所以嘴唇發青。而鄭魁買砒霜,是為了毒老鼠。

案情得以大白,鄧廷楨當堂釋放了鄭魁、賣饅頭的人以及孫氏,依法懲辦了漢中縣令與縣役馮某。

鹹豐年間,有一家四口,戶主鞠海為人善良,扶貧濟困;其妻向氏四十出頭,容顏清秀;兒子鞠安,與父親秉性相同,除了行醫外兼種農田;兒媳周氏,是七澗橋出名的美人。鞠海、鞠安父子靠祖傳治療蛇傷為業,方圓百裏頗有名望。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其樂融融的四口之家,卻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事件。鞠氏父子無端被殺了!

知州榮雨田本是一個浪**公子,花錢捐了一個七品官銜。七澗橋出了凶殺案,重慶知府杜光遠接到文告,提筆批道:“限一個月內將人犯拘拿歸案。”加上向氏常來縣衙鳴冤,哭求知州大人為其丈夫和兒子報仇雪恨。知州榮雨田愁眉苦臉,連忙找書吏陳老倫密謀,陳老倫在接過銀子後保證“兩個月內結案”。

陳老倫路經七澗橋,找到了鞠家。向氏提起丈夫被殺的事泣不成聲,語無倫次,陳老倫隻得把兒媳周氏叫出來詢問。鞠家兒媳周氏一出現,書吏陳老倫立刻被她的美貌吸引住了,一時忘了斷案之事,匆忙中問了一些事情就辭別了向氏婆媳。

陳老倫回來後對榮雨田說:“鞠海的妻子向氏和兒媳周氏,容顏十分秀麗,這在七澗橋一帶人人皆知。姿色美就不能不引人注目,那鞠家生活又十分清苦,小人推測可能是她勾引奸夫,殺害了鞠海父子。但目前拿不出實證。不過小人已安排好了一條妙計,保管在兩個月內水落石出。”

原來,陳老倫年近31歲,但尚未娶親,回去後竟萌發出了娶周氏為妻的念頭。於是他串通一位姓孫的媒婆前去與向氏遊說,令其兒媳周氏改嫁,一則因為周氏年紀尚輕,二是改嫁後還能減少鞠家的人口負擔。經過孫媒婆的一番巧嘴,向氏思量後覺得在理就同意了。

陳老倫把周氏迎娶過門之後,對周氏百依百順。而鞠家的底細也被陳老倫摸得一清二楚。不久,陳老倫對周氏說:“實不相瞞,我已經摸清了案子的來龍去脈,殺死你公公和丈夫的就是你的婆婆向氏。”周氏驚愕得一時說不出話來。

兩天之後,知州榮雨田升堂。一名中年女子應聲呼起冤來,此人正是向氏。知州吩咐喊冤者上堂,大聲吼道:“鞠海父子係你與奸夫合謀殺死,案發之後豈敢不老實認罪!本州早已查清,你與奸夫通奸已有兩年,為掩人耳目,竟合謀殺害丈夫、兒子!”向氏自然不從。

榮雨田見向氏不肯屈從,便派獄卒押解著一名自稱金六的彪形大漢走上堂來,認定他就是與向氏合謀的“奸夫”。金六在公堂上承認,二人合謀殺害了鞠家父子。向氏這時才明白,原來是知州早已布好的圈套,自己竟以**婦的罪名入獄。她請求知州召見兒媳周氏,以當堂對質,結果周氏按照陳老倫的指示也認定“婆婆確曾勾引過奸夫”。向氏一麵痛恨周氏竟然也誣證自己與人通奸,但又想到她也是萬不得已,於是委屈地表示“民婦願招”。話剛說完就昏厥了過去。

黃宗漢想借此案革掉一批貪官汙吏,一振四川的風氣。隻是這個案子有些複雜,如果自己不掌握些實際情況,恐怕難以澄清。於是,他暗下決心,一定要把這個案子弄個水落石出。

李陽穀是知縣出身,對民間及官場的事情十分熟悉,特別是對於審理大案、奇案頗有經驗,他為人耿烈,善於主持公道。黃宗漢決定派李陽穀協同自己處理這件案子。

李陽穀深知此案複雜,於是采用微服私訪的方式來逐步深入,以盡快查清實底。當天晚上,他化裝成一位仆人,從總督衙門後門出發。

李陽穀的小船剛在碼頭停靠,突然被一位管家截住,要求他先到自家道署落腳。李陽穀無奈之下來到道署,原來是重慶知府杜光遠所邀。

酒席過後,李陽穀回到驛館,這時一位長者造訪。李陽穀意識到他是為合州命案而來。老者說:“合州命案中的鞠海父子被殺,凶手連夜脫逃,合州知州就將一名無辜女子當做元凶下獄。道台、按察使失於詳查,造成冤獄。然而,此案聯係著州、府、按察使三級官吏,並與藩台、巡撫也有些瓜葛,上麵驚動了總督、巡撫,下麵牽進了藩臬二司,縱使道台大人出麵平反也於事無補,還是懇請大老爺高抬貴手,息事寧人為好。道台大人願敬奉三千兩銀子,大老爺意下如何?”

李陽穀聽後卻說:“合州命案,我雖有耳聞,但並不知詳情,此次是偶爾來渝,卻被道台大人誤解。不過請老先生放心,我早已脫身官場,您方才說過的話我絕不對外張揚就是!”說完不客氣地將老者送出門外。

第二天,李陽穀從驛館出來,從水路登岸,悄悄地潛進七澗橋。李陽穀扮成一位收買山貨的行商,以接近鄉民。山莊的農民平日有些山貨不知向何處去賣,見到李陽穀十分歡迎。李陽穀隻一天工夫就與農民混熟了,很快就從鄉親們嘴裏摸出了對錯判向氏的極端不滿。

他先與親自到過鞠海父子被殺現場的人進行交談,弄清了現場的情況;接著從向氏的鄰居口中得知,陳老倫派孫媒婆來七澗橋的經過,以及向氏一生貞潔無瑕的節操。他進入合州城,在茶館四處留意查訪,了解到書吏陳老倫為人陰險毒辣,多次栽贓誣陷好人。李陽穀又找到了孫媒婆,詢問出陳老倫請她做媒的經過,並從州獄的衙役中得知,向氏被下獄之前,陳老倫曾三次進入監獄審訊死囚犯金六,不久金六就成了向氏的“奸夫”。

然而,就在回成都的路上,李陽穀無意中聽到了一則最關鍵的消息,由此也找到了真正的凶犯。

原來,李陽穀在回去的傍晚來到一家客店準備投宿。猛然間,他聽到兩個人的談話聲。其中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說:“合州七澗橋出了人命案,你聽說了嗎?”“沒聽說。”“七澗橋有一家人,爺兒倆在一個晚上被人殺了,合州知州抓不到凶手,硬把死者的老婆當成謀殺親夫的犯人,可合州知州送了禮,從府台到按察使,都硬說這個案子鐵證如山。如今那個婦人已被判了淩遲。”另一個人問:“你怎麽知道的?”醉漢聲音低下了許多,說:“是我幹的,那天晚上我路過七澗橋,帶來的盤纏全輸光了,忽然發現路邊一家街門開著就走進去,在堂屋裏摸出了一串錢,正要拿著往外走,一個老頭追出門來抓住了我,我就抽出藏在腰間的尖刀捅了過去。接著又出來一個青年,我趁他和我奪錢的機會又給了他一刀。我怕被抓住就逃了,如今聽說案子已經結了。”

李陽穀聽了這些很是激動,但他怕打草驚蛇,就先回鎮所,拿出總督大人的書信,講明自己的身份,隨後立即調二十名兵包圍客店。不到一個時辰,罪犯就被捉拿歸案。

鹹豐四年,四川總督黃宗漢親自監審合州人命案。重慶知府杜光遠、合州知縣榮雨田也在場。承審官員依次提審人犯,合州縣先提謀殺親夫犯向氏上堂,向氏當堂推翻原供。金六也揭出了陳老倫指使他冒充“奸夫”的經過。陳老倫自知無法抵賴,隻得承認自己貪圖周氏美貌,又禁不住金錢祿位的引誘,才設下毒計誣陷向氏。黃總督當即下令革去榮雨田的功名,拘押聽審。在黃宗漢的審訊下,周氏嚇得全盤托出,聲明自己完全是由陳老倫的指使而誣告婆婆向氏。

公堂上,黃宗漢的一句:“帶凶犯!”讓藩台和巡撫惶恐不安。那位名叫陳龍的殺人真凶很快被押上堂,詳細地交代了當夜殺死鞠海父子的經過,黃宗漢當堂判定陳龍斬立決。

黃宗漢又轉身對重慶知府杜光遠說:“你位居四品黃堂,無視國法,受賄貪贓,妄加罪名陷害貞潔之婦,亂施刑法,本督革去你的功名,按國法論罪。”杜光遠連忙叩頭請罪。

最後,黃宗漢宣布:陳老倫與周氏,狼狽為奸,妄加人罪,分判大辟及淩遲,秋後行刑。合州知州榮雨田昏聵無能,草菅人命,行賄營私,欺蒙上憲,擬處斬監候。重慶知府杜光遠貪贓枉法,革去官職,發配充軍。七澗橋民女向氏,為人淑賢貞潔,遭人誹謗,身陷囹圄,備受酷刑,即日昭雪,當堂釋放,發銀五十兩。

淄川縣有兩個分別叫胡成和馮安的人。一天,兩人一起喝酒,喝到微醉時,兩人開始吹牛。胡成先說起大話來:“我一點兒也不擔心貧苦,百金之業輕鬆就可得到。”馮安家境並不豐厚,因此胡成嘲笑他。胡成又一本正經地說:“實不相瞞,昨天我在途中遇到一位大富商,裝載著很多價格高昂的貨物,我搶了富商的錢財並將他扔進南山後的一口井裏了。”馮安則笑胡成是在吹牛。

恰逢胡成的妹夫鄭倫為說和田產,將百金財物放置在胡成家,胡成常常拿著這些金子向馮安炫耀。馮安想起胡成酒後的話不免懷疑起來,如今看到果真有百金財物,就對胡成的作案深信不疑。於是,馮安就一紙訴狀將胡成告上了衙門。

縣令費禕祉抓捕胡成到公堂對質,胡成就將那天酒後所說的話坦言相告,而後又詢問胡成的妹夫鄭倫,鄭倫所說的自然與胡成的話不相符合。費禕祉便和眾人一起來到南山後的那口井跟前,縣令派了一名衙役下井查看,井中果然有一具無頭之屍。

胡成百口莫辯,連聲叫冤枉。費禕祉大怒,將胡成打了數十大板,說:“有證據在,你豈敢叫冤!”說完將胡成押進牢獄。隨後又回頭吩咐,井中的無頭之屍先暫且擱置,不必取出,然後告知各村,等待亡者的家人投狀。

過了一天,有一位婦人前來投狀,自稱是亡者妻子。婦人說她的丈夫帶著百兩金子出門做生意,結果卻被胡成殺害了。費禕祉說:“井下的無頭之屍也未必就是你的丈夫。”但是婦人卻堅持說,死者就是她的丈夫。於是,費禕祉命人將屍體從井下抬上來,仔細一看,果然如此,婦人不敢上前接近,站在旁邊大哭起來。

費禕祉對婦人說:“如今凶犯已知,但是屍體卻殘缺不全,還需要證實,你先回去,等著找到全屍再通知你,並給予你賠償。”

費禕祉從牢獄中叫出胡成,說:“明日如果找不到屍體的頭在何處,你就要被處斬了!”在衙役的押解下,胡成去尋找屍首。找了一天後返回,縣令詢問是否找到,胡成隻是哭著說:“想必凶犯當時在夜裏慌忙扛著屍體走得急,屍首不知道什麽時候掉了,也不知道掉在了何處,怎麽能找到呢?”說完胡成痛苦地要求縣衙要快些尋找。

過了幾天,費禕祉問婦人:“你有幾個子女?”婦人回答:“沒有子女。”費禕祉又問:“你的丈夫還有其他什麽親屬?”婦人說:“有一個叔叔。”說著不覺又哭泣起來。

費禕祉說:“如今殺人的罪名已定,隻要找回屍首保證全屍,此案即可判決。了結了此案,你還可以再改嫁他人。”婦人感激涕零,退下了公堂。

費禕祉決定親自審查,尋找屍首。夜晚,他投宿在一家客店中,這時同村有一個叫王五的人前來報告說他知道屍首所在何處,經過查驗果真與無首之屍相符合,於是賞給王五一千兩銀子。

不久,有一個人前來向婦人提親,此人正是提供屍首的王五。於是,費禕祉派人把婦人和王五同時叫到公堂上,便問:“你們知道真正的殺人凶犯是誰嗎?”婦人說:“是胡成。”費禕祉說:“不是胡成,而是你和王五兩人合謀殺了你的丈夫!”婦人和王五嚇得連忙辯解,聲稱冤枉。

費禕祉這時對婦人說:“我早就知道其中的案情了,之所以遲遲不告發出來,是擔心有人被冤枉。屍體尚未出井之時,你憑什麽確信說那就是你的丈夫?說明你早就知道你的丈夫已死在這裏,而且死者身上隻穿了件破薄的衣服,那數百兩金子從何而來?”然後又轉身對王五說:“屍體的頭在什麽地方,你怎麽知道的?之所以這樣著急地想了結本案,其實是你們兩人想速合而已。”婦人和王五聽後嚇得麵如土色,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經過費禕祉的審問,兩人終於道出了實情。原來王五和婦人早有私情,是二人合謀殺害了婦人的丈夫。而恰巧胡成又在醉酒之時語出戲言,被馮安誣告,於是此案就牽連到了無辜的胡成身上。